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流深-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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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老板,变得跟过去真的有点不一样。
赵明瑄将袋子放到了副驾座上,毫不犹豫地启动,在路上奔驰起来。
目的地很快就到了,赵明瑄停好车,拿出手机给林立夏打电话。
他的私人手机再去香港之前忘记带了过去,通知小张给自己带到机场。一开机,发现有三个未接电话,两条简短的短信,居然都是林立夏的,很是欣喜。
手机通了,却是嘟嘟的等待,最后干脆说无人接听。
赵明瑄觉得奇怪,他自己已经是很了解林立夏的上班时间,今天按理来说应该是他的休息日。
赵明瑄下车,向宿舍那个小区走去。
李大爷一见陌生人,就将赵明瑄拦住了,虽然眼前这个人微笑翩翩风度极好。
“哎,哎,你,谁呢,这地方可不能随便进去。”李大爷连忙叫住了想要往里走的赵明瑄。
“您好,我是来找林立夏的,他是不是住这里?”
李大爷手里摇着蒲扇,很是诧异地看着赵明瑄,显然,林立夏的动静他当然是知道的,可是明显没有见过这个人:“你找立夏小子?”
赵明瑄微笑,笑容恰到好处“是的,我是他的朋友。打他电话没接,他今天应该是休息才是,所以过来看看。”
“怎么都没见过你,也没听立夏小子说过。”
“我们刚认识也不是很久。”
赵明瑄此时的气质可谓是恂恂儒雅,对着老人又极有礼貌,李大爷也对他有了好感起来“哦,这样子,今天是轮到他们休息。”
然后用蒲扇一指大门左边:“往那儿走,绕到楼房后面去,有个篮球场,他们在那里打篮球呢。我看立夏下来的时候也穿着球衣,应该也是在那里打球呢。”
“好的,谢谢您了。”
这个小区是有些历史了,从外面看有沧桑斑驳的青苔痕迹,还有一株大榕树伸出墙外。这株起码有二三十年的榕树枝叶稠密;浓荫覆地,许多悬垂的气根飘飘忽忽。
赵明瑄在树下转身就看到了一个露天的篮球场,一群穿着红色和白色球衣的年轻人在球场上,场外传来哗哗的一阵喝彩声。
赵明瑄一眼就看到了场上的林立夏。
他穿着跟队友一样的大红色球服,白色的球鞋,黑色的发,白皙俊秀的面容,还有因瘦削而愈显颀长的身材。
赵明瑄没有出声,他就那么站在榕树下,绿荫如墨般在他身上散泼开来,在阴影中,他的眼睛因为凝望反而更加有神,茶褐色的眼瞳闪烁着熠熠清辉。
林立夏在比赛节奏慢下来的时候,用手用力拭去脸上的汗,甚至有时候和他队友一样掀起球衣,潇洒地往脸上一抹。可以清楚地看见林立夏比他脸还白的平坦小腹,在红色球裤的衬托下,宛如白玉。
球场上的那个人是那样专注,然而跟赵明瑄在马路上看到的工作时专注的林立夏完全不一样。林立夏接到球的时候,周身的沉默气息骤然消散如浓雾在日出层云般时蒸发一样。动起来时,晶莹的汗水从乌黑的发上散落,突破时的灵巧,运球时的自信,都让林立夏看起来与以往丝毫不一样。
赵明瑄想起一句古老的话,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放在他身上,真的是最好不过的了。
林立夏在三分线外起跳,丝毫没有受身边其他对手的干扰,他专注而沉稳地目视球框,炯炯有神,愈发乌亮。
如果说,赵明瑄的眼睛是因为浅浅的茶褐色而显得神秘深邃,那么林立夏的,则是因为凝重的乌黑如古玉而引人入胜而深邃。
“喔耶,三分!”“立夏好样儿的!”
球进了,看球的打球的都爆发出一阵喝彩。林立夏握拳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脸上展开灿烂的笑容,极其的阳光明亮。
赵明瑄想,他真的每时每刻都是不一样的。林立夏,你到底有多少面呢?
林立夏专注于打球,自然是没有看到赵明瑄。赵明瑄来的时候,球赛也已经打到下半场的尾声了。
所以,他等了并不是很久,哨子就响起,比赛结束了。
一群人向场外走去,喝水收拾东西。大部分都是这个宿舍区的人,大家都准备回宿舍好好洗洗澡。大汗淋漓的一场比赛没有让这群依旧可以称得上青春的大男孩们感到疲惫,反而因为汗水的肆意挥洒,而更加的精神抖擞。
眼看着林立夏和一起打球的人交谈着什么正准备离开。
赵明瑄终于在那里喊出了声音:“立夏!”
林立夏回头,就看到站在榕树下的赵明瑄。背向明朗的身形轮廓,有淡淡的清泽流光。他的眼里是一片温和,茶褐色的眼睛微微眯着望向自己,嘴角有浅浅的笑意。
林立夏觉得一定是榕树的绿荫太浓了,因为他居然觉得站在阴影中的赵明瑄笑得如斯温柔,像在等待谁等待了许久许久。
薛涛此刻正准备和立夏一起回他宿舍洗个澡然后吃饭。听到有人居然叫住立夏,并且还是个陌生人。微微诧异,林立夏在这边向来没什么朋友。他有什么事情也都会跟自己说,没听说过他交了什么新朋友。
再回头一看,很是器宇轩昂的一个男人。此刻虽微微笑着,但是那种从容不迫的气势,甚至让薛涛觉得有些压人。不是一个简单的家伙,林立夏什么时候认识了这么号人物……
赵明瑄也慢慢朝着他们走进,甚至可以看清楚林立夏湿湿的鬓角了。林立夏笑得十分开朗,看到来人是自己时,高兴的甚至带着点欣喜的表情,让赵明瑄觉得十分受用。
薛涛正一把手搂着林立夏,跟他逗趣:“什么时候认识的朋友啊,你小子,居然瞒着我。”
赵明瑄微笑着,视线从肩膀上的那只手一扫而过,重新回到林立夏身上:“你朋友?不介绍下么”
林立夏替两个人相互介绍;“薛涛,这我刚认识的朋友,赵明瑄。记得不,上次送小狗回去那次。”
“赵哥,这是薛涛,我学长兼同事。”
薛涛笑嘻嘻地接了句:“还是多年的知己好友。赵先生好啊。”薛涛觉得自己小心眼了,没来由地,看着他这副谦谦君子的摸样,他就是不爽。
赵明瑄也伸出手,笑着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客气礼貌之极。
薛涛懒懒地握了下,算是回敬。
林立夏哪晓得两个人之间的暗涌,依旧十分高兴地说“赵哥,你怎么来了?我找过你,怎么都是关机啊?”林立夏的笑容此刻是有点跳跃的,如他身上晶莹的水珠一般。
赵明瑄加深了笑意:“看到你的短信了。不好意思,我回了香港一趟,但是走之前太匆忙了,在长洲用的手机忘记带了。在香港的行程也排得满满的,想着马上就回来了。所以没给你电话,不怪我吧。”
“怎么会,我还担心你发生了什么事情。”
“真的不好意思。”赵明瑄轻轻地说,他喜欢这样的感觉,和林立夏在一起的感觉,没有所谓的利益纠葛,忘却一切喧嚣,这个安静的青年,让他如斯安定。赵明瑄突然想起一句英文——Being with you is like walking on a very clear morning。和你在一起就像在一个清爽的早晨漫步。
“看,为了赔罪,我一下飞机就过来了。差不多六点了,今晚有空么,跟我一起去吃个饭吧,我看你也没吃吧。”
而后终于察觉到薛涛还在身边似的,开口邀请道:“要不,薛先生也一起去吧。人多点也热闹,不然就我跟立夏。”
这话说的,薛涛觉得牙酸,要不然就我跟立夏,为什么觉得本来就希望只有他们两个人似的。
薛涛本来坏心肠地想要直接答应,可是看看这二人一副重逢之后喜悦满满的样子。难得看到立夏这么高兴,于是,极不情愿地瞟了赵明瑄一眼,“我就不去了,立夏好好玩。记得早点回来。我跟小刘他们去吃饭了。用你宿舍洗澡下。”
说完,用手扑腾了下林立夏的头,心满意足地走回去。
苦情痣
赵明瑄才发现他脖子,锁骨处突然开始有红色的痕迹,甚至还有隐隐向上往脸上蔓延的趋势。
赵明瑄就那么自然而然地从林立夏微穿着球服脖子没有任何遮挡的地方,伸出食指,触碰到锁骨上的痕迹。
动作突然而出人意料,那指尖微凉的手指停在林立夏痒得快发疯的地方,让他的心感觉骤然一跳。
但是赵明瑄却没有发现他尴尬似的,手指在上头轻轻摩挲,脸还凑过来,查看了下,严肃地道:“我还以为,你刚才打球受伤了。”
林立夏觉得自己已经要红到全身发烫了,甚至连汗疹发作的奇痒都要压了下去。
于是,只好伸出自己的手,将赵明瑄的手拉下来,开口说道:“呃,不是,我从小就这样。皮肤不好,尤其是到夏天,流了汗,沾了灰尘就会长汗疹。要是身体再不好,还会变成湿疹。不过擦点药膏就没事了。”林立夏十分不在意地说道。
“这是皮肤过敏的一种,不要经常乱涂药膏,里面大多数都含激素的。久了皮肤就毁了。”赵明瑄叮嘱他。
“呵呵,我又不是女人。”
“走吧,时间也差不多了,去吃饭。”
林立夏不大好意思地笑了笑,摸了摸后脑勺:“刚打完球,要洗澡换衣服。”
真的是来得太时候了,赵明瑄觉得自己高兴地都有点小人了,于是极其有风度体贴地说:“没事,我等你。据说等女人出门起码是要一个小时的,我想等一个男人,估计是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林立夏自然是不会让赵明瑄在楼下等自己的,于是他主动地邀请赵明瑄同自己一起上楼在宿舍等他一下。
赵明瑄的目的又一次达到了,他又一次地深入林立夏的世界,这一次是他的宿舍。
楼道的灯光好像又坏了,本应该此刻亮起来,却还是没有动静。
阳光已经投不进这个狭窄得显得有些幽闭的楼梯来。赵明瑄跟在林立夏身后上楼,两个人都是一米八还有一米八以上的身高,更显得这个楼梯更加狭小。
“单位的宿舍?你住多久了啊?”为了打破只有上楼脚步声的宁静,赵明瑄开口问道。
“两年多了,我一毕业,考上公务员就住这里了。”林立夏在前头回答道。
“怎么想到当交警来着?”
“这个呀,薛涛先比我考上公务员的,后来他劝我,我也就考了。”
赵明瑄看着在自己前面的青年,空荡的球衣背心更衬出他长手长脚的样子,还像一个高中生似的。如玉般长而白皙的脖子,赵明瑄这才注意到了,他的脖子后面居然有颗红色的痣,就在正中央。
“才发现,你脖子后面有颗红痣。”
林立夏终于回头,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是啊,一生下来就有了。”
“感觉挺特别,还挺好看的。”白的脖子,黑的发脚,殷红的痣,颜色分明。赵明瑄觉得自己有一股想要抚摸地冲动。
“哪儿啊,人家都说这个是苦情痣,一生都会过得很苦。”
赵明瑄想到林立夏小时候就被抛弃的事情,真的很想说,我不允许这件事情发生。可忽然想到香港那几天的事情,他发现,自己也有犹豫的时候。
林立夏的宿舍马上就到了。刚才几个打球的也都住在隔壁,纷纷跟林立夏打招呼。
门一开,一室的静寂就被打破。林立夏不好意思地对赵明瑄说:“有点乱。”
赵明瑄不在意地挥挥手:“又不是作客。男人的宿舍就这样,你这算好的了。”
赵明瑄打量着林立夏的宿舍,这种感觉是很奇异的,这算是林立夏的一个世界,你进入,然后悄悄地观察。门后挂着的制服,天蓝色的床单,喝水的杯子,坐的椅子,书桌上摆的书,甚至是那台电脑。一切都是那样的普通平凡,在哪儿没见过,可是因为这是林立夏的,是林立夏穿的,林立夏用的,它们突然都被打上了一种难以名状的色彩。起码,现在的赵明瑄不动声色地暗自打量着。
这明显是一间双人宿舍,上床下卓的结构。对面的桌子上一台电脑,旁边堆满了各种充电器和黑色的线还有数码用品,而还有一张桌子则整整齐齐竖了几本书,一台电脑,还有盆小巧别致的仙人掌,看上起极其清爽,一看就知道是林立夏的。阳台上的栏杆上居然是一排的仙人掌,各式各样的形状。
林立夏拉出椅子:“赵哥你先坐,要喝水么。”
“好的。没事,你先忙,我坐一会儿就好了。”
赵明瑄手里握着杯子,却没有喝,他坐在林立夏往常坐的位子上。
电脑上还扣着一本摊开的书,他好奇地拿起来看了下——《时间旅行者的妻子》,随后又仔细地看了架子上的一些书,有《明朝那些事儿》《英语熟练8000词》《世界军事精选本》甚至还有本王国维的《人间词话》……
赵明瑄觉得自己有点凌乱了,这孩子,口味还真复杂。
一本封面颜色丰富的书吸引了自己,拿起来一看,却是《小王子》,明显是经常翻看的,页脚已经有点发黄。
赵明瑄自然是没有读过这本书的。只是原来听说过,觉得是童话,即使是给大人的童话,那也依旧是童话。赵明瑄念书时读的是各种名著和大部头,资本论他也都细细研究过,目前则是各种各样的财经杂志和时讯报纸,商场上信息的掌握是极其重要的,任何一点风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