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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桃运凌云-第14章

小说: 桃运凌云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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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千年树个大浪子。

随着红学的兴盛,浪子学也在悄然间浮出历史舞台,,其荣荣发展之态如黄河之水天上来般大势所趋。浪子学方兴未艾这是铁打的事实,谁也改变不了。

浪子学的发展不是没有基础。它最大也最基础的基础就是《金瓶梅》的诞生,接下来继承发展升华的就是《红楼梦》了。有人会问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怎么会是淫书的继承发展升华呢?有谁能说《金瓶梅》不是名著!当然判别的理由不是在两者都是名著上,在于里面的主人公:西门庆和贾宝玉。西门庆是个绝对的大浪子,这点毋庸置疑;而说贾宝玉也是大浪子,估计很多人或不苟同。其实在浪子学界看来,贾宝玉正是浪子从西门庆那时发展到清朝时的写照。浪子也从一个彻底的大坏蛋发展到人情味十足的公子哥儿。这点是必然的趋势。世界是发展着的,人类社会是发展着的,浪子也是发展着的!

前人栽树不是给后人一昧的乘凉,然后便有了对《金瓶梅》的色学研究,对《红楼梦》的红学研究,还有现在方兴未艾的浪子学的研究,都是一个体系,都促进了文化多样性。这也符合我国对待思想和艺术文化的方针政策: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笔者多年研究浪子学以及参照其他浪子学家的著作得出能成为浪子的几条标准:第一:笔者在一本小说中看过这样的话“长的丑不是你的错,但长得丑还跑出来吓人就是你的错了”。所以想成为浪子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先天的资质:长相容貌气质之类的。西门庆和贾宝玉具备了。从名著中描写可以很容易得来。如果有的父母希望自己未出生的孩儿成为浪子,首先看他刚出落时的模样,如果感觉不良好的话,趁早改变培养的目标。浪子之所以称之为浪子,就是因为一“色”字,哪来的色,当然少不了女人,为什么有了女人就要叫色?因为男人的欲望使然,对女人包括身体,心灵及其他一切的占有,反过来女人也要有对男人包括身体,心灵及其他一切的占有欲,然后男人女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战友,这是浪子的至高境界:占有了女人,也让女人死心塌地的跟定了你。西门庆玩过的女人,虽然基本都是强奸得来,但最终还不是死心塌地的跟了他!虽然金梅两人是为了报复才屈服淫威,做爱这种事难道一个巴掌能拍得响吗?她们绝对是自愿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至少在这点上,西门庆是成功的,而他对于瓶儿的诱惑,则是彻底的成功。而贾宝玉,生在胭脂水粉中,天天浓墨重彩,此一浪子,谁敢鸣冤!另说,这两人如果没有吸引诱惑甚至蛊惑女人的外在资质如何达成正果?!其二:有数不尽烧不完冲不走撕不了花不掉的钱。虽说钱乃身外之物,没了再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但如果一个男人没有足够的令人惊羡的财富,是决绝不能成为大浪子的。想想看吧,陪女人玩要花钱,自己耍帅要花钱,发展势力要花钱,拉关系要花钱。。。这点他们哥俩也都具备。其三,浪子要有色胆,也就是浪子学界的色胆包天!只不过这个胆已不单单是色胆了,还包括很多方面,杀人放火,劫财掠货,强暴美女等等等等。除了上面几点,新世纪的浪子还有“仁”的一面。

说了那么多,一定有读者怪我发表的,《浪子论》太多了,还没到正文!好了,我强调上面只是个人见解,如有雷同,我们兄弟!有谁有更高明的见解或者反对意见,欢迎留言切磋,本人会一一回复,共同研究。再次希望各位读者大力支持,多多投票欧!接下来,笔者一定不会让浪子美女们失望,用我的笔触一一拨开你们心灵很深处的想法,敬请期待吧!

。。。

26。金虎帮完蛋了

“臭瘪三,还有什么遗言吗?”胖子老大不耐烦的问道,但还是想听这将死之人想说什么,等几秒钟也没事,反正他也逃脱不了自己的手掌心了,主要是逃脱不了众多枪眼的手掌心。

“老大不是想收了青牛帮嘛,没问题啊,不但青牛帮双手奉上,还外送个青竹帮!”凌云霄不知为何说出这番奇怪的连他自己都不会相信的屁话,他像个赌场里的赌徒一样眼睛死死的盯着胖子老大看!这本来就是一场生死的博弈,只是其间不存在什么技高一筹,只看你怕不怕死。

“霄哥!”胡天宇和李天成也不相信凌云霄会说出这样败类的话,急着问道。凌云霄背对着他们,左手偏离胸前挥了挥手,让他们别激动。两人还是不明白,但已感觉凌云霄这是缓兵之计,只好息声了。

胖子老大见凌云霄说出这番话,开始正眼看着他,“你是什么人,敢说这样的话?”油腻的大嘴不是刚刚舔过女人的阴处,就是在吃肥肉,油油亮亮的,凌云霄看着一阵恶心,“额。。。小兵蛋,小兵蛋而已。。。呵呵,承蒙胡老大看得起我,让我当双方谈判的代表,但我这情况也不用谈了,再谈的话,我们还不都去见阎罗了!是吧,老大!”凌云霄看着那恶心的胖子老大,趁他分心的时候,慢慢的向前走了一小步,细细的说着。

“算你识相,你看我上面还有狙击枪在指着你的脑袋呢,量你也不会耍什么花招!”胖子老大得意的笑着嚣张,在凌云霄面前嚣张。

“是欧,那敢啊,我不但怕老大,我最重要的是怕那枪子儿啊。。。呵呵”凌云霄像个小孩蛋一样在和自己长辈玩笑似的,又向前无意间走了一小段。他现在和胖子老大之间只差一米多一点的距离,而这。。。却是凌云霄出拳的必杀距离。。。原来。。。

“好,既然这样的话,那就留着吧,看你小子倒是很有骨气,好,收复了青牛帮之后你就做老大吧。”凌云霄胖子老大看出了凌云霄有两下子了,如是说到。

“谢老大。。。”凌云霄脸低下头,脸色突然变得阴险起来,手身在背后握紧了力道十足的拳头,准备。。。只听“哈哈。。。”

“啊!什么。。。”凌云霄突然听到了如此彻清的声音,像个整天啃着一句千年难解的枯禅之语,然后终于大彻大悟,看破红尘发出的宏静的悠远的笑。“果然是聪明人,佩服佩服!”凌云霄定睛一看,竟是胖子老大身边的英俊青年。胖子老大还蒙在骨子里,傻逼似的问道:“鸿明,笑什么?”而英俊青年也却不吊他,直接径直走到凌云霄的身边,冷冷才说道:“你以为你是李连杰。。。奥,不是,是无名,”声音如此冰冷,像《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只要他说一句“放!”然后被吊着的警察便砸到那钢筋笼子上,脑袋砸的粉碎。“还要我把你刚才表演的十步一杀解释一遍给大家听听吗?”

凌云霄心头一颤,没想到自己隐藏的这么好的计策就这样被眼前的英俊青年破灭掉,这下子不好半了,“哈哈哈。。。”凌云霄仰天长笑,“兄弟如此聪明之人,为什么要跟着这个肉丸混呢,不会有好的结局,要是有意和我合作的话,前途一定无限广大!”

“是吗?”俊朗青年又是一阵冷笑,“你有什么资本,换句话说,你能养起我吗?”“都他妈说什么呢?”到这个地步了,那个混蛋胖子老大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他差点就死在凌云霄的棒拳之下,但他听出来了,凌云霄是假的投降,于是大骂:“草你**,敢骗我,我要毙了你!鸿明!先给老子毙了他!”鸿明接到胖子老大的命令,于是提起两只枪同时指在了凌云霄的脑袋中央。“连续打死我兄弟,并且枪枪穿过眉心的人一定就是你了。”凌云霄看着英俊青年那桀骜的眼神想起了胡天宇对他说道话。“不错,就是我!你也会一样!”

“你以为这样就会杀的了我吗,要知道我现在离你这么近,我的必杀拳不一定就比你的枪慢!”凌云霄眼神如死神一般的对着英俊青年说道。

“说大话吗?我还真没见过我想叫他一枪毙命的人会活着下来,要不试试!”英俊青年戏谑的对着凌云霄的眼神,也是冰冷的死人,好像在戏耍一个即将死在他精致枪之下的鬼魂说话。“好啊。。。”说完之后,英俊青年搬动了精致手枪,只听一声清脆的枪响,和一声凄惨的叫声,凌云霄便在男孩面洽消失,而他再仔细看的时候,打死的并不是凌云霄而是自己帮派的一个替死鬼,而凌云霄早已在他开枪的瞬间弯下了身子,躲过去了,当他再低头看凌云霄时候,凌云霄一个小勾手,直接从他手中把两只精致的小手枪夺了过去。然后一个空中的回环,整个身子几乎横着在空中转着,,当转到半圈时,伸出右腿直直的打在了英俊青年的脸上,然后英俊青年后仰着倒在了地上。凌云霄刚站稳身子,拿起一只枪,瞄准那个肥猪:“都别动,再动的话,我就打死这头猪!把枪都给放下!”其他人见自己的老大都被别人要挟在手中,哪个还敢动,纷纷把枪放了下来,傻傻的不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老肥猪,本来你早就死了,就因为你身边有了一个聪明的人,不过你这头猪太笨了,不会用啊!去死吧!”说完搬动机关,枪响起来了,胖子老大瞬间脑浆迸裂,子弹从他的头上穿过,最终盯在了他身后的墙壁上。

小弟们见自己的大哥被凌云霄毙了,纷纷相互看视,看是不是要拿起枪来。“怎么,还想打吗,要知道现在你们群龙无首,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归顺我明帮的现在给我跪下,我凌云霄日后一定好好对待你,比这头肥猪要好一万倍,不归顺的只有——死!”凌云霄又用他那灭亡一切的眼神看着扫射着周围的一切,这时上面有一个不老实的家伙拿起了枪瞄准了凌云霄,“啊——”随即从楼上吊了下来,没被打死也摔死了。“像这样几个就不吃吃罚酒的人就是这个下场!”

这时所有的家伙纷纷下跪求饶,高喊:“老大,饶命,我们愿意跟着你干了!”

“哈哈。。。”凌云霄看着这些被自己收复了的家伙,大吼着笑道,声音震颤了整个金虎帮总舵。

凌云霄这时走到英俊青年的身边,语调柔软的问道:“刚才没打疼你吧,对不起啊!”

“你。。。为什么。。。”那英俊青年惊异的看着凌云霄,眼睛里充满了疑问和不解。“你还是杀了我吧,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我李鸿明技不如人,输的心服口服甘愿受死,来吧。”说完闭上了俊杰的眼睛。“好。。。”凌云霄说道。木讷家伙九二在那等着凌云霄的枪声了,但凌云霄伸出的却是一只手,一把拉起了青年:“鸿明,以后跟着我干吧!你愿意吗?”

“为。。。为什么不杀我?”李鸿明难解的看着凌云霄。

“因为你的枪法,你是神枪手嘛!还有你的智慧,如果你也是想肥猪那般的无赖和无能,你想想你会活到现在。”凌云霄说着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像跟一位要好的朋友谈心一样:“主要是明帮现在处于初级建设中,各方面人才紧缺需要大量进口,所以对待你这样的高智商动物绝无放过,宁可杀了你,也不会放过一个被别的帮派所用,懂了吗,我可爱的鸿明?”凌云霄绝美是小脸微笑着迷人,看着李鸿明,有点请求的意思。

李鸿明还能说什么,其实从他第一眼见到凌云霄时,他就感觉自己和这个玩世不恭的青年有一见如故之感,好像失散多年的朋友一样又重新见到,他是很像站在凌云霄一边的,但他又是一个讲究义气的人,知道身为人弟,主上之命不可为,只好对凌云霄那般态度,但他心里是一万个不想杀掉凌云霄的,那样他就会失去一个知己了。

凌云霄把手从口袋中拿出来,两只臂膀展开,帅气的望着眼前同样帅气的李鸿明,眼睛示意他扑过来,李鸿明心领神会,也展开双臂走向凌云霄,两人就这样死死的抱在了一起。接着金虎帮总舵里想起了雷鸣般的掌声,那是祝贺兄弟携手共谋大业,预祝自己在明帮能够大展手脚的掌声,激动,泪水,没有仇恨,有的只是。。。

“其实我早就想离开那个肥猪了,他,哼。。。用古人骂君主的话叫昏庸无能,笨得要死,只会整天的花天酒地,灯红酒绿,玩女人,喝高级的酒,只懂得享受自己,而不知道为兄弟们着想,这样的越早死掉越对兄弟们是好处。”

“奥?有这等事!怪不得兄弟们对肥猪的死没有太大的反响呢。恩。。。看来的我帮助了你们解脱于苦海了,哈哈。。。”说完两人同时大笑。

凌云霄突然间又沉思起来,又用他那招牌的动作,手摩着鼻子,突然转身到李鸿明面前:“我这样想,金虎帮以前的组织结构不变,但帮主是你,成为明帮的一个下属帮派怎么样?”

“不要了吧,我哪有能耐干帮主啊,就让我跟在你的身边吧!”李鸿明笑着对凌云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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