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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6章

莫问天-第276章

小说: 莫问天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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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山里的小镇,有种乡村的感觉,更适合休闲度假。有山,有河,有湖泊,再加上古老的教堂,广阔的草地,美丽的神话传说,卡撒亚镇有她值骄傲的理由。
    在郝恩斯教士的坚持下,进山的人在镇外就下车、过河。
    从这里到圣莫利山洞还有一个多小时的山路要走。
二十六、圣莫利山洞
    通往圣莫利山洞的道路,坎坷崎岖;时常被藤蔓遮盖,时常被碎石堵塞。风光类似于川藏交接处的十万大山,荒野粗犷,但几乎没有任何人工的痕迹;山路也没有人开凿,只是走的久了,比别处顺畅些。一路上除了自然风光,无非就是一些战争遗迹或是废弃的城堡。
    早期的基督教徒,为了寻找接近上帝的道路,有些就过着只有信仰与沉思冥想的生活。他们在与世隔绝中完善自己,寻找上帝,拒绝一切奢华安逸的生活;他们走进荒野,在边远的地方隐居,进行绝食和无声的思考。
    他们不在乎生命,对于他们来说,生命只是死后去见上帝的准备过程,在极端简朴的环境中磨砺自己的意志,就是他们习惯的生活,这就是修士的生活。
    所以,修道院多建造在荒野深山之中,他们在安静中感受着上帝的力量,修士已经把生命的全部教给了上帝的手中。
    那时,只有在星期天,散在各处的修士才聚集在特定的礼拜堂或小教堂里,一起做弥撒,吃圣餐。平时,谁吃不吃饭,吃什么饭谁也不知道。陪伴他们的只有十字架与小油灯,当然还有一本圣经。
    他们的榜样是早期的基督教修行人——耶苏的十二弟子,他们的目标是成为象耶苏一样的人,在耶苏光芒的照耀下,回到上帝的身边。
    隐居修行者的组成,多为师徒两三人,随着时间的推移,隐居者的住所开始组成一个团体,这帮助他们加强了信念,这就是修道院的雏形。
    当洛桑他们来到圣徒修道院所在的山谷时,天色已接近黄昏。郝恩斯教士接过支票,以他的体形不相称的速度,一溜烟般消失在山的拐角。
    古老的圣徒修道院,更象一坐坚固的城堡,一坐依附在山崖上的军事要塞。也难怪,那时的修士经常要面临异教徒的袭击,也要抵御匪患的袭扰,更重要的是要让国王知道,这里是独立与法律之上的避难地。
    按照当时的法律,任何人罪犯或强盗,只要逃进修道院里,就能得到上帝的庇护;直到现在,英国还有三个大教堂维护着这样的传统,犯人如果逃进教堂,警察是不允许追捕的。
    昏暗的修道院中,几近没有人烟,当骆桑一群七个人走过修道院的拱门时,一个年老修士从暗出闪出来招呼他们。
    “耶苏主啊,永恒的上帝的儿子,宽舒我们这些罪人;远来的客人,能知道你们是为什么而来吗?”老修士念着每天要念几千次的祈祷词,拦在众人面前。
    阿卜杜拉王子的随从中有两个阿拉伯人,从装束也能看出来,这些都是异教徒,修士对这些异教徒有些紧张。
    为了争夺对圣城耶路撒冷的控制权,基督教与天主教联合起来进行过长达几百年的十字军东征,杀人无数,血流成河;战争的对象就是阿拉伯的伊斯兰教徒,教士与修士就是这场战争的发动者。
    真象是来踹山门的。洛桑和阿卜杜拉王子相视一笑,还是王子的管家克劳恩上前应酬。
    “我们王子殿下是来瞻仰圣莫利山洞的,这些是小意思,请替我们在上帝面前忏悔,洗刷我们的罪孽。”克劳恩递过去一张五千英镑的支票。
    修士看了一眼,没理会支票,坚持不让路:“这里不是游览区,是上帝的国土;圣莫利山洞是圣徒的修行地,不允许外人参观。”
    “我们只是看看,看一眼就走;对于圣徒圣莫利,我们王子殿下心仪已久,这次是专门来朝拜的。”克劳恩又拿出一张支票,这次是两万英镑。
    修士接过支票迅速塞进怀里,脸上当然也换了表情:“既然是圣莫利的信徒,请进吧,上帝会保佑你们的。不过,只能两个人进去。”
    克劳恩马上伸出手:“我们是一起来的,当然要一同进去,不然我们就回去了。”
    “还是我带你们去吧,天晚了,也许你们还要回镇上去?这里太简陋,你们是不会习惯的。”老修士让步了,回身带着他们就走。
    也是,这里什么时间会有如此的豪客来撒钱?修士虽然在苦修,那心里到底怎么想,谁也不明白。
    “埃姆斯修士回来了吗?”洛桑等气氛缓和了些,随便的问。
    “威廉。埃姆斯修士,可怜的人,那是我们修道院长;前天就回来了,不过,他现在是什么也不管了,整天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谁也不见。怎么?你们认识吗?”老修士有点紧张了,
    洛桑点点头,微笑着不说话了。
    这几句话证实了一个推测,威廉。埃姆斯修士就是劳士海得大厦里的六个修士之首,也许他就是那个掌握平衡的修士。看来埃姆斯修士真的发疯了,老修士想掩饰这个秘密,如果威廉。埃姆斯修士依然健康,他可不敢随便收人如此巨款。
    圣莫利山洞在修道院的最里面,紧靠山崖处有有所小院;老修士与小院里的人说了几句什么,带着他们进了院门。
    小院里只有一个门,进了门就是进了圣莫利山洞;洞里漆黑一片,老修士刚点燃蜡烛,阿卜杜拉王子的随从就按亮了随身携带的手灯。
    “上帝在看着我们,圣莫利山洞里面不能使用这东西。当然,你们是个例外,上帝也希望自己的信徒能看清脚下的道路。”克劳恩用一张大面额的英镑塞住老修士的抗议,现在,不用浪费支票了。洛桑对于克劳恩的老练十分欣赏,自己是太浪费了,如果克劳恩对付郝恩斯教士,至少能省一大半钱。
    圣莫利山洞只有二十多米深,没几步就走到了尽头;这里真的与卡瓦轮寺的修道洞很相似,洛桑仔细查看着这里的一切;那石桌草垫,那香炉烛台,那山洞中间残留的痕迹,证明这里曾经布置过一个坛城,一个修炼高级密宗功夫的坛城阵法。
    墙上果然刻着那句话:等待从东方来到的圣徒,是我们的命运;每天默念圣徒的名字,是我们的使命。尾部微微上挑,洛桑顺着最后一划指示的方向看去,是漆黑阴暗的山洞顶端。
    赵鹰在拍照,洛桑端坐在草垫上,惘目细查,原来的痕迹渐渐清晰了,坛城的形象浮现在洛桑眼前。
    林顿。弗兰茨牧师一定在中国得到了密宗功法正最神秘的部分——日月坛。关于坛城的传说很多,就是谁也没见过,但基本的形态大家都知道。这是一种谁也无法发动的坛城,渐渐就成了传说。
    坛城的布置是很有讲究的,高级的密宗修炼者,多是借助修炼坛城来提高自己;只看坛城层次的高低,就能分辨出这个修炼者境界的高低。坛城就是一个聚集能量的阵法,掌握了高级的坛城阵法,当真有颠倒乾坤的本事。
    弗兰茨牧师的坛城已经很高明了,洛桑对坛城接触不多,一直都认为那是一种阵法;对布置这日月坛城的人也能衡量出几分,弗兰茨牧师修为已经进入了上三重境界,超越了生命的极限。
    “林顿。弗兰茨牧师以前是这里的吗?我的意思是,他在是不是从这里出去的牧师。”
    这些人竟然连弗兰茨牧师都认识,带路的老修士惊奇又慌张,掏出支票塞给克劳恩:“这些钱还给你们,我希望你们尽快离开这里,忘了我。”
    “冬天是寒冷的,修行是寂寞的,但天国是甜蜜的。这不是弗兰茨牧师经常说的话吗?我们没有恶意,在伦敦,我们是弗兰茨牧师的朋友。”洛桑叫住了想要溜走的老修士,这些话郝恩斯教士嘱咐的,关键时刻果然有点用。
    克劳恩又把支票递过去:“只是几个小问题,问完我们就走;圣莫利山洞也看了,这桩心愿就了了,今后再不会回来了。”
    “现在这里已经没几个人了,自从林顿。弗兰茨牧师走后,修士们就渐渐散了;到是前院威廉。埃姆斯修士那里的人还多些。”
    老修士为了尽快让这些人离开,把自己知道的全说出来。
    这圣徒修道院分为前后两部分,前院由威廉。埃姆斯修士当家,他也是这里的院长,主要进行修士们传统的冥想,修炼精神与古老的魔法。
    后院是神秘的,除了被弗兰茨牧师认可的少数几个弟子,谁也不允许进来。去年,弗兰茨牧师带着自己的十六个弟子离开后,圣莫利山洞才又归前院管理。
    至于弗兰茨牧师,出现在这里很突然,以前从没人见到过他,据说,弗兰茨牧师是显示了与圣莫利类似的神通后得到这里的修士认可的,时间长了,谁也不知道当时的具体情形,反正林顿。弗兰茨牧师一到这里,就成了圣莫利山洞的主人,也成了这个修道院的太上院长。
    资料有限,但是洛桑已经很满意了,他要求独自在圣莫利山洞呆一会儿,出来时心情既兴奋有复杂。
    圣莫利山洞内曾经存在一个神秘的法器,就是郝恩斯教士所说的铜镜,弗兰茨牧师是借助这面铜镜布置下的日月坛城,也许铜镜就是日月坛城的中心,也许,弗兰茨牧师的修为来自这面铜镜。
    在圣莫利山洞的另一个发现是,山洞的顶部刻着几段梵文;圣莫利山洞高有十多米,人多时洛桑不能仔细观察,刚才把那些梵文全抄录下来。
    这些梵文有些模糊了,看起来至少几百年了,那个圣莫利,不关他是不是圣徒,他的功夫一定来自神秘的东方。
    洛桑他们又奉献了五千英镑,见到现在的神甫,也见到了已经神志不清的威廉。埃姆斯修士。
    在埃姆斯修士的客厅里,聪明的阿卜杜拉王子拉着神甫谈论着上帝;里间,洛桑暂时使埃姆斯修士恢复了正常。
    埃姆斯修士应该是英国最权威的修士了,他的住处完全不象一个修士的住处,舒适而温暖;里面甚至还有一部电话,这些都是不应该存在与修道院里的。
    从他的口中,洛桑知道了事情的大概过程。
    弗兰茨牧师是战争期间来到这里的,当时,埃姆斯修士还是个刚进来的孤儿,他被指派跟随弗兰茨牧师。
    一同跟随弗兰茨牧师的还有另外十个孤儿,战争期间,这样的孤儿很多。
    开始的几年还很正常,这十一个孤儿在弗兰茨牧师教导下,每天学习圣经,沉思冥想,但谁也不能进入圣莫利山洞。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多年,弗兰茨牧师的弟子们渐渐长大,功夫也是全修道院最高明的一群。他们慢慢也明白了,自己的修炼方法与别的老师教的差别大了,似乎他们是在专门学习一种阵法。
    等埃姆斯修士在弗兰茨牧师支持下当上修道院院长后,弗兰茨牧师要求的第一件事,是到伦敦寻找一个在战争期间丢失的保险箱。
    那时的埃姆斯修士正年轻,立即带领几十个修士跑到伦敦,经过一番折腾,把伦敦的教堂几乎翻遍了,终于找到了那个保险箱,同时也找到了弗兰茨牧师的衣冠墓。
    当时的拉马斯教堂的神甫,也是个厉害家伙,他坚决不归还弗兰茨牧师的东西,也不相信弗兰茨牧师依然健在,那时,弗兰茨牧师应该有一百多岁了。
    埃姆斯修士气急,带着自己的手下抢劫了拉马斯教堂,当然也教训了神甫一顿。
    回到圣莫利山洞后,弗兰茨牧师手捧着熊皮训斥埃姆斯修士一顿,让他马上归还除熊皮以外的全部东西,也不要再争论自己的生死了。
    拉马斯教堂的神甫是个仔细人,他知道埃姆斯修士留下了熊皮,也不敢再去讨要,这不是件露脸的事;临上天国前,他终于鼓起勇气给埃姆斯修士写了封信,讨要熊皮。想想也是,都要去见上帝了,也没什么可怕的了。
    埃姆斯修士接到这封信,马上就烧掉了;他已经失去了对上帝的信仰,那时的埃姆斯修士一心想跟弗兰茨牧师学习怎么活得时间长些,他才不想去见什么上帝呢?
    按照弗兰茨牧师的要求,埃姆斯修士与自己的几个师兄弟修炼熊皮上的阵形,修为最高的埃姆斯修士负责掌握平衡,而弗兰茨牧师的又一代弟子已经成长起来了。
    又一天,埃姆斯修士心血来潮,忽然要和弗兰茨牧师的新弟子比试一下;一动手,埃姆斯修士就被制住了,彼此相差太远了。
    这让埃姆斯修士很不满意,但弗兰茨牧师说,修炼的方法不同,效果也就不一样,埃姆斯修士的功夫乃长生之术。
    这个回答不能让埃姆斯修士满意,他开始学习神秘的藏文,自己揭开熊皮上的秘密。
    他没想到熊皮里封印着血天使,只是学会了熊皮上记载着的金刚伏魔阵;每天带着五个师弟练得不亦乐乎,时间长了,也领略到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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