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别离开我-第4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疯狗——你已经疯了!”
那段日子,无疑是人生最阴暗的时候。即便如此,即便周围所有的人都对我表示出反感和厌恶,可爱的小邵却没有。事实上,她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说过我任何一处不好。
我倒希望她能突然冲到我的面前,然后指着我的鼻子破口大骂,骂什么都可以。因为,我非但不会生气,反而会觉得高兴。
不,不是高兴。我得换个词儿,是幸福——她要真那样,我会觉得幸福。
你信吗?不信,我给你四个字儿——去你妈的!
可她没有,一次都没有,从来都没有!
那段日子,我不想工作,不想说话,整天浑浑噩噩。无聊到极点了,我想知道究竟还有什么事儿是自己想做、能做的。
想来想去,还真让我给找着了——睡觉。因为睡觉能让我安静下来,当然还有酒精。
我想到过死,觉得那是件挺容易的事儿。打开窗户,像曾经的头儿那样来次自由飞翔就成。接着,我就有了恐高症。只要一站在高处,就有股往下跳的冲动。所以,我时常在灵魂早就坠楼时,双手死死抓住窗棱,然后蹲下去,再蹲下去,直到看不见窗外的地面和天空。
哲人说过,一个人,活着的时候去思考死的问题,是极度愚蠢的。而我觉得用愚蠢来形容当时的我,是不确切的。
我觉得最确切的词儿应该是——傻冒。当然,时下流行民间的傻逼也不错。
我整天喝酒,妄图借千杯酒解万般愁。我整天强说愁,逮着谁都这样。还不够傻冒?
其实,哲人的意思,我是明白的——人活着的时候,不该去思考死的问题,正如一个人死后,无法构思活的内容。
总之,那些日子里,我的心情糟糕到冰凉的海底,仿佛戴着手铐和脚镣一样活着。
夜深了,我常告诫自己——要安静,要冷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天亮醒来,一切照旧。后来,心情稍稍有些好转,但仍旧不能甩去之前的阴影。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心情又突发性地糟糕起来,就跟女人的例假一样,周而复始。
好了,这糟糕的心情暂且先说到这儿吧,大概你已经厌烦了,我开始接着说故事。
故事说到那天晚上,王仲把贺小兰带到我面前,告诉我说,他爱上了那个平凡的姑娘。
大概是在凌晨时分,他们才离开。之前,我一直注视着他们昏昏沉沉地相拥而睡,一点困意都没有。
我艳羡他们拥抱在一起,觉得那是美得不能再美的黎明图画。那天的第一抹旭日光辉并没有能够阻止我瑟瑟发抖,我就这么一直注视着他们,直到内心好似冰冷的北极。
“哥们,我们走了,你不要着急,她会回来的。”
醒来后,王仲搂了搂我的肩膀,然后和贺小兰走了。我们都疲惫异常,时不时地打着喷嚏。我孱弱地笑笑,然后跟他们点头。
地面满是残留的香烟头和空酒瓶,起早的清洁工正在身旁打扫。
“请问这些空酒瓶还要吗?”
“不要了,谢谢。”
然后,我转身,蹒跚地向小区里挪。一路上脑子里全是冬日的凄冷——小邵,我错了!你为什么不回来啊?你到底在哪儿?
回到小屋,里面依旧空空荡荡、凄凄惨惨。见到床,便趴上去,连衣服都没脱。
我恍恍惚惚,不由自主地想着小邵。
想起她的脸,想起她胸前的两只小苹果,想起她第一次被我骗到床前时赖着不走的样子。
——我不走了,你来糟蹋吧。她羞红着脸说。
曾经回味过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在我脑子里漂浮,使我感觉有些疲倦。
渐渐地,我见着一个迎面向我走来的漂亮姑娘。那姑娘满头齐肩秀发,一身淡蓝超短连衣裙,颀长而嫩白的大腿几乎全暴露在外。走起路来,屁股左摆右晃,煞是令我垂涎。忽而,风一吹,将她那差不多与屁股末端齐边的裙沿摆弄了两下,又轻悠悠地放下。
我就像塑雕一样,注视着她从我身边飘过。良久,才惊得赶紧跟上几步,一路尾随着。再有微风吹去时,我恨不能低头吹上口气儿,好窥知她裙里小裤裤到底是什么颜色,或者是什么花色。
就这样,我们一前一后地行走着,像盯梢与被盯梢,又像饿狼与猎物。有好几次,我跟她之间仅有一步距离,几乎伸手就可以揽着她的腰。我是如此贪婪,忘乎所以。
梦就是如此荒谬!荒谬得我跟着都跟累了,那漂亮的姑娘还是如前一样精神地摇摆着诱人的屁股。荒谬得我终于停止了跟随的脚步,转身往回走时,却迎面撞上了另一个漂亮的姑娘。这姑娘瞪着杏圆的眼睛,愤愤地怒视着我。
啊——
我猛地惊醒。
因为,那愤愤地怒视着我的姑娘,居然是小邵!
这个梦确实够荒谬的,但却是真实的。说它荒谬,是因为它就如同神话传说一样不按常理罗列情节,甚至幼稚地通过这种梦幻的形式来惩罚我的贪婪。要知道,我已有罪恶,远比这梦中的情形不知严重多少倍。
周围的黑暗提醒我,现在已经是夜里了。看看时间,快到半夜了。
我慌忙下床,满屋子翻找手机——小邵还没回来,是不是在我睡着时给我打过电话,或发过信息了呢?
翻找的过程里,惊喜和失望吵吵嚷攘,谁也做不到安静。
终于,在找到手机的刹那间,我用苦笑告诉他们——别吵了!都他妈给我滚蛋!
于是,一切重新安静下来,只留我愣在原地。
天哪!小邵,你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第七十章 哀伤的日子
再打过去,电话里的女人变态一样重复着那句令我痛恨的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对方将在开机后—— “去你妈的——去你妈的短信留言!”没等她说完,我失控一样对着电话吼。
随即,手机碎裂的残骸,在光滑的地板上,清脆地跳跃着。
数分钟后,我瘫在地板上,自言自语——
闹钟在滴答,屋子在安静。
突然,我扶着沙发边沿,一骨碌爬起来,慌忙翻找抽屉。沙发上的外套,在无声地向下滑落。
时间已是凌晨三点,我漫无目的地摇晃在开始冷清的街道上。该打的电话都打了,该找的地方都找了,除了一些吸引嫖客的发廊,以及僻远的郊外,可都没见着小邵的影子。
而在摇晃于街道之前,我一直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上,用眼睛搜索着可能出现人迹的任何一个角落。
最后,司机——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一再恳求我:“大哥——不——大爷,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是真不想挣您钱了。喏,这钱,您别给了,算我孝敬您的。再兜下去,快八十圈了。我老婆孩子都在家等着我呢,喏,喏,这不,又来电话催了,已经是第十三次了。您要再让我这样下去,她非得抱着孩子满街寻我来着,以为我跟哪个小狐狸精在兜风呢。”
他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
于是,我让他停车。
下来时,我把他还给我的几张钞票放在座位上,并拍拍他肩膀说:“兄弟,对不住了。”
其实,我不知道那司机说的是否真实。
比如他说已经转了八十圈了,他说这是第十二次电话了。我压根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去数数。
又比如他说电话是老婆打来的,他若再不回去,老婆得抱着孩子满街寻他。他接电话时,我没细听,大概是个女人的声音。但谁又能断定那女人就是他老婆呢?那女人是他相好已久、急着幽会的小情人,也难说。
不过,我理解他。倘若他真的只是为了去幽会小情人,我也理解他,理解一个男人偷情的欲望。那欲望就如背后的一处痒痒。你直挺身子,从脖颈向下伸出左手——挠不着。你佝偻着身子,从腰板向上伸出右手——还是挠不着。而它就这样痒痒着,全然不顾你有多难受。
你说,这滋味好受吗?
比起理解,我更愿意相信他,相信这个于我陌生的男人说的话。
我为什么不去相信他呢?我干嘛不相信他呢?即使,他是在骗我。要知道,他的可能的对我的骗,于我没有任何伤害,一星点儿都没有。
我想到电影《非诚勿扰》里的那个忏悔者,那个可怜虫,想到他跪在神父面前忏悔到天黑的逗乐情形。是的,那可怜虫需要忏悔的事情太多了,也许他是这么想的,可我们非但没有感觉到厌恶和憎恨,反而因此哈哈大笑。
为什么呢?因为他的表演不对任何人构成任何伤害。
所以,我与其怀疑那司机,不如相信,相信他说:“您要再让我这样下去,她非得抱着孩子满街寻我来着,以为我跟哪个小狐狸精在兜风呢。”
因为这句话让我联想到了小邵,想到了自己所做过的足以跪在神父跟前忏悔的事儿,想到她说过“可别到处乱跑,要是跑丢了,我可没脸满大街地去唤你回来”,想到开机后那串串令我揪心的信息——
小邵,我错了,真知道错了!
一个钟头后,我已经坐在一家叫“天堂”的酒吧。挨我旁边坐着的,是答应帮我做托儿的王仲。
我不无嘲讽地对王仲说:“哥们,谢谢你答应帮我做托儿。”
“放心吧,如果她回来,我就立即跟她解释。”
“呵呵——”我苦笑。
“别这样,哥们,要相信我,会回来的,她或许是一时想不通。”王仲明显是在安慰我。
“别安慰我了,哥们,这次问题严重了,我知道。”
酒吧里,喧闹已尽去,只剩下三三两两的情侣,特忘情地抱着。音乐也是轻柔的浪漫,很适合那些拥抱在一起呓语或亲吻的情侣,却完全不适合此刻的我。
我们要了两杯伏特加,外加一些麦圈。麦圈是王仲点名要的,他说:“我答应她了,回去时带点儿小吃。不然,她不让出来。”
我躺在沙发里,对他笑笑。
“兄弟,你说这人活着有意思吗?”我突然发问。
“啥叫有意思?反正我跟你想的不一样。别又说我实在老土,你听我说。我呢,下定决心就守着家里那姑娘了。等过两年,攒足了钱,就买房结婚。然后抱儿子,女儿也行,咱不讲究那些。最近吧,我发现她是越来越好——”
“不是,我说你们怎么这么快啊?我可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快吗?我怎么不觉得?实话说,本来我还挺想回德国的,后来就不想了。”
“就因为贺小兰那姑娘?”
“是啊,奇怪吗?”他抿了口酒说。
“没,就是觉得奇怪。”
“奇怪啥啊?你以前不也一直这样吗?”王仲笑,“不过,我这次是真的,感觉自己要彻底交给她了。还记得吗?我们以前交往姑娘,不是漂亮的,就是有钱的,仿佛不那样就丢人,跟拿不出手似的。可现在,我发现不是这样。”
“现在啥样?”
“中看不中用,能有意思吗?咱不能找一祖宗谈爱情吧?”
“呵呵——你不是没操过那祖宗嘛!”
“找事儿,是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谁让你不够意思了?找一姑娘都不跟我说,你以前可不这样。”
“那是以前,哥们。我不一直思量着要不要跟你说么?因为她压根就谈不上漂亮。”
“你变了,真变了,真让我感觉意外。”
“意外?你说我让你意外?那好,说心里话,有些事情,我一直憋着没说,今天全倒给你听。你现在这样不是个事儿。小邵,人多好一姑娘,漂亮不说,还乖巧,谁见了不喜欢?你要不是我兄弟,我都能跟你抢。可你知足吗?咱兄弟感情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今儿,不管你能不能听进去,我都得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王仲显出冲动的样子,见我要端杯子,指着我就说,“你别碰酒杯,我喝。喝完了,我接着说。”
他一仰头,整杯酒下肚了。
第七十一章 还在寻找
“那领班,你过来。”我转头说。
“别——你别充款儿,我这儿有——自带的——早准备好了,”话说间,王仲从怀里魔术般摸出瓶酒来,“来的时候,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不比这洋酒差。”
领班笑着退回去。
“这两年,我们很少聊了,可我算是想明白了。什么出人头地、一世荣光,都他妈扯淡。你说,我要那东西干吗用啊?以前,我多风光,人前人后,那羡慕啊,以为就是自己想要的。可我觉得自己之前真他妈傻逼!知道吗?谁把咱当宝?只有她,我家那姑娘。别的不说,就说年前我忙招聘那阵子,每天都累海了,一回来,我蹬鞋脱衣,然后大老爷们似的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