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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情狂独眼龙-第3章

小说: 情狂独眼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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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耐烦代表的就是厌恶,难道你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她不能蠢一点,像很多慧而不实、实而不慧的女人?!

“我知道了。”死皮赖脸的事原来她就不内行。

“别让我再看到你,蜘蛛女。”看她长手长脚的模样,不由令他想到那种生物。

“别风大闪了舌头。”她好不容易找到反击的话。

任家虽然也有几个毒舌门的手下,可没他毒辣恶劣,蜘蛛女?亏他想得出来,偏偏她最自卑的一环就是自己瘦巴巴的手脚。

不管他到底是不是黑道人物,那么别扭又反覆无常的男人,任筝决定敬而远之——远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真要黑道老大的话,哼!台湾街上随便抓也一大把!

“冬瓜头,你那什么脸色,慌慌张张被鬼追了?”埋头苦打游戏机的任楼耳熟能详的由脚步声判定回家的人是谁,继而施舍一眼。

“在外头被人叫蜘蛛女,回来你又叫我冬瓜头,我真长得这么畸型吗?”好不容易以时速十公里的超速返抵家门,还没喘气,任筝不由喃喃自语。

普通人面对这种情况总会出于自卫的反驳几句,要不也互相吐槽一番,只可惜任筝的脑袋架构与旁人不同,她倒是一本正经的“自我检讨”起来。

“噗,是哪个有识之士,妀天我一定要好好膜拜他一番。”在任楼的词汇字典里没有什么叫正经的字眼,言不及义、言而无心是他对说话不必负责,娱人娱己最高的宗旨。

“一个黑帮老大。”任筝一本正经。

“叮。”任楼错按ESC键,一干水浒传的好汉全因他这致命的一键全军覆没,死于非命。

“老姊,你什么时候交男朋友了?惦惦吃三碗半喔。”逝者已矣,他干脆扔下游戏机,难得任家最风平浪静的老大传出一丁点花絮新闻,怎可不表关切之态。

“你耳聋了,没听我说黑——社——会老.大,经常高歌绿岛小夜曲的那种家伙!”

任楼声调里夸张的成分更大了,在任家,任筝的“与世无争”几乎是公认的,她的出世是因为太过埋首书海,一古脑栽下去无暇关心周遭的生活,而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无知,真要有心人指点一下,她融会贯通得可快了。“大哥也是人,而且是男人。”

谁会相信一个女孩二十多年的生命中从来没让苍蝇般的男人驻足过,任筝就是,对爱书成癖,眼里没有所谓“雄性”这种动物存在的她来讲,即使求学生涯中偶尔有储备勇气来碰钉的拈花惹草动物,她仍如老僧入定,久而久之,抱著绮思丽梦的肾上腺素发达人种只好纷纷打退堂鼓。

“男人有什么稀奇的,咱们家就有两个了。”对任楼突如其来的关爱她大惑不解。“你和老爹不也是雄性动物?在辞源里,雄,生物之阳性者。诗邶风雄雉也有:雄雄于飞,泄泄其弱。又齐风南山也说过:南山雀雀,雄狐绥。”

任楼不捧场的呈口吐白沫状。“老姊,小弟我才疏学浅,你那些什么‘风呀风’的还是留著敝帚自珍,我就算不懂也活得下去,你保重啊!”

“这很简单的,我解释里面的意思给你听——”讥讽嘲笑的话她向来听不懂的,兴致勃勃想把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学好好讲解一番,让一向缺乏国学常识的弟弟也能沐浴在学问知识的快乐中。

“啊,我肚子痛!原来令天还没疴大号呢,失陪了老姊,天大地大疴嗯嗯最大。”任楼借了“便”遁,闪得比平常要他做家事还快。

任筝也不介意,她知道o自己魄力不足,也没什么足以说服人的能力,改天就改天,反正她也没损失什么。

穿著中国风味软底鞋的脚底一接触到楼梯阶,她不是很清明的脑袋忽然灵光一现。

“糟了个糕,我回来家里做什么,明明令天要去的是研究所,为什么回来了!?”

被那黑社会老大一吓,她居然直飞家门,忘了真正的要事了。

墙壁的咕咕钟指著差一刻十一时。

“啊,这么晚了!”

她转身由大门冲了出去。可是,还是有些地方不对……呵,任楼那家伙不是该参加面试去了,怎地也在家?她又扭身转回:“阿楼,你的面试——”

他那宝贝弟弟要再搞砸这个月来第二十五份工作,她准被任初诤以督导无力拧头示众。

“吹了!”从搂上传下来的音响和声音比赛著。

啊,大势去也。

下意识,任筝便往外冲,大难尚未临头,她还是先逃吧!

其实资历深如任筝,根本不需要照固定时间来回研究所的,她只要每年缴交两份研究报告,取到上级拨下的援助金,时间就可完全自由运用,但也因为大部分时间她总卯起来作实验,所以在论文和论文告一段落中间,她会让自己努力“正常”过日子,就像今天一样。

她行走的路线再单纯不过,来来去去,也就家中、研究所,还有平常光顾的小吃店,余下的条条大路对生性没有探险细胞和必要的她来讲,根本可以算不存在的。

她不是路痴,只因没机会到这三个地方之外的任何一处。

今天也和往常一样,她又因为实验做过头忘了时间,抬头看到墙上的挂钟都过了午饭时间,摸摸抗议的肚皮才结束工作,出门觅食。

“欸!借你车载我一程。”就在胡思乱想时,一个全身冥黑的人堵住她的去路。

她并没被吓得从单车上摔下来,因为来人用一只肘臂轻松稳住前方的手把。

透过忘记拔起的近视镜片,任筝把眼前的男人看得十分明白。

他宽肩厚背,大脸刚烈逼人,眉宇间强烈的风格,鲜明得轻易博得旁人的注意力,只一瞥的凝注,便精锐得让人害怕。

“啊,你很眼熟。”

“我们昨天才见过面,你忘了?”他明明交代要她记住自己,她还真忘了!一丝看似被漠视的蕴怒慢慢扬起。

“昨天?”今天的独眼龙仍以墨镜遮眼,一身紧身的黑在灿灿阳光下十分

刺眼,他的发略带凌乱,反而平添一抹莫名的距离魅力。“你你你……黑……

不,大哥!”

她不是才逃出虎口,怎么又———

“你也误会得太离谱了,现在的我跟黑社会可一点关系都没有。”

现在————

“你明明承认过。”

看她一副全神戒备做好“逃生”的模样,独眼龙发出低沉的笑声。“人家说什么你都一概当真?”他骤然生出捉弄欺负她的念头。

她的少根筋和迷糊是他最先抓到的特质。

“难道你骂我蜘蛛女也是玩笑?!”明明他就是以那种黑社会人才有的趾高

气昂和白眼横她,凭什么不信!

“你一向都这么直通通的?想到就说?”独眼龙抱住安全盔,脸上的笑意一发不可收拾。

“不对吗?该哭的时候哭,该笑的时候笑,欠骂的人也要骂回去,难道你不也这样!”任筝扬起不解的眉。

“你一定是个幸福的人,只有不知愁滋味的人才会说出这种任性的话来。”独眼龙唇畔的笑沁入了看不见的苦味。

幸福的定义太模糊了,就像世界上根本没有青鸟一样,幸福、青鸟,不过都是人类自我安慰下的产物,幸福?去他的!

“这种偏激的想法是不对的!”任筝慢慢捋起拳头。

她不应该那么激动不是吗?幸福和世界和平都一样是抽象的名词,但是,她却不许他被灰色的思想占据。“像我,对什么都不太行,只有读书才能从其中找到一些自信,初静老说我少根筋,可是我觉得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人,也不一定有十全十美的人生,或许是我讨厌被看不见的东西束缚,所以,我不在乎环境或别人给我的评价,这是我的人生,我要自己每天很快活的过日子,因此,我要照自己的方式来过。”一口气连珠炮说完,任筝大气不喘一下,过了许久才发现白自己太猛浪了。

独眼龙的不发一语让她更加局促,洁白的颊一下被艳火烧红。

就在她极思离开方法、脑袋却慌得一片空白时,独眼龙却把安全盔往她怀里一塞,令她不由自主往后座退。

他轻松愉快的接管了单车的主控权。

单车平滑地在柏油路上滑动,独眼龙低润的嗓音夹著微风往后方飘:“坐稳了,要是跌破屁股可别怪我,还有,我有名有姓,欧格巩,最后一次叮咛你,不许又没头没脑装做不认得我。”

“欸,你要去哪里?你很——初静说这叫什么?”任筝一拍安全帽,“对啦,她说你这种个性叫‘大男人主义’,又别号‘沙文猪’,其实真正的名称叫:‘爱逞强好面子的混蛋。’”

独眼龙不理睬她的抗议。“石勒那家伙要听见这些话会气疯的。”他极力压抑胸腔过度跃动的笑意。

“你认识初静的未婚夫?”任筝十分的后知后觉。

“堂堂跨国企业的总裁谁不认识。”不知为什么,他现在并不想开诚布公他和石勒的关系,便淡淡的鱼目混珠了过去。

他可在刚刚那瞥就认出她来,显然她还不清楚他和石勒的关系。

“说的是。”任筝完全不疑。其实,真正的原因在于至今她仍不清楚石勒的定位在哪里。

任家是十分独特的家庭,粗看,他们彼此甚少关心对方几近到无视的地步,只有他们家庭核心的分子才能体会完全信任的生活方式,他们称不上富裕,也没有响亮的名声,却在人世间活得百般愉快。

轻风徐徐,具有冷静脑筋的功效,在更多陌生的商店街道掠过任筝眼前后,她终于发现一件严重的事实。

“且慢!”她当然不会傻得跳车,而是以安全帽敲打独眼龙的背。

“你想害我下半身瘫痪吗?”

什么上半身、下半身的,任筝专注的可不是这种芝麻绿豆事。“停下来,你一定要停下来,我原来是准备要去用餐的,你骑错路了。”

“吃饭?这个时候上下午三点整,不是该喝下午茶的时候?!

“从这里开始左转,那条饮食街看到没有?倒数第三家就是。”她熟门熟路的指引,笃定她要去的地方。

独眼龙迟疑了下,龙头一拐,果真朝她指示的地方骑过去。

狭狭窄窄的店面,零落简单的板凳,朴拙的招牌,趁独眼龙停车的时候,任筝已经行云流水的据桌而坐。

“你今天来晚了喔,任小姐。”忙著切料煮下水汤的面摊老板,一眼就可看出是那种憨厚的老实人。

“嗯,对了,料要多一点,今天有两个人喔。”长年累月的光顾建立了情谊,任筝也不客气。

“安啦……哇!”老板一回头正巧看见独眼龙低头越过小违建的门梁。

在他的生活圈里并不常见这样出类拔萃的男人,小生意嘛!自然光顾的人种也多是蓝领或偶尔路过的白领阶段,他不由眼光一炫。

落座后,独眼龙轻描淡写的打量了一下环境并不予置评。

热腾腾的阳春面端来,上头有颗老板的爱心卤蛋,任筝看了两眼发光,嘴边甜甜的笑意全是快乐。

“吃呀,老板的手艺可是世界一流的。”卫生筷一分为二,任筝认真的吃将起来。

“你不管做什么都这么拚命?”就一碗阳春面,几根芽菜、几片肉丝,真的好吃?

“吃束西不要说话,会消化不良的。”她推挤著他面前一样的面示意快吃,又把口中的面送进喉咙后,一丝恍然之色晃进她眼底。“你没在这种小店吃过东西对不对?”

“是没有,不过今天托你的福开荤,很新鲜。”他挟起一筷略略膨胀的面条放进口中。

“好吃吧?”她亮晶晶的眼像极想博得赞赏的小孩。

“是谁刚才一板一言训斥吃东西不许说话的。”可口的食物和放松的心情给了他招惹她的心情。

“哇!你好阴险,为什么吃我碗里的卤蛋,那是老板的爱心蛋。”哇咧,就在她一怔的当儿,城已经易主。

独眼龙三两口吞掉她的,然后恶作剧地由他碗底“挖”出另一颗卤蛋。“爱心蛋吗?我也有。”

瞪著他又把一颗蛋祭了五脏庙,任筝才悲哀的回过神来嚷嚷:“阴谋家……你一定是很可怕的阴谋家。”

一个能在谈笑间就吃掉她唯一蛋白质来源的人,一定和任初静一样可怕,这种人势必要保持距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就在她心情摆荡不定,危机意识萌生时,独眼龙已经结帐又将她带出小吃店。

“上车。”他很理所当然的又执掌了车子的主驶权。

她乖乖上车双掌贴住大腿。

咦,不对啊,怎么她处处受制于人。“等等。”

“别吵,一会就到了。”强健有力的腿一蹬,标准淑女车化成了哪吒的风火轮,霎时不见踪影。

第三章

这次来到的地方是间占地颇大的机修厂,独眼龙笔直把单车骑进噪音频频的厂内,它不同于一般乌漆抹黑的机车行,光线明亮不说,先进的组车机械和冗长的输送带都大大颠覆任筝对旧式机车行的印象。

投射灯下陈列著长长的重型机车,有街车、越野车、跑车、嬉皮车,各种厂牌,更多是任筝完全不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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