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匿的爱-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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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公司也不愿意跟他去了么?南霁云的心头又是一阵子的疼痛,双手微凉,有些颤抖,说:“你不去公司,想去哪里?”
盛晚归说:“只想随便的走走,就是不想去公司。”
“我陪你好吗?”南霁云低低的,眼睛里蓄着一汪水,渴望的等着她的回答。
盛晚归的回答终究让他失望了,她说:“我只想自己走走。”
南霁云黯然的走出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狠狠的掐着自己的手心,直到指甲被鲜血洇湿。
在岔路口,盛晚归要下车。
南霁云叹口气,说:“就让我送你到目的地不行吗?”
盛晚归摇摇头,拉开了车门,说:“不了,你快去上班吧。”
“那你大概会去哪儿?”
“不知道,走走看看吧。”
“中午我来接你,一起吃饭,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到时候再说吧。”
“一定要拿好电话,不要关机,别让我找不到你。”这是南霁云心沉到谷底后的最后一点要求。“还有,不要在冷风里走太久,会着凉的。”
盛晚归点点头,说:“会的。”然后,匆匆转身离去,南霁云这最后一句话,几乎又催出了她的眼泪。
她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变得多愁善感起来,这般的爱哭,再次遇到南霁云后流的眼泪似乎比她十七年流的还多。
她真的需要静静的想一想,想一想自己,想一想南霁云,想想他们之间的关系。在和小南叔叔共同生活的空间里,她无法冷静,和小南叔叔在一起时,她更加无法思考,只有走到广阔的天地里,让冷风吹一吹,她才有思考的能力。
南霁云坐在车上,一直看着她的背影,他的眼睛,几乎要脱离眼眶,追随她而去,在她的身影消失不见后,他又在那里停了好久,抑制住要追上她的冲动,开车离去。
因为他知道,这时候跟着她,只会徒增她的反感。
这个时候,他的期望已经降到最低,只希望盛晚归不要讨厌他,仅此而已。
盛晚归不知不觉的就走进了B大的校园,在这里,她住了十六年,她在这里长大,经历了父亲的死亡,母亲的离开,小南叔叔的到来,爷爷的逝世……这里,有着她太多太多的回忆。
父母的脸她已经记不得了,只知道父亲盛燕赵在三十五岁的时候才结婚,三十八岁才生的她,在她三岁的时候死于糖尿病的急性并发症,而他的母亲在父亲死后便收拾东西,远远的离开了他们,不知所踪。
爷爷自父亲死后身体就变差了,由家中的老保姆照顾着,很严厉,不苟言笑,跟盛晚归很少说话,她孤单着,常常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静静的玩耍,不哭也不闹。“宅女”这个词是后来才有的,但她从小就已经具备了宅女的属性。
直到八岁时,第一次见到南霁云,那时候,他身边还有她妈妈,只是一脸的病容,脸色又黄又憔悴,她蹲下身子,摸着盛晚归的小脸蛋,眼神空洞,却又悠远,似乎透过她看到了什么,最后淡淡的说:“你很像你爸爸。”
她很害怕这个女人,因为她的手瘦的只剩下骨头,摸着脸上的感觉就像被树枝刮一样,她躲到爷爷后面,不敢看他们。
她看到爷爷不苟言笑的脸上微微颤抖,看了南霁云好久,说:“留下吧。”然后,他将盛晚归从身后拉出来,说:“以后,你就叫他小南叔叔。”
过不多久,南霁云的妈妈就死了,他和她一样,成了孤儿,那一天,南霁云躲进房间里,一个人静静的流泪,盛晚归悄悄的进来,握住他的手,她小小的心里不知道如何抚慰他的伤心,只有陪他一起哭。
28 旧居
后来,爷爷也去世了,最后几天几乎认不出人了,只到有一天突然的精神了,医生说这是“回光返照”,爷爷分别的把她和小南叔叔叫进去,对她说:“以后就只有你和小南叔叔相依为命了,永远记得,他是你的叔叔,你们是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是亲人,永远不要逾越了辈分伦常。
盛晚归没有多想,立刻便答应着,她和小南叔叔当然永远是叔侄关系,怎么可能会有成为别的关系呢?况且,这别的关系指的是什么她都不知道。爷爷似乎还有什么话要说,可他只是喉头滚动,恋恋不舍的望了她一会儿,然后让她出去。
爷爷的死,其实没有带给他多少悲伤,他身体一直不好,一住院就是几个月,对于他的去世,她在心里头已经做好了准备。
但是在收拾爷爷的遗物,准备搬家时,她还是难过得哭了,一看到这些东西,就想起爷爷的音容笑貌,觉得他仿佛还在这里,威严的坐着。
她收拾不下去了,草草的把东西都整理到箱子里,搬到南霁云家里的别墅去,专门腾出一个房间来堆放。
盛晚归站在爬满枯萎了常青藤的宿舍楼前,驻足往上瞧着,从这边数第三个窗户就是她的家,以前,爷爷在那里摆了一盆仙人掌,小南叔叔喜欢靠在窗边画画,而现在却挂满了五颜六色的衣服。
那时候,她隐约的能从楼下能小南叔叔的身影,便大喊:“小南叔叔,我累了,快来接我。”南霁云就会立刻放下手中的画笔,把她背上楼去。
她在外人面前永远是乖巧文静的乖乖女形象,只有在南霁云面前,她才显露出她的调皮本性,又爱笑,又爱说话,经常是蛮横不讲理的,在外面受了小朋友的气不敢言语,回来便朝南霁云发脾气,南霁云笑称她为“窝里横”。
记忆是丰富而美好的,如果能一直停留在那个时候多好呀,盛晚归站得累了,便找个地方坐下。
“哎呀,这不是小晚吗?都这么大了,这些年过得好吗?”一个胖胖的大妈像是发现新鲜事物一般的快步走到盛晚归跟前。
盛晚归打量着她,在回忆中寻找着相同的影响,终于想起:“是王阿姨,您好,我挺好的。”盛晚归略略欠身,跟她打招呼,王阿姨和盛晚归住对面,曾经是很好的邻居。
王阿姨笑眯眯的,像一个弥勒佛,说:“小南怎么样?好一阵子没看到他了,以前经常看见他来,也不进屋,就在这儿坐着,见人就问看见你没有,你们这是怎么了?”
盛晚归心头一震,说:“没什么,大概是他以为我走丢了吧。”
王阿姨哈哈笑着,拉着她的手,一定要她进屋去坐坐,晚上在家里吃饭,盛晚归不想去,只能推托有事,便匆匆忙忙的离开了。
盛晚归随性的往前走去。
走过操场的围墙,忽然发现上面贴着的一张纸摇摇欲坠,盛晚归不禁好奇,凑过去看,眼睛瞬间湿润,这是一张寻人启事。
……家人心急如焚,提供线索者,现金五万,告之下落者,现金十万,不胜感激。
寥寥数语,盛晚归却看了好久,体会出了南霁云拟写这则启事时的心情,不禁泪流满面。篮球场上,一场紧张激烈的比赛正在进行着,她眼睛定在那里,心里头却想着事情。
明明很喜欢小南叔叔早点结婚生子,可为什么当小南叔叔把女朋友领回家来时吗,会故意的说那些让人误会的话呢?为什么忽然将就不喜欢小南叔叔把自己当成小孩子了呢?为什么面对小南叔叔喜欢的女人时,会心声嫉妒和自卑呢?
一连串的问号写在脑子里,盛晚归弄不懂自己是怎么了,活了20年,这种感觉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她讨厌思考复杂的问题,这些歌为什么弄得她的头都快炸了。
忽地,觉得脚上一动,一颗篮球跑到了脚边上,她怔怔的看得出神。
“同学,请帮忙把球扔过来。”一个男声传过来。
盛晚归没有听见,眼神还是愣愣的。
那个男生又说了一边,她依旧愣愣的看着那边。
那个男生跑过来,蹲在她身边,把篮球抱起,问着:“你没事吧?”
盛晚归终于从自己混乱的思绪中挣脱出来,看见了眼前这个放大的男性脸庞,这个男生长得很帅,眉眼间竟然和小南叔叔有些相似,没有她的小南叔叔好看,但他的脸部轮廓却要比南霁云柔和许多。
盛晚归的眼神又愣住了,凝在他脸上。
“嗨,美女,你好,我叫刘思源,是机电系大四的,你叫什么名字?”男生往后退了下,伸手大手来。
盛晚归下意识的握住,他的手和小南叔叔的一样大,一样厚,几乎能将她的小手整个抱住,比小南叔叔的光滑,但没有他的温暖、干燥。
“我叫盛晚归,以前在这里住过。”
操场上已经有等不及的人在叫着刘思源的名字,他站起来,说:“很高兴认识你,能在这等我一会儿,等我打完这场比赛吗?”
盛晚归怔怔的答应着:“好”。
刘思源笑着跑到了操场上。
他大概有183吧,因为小南叔叔是这个身高,跟他个子差不多高,就连背影都很像,只是南霁云的背如果仔细的看,会发现略略的有些驼,因为经常低头跟她说话的缘故,她只有165,在女生里头不算太矮,但是站在小南叔叔身边,就成了小矮人。
她看着刘思源在场上奔来奔去,充满了生机和活力。曾经,南霁云也很喜欢打篮球,一有篮球比赛就守在电视机旁,经常买些篮球杂志来看,有一次因为打篮球耽误了去接她,她生气了,一天没跟他说话,他便戒了篮球,从此后再也不打了,连比赛和杂志也不看了。
想到这些,她忽地生出许多愧疚来,为什么以前会觉得是稀松平常的事呢?为此还心中窃喜过,这种小南叔叔是何其的不公平,本来他的爱好就少,这为数不多的乐趣还被她扼杀了。她忽然很想看看小南叔叔在篮球场上肆意奔跑的样子,想来,比刘思源还要帅吧。
篮球比赛结束了,盛晚归浑然不觉身边有人接近。
“嗨!”刘思源走到她身边,大汗淋漓,呼哧带喘。
盛晚归茫然的抬起头。
“看你的眼神,好像一只迷路的小猫,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刘思源蹲下来,平视着她。
盛晚归没有深交的朋友,也从来不对除南霁云之外的人吐露心事,看着相似的眉眼,她对刘思源便平添了许多的信任。
“我变得很奇怪,我在想自己到底是怎么了。”盛晚归悠悠的说。
“哦?那想明白了吗?”刘思源大大咧咧的用袖子擦着汗说。
盛晚归迷茫的摇摇头。
“那我请你去吃冰,边吃边想好不?”刘思源说。
吃冰?小南叔叔不让她吃,怕她生理期肚子疼。
但是,刘思源那和小南叔叔相似的眼睛里充满了真诚,她不自觉的点了点头。
“走。”刘思源很高兴,伸出大手。盛晚归迟疑着,握住他的手,刘思源顺势一拉,盛晚归便站了起来,同时松开刘思源的手。
这双手,虽然平滑,握着却不若小南叔叔的舒服。
闹别扭
默默的跟在刘思源身后,盛晚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跟着他去了。
刘思源转回头来看着她,笑了,停了停,等她追上来,刻意的放慢自己的脚步,跟她保持一样的步伐。
“还没问呢,你今年上大几了?”刘思源苦思冥想了半天,找出一个话头。
“我……没上大学。”盛晚归声音不大。
“哦,那你现在干嘛呢?”
“我……什么也没干。”
话题进行不下去了,刘思源有些苦恼。好在冰激凌店马上就到了。
这家店装修得很精致,粉红粉绿的主色,时尚而又充满了青春的气息,窄窄的隔断,只容得下两人相对而坐,一看就是为情侣而设。
刘思源买了一大盒冰激凌,自己端了一杯加冰的可乐,天气并不不暖和,他的额头上仍有汗珠冒出。
“吃吧,这是店里的招牌冰激凌,很多女生都爱吃。”刘思源说。
盛晚归看着五颜六色的冰激凌,很有食欲,但马上的,南霁云的告诫又响在耳边:“不要吃凉的,会肚子疼的。”
“怎么不吃呀?”刘思源喝了一大口可乐,好奇的问着她。
“吃!”不想像小孩子一样,老是听南霁云的话,偶尔,也要叛逆一次!
盛晚归一勺一勺吃着,果然很好吃,一股凉意经过食道直通到心里去,使得心里都麻木起来。
“美女,以后还能约你出来吗?”刘思雨随意的甩了一下头发,将流下来的汗珠甩下去。他跟小南叔叔是多么的不一样呀?小南叔叔永远是干净整洁的,即使出汗也用马上优雅的擦去,身上永远是干净的气息,而他,散发出一阵浓烈的汗味,身上也被汗珠透湿了,却这么的随意,不在意自己的外表。
盛晚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