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半式闯江湖-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思绪回到他穿越来的第一天,让李勤攸带回院落净身取暖的时候。
脱光了衣服,才从一连番事件的轰炸醒觉,首先感到异样的是他的视界,身高一百七十二的视线不该这麽低。望进木桶中的热水,模模糊糊映照在上的并非熟识二十年的面孔,而是一张稚嫩小脸。
圆圆的脸,有点塌的小鼻子,浓眉粗短,底下镶了两颗黑亮圆珠,闪闪烁烁的,是他的眼。
举起双手,十指往掌心收缩,不是小麦色的成年人长指,而是细白滑嫩的肥肥短指。
初步预估,这身体的主人大概十二、十三岁吧,後来从李大丁口中得知,他十五岁了。
十五岁还小蒜苗样,连根毛都没长,发育也太不良!
每每洗澡前脱光衣服,看著一丝不苟的自己,即墨很是唾弃小孩身材。
照理说,奴仆一年洗上一次澡就很幸福了,在询问李勤攸,是否能使用少爷用过的温水净身後,他也能天天洗个乾净了。
否则一身汗臭湿黏,习惯净爽的他哪受得了!
奇的是,除了第一天沐浴,後来两天李勤攸没让他侍奉在侧,让他站在屏风外候著穿衣而已。主子没说原因,他也不敢问,此乃即墨悬案之一。
这日午後,秋高气爽,凉凉金风吹送,即墨舒服得眯起眼睛享受凉风快意。
李勤攸在亭子里作画不让人打扰,他便随侍在亭外,供主子随时差遣。气候宜人,美人在侧,好不惬意。
即墨万分幸福地沉醉在宁静午後,不远处有细碎脚步声接近,打断他得美好时光。
「二少爷,大少爷来信。」仆人恭恭敬敬呈上一封信,李勤攸搁下画笔,信步走出凉亭,接过书信慢条斯理撕开封蜡展信一看。
却在看见信件内文之时微微变色,双瞳之中怒火隐烧。
仆人送上信件便离开,徒剩即墨站在李勤攸身旁,蓦然一冷。
「即墨,我得出门一趟。」话,说得轻描淡写;神情,淡漠诡谲,隐隐有股凉气散出。
「这路上不见得安平,是否要跟,你自个儿取决。」李勤攸缓缓将信纸撕成条状,再对数折撕成碎片,扔入火盆燃火烧尽。
「看是回三弟那儿,还是想做园丁、扫除还是厨房,说一声,我帮你调去。」
即墨冷汗涔涔,这麽快就到分歧点了吗?
甲、跟著李勤攸不离不弃→继续攻略李勤攸。
乙、回李云攸那儿去→进入攻略李云攸路线。
丙、调去其他的岗位→可能进入李大丁路线。
紧张、紧张,刺激、刺激!究竟即墨会选择哪一条呢?
即墨咽了口唾沫,颤巍巍问道:「很危险吗?」
「未知。」朝夕倾变的江湖,没有一定的答案。
「少爷要去很久?」
「不知。」不明的难题,未知的变数,无法估计会耗上多久。
即墨咬咬牙,犹豫在是否赌上自己的性命。
说真格的,对於李云攸和李大丁,他没啥感觉,心心念念的只有让他体验到心动滋味的李勤攸。可一想到要踏入「传说中」的武林,说不害怕是骗人的。
在李勤攸踏开脚步,随口一句「花园正缺人。」的同时,即墨紧闭眼睛,豁出去的大吼:「请让即墨跟随少爷!」
他的少爷啊,据他自己说,身边一次只带一个人,书僮兼小厮,万事包办。才刚放走旧的,收了他当新书僮,要是他没跟去,这趟远行岂不没人照料?
想到这几天来甚少自己动手的李勤攸,即墨还真怕他是个大草莓金贵儿,没人伺候就无能了。
他倒是忘记,李勤攸算是个江湖人,长途奔波、餐风露宿,见怪不怪。
放不下初次的悸动,即墨打算跟命运赌了。
赌它不会让他穿过来找死!
那些个小说漫画连续剧啥的,没有一个主角是穿过去就死掉的吧?
就信命运一回!
站在李勤攸身後的即墨看不到,优雅俊俏的公子脸上,上挑的嘴角,满意的神情,笑得像只咬著鱼的偷腥猫儿。
哪里还有怒气的踪迹呢?
作家的话:
>口<今天比较忙所以现在才放上来><
明天应该也是下午左右吧:p
终於要进入江湖了噢呜呜呜呜呜~~
、九、丑话说在前
【第三章】初入江湖?
即墨的内心不若外在表现来得淡定稳重,初次穿越到一个陌生的时空、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身分,任谁都很难短时间内调适好。他恐惧、他害怕、他不安,不敢表现出来,怕让别人知道这躯体里的并非阿福,而是从异时空来的灵魂,众人会将他五花大绑丢去道士跟前驱邪除魔,或是架上柱子一把火烧个乾净。
幸好他只是个小小奴仆,不用做太困难的工作;幸好他的原身单纯,没有太复杂的人际关系,令他应接不暇;幸好阿福的世界很简单,取代他并不难……
即墨唾弃了自己一顿,怎能有这种想法呢?
他取代了阿福成为即墨,那阿福去哪了?
「即墨,会骑马吗?」李勤攸的询问唤回即墨飘开的思绪,他抬头望马匹高硕的躯体,有种一跨上马背就会被摔下来的感觉。
紧张地吞了吞口水,他说不出违背心安的「没问题」。
李勤攸半阖眼,替他解套。「我们先一骑双载,让你习惯马上颠簸。抵达宁渊城再买一匹乖巧的马代步。」脚一蹬,动作俐落地迅速上马,伸出左手拉即墨一把,跨上马背坐在他後面。
缰绳抽动,马儿轻步跑出翡翠山庄大门,顺著李勤攸的口号变更速度和路线,开启即墨的江湖世界。
初次上马的即墨抱著身前人雄健的腰一颠一簸,闻著李勤攸身上乾爽的阳光味道,心底的慌乱安定不少。
以前看电视还是小说漫画啥的,不都说骑马会让屁股疼吗?他倒觉得还好,就是比船还晃,不太舒服。
两人骑了一早上,在官道边的茶棚稍作休憩。简单吃喝点东西,李勤攸带即墨到附近林中,打算教他个一招半式的自卫功夫。
「如果路上碰到危险,你留下只是多添一条性命陪葬,没意义。」他从胸前拉出一条红线,卸下颈上挂饰,戴上即墨的脖子。「若有万一,你就骑马狂奔,到随便一个乡镇去找翡翠商号或是珍珠当铺让他们看这信物,就知道你是我的人。」
那是一片小巧金叶子,指甲般大,镂刻个「勤」字。
钱财不露白,即墨连忙将金叶子收妥在衣襟里,回望李勤攸眼里的笑意。那笑眼除了温柔,还多了点他看不太懂的思绪,即墨迳自解读成担忧,他的主子担心他呢,是不是对他有特别感情啊?嘿嘿!
「你觉得闯江湖,最重要的是什麽?」
即墨不加思索就回答:「武功!」闯江湖没武功行吗?武林世界不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拳头大的好说话?
李勤攸摇头,指了指自己脑袋,又比了比眼睛和耳朵。「眼观四方、耳听八方,最重要的是你的洞悉力及警觉心。」纤细手指最後停在左胸心脏处,「我只说一次,人心,是这世上最难看穿的东西。一个人为善、为恶,尽在一念之间。不要轻易相信人,也不要永远相信一个人。」说不定某个契机,那人就变了,不再值得信赖。
李勤攸说完,一向明亮的双眼彷佛蒙上一层灰,黯淡无神。
「今儿个你我虽主仆相称,但实力却相差甚多。要遇上杀手,我有能力保全自己安然无虞,而你得自己照看著,找地方掩护,或看情况不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那张恬然脸庞突然抹上一丝残酷。「我不会为了救你,而牺牲自己。」
言下之意:个人性命个人担,别扯人後腿。
即墨一颗心勒得紧,他知道李勤攸讲真的,碰上事情发生,很有可能顾不及同伴。他不要求即墨因忠诚二字,牺牲自己援救主子,同理,主子更没舍身救仆的道理。
在即墨眼中的李勤攸,是那样的高贵圣洁。
白皙秀气的五官,一脸不舍,像是强迫自己把丑话说前头,道出事实,讲求公平。
啊啊,宁可让他先明白残酷的事实,也不愿遇上危险关头才让他心碎的美人啊……
即墨整颗脑袋都是李勤攸的好,将主子脑补成完美的神人。二次元开关全开,尽情妄想,他和李勤攸未来的可能性。
人生并非游戏,想回上一个选项按个键就能读档重选,既然决定攻略李勤攸,只能努力做到最好,尽量在分歧点上做最好的选择。
於是他重重点头,「我明白!」
作家的话:
、十、先教你三招
李勤攸弯起欣慰笑纹,跨开步伐,马步起始式。「翡翠山庄分拳剑二派,初入门弟子一律进入拳派修练,奠定肉体基础。通过晋级考试方能选择继续修练拳技,或是进入剑派习剑。」
双膝屈蹲,腰背挺直,双手握拳置於腰侧,「入门第一招,直拳。」右拳猛然往前出招,一股强劲之气破空重击一丈外的树木,绿叶如雨落纷纷。
「少、少爷,我没办法的……」古代果然还是有武功的存在啊!这招恐怕比日本忍者还厉害,直逼动感超人光波了吧?为什麽後来武功却失传了呢?纳闷。
话说回来,看不出来外表修长、举止斯文飘逸,整天不是关书房算帐就是在凉亭画花绘草的李勤攸这麽厉害,还以为早晨练剑只是修个强身健体。真是黑矸仔装酱油,人不可貌相。
眼前这位气质受的等级超高,他扑得倒吗?
「日後你熟习心法,自然可能。」
李勤攸温温嗓音打断即墨的妄想,吸气收拳,缓缓吐气将真气纳回丹田。
「直拳重下盘功夫,下盘若是不稳,腰背不挺,打出的拳柔软无力。基本功没扎稳,後续也不用再提。即是出外仍不可松懈,依旧卯时晨起,蹲马步一时辰。」
又要早起蹲马步?天啊,自从穿来古代,他每天都睡眠不足!
当个宅宅大学生即使早上第一堂就有课,七点半起床都来得及,更别说下午才有课的日子,没睡到中午不肯轻易离开温暖的被窝。
果然是物极必反吗?以前日子过太爽,风水轮流转,现在日日早起干体力活……蹲马步好痛苦,他的腰腿好酸呜呜!
「即墨,进翡翠山庄前,你打过架吗?」
忽来一句风牛马不相及的问句,令人满头问号。
即墨反应慢半拍,呆呆地摇头,李勤攸露出腼腆神色,清了清喉咙,双颊潮红地比出「三」的手势。
「我今天先教你三招。」
三招?
「第一,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状况不对,保命为上。」他弯下无名指,手指变成「二」。
嗯,少爷的确在一开始就说了。
「第二,方才示范过的直拳。」再弯一指,他手上只剩「一」。
即墨点点头,威力强大的一拳。
最後,李勤攸弯下食指,右手成拳。
「最後一招……」
白袍掠过,一只黑鞋停在即墨的胯下。
「攻击要害,一举得胜。」李家二公子说得害羞,弯弯的下垂眼此时垂得更弯,白皙颊面红扑扑的令人垂涎,秀色可餐。
如果不知道他武功盖世,即墨估计就扑上去了。
初识情滋味,有几个人冻A条?
可恨,那只与他重要部位只隔一层裤子的黑靴潜藏的威吓不容他忽视。
即墨嘴边含笑,眼眶却是快泛出泪水来了。「感谢少爷的指导,即墨谨记在心。」
一会儿圣洁如谪仙,一会儿柔情似水,一会儿勇猛媲战神,一会儿又耍阴招……他要攻略的对象究竟是怎样的角色啊!现在後悔想重选来得及吗?
×
宁渊城是距离翡翠山庄最近的大城,不仅有官方设的驿站、邮便局,民间客栈酒馆比邻而立,各式各样的店铺开满南北货街,物品种类繁多,琳琅满目,令人目不暇给。
李勤攸主仆二人牵著马先往北街投宿,途经东南马市的路上,见著许多新奇玩意儿,走走停停,抵达马市时,即墨背後多了个沉甸甸的竹篓。
他越来越摸不透李勤攸了。
根据他的认知,古装少爷级的大约分三种:横行霸道、挥霍无度的纨裤子弟,精通琴棋书画、彬彬有礼一脸就是文人相貌的公子爷,或是祖传武馆门派、专精武修的行武者。
原以为李勤攸只是文武兼备,没想到他也有乱七八糟的一面。
用「乱七八糟」形容主子不太恰当,但一时间,即墨想不出更好的词汇。
李勤攸有预谋的,他先买了个大大的竹篓子让即墨背著才上街。
欣赏摆摊文人的书画,买。
见著稀奇的矿石水晶,买。
样式独特的陶偶玩物,买。
以上,都还好,大富人家的少爷,而且还是负责赚钱管帐的,出手阔很正常。可是,李勤攸进书铺,跳过好几柜正经书,略过山海志,无视民间俗文小说,在最里面的书柜停下脚步,一出手,抽了十来本书籍让尾随其後的即墨捧去结帐。
每一本,都是精致的红纹书皮;每一本,都是图文并茂;每一本,都是十八禁的春宫小说。
继恶烂的茄子拌饭、令他眼珠差点掉出来的踹下阴之後,李勤攸三度让即墨错愕。
即墨甩甩头,心里头跟自个儿说:十八岁的青少年嘛,这年纪的男生哪个不怀春啊?如果没性致,那才该烦恼。
但接下来去的场所,大大破坏李勤攸在即墨脑海里的谪仙完人形象。
一身圣洁白衣的公子踏入龙蛇混杂的赌馆,半时辰後,即墨手上多了两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