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兄 作者:鬼策-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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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在他后面,紧紧地看着他,在旁边试图抢劫他的时候,露出尖牙威胁着那些不怕死的海盗们,大部分情况下,这些抢劫者会悻悻的放弃,而有的时候,则需要我用一些暴力的手段让他们清醒清醒。
这天我终于拿到了那瓶药水,喝下去之后,忍耐过那阵必然的剧痛之后,我终于又变回了人类的模样。
穿上放在旁边的衣服,套上那件黑色的斗篷,把手拢在袖中,我沿着那条熟悉的街道找到了金毛。
他喝得醉醺醺的,正在酒馆里大喊大叫,和那些海盗一起捶着桌子吆喝着要那个舞娘再跳个舞,那个风情的舞娘站在桌子上,白皙的脚踝上挂满了叮叮当当的银铃铛,每一步都带着特有的韵律。
大概是我的打扮与这个酒馆格格不入,我的出现让整个酒馆陷入了短暂的沉默,那些海盗不怀好意的看着我。
其中一个跳过来,用一把小匕首指着我,“走错地方了吗?年轻人。”
我有些厌恶,这整个房间充满了一种不见天日的阴湿气氛,夹杂着酒味、尿骚味、脂粉味、汗臭味,足以让一个习惯于正常环境的人产生瞬间的晕眩。
我不动声色看着眼前这个不知死活的海盗,看着他挑衅的神色,然后再看向拿着酒杯,正往嘴里灌进一口葡萄酒的金毛。
他把杯子往地上一摔,走过来,用手揪住那个海盗的后衣领,指着我说,“他——是我的人,你——滚!”
语气很冲,这些没事都要找事的海盗们蠢蠢欲动,一场混战果然不可避免的开始了。
我看着酒瓶在空中乱飞,舞娘们尖叫着躲到柱子后面,这些醉汉很快把整个酒馆弄成了个垃圾场。
我伸出手,抓住还在死命揍着一个海盗的金毛,这个海盗早已经不是刚才那个挑衅我的。
他抬起头,他用一种惊喜的语气喊道,“塞莱斯。”
我无奈的看着他,“回去了,你也闹够了吧?”
金毛摇晃了一下,“好,我们回去,嗨,塞莱斯,我现在觉得,当个人也挺不错的,我他妈的干嘛还老想起以前在草原上那些日子,当个野兽有什么好?连自己的命运都掌握不了。”他一边念叨着一边跟着我往外走。
而我则不停地应和着他的话。
走到街上,周围的酒馆里吵吵闹闹,街上反而行人稀少。
金毛安静了下来,在我们快要到住所的时候,金毛拉住我的手臂,看着天空,“喂,塞莱斯,我再也看不到草原的天空了吗?”
我想了一会儿,“我想是的。”
他笑了起来,“那,你会留在这里吗?”
我想,对于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了,所以我只好保持沉默。
他又笑了笑,最后说,“其实到哪都差不多。”
明明是笑着的,不知为什么,我却觉得有些悲伤。
79
79、提尔城与黑狼王 。。。
金毛的糜烂生活终于遭到了报应,这报应不是来自于那些喝得醉醺醺的海盗,而是来自于他旧伤累累的身体。
在那场风暴中,断裂的肋骨扎进了他的肺里,流落到荒岛上,他凭借着强悍的身体硬撑了过来,但是依然还是留下了隐患,之后,在那场荒岛“狩猎”中,他又被一支冷箭射中,旧伤裂开。
他的身体就像是个高度运转的机器,已经留下了不可挽回的磨损,过度透支的身体再也无法支撑起变身时的剧烈反应。
他丧失了狮王们赖以生存的强健的体魄,所以才一时难以接受这个事实,变得这么颓丧。
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对于草原上的野兽来说,失去了健康的身体,也就意味着死亡。
我曾经看到过一只仅仅是脚掌被荆棘刺伤的母狮,她试图瘸着腿去捕猎,结果无数次的徒劳而返,最后,她只能无奈的趴在一丛密不透风的灌木丛中,眼神落寞的看着那些尖利的虎尾兰叶子——也许是预知到了自己的命运,几天之后,我发现它被几只鬣狗盯上,在那之后许久,我再也没有在附近看到过它的身影。
所以我宽容了他的放纵,他需要时间去接受这件事,找到一种新的生活方式,在这一刻,我庆幸他变成了人类,毕竟,人类才有可能在失去健康的身体下存活。
我们在米塔拉斯岛上停留了好几天,在把一切事项解决之后,我们决定离开这里前往提尔城,风暴给我们安排了一个送行的晚宴。
对于突兀的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我,他们并没有询问,好像我理所当然应该出现在这儿一样。
这个晚宴不同于在圣洛克城那些讲究品位和格调的奢靡宴会,这里处处透着海盗的气息,那种暴发户以及亡命之徒所特有的豪爽和放纵,衣着暴露的女人们坐在你身边,伸手给你倒酒,中间是请来的舞娘在跳着异族风情的舞蹈,我毫不怀疑,当酒酣耳热的时候,场上的男人们会拉住身边随便哪个女人就地性交。
性交是人类发明的词,我更愿意把这种纯粹遵循身体本能而进行的行为叫做交合。
风暴坐在大厅中间,他的左右分别是金毛和雷纳德,这场晚宴唯一让我惊讶的地方可能在于风暴身后坐着的那个小海盗,居然是阿特。
他安静的坐在那儿,腿上还捆着绷带,也许是因为我总是盯着他,阿特在我的逼视下,不自觉的往后缩了缩。
金毛往前说了句什么,风暴大笑起来,他一把拉过阿特,“哦,阿特是我的小黄蜂,你知道,总有些时候,需要刺一刺那些不听话的。”
看来,阿特是风暴安插在黑斧头身边的间谍,难怪他会给金毛那瓶酒和那柄匕首。
面对风暴,黑斧头迟早是他盘子里的菜,随他拿捏,狡猾的海盗们还没学会这些招式。
阿特腼腆地笑着,一眼看上去,就好像那些在农庄里勤勤恳恳干活的少年一样,憨厚朴实,看到对面走过去的农家少女会面红耳赤的低下头拼命耙草。
我想风暴大概早就把自己的手下安排到了内海中那些大大小小的海盗团体中,就等着时机到来,一举收服了他们。
坐在我旁边的女人大概有些按耐不住,她温热的身体向我靠过来,滑腻的手像蛇一样的缠上我的手臂,我赶紧往旁边躲了躲,却被她把斗篷给扯开了一点。
被遮住的银色头发漏了出来,这种罕见的发色,配着我这张脸,总是能吸引人的目光,比如我身边这个大概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的女人,掩着嘴,惊讶地看着我。
我笑了笑,把斗篷的兜帽拉上,旁边的女人在看到我的脸之后,不知道为什么,不再动手动脚,然而,坐在旁边的金毛脸色有些不好,他冲着那个女人勾了勾手指,直直的看着她,那个女人好像被蛊惑了一样,忘记了在我这边的职责,而靠到了金毛那边。
被女人围绕的金毛,就好像狮群中被众母狮环绕的雄狮,带着种被宠坏的种马气息,我得承认,我这种说法并不客观,应该说,他是个万人迷。
原本我以为这场宴会就会这么继续下去,但是事情往往会在平静的时候再掀起一些波澜,让你知道,生活从来不是那么缺乏刺激。
比如现在,从门外走进来的那三个眼熟的男人,就让我差点没当场站起来。
居然是失踪了很久的伊格内修斯的徒弟马尔罗斯,以及他那两个手下。
哦,赛尔特神在上,这个男人,难道无处不在吗?为什么走到哪儿都能遇上他?
虽然他的职业是佣兵,但是难道在这里,也有他派得上用场的地方吗?按照这个人对金币的虔诚信仰,也许在这里,他也能找到付得起巨额费用的金主。
马尔罗斯眯着那双细小的眼睛,脸上带着做作而不自然的微笑,走到风暴跟前,微微鞠了一躬,他的举止依旧带着必要的恭谨,然而,我从他那冰冷的眼睛深处,可以看到他的不以为然,以及对眼前这位海盗之王的蔑视。
马尔罗斯也许不是个真正的魔法师,但是,魔法师那种古怪的自傲,以及对世人的轻视,在他身上得到了完全的继承,并且因为他会那些足以威胁到一般人的小把戏,而让这种潜藏在他内心深处的蔑视变本加厉。
风暴站了起来,他举起酒杯,朝着大厅喊道,“让我们欢迎远道而来的客人,魔牙的马尔罗斯!”
下面的海盗们嚷嚷起来,他让马尔罗斯和他的手下坐到了我旁边,这让我有些不太自在。
我和马尔罗斯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联系,伊格内修斯对他的憎恶影响到了我,以至于我可以感觉到平时安静的魔法能力开始了隐约的骚动。
一个魔法师能够轻易地发现周围其他魔法师的踪迹,除非那个魔法师用了特别的法术或药草遮盖了自身的气息。
我们两个都算不上魔法师,但是我们身上那些微弱的几乎可以忽略的魔法力,依然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马尔罗斯坐下来之后,就用那双细长的眼睛观察着我,那阴冷的眼神像蛇一样的舔过我的全身,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
马尔罗斯拿起酒杯,“阁下,你让我想起了一个故人。”他这么说,“你身上带着他的气息,哦,你连那种像祭司一样的不为任何事物所动的神情都有些像他。”马尔罗斯笑了起来,“每次看到他,就想了神坛上的金冠。”他摇摇手指,“但是,你绝对不要被他骗了,这个人绝对不是和平鸽,而是冥神堤丢斯。”
我不动声色的听着他的话,举杯回了他一礼,喝了一口酒之后说,“你——说的——这个人——很可怕。”
马尔罗斯笑了起来,“没什么可怕的。”他做了一个用刀划下的手势,“当你揭开他那故作正经的假面具,底下。”他哼哼了两声,底下是什么不言而喻。
我觉得喉咙有些干渴,只好又喝了一大口酒,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我面前提起伊格内修斯。
也许我身上真的还带有伊格内修斯传给我的魔法力的气息,马尔罗斯熟悉这种气息,这勾起了他的回忆,让他开始喋喋不休,一点也不像刚开始那个阴冷的雇用兵头目。
那种回忆大概不太美好,我可以想象,常年四季板着脸,严厉而不近人情的伊格内修斯,与本来就开始滑向歪道的不良少年间,那些不可避免存在,并且不断恶化的矛盾和摩擦。
正在我身边喝酒的金毛,突然把一个女人推到了马尔罗斯身边,指着他懒洋洋的说,“亲爱的梅丽莎,给他倒点酒,让他见识见识米特拉斯岛上女人的魅力,你看,在这种宴会上,这位客人居然只能找一个男人闲聊,你,你,还有你。”金毛用手指点了点身边那三个女人,“难道不觉得他无视你们吗?”
那几个女人笑成一堆,丰腴的乳房在布料很少的衣服中若隐若现,立刻把马尔罗斯的目光吸引了过去。
我在心里松了口气,我怕再谈下去,也许自己真的会说出些不应该说的话。
宴会在继续中,到了后面,果然如我所料,场面开始混乱了起来。
金毛从女人堆里站起来,拉住我的手臂,走到风暴面前辞行,我们经过一对正沉浸在那种最原始的韵律中的男女身边,慢慢的走出了大门。
经过十天左右的航行,我们终于来到了提尔城。
两年多以前,我和老大被抓住之后,就是从这里踏上了前往圣洛克城的旅程,然后遇到了许多惊心动魄的事情,我从一头还未完全成年的白狼,变成了现在这样,只能把手藏在衣袖中,行动不太方便,外加口齿也不太清楚的人。
提尔城依旧没有变,红色岩石筑成的高大围墙,那条护城河也依旧在静静地流淌,宽大的吊桥上是来来往往的人群,马车把整个道路塞得满满的,昭示着提尔城的繁荣。
才刚刚安顿下来,我就要求坎迪带着我到附近那几座高山上去会一会许久不见的黑狼王。
提尔城附近的气候有些像草原,都是那么炎热和干燥,那座山很高大,矗立在那儿,看起来好像不远,等到真的走在路上的时候,才发现,没有一天的时间,也许根本到不了那地方。
想想也是,适合野兽居住的地方,必然远离人类活动的领域,人类像蝗虫一样蚕食着整个大地,可以栖息的森林、草原、沼泽面积越来越少,这是无可奈何却又必须面对的现实。
坎迪带着我在一个猎人进山时休息的木屋落脚,我们把简单的行李放下,坎迪生起火,开始做饭。
木屋的墙壁上还挂着猎人留下的野味,坎迪毫不客气的走过去,取了一块肉下来,熬了一锅稠粥,也许这是猎人们的惯例。
坎迪告诉我,黑狼王早已经在玛库斯山脉中建立了一个新的狼群,并且成为了狼王,他领导的狼群成为了整个玛库斯山脉最庞大最让人害怕的一股势力,每一个进出玛库斯的猎人都会小心谨慎的躲避着狼群。
然而,坎迪却一点也不害怕让人谈之色变的黑狼王,他对我说,是黑狼王在那次事故中救了他,后来,也是他把黑狼王带到了玛库斯山脉,之后,他们成了朋友。
我静静地听着他说着黑狼王的传奇,说它如果叼起猎人带进山的孩子把他丢在这个木屋前,说他如何成为狼群的领袖,说的绘声绘色,活灵活现,好像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