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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谁动了老婆的乳房-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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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我这么分析。
    “你过来吧,”他说,“就陪在我身边,我的神经简直都要绷断了,我受不了了……你在哪儿?昨晚在哪来着?给你打电话,你却一直关机……”
    我在哪儿?我昨晚在哪来着?我挂断了电话。人是世界上唯一会说谎的动物——他明明知道我昨天晚上被埋在泥土里,现在却装着什么也不知道,真是无耻透顶。
    我的手机响了,现在谁能找我呢?不会是丛容的吧,我没来得看号码就接起来了。
    “陈刚,在哪?”是副队长,声音硬棒棒的。
    我真想这就关机,不理会他。但是忍住了:“找我做什么?”
    “你牵涉到重要的案子,”副队长冷冰冰的声音,“快告诉我,你在什么地方,我们马上见你。”
    “什么案子?”我想问个明白。
    “见面再说吧,我什么时候骗过你?我不喜欢欺骗,这是你知道的……”他放缓了口气。
    一个不要脸的家伙,明明经常地欺上瞒下,却口口声声的从未骗过。
    “你等等我给你打回去,”我说着,就挂了他的电话。
    我不相信他。于是拨通了曾忠阳的电话。
    “副队长为什么找我?”我急着问。
    “他不是副队长,成了队长,”曾忠阳小声说,他旁边有别人。“你被指控盗窃,有证据证明。我们开始搜捕你了。”
    我愣住了。我成了盗窃犯?天啊,这世界怎么了?我呆呆地站着,心里又惊又怒,是谁在陷害我?
第十二章 第四节
    我没有盗窃过,在梦里也没有。
    我关了机。只要我不告诉我在哪里,抓捕我的人一时半刻是找不到我的;或者我可以从这里远远地离开,到一个谁也找不到地方……
    我躺回到床上,开始冷静地考虑我,考虑我的处境,考虑我将要马上做出的决定。
    我生在城市,父亲是一家工厂的厂长,可是父亲却被人暗杀,警察却认为他是自杀,那时候我才七岁;母亲为了替父亲伸冤,到处跑,公安局、检察院、市政府——到省里去,到中央去……我被她送到了农村姥姥家里,再也没有见到她——一直到现在,不知她的生死,不知她在哪里……
    当时姥姥在甜水沟给师傅做饭,从小跟着师傅习武,立志做警察,惩治坏人。
    是的,警察我是做了,我始终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一个犯人。现在,等待我的是什么呢?我不愿往下想了。
    虽然我不是警察了,可我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我不能趴下,永远这样:这就意味着我不能逃跑。
    生活就像一本书,而一天天就像书的一页页的纸,我的生活的书就要开始记录黑色的一章了。
    我开了机,给副队长——不,给追捕队的中队长打了电话。
    “什么时候过来抓我?”我把我的地址告诉了他。
    “唉……这个,”我听到他旁边有女人悄悄地说话声。“过二三个小时吧,到了我打电话给你……好样的你,我就知道你不会逃的……好了,小子,有种……”
    没等他说完,我就厌恶地挂断了电话。他肯定在他的情妇那里,把肉体浸泡到欢愉里面去了,这个家伙工作不卖力,成立快乐逍遥地过日子,他的生活的书页真是又黄又臭……
    隔壁房间有什么东西碰撞到墙壁上,发出了很大的声响,接着就是一个姑娘格格地笑声——这笑声听起来就好像是思莲的……声音不停地传过来。好像一对男女在吵架。我把耳朵贴在墙壁上,声音就很清楚了。
    “我说过会儿就过儿,还没来兴趣,你焦什么急……”女的生气地说。
    “我都起来了,还等什么,今晚我都不想睡了呢,”男的大声说。
    “你还真行,今天买卖赔了钱,现在还能硬起来,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可是我的大门里面塌了,谁也不欢迎。”女的声音放得很底。
    “我温柔地给你开开,行吧?”男的哀求。
    床上咯吱咯吱地响了两下。
    “你这是强奸,”女的恼怒了。
    “我人都敢杀,强奸你怎么了?”男的口气很硬。“我先把东西放进去再说……”
    咯吱咯吱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女人轻轻地叫唤着。
    我离开了房间,出了旅社,站在屋檐下躲雨。雨还在下,唰唰的雨声刺透着黑夜,有时候风呼地一下窜过来,往人身上抛洒一些雨就溜走了。偶尔有车驶来,路面上的积水先是反射着灯光,随后就被车轮狠狠地碾过,马上就浑浊了……
    我在这里站了将近三个小时,天快亮了,他们终于来把我带上警车。手腕上冰凉的手铐,好像箍住了我的心脏,我心里难受极了。
    “我盗窃什么了?”我问。
    “在你租住的房子里,有七台电脑。”曾忠阳告诉我,他就坐在我的旁边。而他们的队长正在打着瞌睡。“这些电脑正是春风网吧失窃的物品。”
    我记得春风网吧失窃案:去年冬天的一个夜晚,春风网吧的店主荀俊强被人打伤,他的网吧明天就要开张了,而电脑也被人盗走了七台。罪犯没有抓到,脏物下落不明,案子迟迟没有侦破。现在我居然成了嫌疑犯,真是可笑。
    “电脑在我家里找到的?不可能吧?”我心里已经接受了这残酷的现实。
    “在地下室,”曾忠阳如实相告。
    “怎么发现的?”我平静地问。
    “房子已经被大火烧掉了,只剩下一个空空的屋框;村民在整理现场的时候,才发现地下室里面的电脑的,并没有损坏。”曾忠阳看了110现场调查报告。
    “我今年春天才住那房子,失窃案是去年发生的,显然不是我,”我为自己辩护了一句。
    “你春天才搬进了出租的房子?可我记得你去年秋天就跟人家订好了房子,”队长睁开了眼睛。
    “你以为是我盗窃了电脑?”我心里已经给了这个家伙一拳。
    “你结婚的时候也没买电脑啊,”他在推理。“现在你的岳父不喜欢你,不帮助你,可是,毕竟是她的女儿嫁给了你,将来有一天,他还是会喜欢你的;现在,你不是被开除了吗,办公司正是时候了。办公司没有电脑肯定是不成的……早早承认,争取宽大处理吧…………”
    我再也听不下去了,身体往旁边一挪,头往前边一点——额头撞到他的后脑勺上——“哎呀,痛死我了,我会给你点颜色看看的,你这个杂种!”他恼怒地叫着。
    他经常这样骂被抓到派出所的嫌疑人,可是我从未想到自己也被他这样骂了。他可以随便地骂人,但是我从未听到哪个嫌疑人骂他——这种特权是谁给他的?他还能骂到什么时候?
第十三章 第一节
    “叫什么名字?”
    “陈刚。”
    “性别?”
    “男。”
    “年龄?”
    “二十七。”
    “职业?”
    “无。”
    审问我的是刚从别的县市公安局调来不久的治安科副科长,是个女同志,我刚上任追捕中队队长的时候,见了面,她还主动跟我握手,表示祝贺呢。现在,她笔直地坐在那里,风从风扇上扑到她身上,摇着她的短发。她开始缓慢地审讯着我,像拉家常似的,甚至她还谈到了她的男人,一个在银行工作的副行长。她用的这种审讯手段很普通,就是和嫌疑人拉近乎,使嫌疑人把她当成朋友,对她失去了防范的心里,说出隐藏在心中的事实。
    第一次审讯很快就结束了,我没有“招供”。
    我被关押着,没有遭受到别的嫌疑犯遭遇过的挨打的待遇,没人碰我一下;可是别人把我的午饭忘记了。
    下午,第二次审讯开始了,副科长换了一件暗红色的便装,突出了胸部的轮廓,她的外表要向我表达的意思是:她是一个漂亮的女人,叫我欣赏她,不要在心里看不起她,老实说话。
    我还是不能招供,因为我本来就没有盗窃。
    我的妻子在哪里?要是她出来就好了,我们根本就不知道住的地方还有地下室,更不知道地下室里藏着七台电脑了。
    第三次审讯是在晚上,仍然没有人记得我的晚饭。副科长又换了衣服,灯光映着她雪白的脸,大腿一点惨淡的白从裙子底下表露出来,好像老鼠的眼睛在盯着我看。我昨晚没有睡,今天也没有吃,能变成一只老鼠钻进地洞里睡上三天三夜也不错。
    这次审讯一直持续到半夜。最后,副科长向我透露:春风网吧的老板已经认出了我就是打伤他的人。我还是不能招供。但是,我预料到我的处境非常的“危险”。
    后半夜我简直就没有睡着:隔壁有一台大功率的录音机,老是播放震耳欲聋的摇滚乐。或者我刚睡着,就有人进来不是问我要不要水,就是问我上不上厕所,反正就是不要我睡觉。
    没有偷盗,叫你承认偷盗;没有嫖娼卖淫叫你承认嫖娼卖淫——要到达这个目的,就要采用一些手段来实现。无论这些手段给当事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可是这种丑恶的现象,不会跑到纸面上,不会窜到电视上,没人过问,没人追究,是黑心了的争权夺利的警察惯用伎俩。
    第四次审讯是在第二天中午进行的,又多了一项逼我招供的证据:已经找到了我遗留在现场打伤店主的钢管——照片上的钢管,一头粗一头细,是我放在派出所宿舍里专门用来练功的,是谁把它拿到店主家里去了?人的良心都哪儿去了?我已睁不开眼睛,没有力量争辩了。
    “承认不承认这个钢管是你的?”副科长温柔地问我。
    我点点头。
    “签字,”她命令书记员。
    我在一张纸上签上了我的名字,又捺上了手印。可是我不知道我签的是一张承认我是伤人抢劫犯罪的审讯笔录。我被押到看守所,倒在地板上就呼呼睡过去了。
    我被人踢了一脚,什么又打在我的头上——和我同室的两个男人在拳打脚踢。我坐了起来,伸手把一个男人拉倒了;我用脚踢了另一个男人的腿,他也就倒在我旁边。
    “陈所长,是他吃了你的馒头。”被我拉倒的那个男人说。
    “吃了吃了吧,架就不要打了,”我是很饿,虽然两天两夜没吃饭,但是这顿不吃也行。
    叫我陈所长的人叫庞渤,以前因盗窃罪进过公安局,这次又偷了人家的摩托车,再次被抓进来了,他称呼有点官职的警察为局长,称呼普通警察为所长,没有固定职业,到处流窜。
    “陈所,你怎么进到这里来了?是老婆抛弃了你吗?”庞渤向我靠拢了一下身子。
    见另外一个男人要爬起来,他就骑到他身上,狠狠给他两拳,然后就躲在我背后。
    挨了打的男人哪肯罢休,爬起来就冲我这边打出拳头,我把他的手抓在手里,手指一用力,他就痛得叫了起来;我轻轻一拉他,他就坐了下来。
    “陈所,还是你厉害,要是不判刑,出了这个地方你就教我武功吧,”庞渤鄙视地看着另一个男人:看,我有这么一个朋友,你还敢欺负我吗?
    我倚在墙壁上,还想再睡一会儿。两个男人虽然再也没有动手,但是在互相辱骂着。我没心思去理他俩。
    “陈所,我看到你的老婆了……”庞渤讨好地对我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在哪看见的?”
    “你是怎么了?”庞渤看到我反常的样子很惊异,“你老婆都成名人了……”
    “什么名人?”我急切地问道。
    “她在乐乐歌舞团,”庞渤兴奋地说,“她的绳子舞特棒,是歌舞团的摇钱树了……”
    “你没认错人吧?”我摇摇头,不相信。乐乐歌舞团属于沙滨市文化馆,在这一带很有名气,曾来这里演出过。妻子喜欢听音乐,不喜欢看舞蹈。再说,她也不认识沙滨市里的人,怎么加入到了歌舞团里?加入就加入吧,怎么不跟我打招呼?
    “我保证我没认错人,错了你就打我,”庞渤认真地说。
第十三章 第二节
    如果庞渤说的不假,妻子就在乐乐歌舞团——不,不不不,我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我不愿相信这是真的;庞渤说的话已经变成了无数只虫子在啃咬着我的神经,撕扯着我的大脑,堵在我的喉管,吞食我的肉体,我还能活下去吗?
    按照岳父的意思,妻子本应嫁一个政府里的高官或是一个有名气的企业家,但是妻子却偏偏选择了我。她的美好的愿望就是要和我这个英俊的男人支撑起一个感情的世界,天是美丽的,地是多彩的,然后再叫我们的孩子加入进来。可是我呢,一天到晚匆匆忙忙的,把本应该用于和她一起打造感情世界支柱的时间也用于工作了,她还能满意吗?她能没有意见吗?她还能有信心坚守着我吗?
    我不愿意再想下去了。白天我昏昏沉沉地在床上度过,吃了一顿饭,喝了二碗稀饭;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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