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才npc,你全家都是npc-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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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马走了两步,隋风突然翻身下马,拍拍马儿的肩膀,他极为认真的问道:
“马儿啊,你该不会也能变身吧?要是能麻烦你提前说一声,我好有个心理准备!”
而回应他的是马儿因不耐烦而喷出的一阵鼻息,微带硫磺味的气息弄得隋风鼻腔一阵搔痒。想想也是他太过敏感,若是能变成人身的高等智慧生物,任谁也不会愿意成为坐骑被人整天压。在胯。下。
安心地再次上马,隋风心情大好。一边按照打听到的方向直奔传送阵,一边分心想着给自己的马儿起个威风响亮的名字。抚着马儿红色的毛发,他决定给马儿一个名字,叫做——血色!够贴切,够好记!
“从现在起,你就叫做血色了,英文名字叫Blood!看你的主人我够意思吧,连英文名都一并选好了!”
开心地哼着不成调的小曲,隋风压根儿就没注意“血色”同学不满的眼神。
血色!我还哀嚎、影牙呢!丫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了些什么,没人规定高等智慧生物就一定能化为人型吧,你丫还是个人型高等智慧生物呢,不也是个活该被人。骑。在胯。下的货色!
于是,血色同学开始在脑内自己身上这个家伙各种被。压的画面,继而越走越轻快。而他背上的家伙,显然是把他的表现误认为他其实很中意自己的名字,小曲哼得更加起劲儿。
至于后来,隋风也没有辜负血色的期望,他日后陆续又入手了几个有性格的坐骑,其中就有两个被他命名成了哀嚎和影牙,这些,让身为前辈的血色着实的乐了很久。
一人一马各怀心事地进了城,隋风从马背上翻身下来,从骑马的方式改成牵着血色在城中逛街。路上走走停停,他认真地挑选着心中认为的旅行必需品。食物和水可以随时随地的进行补充,但是向小帐篷、睡袋、简易火炉、刀具餐具、急救小药等物品是一定要准备妥当随身携带的。
经历了法师专用传送门法术尝试失败事件,隋风对自己的能力也不再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与其寄希望于跟本就不再灵验的法术,还不如踏踏实实地准备东西。所幸是之前念书时有过露营夜宿的经验,即使凭着印象大肆购买也不用去想荷包里究竟有没有充足的资金,反正可爱的贾给他的行李中金子有的是,最主要的是东西放在小包袱空间袋中既不占地方又不占分量。人生中的几次露营教会他,前期准备一定要充分,绝对不能心疼钱。
走进传送阵之前,隋风特意在大厅找了个偏僻的角落,系统研究了一下法术方面的专业问题。挨个尝试之后,他惊喜的发现凭借残存的法力简单的防身没有问题,点火之类的小事也不在话下,甚至简单一些的悬浮术也可以做到,如果他愿意,冷冻个饮料热个菜什么都不用借助工具,虽然没有杀伤力但是居家旅行也可以应付。虽然一下从强力DPS变成了生活辅助系让隋风多少有些沮丧,但身处和平盛世也不用在打打杀杀,输出神马的就是浮云啊!
鄙视地在一旁看着主人一通瞎捣鼓,末了还露出了一个绝对能划分到猥。琐之列的笑容,血色不耐烦地用前蹄刨地以提醒隋风莫丢人了、该上路了。
见隋风仍沉浸在自我猥。琐小世界一点也没有要搭理他的意思,血色利落地转身,一后蹄踢在了隋风圆翘饱满的小屁屁上。
不受控制地向前一个趔趄,隋风回身就看到血色无比优雅地迈动脚步,仪态万千地走向传送阵的方向。搔搔头,隋风心中的怒气刚一生长就被另一个念头压了下去。
难不成,血色其实是……雌性?
在心中直接将坏脾气、小性子、善变和雌性画上等号,隋风决定不去计较马儿刚刚乱了体统踹主人的行径。收好包包,他也向传送阵走去,目的地——幽暗城!
作者有话要说:厄……传说中的二更……话说……血色的CP我已经想好了,只是还没决定到底要不要赋予他变人的能力……纠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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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Vol。07 。。。
07、三等残废
身为21世纪的大好青年,隋风虽不敢说他已经环游了世界,但怎么也是尝试了各种交通工具的人,回想当初飞机轮船小汽车,没有哪个能难倒他。话句话说,他不晕机不晕船,就是当初公司业务最繁忙的时候天天空中飞人的日子也没让他变了脸色。可是遇到传送阵就不一样了,隋风小同志从魔法阵走出来的时候,很没面子的差点和大地母亲来个最直接的接触——晕啊@_@
但是通过传送阵被从亡灵领地运到银月城的血色就显得气定神闲,回想当初,他还是一匹年轻的小马,那是无比淡定的通过了传送啊。不屑地瞥了眼自家主人,瞧瞧那张小脸完全的惨白如纸,就连长长尖尖的耳朵也耷拉下来,没了往日的精神。他身为法系,居然被个初级中短途传送法阵折腾去了半条命,真是……有够丢人。
看着主子仍是抱着柱子不肯撒手的模样,以及偶尔路过的人们投递过来的关爱眼神,血色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隋风,要丢人没关系,但请寻个没人的角落,免得自己也让人一并小瞧了去。
正晕得难受,一把暗红色的长毛突然出现在眼前,并且不停地晃来晃去,同时还有几声喷鼻伴着熟悉的淡淡硫磺气味飘荡在身边,隋风总算是在血色再次抬起蹄子亲吻上他的小屁屁之前回过神来。揉揉酸胀的太阳穴,隋风叹:
娘。的!身体可以适应传送阵诡异的运行方式,可是他的精神以及灵魂却完美的有些脱节。尼玛啊,这简直是比云霄飞车还要惊险刺激、比跳楼机还有惊心动魄!身为一个年轻人,果然要勇于接受、适应新鲜事物!
暗自平复下胃袋痉挛抽搐的叫嚣,隋风回身拉起血色的缰绳,可抬腿走了没两步就又停了下来。走出传送阵所在小屋,隋风着实被面前这座宏伟、残败的建筑震撼到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幽暗城啊,就是当初让他华丽丽地迷路半小时的幽暗城啊!要知道他向来是飞进飞出生怕迷路,现在看着残垣断壁隋风一时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哀怨地看了看身旁淡定如斯的血色,隋风缓缓开口:
“你要是能飞该多好!”
##我是马,凭什么要能飞!
瞬间瞪大红色的双眼,一双澄净的瞳孔中满满的怒火:老子一纯种原装炽热战马,怎么飞!想要会飞的你买老子干什么,直接买那个血精灵特产大鸵鸟就得了呗,蠢蠢又听话,还有种族特惠,八折呦亲!
于是乎,到达幽暗城的第一个上午,一人一马在互瞪中度过。两双眼睛瞪得快要脱窗,两双眼睛全部瞪得水汪汪,可是显然,他俩之间的沟通是无效的。且不论血色能不能口吐人言甚至高端到可以直接和他的主人用神智交流,就凭他那理论,血精灵特产大鸵鸟学名陆行鸟就活该会飞了?亲,那个鸵鸟也是不会飞滴,你家主人若是买了个大鸵鸟也不能飞进城去滴!
打破两人互瞪的,是一阵奇怪诡异的咕噜声,听了这个声音,前人类现血精灵愣了片刻之后红了一张脸。而某自称血统纯正马匹呲了一声调整了马头望向城墙外的某处——作为一只高智慧生物,血色自是不能也不会在人家城池中头一低就开始啃草,让隋风被罚钱是小,丢他自己的人才是大!不过幽暗城的绿化水品还真是不错,青草茵茵,看着就是一副很好吃的样子TT
看着入口再看看尽在咫尺的出口隋风欣慰地发现以往关于艾泽拉斯大陆的地理认知还是十分适用的,出了废墟东侧室内的传送阵,直直地通过过道向南,就出了城池的范围,然后在奔着可以见到的方向,就有一个亡灵族的小村庄。到时候找一个土生土长的亡灵当向导,来个幽暗城一日游什么的最是逍遥,最主要的是,一定要拜见风行者女王陛下!
C Cup的大美女哎!!
心中被无尽的力量充斥,兴奋之情溢于言表,这种感觉甚至压制了强烈的饥饿感,隋风放开绳子让血色自己到森林里寻着鲜嫩的青草饱腹,自己则无比欢快地奔赴村庄的方向。
其实早在踏入传送阵之前,他就已经做好了准备,银月城是血精灵的主城,他还是没机会近距离进出其他种族的人,但到了其他几个主城,甚至是广袤的大陆就不一样了。未免被别的种族吓到,隋风对自己默念,一定要淡定,一定要淡定!无论看到什么都要淡定!
之前他只是见过了贾所属的黑色龙人的种族,虽然早上起床的时候看到贾的大头会有一种被吓到魂不附体的感觉,但初到艾泽拉斯,他就已经把一群龙人给胖揍了一顿,所以对这种族还是没什么畏惧感的。而之后在草原上见到的,算上小恐龙在内,也是认知以内的生物。可是真的开始旅行的话,就会看到各式各样的种族,各式各样的长相。毕竟,血精灵是面容姣好的一群,怎么看都是中享受,但是亡灵一族就…………有些被自己的脑补吓到,隋风一度失去了四下打量的勇气。
站在亡灵族出生地的村口,强装镇定的打量一番,隋风觉得他再也无法冷静淡定下来了。
村子的居民基本上全是亡灵一族,他们没有青面獠牙也没有白骨之爪更没有皮肉腐烂,只是……他们的平均身高……有点……超过了隋风的预想。
血精灵在大路上算是中等身高的种族,即使是族中的最高点在亡灵族面前都只能乖乖仰望,而随风,明显有点发育不足,即使在同族中也算是矮小的一类。按照贾的说法,隋风因为身份特殊,初次通过传送时数据不太完整,即使最终数据整合完毕,他的这个身体也属于发育期的小鬼、青少年。
揉揉冒出青筋的额头,隋风实是不认为当初贾的话算得上安慰:
“其实你这样算不错了,至少神智健全,不然身体数据全部过来了,但是精神力却丢失了一部分……岂不是成了白痴!而且,你原本就很高吗?很有男子气概吗??反正还能再长高一咪。咪,别难过了!”
原本?原本!他原本是将近180的身高好不好,他原本是小阳光小肌肉小健壮好不好,长得像他。妈那般清秀又不是他愿意的,怎么练习也出不来疙瘩肉他也很痛苦好不好!
而现在,嘤嘤嘤,亡灵美女姐姐,你们怎么那么高挑!虽然平视过去满满的全是各类美。胸,但是那是平视啊,尼玛!平视所看到的竟然才到美女姐姐的胸口,这叫神马情况?按照地球儿的标准,按照妹子们通用的说法,他隋风岂不是成了个三等残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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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Vol。08 。。。
08、黑马艾奥那斯
沉浸在关于残废的幻想中,隋风决定暂时还是不要考虑如此令人沮丧的议题,反正他还有长高的机会,反正他再长高也高不过亡灵族TT自我安慰失败,他只能无比怨念的用眼睛大吃豆腐。好在他长了一副可人的皮相,姐姐们发现被人行注目礼之后也只是对他笑笑继而继续自己的活计,正无比欢脱的享受着,他的新晋坐骑__血色同学一路怒气冲冲地跑了过来,而他的身后,是一匹高达英俊的黑色马儿,黑色马儿正……满眼爱慕地追随而来。
直到两匹马开始围着他转圈,隋风才弄明白他不过是让血色去自行觅食,他怎么就招惹了个大麻烦回来?这片大陆上的雌性都是如此热情吗?终于,被缠烦了的血色猛然停下脚步,利落的回身张嘴,一股夹带着浓烟的火焰喷吐而出。
厄……他家血色,还是挺能干的嘛!
近距离遭遇浓烟的隋风不禁满头满脸的灰,还被呛得一阵猛咳,就连发尾都被祸及的烧焦了一截。当初只是觉着红色的皮毛很漂亮,没想到他还有如此的本领!
血色本就是火系战马,喷吐火焰本是拿手本事,跟了新主人不到一天,也没遇上什么危机,他还想着不会有发挥的机会了。而且,他对自己发射火焰的准头确实也没有把握。一来现在大陆战事早平,二来危险的野兽都不会在城镇附近出没,从未有过实战仅凭本能的喷火,结果很可能伤及无辜。最主要的,血色是个爱美的马儿,喷火实在有损他一贯的优雅形象。但是,身后的东西着实地烦人,他只是在专心吃草,结果却跑出了这么个东西。
“小姐,你好漂亮!”
“小姐,你可有男朋友啊?”
“小姐,没有男朋友的话,你看我如何啊!”
“娘的,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个雌性了??”
“哎?小姐你是雄性?没关系,那么这位公子,你可有女朋友,可有男朋友,可以考虑我一下呦!”
“滚,我对你没兴趣!”
“哎?可是我对你很有兴趣啊,不如我们交往吧,然后生一匹像你一样漂亮的小马;然后再生一个像我一样威武英俊的小马;再生一匹漂亮又威武的小马;再……哎,公子,等等我嘛,我们结婚吧!公子~~”
“##你去死!”
一个火球,世界安静了。
安静了片刻之后……
“啊,亲爱的好厉害,我更爱你了,宝贝!我爱死你的热情,请马上嫁给我!!”
兴奋地一个腾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