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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风云同人)电影风云同人之我是配角 作者:羞涩的药-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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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你说什么!”
难听的话刚一出口,头上陡然一凉,却是几个有发髻散了下来,而几个戴帽子的帽子都没了,各被一只袖箭插在了柱子上。箭尾还在颤动,显然攻击者内力深厚。
众人齐齐被震慑住,愣在那里。
那妇人的身边坐着个中年男人,其貌不扬,正慢慢地收了手,目不斜视,只是温柔地注视着妻子,给她夹了一些菜。
这时便有有阅历的出来一抱拳:“噢,原来是侠王府的龙袖、凤舞。听闻侠王是因天下会扩张而死,府上的千年冰魄也是步惊云夺去的,两位不与我们同喜,怎的反而来泼冷水呢?”
凤舞只冷笑了一声不答。那龙袖正色道:“方才也说山上早有人疏散过了,天下会倒了,江湖传闻那么多,可有谁敢拍着胸脯说他对上过雄霸?”
众人面面相觑,都答不上来。
那龙袖微微一笑:“这便是了。那些不过是去捡便宜的而已,雄霸其实早让人给杀了,而真正杀他的人反而只字不提,那才真正是侠士风度: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说着也不再管那群涨红了脸的人,与凤舞对视一眼,轻声道:“只怕是他们。”
凤舞撇撇嘴,板起脸来一副不屑又生气的样子,向那婴儿道:“都是他们不好,让你早早地落了地,孩儿你可要记住,你长大了一定得找他们报仇!”绷了一会,却又忍不住唇角上扬,眼中尽是慈母的温情。
这时秦霜与风云二人已经上了路。聂风问道:“接下来我们要去哪?”
秦霜道:“我还有最后一个故人要去拜访。”
聂风笑问道:“是谁?”
黄叶飘零,落进了屋顶上的一个破洞。
这是一个废弃的庄子,门上的匾额上写着“断家庄”,庄后就是一片坟地。
秦霜走在其中,弯着腰仔仔细细地看,终于在其中一个的面前停下了脚步。
这墓碑已经很陈旧了,朱红也已褪色,然而“断甲”这个名字还是字迹宛然。当年他死在天下会,秦霜私下出了银两,拜托一个下属将他的骨灰带来埋葬。
他是秦霜穿越过来后见到的第一个牺牲在雄霸野心下的人,也是他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到真正的杀人。
如果不是因为火麟剑,说不定二人后来还会成为朋友。
现在断甲都死了十年了。断家已无后人,这片坟地无人打理,已经是草长过膝。
秦霜蹲下,将自己带的一壶酒洒上了,却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祭奠。
来解释,已经晚了;要叙旧,其实认识没多久;至于说复仇,也没有多大意义了。
在天下会争霸的途中,碾压过多少无辜的性命,而在天下会之后,又将会有新的霸主,新的江湖。长江后浪推前浪,每一段悠悠的岁月都会留下数不清的尸骨,在被遗忘的角落孤零零地荒凉。
想了想,将自己的火麟剑解下了,搓草为绳系上,挂到了断甲的坟头。
聂风一愣,问道:“这是做什么?”
秦霜低头道:“季札挂剑。”然后便将这个故事娓娓道来,古时有个叫季札的人经过徐地,徐地的主人看到他的剑十分神往,只是不敢开口。季札看在眼里,暗下决心要赠送给他,然而他此时正有任务在身,需要用剑,只能先行离开。但等他再回到徐地的时候,那主人已经过世了。季札遵照当年的决心,就将宝剑挂在了那人墓旁的树上。
“断甲他当年为了去凌云窟不惜偷学天霜拳,火麟剑就是他最执着的心愿。而且你我日后都不会再踏足江湖了,也不必强占着这神兵,还是留给他这个真正的断家后人吧……”
聂风听着也是唏嘘不已,道:“嗯,这样也好……”
步惊云突然出声:“既是宝剑,季札的那把后来被别人拿走了吧?”
秦霜:“呃……”他这种直截了当的思维果真不同……那么低调奢华有内涵的事情被这么一说就变得很二很奇怪了……包括自己也……
心里想不出辩驳的词,只能嘴上坚持道:“就,就这样决定了……被人拿了,就……就说明那是个有缘人嘛……”说着起身便走。
一路到了村口,突然想起来:“咦,抖耳朵呢?”
聂风眯起眼睛望了望,回答道:“还在坟地里。”
秦霜点点头:“那一会就会追上来的。”说着又大步向前了。
这时抖耳朵确实是在坟地里散着步。这里许久无人来了,草长得茂盛又鲜美,它觉得很喜欢,一边啃着一边优哉游哉地甩着尾巴,突然感觉那里一紧,回头去看,原来是秦霜方才系在剑上的那草结勾在上面了。
它先是一通猛甩,结果反而缠得更紧了。试了试可是脑袋又够不到,蹄子也踹不着……
于是高大英俊的白马黑线了:都怪这个多事的主人!
“哎……别,痒,痒!”秦霜正走着,猛地被一个东西在背后拱了拱,回过头,看到抖耳朵和它囧囧的形象,顿时就苦笑不得,“咦?怎么被你给带回来了?”只能帮着先将火麟剑解了下来。
聂风在旁微笑道:“这剑还是霜师兄收着吧,你就是那个有缘人。”
秦霜愣了愣,想到刚刚自己那番争辩,也忍俊不禁。看看步惊云,正垂着眼望着自己,目光温柔。
于是点了点头,将火麟剑放回了自己腰间。
暮色苍茫,远处的断家庄已成了一个朦胧的小点,仿佛是记忆中断甲已然模糊了的五官。
秦霜收回目光,随着风云二人与抖耳朵渐行渐远。
往事悠悠,都在身后了。

124、

再去了湖南一趟;和于岳汇报了报仇之事,然后挥手告别。这之后,诸事已了;剩下的便是寻下一个住处定居了。不仅是秦霜;风云二人也都早有退隐江湖;从此平淡而居,不再问世事的念头。
秦霜原本是在锦官城内租过一个院子的;后来步惊云去时给买下了;但此时以三人以前的身份;又正当天下会被灭;人人喊打的时候,住在繁华闹市之中,还是多有不便,于是又辗转地卖掉了。
他看聂风有些回家乡看看的意思,加上那又本是江南竹林,远离人境的地方,正是适合三人的好去处,便用所得的钱买了辆马车,三人又再度踏上了漫漫旅途。
只是这一回的心情格外地澄澈明朗,终于,不再是为了杀人劫掠,不再是为了躲避追捕,只是与喜欢的人,一起回家。
一路上还是由风云二人轮流驾车,走走歇歇,时而在乡野小镇住个店,倒也十分悠闲自在。秦霜则是因为之前炎性内力发作的缘故,又加上很长时间的劳心伤神,身子比较虚弱,只每天卷着被子,在车厢里蒙头大睡。
风云二人也都不扰他,轮到自己进车厢的时候,就在他身边安静地休息。聂风多是翻看不同的闲书,侧脸被窗外透进的阳光染了一圈金色的轮廓,十分宁静的画面。然而步惊云就没有这样的兴趣了,秦霜醒着的时候还能与他说说以前二人相处的细节,睡着了之后,他就只能默默地望着天花板发呆了。想要来亲一下,又怕过了火,偶尔一次还是浅尝辄止。
他本身就是闷油瓶的性子,连喜欢的亲吻都没了就真的无事可做了,任由时光短长,秦霜看着,都觉得有些不忍心了。
那日在一个小地方打尖,突然想到个办法,再上路的时候就掏出自己购买的一把小刀和几块质地不错的木头递给了他。“其实呢,以前你会很厉害的雕刻手艺。虽然现在不记得了,也许手感还在,怎么样?要试试不?”
步惊云接过了,小刀在手上比划着,很快就贴合在他手上的硬茧上。
秦霜见他的手势分毫不差,心里就十分欢喜。确实没错!步惊云虽然失去了记忆,但肢体上的很多无意识的痕迹都还是保留着的,所以之前他也能随手使出排云掌的一两招,还有……呃,像在破庙里那样把自己抱到腿上……
步惊云自己似乎也有些惊讶,刀尖落到了木头上,试着晃动手腕,便有片片均匀的木屑落了下来。
他微微眯起眼,看看窗外奔跑的抖耳朵。不一会儿,一匹骏马的轮廓便浮现了出来。
秦霜笑道:“对的对的,就是这样。正好是去新家,少不得要有些案头摆放的饰物,正好可以让你添置一点呢。”
步惊云看着自己的手,点了点头。
其实这门手艺就是他少年时无人相伴,一个人独处时练就的,现在自然也不会觉得厌烦。于是没过几天,车厢里便多了几样木雕,一字排开,最后那只已经颇为精致,接近当年的水准了。
而这时,三人也已经到达了江南。
第一眼望去,秦霜就喜欢上了这地方。
虽是初冬,山上的竹林犹是郁郁葱葱,碧绿如玉。清风过时“沙沙”作响,起伏绵延成一片绿色的浪潮,赏心悦目。
曲径通幽,聂风曾经的家就在尽头。
这就是一所用竹子建起来的屋子,看来十分宽敞,而且结实,还带着后院,看来聂人王当年的本意就是要在此地长长久久的。
秦霜看到聂风仔细地打量着屋中的一切,手里紧紧地捏着颜盈所赠的扇子,嘴唇翕动。这里是他成长的地方,有着许多回忆,他应该是和天上的聂人王夫妇说:阿爹阿娘,风儿回来了……
屋子已经空了七八年时间,难免积了一层厚厚的灰,角落还有蛛网。三人当下打扫打扫,到了晚上终于收拾停当,便就此住了下来。
山上空气清新,秦霜养了一阵子精神也渐渐地好了。这个家,步惊云负责外出打猎,他与聂风便在后院里养些鸡鸭,种些蔬菜,偶尔采些草药,到附近的农户家去,换一些被褥针线和酱醋油盐。
平平淡淡才是真。这样的日子,虽然平淡,却也其乐融融。
那日从外面采了半篮子菌菇回来,却见聂风坐在桌前,蹙着眉,一手还捂着自己瞎掉的左眼。
秦霜不由得大为紧张:“怎么了?眼睛不舒服么?”说着忙去解了他的眼罩察看,幸而并无大碍,只是江南这边的湿气重,里面有了些水汽,所以就痒痒的了。
但若不慎,还是会引发炎症的,秦霜当下便在桌上给步惊云留了张条子,自己先拉着聂风骑上抖耳朵,往最近的城镇上去了。
凡是较大的地方,必然会有医馆药铺。找了一会果然见到一家,进去买下了需要的东西。他心里担忧,片刻都等不得,又拉着聂风去了家客栈要了房间。
“其实,也没有那么难受的,先回去也可以……”聂风这么说着,被神情严肃的秦霜一下推倒在了床上。脸上一红,就住了口。
秦霜将买来的那些药按照自己所知的配方混合了,解了聂风的眼罩,小心翼翼地涂抹在那只空空的眼眶中。
其实早该想到的,他不免有些自责。聂风捡回了一条命后,后来又是一连串的事,就把这个给忽略了。对这个总是默默站在身后的青年,自己的关心实在不够。
上完了药,柔声问道:“这样……感觉好点了么?”
极近的距离,一说话,便气息可闻。聂风从喉咙里轻轻地应了一个“嗯”,被秦霜仔细瞅个不住,不自然地错开了目光,嗫嚅道:“霜师兄,我这样……是不是很难看……”
对于容貌受损的事,再豁达的人也不能说完全不在意,尤其是聂风这样本身就出众的。
想都不想,就立即答道:“不,你很好看,从来都没有变过。”嘴唇触碰到他那只瞎掉的眼睛,带着一种虔诚的心情:“真的。”
正在抬头的时候,唇上一温,却是聂风追着,给了自己一个吻。
小心翼翼得……就像夏日点水的蜻蜓。
秦霜一愣,也不知如何升腾起来的冲动,低下头来就再度贴上了。伏在聂风身上,双手撑着枕头,按住了他的后脑勺。
厮磨了一会,便忍不住撬开嘴唇,长驱直入。
聂风似乎就没有步惊云那种天生的强生的吻技外挂,只是乖乖地张嘴,自觉地伸出舌尖让秦霜含着,被动而生涩地配合。
一吻终了,秦霜忍不住问他:“你还是……是第一次么?”
果然见到聂风不好意思地垂下眼,点了点头。
秦霜“咦”了一声:“那以前风阁的婢女……”想起死去的婢女小辰,刚来的时候就自荐枕席过,天下会安排的婢女,本来就含着这层意思在,“我听小辰说过,她们都很喜欢你,你应该知道的吧?”
聂风急忙道:“但是我从来没有碰过她们的……只是……”犹豫了下,不好意思道,“悄悄问过她们,什么样的感觉……叫做喜欢……”
当时懵懂的少年,在秦霜怀里哭泣了一夜后生出了一些朦胧的情愫,大约也就是询问过后,才在内心确定了的吧。
秦霜不禁莞尔,又好奇地问道:“那你……你就没有过冲动的……时候么?”
俊美的青年这回连耳根都红透了:“霜师兄,我……我还是知道用手的……”
望了眼秦霜,又支支吾吾道:“不过我有……想象过……那,那是霜师兄的手……”
秦霜没等他说完,就又低头吻了下去。这回便不自觉地添了许多QING色的意味,湿漉漉地翻搅舔舐。手也探了下去,去扯聂风的腰带。
拂开折叠的衣襟,不自禁地愣了愣,睁大了眼睛。
聂风luo露出来的上身有着漂亮的肌肉。小麦颜色,毫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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