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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hp为了世界和平-第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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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这里就要讲到封神演义里关于法宝的描述。据我所知,在那个时候,法宝的好坏绝对决定了实力的高低。有赤精子,广成子两人为证。他们两人身为阐教十二真仙,在将阴阳镜,番天印传给其弟子后,与弟子相斗时落荒而逃。而恰恰陆压道人的封神斩将飞刀在那个时候还没有其他法宝能克制。其实力可见一斑。 
 
(考证依据:“《封神演义》” , “封神演义评话” ;分析的可信度:“有待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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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第 123 章 。。。 
 
 
一百二十三。Voldemort的番外八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等待的时间是煎熬。但他从未后悔过。
看熟悉的景色在窗外四季轮转,他平心定气的泡了一壶茶,一碟樱桃,一本书,坐在古老城堡八层向阳的一侧阳台上。保持了接近一个世纪不变的米黄色藤椅,在很久以前有一个处处彰显静谧温和的男人总是在每个闲暇的下午抱着一本书坐在这个位置上,偶尔他会抬起似笑非笑的眼眸望着远处的绿树成荫连接山脉与平原的禁林。
他就以这种方式怀念着那个人,每天工作之余,就做着那个人做过的同样的事。就像他还在自己身边一样……
那个人决心赴死直到最后也没给他一个回头的目光,更不用说承诺。但Voldemort始终觉得,他不回头不是因为他真的不在乎他,而是因为在乎了才不愿回头和他说一句永别。永别这个词太过沉重,弥漫心头的让人感到绝望。
Voldemort从未忘记这个男人在冬日难得的阳光下在满屋鲜花的簇拥下走入他的生命,来得那么轻巧那么美好,却在第一眼时就在他心底扎根。而他走的时候却独自一人选择了没有退路的死亡。
那个带着倦意但笑得满足的女人在最后告诉他:

等着他,像我一样相信他,他会活下来的。他从没让我们失望过。
如果他迷路了,就请你去找他。陪着他。我知道他怕寂寞。
你们可以的……
可以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毕竟你们都是那么的要强,也是那么的坚强。

不是因为她的安慰,而是因为他真的相信他会活着,所以他等他。一年,十年,一个世纪,永远等下去。等到他回来的时候,一定要狠狠的欺负他,毕竟他走的时候连一个眼神都不留给自己,走得过于潇洒使得自己心中的痛有增无减,到了现在只要一想起那幕场景心口仍然酸得厉害。
他毕竟很小心眼。这笔帐不会那么轻易算清楚的!
明媚的阳光下黑发的男人唇角的笑低调而危险,迎着阳光微微眯起的樱桃红的眼睛深沉得没人能探究到他的想法,一贯的黑色张狂红色华贵斯莱特林的王。
时间与魔法是一个奇妙的东西,让人年华不老,穿越时间与思念的人相见。甚至创造了奇迹。
不,以Vikram的说法奇迹是人创造而非其他。人和神的不同之处是神手下创造的奇迹不叫奇迹,那只是神的一种手段。而人所创造的奇迹是人成神的半截路。
他要的可并非是永生不死,他追求是足够和他比肩而立的力量。
〖想要到达生命的终极吗?如果你不惧怕炼狱的淬炼一步走错万劫不复,就去往镜象的世界接受最残酷的历练。如果经历了它你还不忘你的初衷,你会有机会进入混沌空间唤醒他。如果你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你唤醒的人可能不再是Vikram。 Slytherin,甚至不是终极小队的姜齐,你的选择呢?〗
“只要见到他,我必定能认出他。就算变了模样变了性格,我也能把他认出来。他始终是他。我只担心自己没有能力陪他走到时间的尽头。怕我会是另一个Lilith,像她一样到最后只能亲手把他交给别人。我即不愿他陪我死,也不可能把他交给别人。”
当Voldemort消失在传送阵中后,空旷的空间中始终沉寂的梅林才出声对友人说到,“你说他这次能成功吗?”
卸下机械合音后声色清朗暗含几分幸灾乐祸意味的轮回主神回复,“谁叫陆压的狗脾气嫌弃羽蛇神代表重生和死亡还没有九个头,一口雅痞调调生生把羽蛇神回绝得没留一点情面。什么理论让他认为羽蛇该有九个脑袋,非要把容不得玩笑的羽蛇逼得爆粗口,如今都是他自找的。”
“你要真幸灾乐祸还能帮陆压撮合这段情缘?”梅林乐呵道。
“百年后陆压醒来不会记得往常的种种,只当自己还是姜齐一个普通的人类。到时候羽蛇神想起了前尘往事恢复了神力,他们两有得好戏可瞧。我们看着就好别再插手了,陆压那雅痞小心眼得厉害,事后报复有羽蛇这个偏心到心长歪的家伙护着,我们两会被逼疯的。”
“陆压性子挺好,不是总在危难关头出手救人吗。”
“……他说他不抽我一顿死也不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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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第 124 章 。。。 
 
 
一百二十四。

似乎永无止尽的梦境中男男女女形形色色的人我看不清他们的面孔,黑沉的梦里压抑得我失去了窥探他们真面目的欲望。我记不得他们都是些谁,和我有着怎样的关系,不知道他们的面孔也不知道他们的姓名。就像看一场电影。只是梦里一个黑色长发的女人反复对我说着:如果有人像我这样爱你,请你一定要接受他……活下去,用你余下的生命记住我爱你……
真奇怪,我居然会有眼角湿润的感觉。是因为她说得太煽情的缘故吗。这究竟是怎样苦逼的黄金八点档家庭伦理剧才能有这样的效果啊。这姑娘有才她表演得真好,电影节上这电影肯定不止拿一个奖……为什么觉得自己吐槽不像平时那样给力啊。
啊嘞?我平时很喜欢吐槽吗?怎么模糊记着自己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知识青年,君子做派从未被超越呢。好像平时很喜欢穿白衬衫,不对,貌似是白色儒衫……果然做梦都是些奇怪的东西……
老子自从不是人后不就不会做梦了吗?←为毛它会从我脑子里冒出来。我什么时候禽兽到连人都算不上了?
各种纠结之中,我听到梦境之外似乎有个男人在我耳边喊,“醒过来,Vikram。”
猛地一睁眼,没了眼睑的保护明亮的阳光几乎刺瞎我一双招子。缓了一会后我重新睁开眼,发现自己穿着睡衣躺在床上……话说刚做的梦真是前所未有的憋闷。
爬下床,身体对这个房间很熟悉在我打着哈欠的同时已经赤|裸着脚踩着冰冷的地板自发走进洗手间。事实上姜某人我在一大早做了一个类似被鬼怪乱入群穿的梦后,再从自家洗手间擦得闪亮的镜子里看见自个儿顶多十五岁的嫩脸,我瞪着镜子里自己一脸泰山崩于眼前岿然不动的淡定样心底一万头羊驼奔腾咆哮而过:还老子十八岁年华!!!
我忍不住地开始想这他妈的我是穿越了还是重生了,苦逼的初中生样是怎么回事,我明明是国家正规教育下的大学生一枚。
我想我一定是穿了。
因为在我贫乏的大脑里我搜索到了一条信息:姜齐于200X年X月X日枪决。
我果然是穿了,现在一切都好解释,难怪我脑子里人格分裂一样乱轰轰的。这比失忆还糟糕啊!
整理着记忆,我是姜齐天朝大学生一枚,有着伟大的志向——成为教坛之父。
不过有着这样我现在想来都觉得苦哈哈志向的我怎么会扭曲上要被解放军叔叔枪毙的死路。我可是有着伦敦优秀市民的荣誉奖章。←从未去过英国的天朝人士,我顿时感到自己压力很大。这种记忆意识混乱的局面让我有砍人的冲动啊!十八般武艺样样上手挑遍少林无敌手!←这东西又是从哪冒出来的,我不是知识青年书生一个吗?
……我可能还要纠结自己人格分裂很久。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蹲在天朝南方一个小城里的一间普通公寓里,过着无父无母蛋疼的叛逆初中生生活。虽然在书桌的抽屉里翻到了自己XX中学的学生证,但出于自己那莫名的“我勒个去的初中生你妹啊”对上学的排斥感而没有踏进过学校一步。
我每天都在琢磨着自己脑子里三个名字的身份,姜齐,Vikram,陆压。Vikram可能是我的英文名字,但陆压这种绝对穿越来的名字是怎么回事?
对着自己形同精神分裂的症状老子哭得满脸是血啊!
在血糊掉脸,咆哮的羊驼占领了我心中的马勒戈壁后,早早忘记上学这回事的我在蜗居几日后终于决定上大街看看去。蹲在房间里顿顿吃泡面顶不住啊。
街道很陌生,夏日灼热的空气也让我有种陌生感。在出门左转横穿一个花园后的第一个十字路口我远远就望见一个烤肉铺。不行,不能吃肉,会折腾死自己的。←为什么纯肉食性生物我的食谱上会禁止肉出现?
我要吃肉谁也不能阻止我。挡我者死!
……气势汹涌要横穿街道扑向烤肉的我被一个体格高大到让目前蹲在160海拔的我倍感压力的男人拦下了。
挡我者死……迎着明眼看就是外国种男人眼神复杂难辨的红眼睛,吃肉的欲望居然生生被压了下去。直觉告诉我,这个长得远超平均线的黑发红眼老外要找我麻烦,大麻烦。脑子里不知道是属于叫Vikram的还是陆压的危机感应神经并没能让我拔腿就跑。事实上,我觉得这位高大冷艳英俊霸气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壮士给了我一种微妙的熟悉感。
所以说,特么的他究竟是谁啊?
算了,和这相比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去办。大哥打个商量,别拦着我了放苦逼的啃了好几天泡面人过去吧,烤肉是没有错的!你不能这样断绝了烤肉美好的未来,它们最幸福的结局是进到我的胃里!

姜某人于2011年的夏天“穿越”后的第四天在南方小城被一自称Voldemort的强盗行径的老外拦在十字路口的烤肉铺对面街道,面对近在咫尺勾引着他胃的烤肉铺,他无声的在心底历经沧桑般地说道:我要吃肉。
从此,无视天朝刑法狎昵未成年少年的高大冷艳英俊霸气一看就不是好人的壮士Voldemort经常让各种杯具的姜某人“吃”肉。

再再某一年成功被无耻强盗行径的Voldemort壮士拐骗到英国的十六岁姜某人于某日宿醉中醒来,发现自己赤|身|裸|体和V壮士搂在一起。更惊悚的是床头柜上亮堂堂地摆着他签了大名的结婚证一张……对象就是身边的V壮士。
当时姜某人内心深处挤满了草泥马咆哮着:老子不是千杯不醉体质吗?!为什么会喝醉!!!尼玛,酒后乱性不算什么,为毛老子还签了这种东西!!!
堪比人形春药魅力爆棚的型男睁开眼,把僵硬在床边的少年搂回来,抱好,心满意足的继续睡。
“睡你妹给老子跪榴莲去!”
“Vik,明知道无论我求婚多少次都你不会答应,我倒不如直接把你绑在我身边。瞧,以后你就是我的了。”Voldemort得意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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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第 125 章 。。。 
 
 
一百二十五。

后续

一个从小到大只在乎一个人痴痴念着一个人的小孩,长大了,成熟了,一如过去执着于心中唯一的那个人。他对他的呼唤,他对他的思念衔接了两个世纪。黑白的照片换新成彩色的年代。

一个不懂爱情乃至鄙夷人类感情的人,他忘记了他曾经在他生命里占了最重要一部分的女人,他忘记了他曾经许诺过一个固执而有耐心的小孩一辈子的陪伴,他忘记了他自己早已不是人类……

在2012年前的那个繁花骄阳的季节里,黑发红眼一口纯正伦敦腔的男人在天朝南方的某个城市一个陌生的十字路口截下了黑发红瞳面无表情的少年,从头到脚透露着高高在上气息的魅力十足的异国男人对冷漠的少年低笑而道,“终于找到你了,Vik。”
少年如同看路边石头的冷漠眼神直视他,平板的声音淡淡的语气语速平缓的中文,“不好意思老子不懂鸟语。”
男人听后眼神柔软,突如其来的将少年搂入宽厚的怀中,流利的中文在少年耳畔流淌,“好想你,Vik。”
挣扎不出的瘦弱少年对男人说,“大哥,请问你妈贵姓?思来想去我觉得我应该不是你失散多年同母异父的兄弟之类的。”
男人的胸膛发出闷笑震得少年不自在的偏过头,“我当然不是你失散的兄弟,我是你父亲。”
少年抬头望着近在咫尺的男人英俊的面孔,半晌冷笑道,“你特么的当老子傻13啊,你以为你和我一样是黑头发红眼睛老子刚好还失忆了就会认你是我爹?嘁~我是失忆不是脑残,你个二货。想当爹想疯了吧?”
“……”男人脸上的笑容僵硬了片刻,然后他不发一言的扛起少年。
疑是处于被绑架状态的少年仍然不慌不忙的伏在男人肩头,问,“你要做什么?”
男人简单利落回答,“吃了你。”
“现在不流行人肉包子的桥段了。大哥你绑错人了,我兜里真的没钱。”
男人没理会少年絮絮叨叨的吐槽,以一种容不得反驳的口吻说,“我们结婚吧。”
“……”少年眼中异样的光芒闪过,眼中若有所思似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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