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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过客匆匆-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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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只见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的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粗略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两人的合照极少。而沈安若并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就说过她,明明家里那么多地方,偏偏要放这儿,竟也不怕相片发霉。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轻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像一副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花田,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正文 第二十二章狭路相逢
     更新时间:2009…12…11 10:57:49 本章字数:5366
    所谓的天意弄人,就是你想见一个人时,却一生都在与他擦肩而过,近在咫尺都无缘相见;可如果你有心想避开一个人,却时时地与他狭路相逢,躲闪不及。
    ——沈安若的Blog
    白郁金香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
    沈安若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
    她将已经有些枯掉的花砸进垃圾桶,觉得那一只很贵的水晶花瓶那样空着并不好看,决定到花店去再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并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谁会买那个。”后来她买了一大捧白色的玫瑰,重新插进瓶子里,每天丢进去一颗阿斯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她没法证实,只是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爱花,那东西太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各种花,送花人有男有女。有回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大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想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直吓得她一身冷汗。
    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以及车见爆胎。
    但程少臣的名字却渐渐地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沈助理,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您确认签字。”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做第一个使用者,并且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
    主要是软装。沈安若去看设计样图:“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
    “安凯员工说,程董在小事上给工作人员极大的自由度,很少提意见。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
    “直觉。”她明明没提程少臣的名字不是吗?怎么又有人扯上他。其实那套配色方案她也不满意,面前这位姐姐很难搞,干涉她太多会惹她心里不痛快,拖安凯出来只是借口罢了,谁让这位孙姐姐很花痴安凯的某位年轻上层呢。
    这城市明明这么大,沈安若偏偏躲不开她避之不及的那个名字。她每晚习惯性地浏览本地论坛,那边有来自民间最直接的声音,包括各个行业的各种信息动态,投诉,声讨,陷害,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贴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作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终于开了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拜公子的饭友与她有一面之缘所赐,竟然有机会与他寒暄了几句,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极品男的欣赏与尊崇,如何地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完全可以作一部人物传记片的大纲,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图,倒像是偷拍,因为照片模糊,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贴者众。攀亲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附和的:“啊,原来是他,那天我在××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这么早。”还有贴图的:“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年轻,不过现在更有味道。”
    沈安若看得心惊肉跳,快要失了翻页的勇气。究竟是他已经成了名人,还是如今娱乐事业已经彻底全民化?
    不过还好,没人贴结婚照,也没有人爆料她,否则她真的要考虑戴着口罩上街。他们当时结婚仪式未在本地举行,后来请客,也只请了极少数的长辈与朋友,不曾大张旗鼓地声张过。所以,所有的爆料都有关他在离开TZ之前的种种传闻,以及回到安凯以后的丰功伟绩,毕竟这是两家响当当的大招牌。而这中间他的那一段生活,无论他结婚,还是他的工作,则甚少有人提及,仿佛他人生的一段空白。
    有心要躲一个人,也不是特别的难。华奥管理规范,信息通畅,对此她一向引以为荣,所以她通常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诸如某某重要客户某时某刻要在本饭店某处出现请相关部门注意配合之类的消息,于是她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安排充足的不能够出现在现场的理由。
    人生多么神奇,当年他们那样远的距离,一而再再而三地萍水相逢,如今明明似乎又被拴到同一个大圈子里了,认识很多同样的面孔,因为同一件事情讨论或者决策,却可以不再见面。
    其实总不可能真的一生不见,但能晚一天算一天,她还没有练习好与他重逢时的微笑表情。
    午餐后的休闲时间,有人打球,有人午睡,沈安若一般在休闲区里喝杯咖啡,翻翻杂志,再回办公室。那边有巨大的落地玻璃与高大的观赏植物,以及全藤的桌椅,东南亚风情。这里也是聊天的好去处,人少时适合私谈,人多时适合发布八卦消息,是沟通见解联络情感的非官方场所。
    会议厅的孙经理坐到她身边来。其实也就比她年长三岁,但女儿都快上小学了。她性格泼辣,做事雷厉风行,心肠好。
    “安若,跟我去打羽毛球吧,生命在于运动。”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理拿出小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对了安若,昨天安凯因为开业酒会很顺利,专门设宴答谢我们,几个参与部门的主管都去了。我以为你也会去呢,谈助理几次问及你的近况。”
    “昨天突然有急事,我向她解释过。”
    “噢。不过谈助理没见着你,真的有点失望呢。你们之前认识吗?”想了想又说,“听说这位谈助理,从程董做第一份工作起,就是他的助手,一路跟着他,到现在有七八年了吧。我看程董对她的态度非常亲和,你猜猜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啥?”
    这位姐姐明明性子跟大男人一般又直又撞,偏偏还这么八卦。安若笑笑:“爱丽姐,我也是第一份工作就在张总手下做,到如今也八年了。”
    “那不一样啊,张总待你比较像女儿。不过他们年纪相仿……”孙经理看安若并没有继续八卦的兴致,干脆转换话题,“对了,昨天程董还称赞我们饭店,他看起来应该是很少会夸人的那种人。”
    “他昨天也去了?”竟然会这么闲?沈安若疑惑之余深感庆幸。
    “他在另一个包间有宴请,后来去给我们敬酒。啊,比我想象得还年轻,本人比照片更帅,玉树临风,彬彬有礼,酒品也佳。虽然表情有些疏离,但是并不冷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偶尔笑一下,可真是好看,跟小孩子一样,简直令人如沐春风。”
    这样夸张俗滥的赞美之词,亏得她好意思说出口。沈安若听得都犯晕,根本就没法接话。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喔,程董说,我们那新会议大厅的色彩搭配非常协调,又特别,很有创意。安若,你的直觉还真够灵,他果然喜欢你最后定的那套方案。”
    沈安若想离开,改天再开姐妹谈心会好了,当然她无法立即如愿。
    “哦,我说,本来不是那样设计的,但是我们沈助理坚持用这套方案,力排众议。这么巧,程董也喜欢。”
    沈安若正在喝咖啡,突然失了胃口,放下杯子,低下头看自己的手,想了想,觉得一直沉默终是不礼貌,终于还是问一句:“昨晚还有什么有趣的事?”
    “没有了。程董没再说话,后来简助理提议大家一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起喝一杯,然后程董告辞离开。”
    沈安若又去倒第二杯咖啡,都忘了自己喝两杯以上一定会胃痛。“爱丽姐,你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喝这个,谢谢。安若你也少喝,女性喝这个不好。我一直想跟你说件事呢,你最近若有时间,介不介意跟我表弟见见面?刚从美国回来,条件还不错。”
    “谢谢你,不过现在我一个人很好啊。”
    “你别不愿意听我的话,你年纪也不算小了,总一个人飘来荡去的,你自己不在意,我们看着都心疼。”她见沈安若又在玩自己的戒指,转一圈,又一圈,于是叹口气,再叹气,叹了很多下,突然愤然地说,“那个放你走的男人,实在是不长眼啊!”
    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也会功亏一篑。
    那日她要出差,但临行前突然有紧急的事情必须确认。离她出发时间已经不多,她匆匆走到张总办公室门口,正要敲门,小妹突然说:“沈姐,张总办公室里有客人,刚到。”
    张总一向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接见客人,可她手里的函件也很急,需要张总立即过目并签字。小妹不敢进去,于是她亲自去敲门,顶多被张总瞪几眼。结果张总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见是她,有几分惊讶。
    沈安若没进屋,直接请张总快速浏览并签字。张总回头欠欠身,应该是在对客人表达歉意。她这样失礼,也感到很抱歉,向沙发位置望一眼,如果恰好碰上客人的眼睛,不妨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却见到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正是她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早知如此,她应该在门口打电话请张总出来。沈安若有点追悔莫及。
    而程少臣此时也正望向她的方向,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她知道他此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因为他的面部肌肉完全没有动。空气一时有些凝滞,她想此刻自己的表情只会比他更僵硬。
    结果最尴尬的反而是张总,他签好字,见安若拿了文件转身就要走,连招呼都没打算打,于是清清嗓子:“安若,你看见我的那筒黄山毛峰了吗?”凝滞的空气开始稍稍流动。
    “您储物柜最左边第三格。我让小乔进来泡茶。”
    “不用让她进来,我自己来。”
    “那我来吧。”张总嗜茶,屋内茶具一应俱全,沈安若很熟练地在一分钟内搞定,将上好的骨瓷杯轻放到他们面前。她接收到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于是也动作幅度极小地回了礼,没有抬头。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疑一下,端起杯子。
    沈安若决定立即撤离,不管是否失礼。
    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他不喝茶,他喝不浓的茶都会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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