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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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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说一下设定:
原著是一个亲父步渊亭,造武器的,死了,母亲玉浓改嫁给霍步天。
霍步天感动了步惊云,但就在他准备叫“爹”的时候被雄霸灭门。
绝世好剑是拜剑山庄的,本来和步惊云没关系,是他抢的。
现在的设计是两者结合。
但文中绝对不会出现原著什么什么的
就当只有一部电影
实际上小药会适当拿原著内容做个补充

16、第一次亲密接触

院子角落堆了好几堆铁质的各色用具和兵器,都是天下会众翻出来的。霍家庄是著名的打铁庄,既给方圆五百里内的城镇居民和农民打铁制的用具,也会给附近的帮派做些武器,但都只是很一般的刀剑,并无特异。
此刻步惊云的眼睛扫过那些堆砌的刀剑,天下会众的目光也跟着望过去。
章乙抓着那妇人三步并作两步地跨到步惊云面前:“绝世好剑长什么样子?说!”大有一副马上动手去掏的架势。
其他天下会众也跃跃欲试。剑只有一把,而人却有二十余,天下会论功行赏,银子总是难以平分的。
步惊云道:“我不知道。”
章乙大怒:“臭小子!你是在耍老子!”
步惊云平静道:“没有。我没见过剑,但我爹亲造的,与我气息相通。”
蝙蝠惊疑道:“刀剑多是死物,只听说火麟剑、雪饮刀一旦认准了主人,就会让其主威力倍增,这样的活刀剑已经是神兵了。这步家的剑还没有见过主人,就能通过气息相认……还真是一把绝世好剑啊……”
其余天下会众也张大了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步惊云慢慢地向那几堆刀剑走了过去。
只见他先是左右转了转,然后停在了一堆之前,突然出手,从那堆剑中抽出了一把,剑穗鲜红,剑身雪亮。
离他最近的一个人冲上去正要抢,步惊云却把这把剑丢在一边道:“不是。”顿时那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脸上讪讪。
其实其他人未尝没有要抢头功的心思,只是动作不够快罢了。如今见到那人的尴尬模样,一边暗笑一边又死死盯着步惊云的下一个动作。
步惊云又抽出了一把剑,这回是一把粉红色的剑,明媚如少女的眼波。
他久久未动,天下会众便有些耸动,但步惊云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章乙喝道:“真是这把?小子你可别耍花招!”
步惊云默然,只是朝他的方向看了一眼。
若他手中的剑是少女的眼波,宛如秋水,那么他此刻的突然流动的目光,便是惊鸿一瞥。
这个眼神其实很好看,但是看在章乙的眼里却是心惊!
随后他更心惊地发现,在他前面的视野范围内少了一个人。
那是个很奇怪的人,身居高位,却有些避世的样子,实在逃不过了,便爱啰啰嗦嗦地与人讲道理,对待下面的人,则又有太多的妇人之仁。退缩、话多、还很胆小,今天见到了那些人头,便害怕得连呼吸都发颤了。
但是现在他突然觉得,那个人今天会在他心里又增加了一个印象:他怕杀人,但也会杀人。他也有阴沉狠毒的一面。
而这会是自己对秦霜的最后一个印象。
章乙心里的最后一个感觉是心悸。
从背后传进的寒性真气包裹住了他的心脏,然后,瞬间冻结。
天下会众还在盯着步惊云的手和他手中的剑,步步逼近,直到章乙的尸体重重倒在地上,他们才回过头来,大吃一惊。
那里现在站着的是秦霜,左手接住晕过去的妇人,右手握拳,上面犹是冰霜覆盖。
他身上未曾沾染上半分血迹,眉眼间也没有半分好勇斗狠的神色,依旧是原来那个翩翩公子,却莫名地让人觉得有一种寒意。
秦霜漠然看着倒在地上的章乙,若不算上断甲,这是死在他手上的第一人。他本是个珍惜生命、遵纪守法的现代人,没有那么多快意恩仇的热情,现在倒是有点理解这个武力世界的规则了。有的时候,有的人事,只能以暴易暴。
对上望过来的天下会众:“我一来就说过,你们找剑就接着找,要是杀人,就先过了我这一关……现在,都听明白了吗?”
步惊云见章乙已死,就把自己手上的粉红剑弃在了一边,不再合作。
蝙蝠苦笑道:“霜少爷说不拦我们找剑,可这样……还怎么找呢?”
秦霜道:“那就收拾收拾,回去复命。”
眼见绝世好剑就要出现,却又回到了原点。但捣乱的是雄霸的爱徒,而且秦霜的脸色现在并不温和,所以天下会的诸人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蝙蝠与众人交头接耳了几句,众人纷纷到屋子里找出麻绳来,将堆着的剑正反穿插,几十把作一捆捆了起来。二十余人分工,都在低头动手,不仅仅是步惊云停留的那一堆,凡是被找出来的霍家庄的剑,约摸四百多把,都放在内。
秦霜皱眉:“这是做什么?”
蝙蝠道:“方才步惊云……呃少爷不是说绝世好剑就在这里么?属下只求能完成任务,宁可错拿,也不能漏掉了,只好都捆着带回去请帮主发落。”
秦霜默然。绝世好剑就在这些剑堆里,尚未开封,不能一试锋锐,步惊云这时自然也不会自己找出来。蝙蝠这法子虽麻烦,倒是万无一失了。
再看步惊云,没什么表情,既不着急也不紧张。
自己手上还接着那个可怜的妇人。叹口气,还是先把这妇人叫醒吧。
听说对付晕厥的人需要掐人中,秦霜狠狠心,对着掐下去。果然一声呻吟,那妇人渐渐地醒转。睁眼看到时秦霜还在茫然,左顾右盼,突然看到墙下的婴儿尸体,尖叫一声,从秦霜怀里挣扎着站起,摇摇晃晃地奔了过去。婴儿脑浆迸裂,早就死透了。那妇人仿佛不知道一般,抚摸着他的头,捏他的小手小脚,最后才认清现实,撕心裂肺地痛哭了起来。
突然将满是泪水的脸从婴儿的怀里抬起,对着步惊云喊:“你这扫把星!害得我们家破人亡!没有你,我的孩子就不会死,那些人都不会死!步惊云你就是个死神!死神!”她已哭得嗓子嘶哑,这样的咒骂就显得更为狰狞可怖。
步惊云不说不动,仿佛一座雕塑,唯有脊背,永远是挺直的。
秦霜忍不住道:“大姐,他也曾救过你,你逃出院门的时候还冲他跪过,把你抓回来的不是他,杀了你孩子的也不是他,刚刚和我配合着把你救下的才是他!你不能……”
他本是想说“你不能以怨报德”,但想了想,什么是德,什么是怨?天下会是罪魁祸首,步惊云则确确实实是引来敌人的人。如果霍家庄不遭劫难,也不需要他来救人两次了。这世上,谁帮了谁,谁欠了谁,命数复杂,真的难以说清。
但若由着这妇人去骂步惊云,自己也是听不下去的。在怀里掏了掏,身上还有一张二十两的银票,便塞到那妇人手里道:“大姐,这些你先拿去,找个地方继续过日子去吧。”
那妇人还紧紧搂着死去的婴儿,哭得哽咽。秦霜引着她走出院门,牵了一匹天下会的马给她道:“大姐,你骑马去,也好走得远一些。我在这看着,放心,这回绝不会再有人追你。”
那妇人上了马,将死婴捆在自己胸前,突然轻声说了句:“谢谢……”
秦霜苦笑:“我也是天下会的,与害你的人是一起的……罢了,你认识步惊云,所以会把怨气都冲他发,和我萍水相逢,反而对我客客气气的……”
那妇人朝院内望了一眼,不知有没有看见步惊云,但是秦霜听到她依旧轻声说了声:“也谢谢他……”
秦霜望着她骑马的背影逐渐消失在地平线。那里渐渐透出来了鱼肚白。这月黑风高的一夜,终于还是过去了。
蝙蝠他们捆好了那数百把剑,正步履沉重地拎出来,挂上马匹。章乙虽然死了,但多出的那一匹马被秦霜送了人,现在运送的刀剑十分沉重,也无法二人共骑。
蝙蝠高声道:“帮主有命,天一亮就要回去汇报。现在时间紧急,不如你们谁在这等等,让霜少爷先回去。”
秦霜摇头:“不必了,你们先回去。我和……云师弟自己走。”想是日后都要叫“云师弟”了吧。
蝙蝠为难道:“那霜少爷的安全……”
秦霜打断了他:“普通的江湖人,我能应对,何况我和风云之云在一起,能出什么事?这里离官道很近,不会有什么差错的。”自己就是要叛逃,也不会挑在这个时候,连累步惊云。
蝙蝠本来倒是担心步惊云,但见秦霜如此深信他就是风云之云,又觉得既能被雄霸收为入室弟子,是一般人求都求不来的,便觉得步惊云笃定是不会弃了这前程伤害秦霜的了。又客气了几句,见夜色渐去,于是也不再多话,与众人扬尘而去。
秦霜回了院里,对步惊云道:“可是要埋了你义……霍庄主?坑挖在哪里?我帮你。”
步惊云摇摇头,举着将要燃尽的火把到霍庄主的房里,将火把慢慢放在床上。那床是木制的,铺的又是竹席,顿时烧了起来。
秦霜大吃一惊,却见步惊云又将房里的桌椅都点上了。古时的房屋都是木制结构,火焰走得极快,很快整间屋子都着了,晨风吹拂,又将火舌吹到旁边的房间。步惊云手脚麻利地在院子里提了那十几颗人头,摆在另一间快烧着的房中。
渐渐地火势浩大,浓烟呛鼻,站在广阔的院中都觉得热气蒸腾。
秦霜走动的时候踢到样物事,是章乙的尸体。见步惊云没说什么,也就不把章乙拖出去曝尸野外了,就留在院中,一起归于火海。
人死了,尘归尘,土归土,生前是仇人,这么一烧,骨灰都散在一起了。
旭日东升,天上的火烧云,地上的火烧霍家庄,映得秦霜的脸通红。
热浪滚滚,秦霜退了一步,见步惊云犹是眼睁睁地看着,火焰映在他幽黑的瞳孔中,静静地跃动。
他是不是在想,与其留着空宅慢慢腐烂,成为鸦雀所居,不如就一把火烧了,直做了那霍庄主的阴宅?终究还是个有心人。但若说他有感情,为何现在他的表情没有裂痕,连眼眶都不曾红过?
难道他真的是不哭的?
“喂,云师弟。”
步惊云不答。
秦霜自顾自地说下去:“其实刚刚那个大姐,在院门外说过她谢谢你。”
步惊云走在前头,连脚步都没放慢一分。
但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就是有点想笑,就是为他有那么点高兴和欣慰,好像是什么沉冤昭雪的大事似的。
你既然不会哭,笑一个也不行么?
“云师弟,”秦霜快步地跟上,一本正经地安慰道:“其实做人呢,最重要的就是开心。有的事情呢,大家都不想的,你问心无愧就好啦。饿不饿?等回天下会了,我请你吃汤圆。”
就这样看着步惊云的后脑勺,走上了官道。
天荫城是中州西部的首个繁华大城,官道四通八达,白天的时候会有不少的商旅往来。秦霜身上还留着些银两,问人搭个便车回去应该没有问题。若是能碰上天下会的人外出归来,就更好了。
夏日昼长夜短,虽已天亮,还是大多数人睡梦的时候。
路上无人,两人只能便等着。只是这等待,也是磨人的。秦霜出门的那会连晚饭都不曾吃,一夜未睡,日头渐上,觉得又是困倦又是口干舌燥。步惊云的经历没有比秦霜好多少,但像是习惯了,看起来并不焦急。
等着等着,没等来人,倒等来了一匹马。
这匹马全身洁白,比普通的马要高大,只是身上光溜溜的没有任何装备。
秦霜惊喜交加:“是你,抖耳朵!”
白马对这个称呼不是很满意,打个响鼻,不屑地甩甩尾巴。
秦霜硬是把人家的脸抱住了:“你是英雄,你是救星,你就是那白龙马!”
懂人言的白马耳根有点软,听到夸奖还是忍不住抖了抖耳朵,特别是听到“白龙马”的时候。传说真正的好马就是龙的后裔,能够追风腾云。
秦霜脚下一蹬,就骑了上去,一手搂了马脖子,对步惊云道:“快上来!”
但步惊云却不动,不但不动,还用一种很古怪的眼神看着他。
秦霜以为他是觉得这白马来得蹊跷,不肯信任,便道:“放心,我来霍家庄也是抖耳朵带我来的,它脚程很快的……”说着举起见抖耳朵举起前腿就要跑了,忙拍拍它,急道:“步惊云,你还不上来,到底在犹豫什么?”
幸好步惊云还是上来了,身形一翻,稳稳地落在了秦霜后面。
这时秦霜突然明白了步惊云可能在犹豫什么。
他在电视上看到的二人共骑是后面的人拉着缰绳,前面的人俯着身体,各不相干,但是他忽略了一点——抖耳朵是不自带任何装备的!没有马鞍,没有缰绳,没有笼头,这意味着步惊云能抓着维持身体平衡的也只有马脖子!
然后他就感觉到步惊云从背后抱了上来,肌肉漂亮的双臂穿过自己的腋下,擦过自己的手腕,按在马脖子上。前胸贴着后背,肌肤隔着薄薄的夏衣交叠,卷毛钻进了自己的脖子。
这人性子冷得跟兵器一样,体温却是滚烫的。和自己一样是个少年,姿势动作则稳定得多。
正是这样的矛盾,让自己更为清醒而深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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