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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入妄[反穿书]-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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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厢踏雪山庄发下了通缉密令,百里之外,被通缉的本尊正跪坐在一条小溪边。此时天光正好,流水无波,映在水中的倒影就愈发清晰,那男子容色上佳,面白无须,看起来只有二十出头模样,虽然衣衫不整、形容狼狈,却也无损他惑人的风姿。如若放在欢场,必然能得无数妓家倾心。只是这张俊俏脸蛋,跟自己却无甚瓜葛,他严漠纵横江湖二十余载,麾下部众两千余,早就养成一派威仪容貌,跟这个面首般的小白脸没有半分相似。

唇边扯出一抹冷笑,那副好容貌顿时显出几分邪佞。今日之事真是处处透着古怪,且不说这副见了鬼的皮囊,他浑身内力也失了大半,还被人认作一个名为“姚浪”的淫贼。可笑自己树敌万千,喊他“阎魔”、“魔头”、“乌衣贼”的不计其数,骂他“贪花好色”的却着实没有半个。只恨早上捉到的那废物不堪审,净说些混话,也没问出什么有用东西……

严漠缓缓抬起头来,看向远方山峦。前方应该就是芒砀山了,自己早年也曾在这里跑过买卖,自然知道此处离徐州城不远,只是原本记忆中的村落全部消失不见,乡野中也荒无人烟,难道鞑子又兴屠戮了?想到这里,他也没兴趣琢磨今遭遇到的怪事了。反正性命还在,容貌改了又怎样,正好能躲开悬红,现今要务还是尽快前往徐州城,探一探风向。

心中有了计较,严漠也不迟疑,简单收拾了一下身上衣物,大步流星朝远方官道处走去。

五日后。

正当午时,悦来客栈里照例人声鼎沸,一楼大厅早已客满,二楼雅席也占去大半,酒肉饭菜的香气如同蒸腾的云雾,熏得人滔滔欲醉,酒到酣处,不知哪桌传来一阵窃窃私语。

“听说了吗?白峦峰七禽剑诀失窃,江湖传言是被甘三偷了去!”

“甘三?笑无常甘三郎?他怎么会去触那些牛鼻子的晦气,天门老儿可是人尽皆知的难缠……”

“谁说不是呢!但是也有人说甘三是被人诬陷的,沈雁就亲上白峦峰为他求情,还跟凌云公子打了赌呢!”

这话题似乎颇为诱人,那厢声音立刻大了几分。

“嘿,前一段沈雁不刚跟他那个红颜知己闹翻吗,怎么还有功夫管甘三郎的闲事……不对,凌云公子又怎么扯进这件事里的?”

“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听我慢慢给你讲来……”

江湖趣闻,自然是佐酒佳肴,悦来客栈又是近年来正阳城里最大一间酒肆,每日不知要接待多少江湖豪客,如此谈资当然引去不少人的注意。然而别人听得兴致勃勃,二楼雅间里的一位黑衣公子却漠然端起了酒盏,一口饮下杯中物。与客栈里的大部分江湖人不同,这位公子腰侧并未佩剑,也非劲装打扮,看起来倒像位风度翩翩的贵胄王孙,除了眉宇间那点隐约难查的戾气外,像是跟这江湖毫无牵连。

此人正是严漠。

由于变了皮囊,无法再扮作行脚、猎户,他刻意穿了文士装混入城中,然而踏入此间,他立时发现这里跟自己设想的大为不同。徐州乃是四战之地,几年前官兵放弃商丘,此间更是沦入敌手,就算尚存一息元气,也绝不会歌舞升平。可如今他眼中所见呢?城楼宏伟,店铺兴旺,游走在市井间的升斗小民更是无忧无虑,还有无数江湖客,佩刀戴剑、策马扬鞭,一个个豪气干云。

如此盛景,就算在临安、扬州,怕也找不出吧?只是如今战事吃紧,又怎么可能冒出这样一个世外桃源。心中有了顾虑,严漠自然耐下性子仔细打探,然而越查就越是惊心,那些悠哉度日的小民,夸夸其谈的侠客,嘴里念叨的莫不是四大山庄、八大门宗,数不尽的江湖人物。漠北没有蒙古铁骑,只有飞鹰、烈阳两堡,江南也并非南幸帝都,而是温柔窟英雄冢,艳名远扬的秦淮十二景。什么宋辽之战,什么靖康之难,什么铁蹄南侵,都不在这些人心中。这个国家亦不叫大宋,而被称为——大楚!

听到这个国号,就连严漠都出了一身冷汗,难不成金国所立的伪楚变成了如今正统?然而再仔细打听,大楚的皇帝却不姓张,而是复姓东方,立国已有百余载!

雅室外,不知何人挠到了痒处,众人一阵哄堂大笑。严漠脸上却更冷了几分,把空掉的酒杯往桌上一扔,他站起身来。

“客官,您用好了?”眼尖的店小二快步迎上,脸上挂着十足谦恭的笑容。

严漠也不应声,随手抛给他一块碎银——此间会钞都是用银,随便一餐就是几两银子,像是根本没有铜子这般事物——那店小二立刻眉开眼笑,恭恭敬敬的把他送出了门。站在门外,严漠深深吸了口气,店内的炊烟和酒香被另一重繁华消弭,东市有骏马,西市铸兵刃,似是根本没有王法律令。这个世界何其怪异,又何其无稽。

紧锁的眉峰慢慢舒展,严漠看了眼背后依旧喧闹的客栈,迈步向集市走去。

 第三章

人人都知翠烟阁中有绝色,更有天下第一的美人,只是登堂入室却不是谁人都能做到的。今日,翠堤深处,烟雨楼上,多了一位入幕之宾。

“早知你是个废物,我怎么会把娇娇拱手让出!”层层帷幕后,一声娇嗔传来,虽是呵斥,却也说得带着别样风情。

“菲菲,这次你可冤枉我了,我与凤娇姑娘本就一清二白。如此痴情之人,就算不是追我,也要追一追其他俊杰嘛……”一个男子的声音也从室中飘来,音色醇厚动听,只是不像对佳人讨饶,反而带着丝轻浮惰懒。

啪的一声,酒碗拍在案上。一只纤秾合度、柔若无骨的玉手轻轻一抬,足有尺余高的酒坛被提在了半空,碧绿色的醇酒划出一道水痕,跌入盏内。只见那美人云鬓微坠,面若桃李,眉间一点殷红胭脂痣,更衬得她妙目滟涟,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的曼妙娇躯横在榻上,绛红色销金缀珠蝉翼纱轻轻一拢,似是天真无邪又像放荡诱惑。面对如此绝色,但凡身体无恙的男人,都是要心猿意马,魂不守舍的,然而坐在她对面那男子却笑得风轻云淡,十足无辜。

若是有消息灵通者在,看到屋中两人怕是已经叫出声来。这不正是江湖中艳名最盛的天下第一美人叶菲菲,和那多情好事闲不住的浪子沈雁吗?之前不还传出两人反目的消息,今日怎么又坐在一起饮酒谈天了?

一碗酒再次饮尽,叶菲菲掩唇轻轻打了个酒嗝,凤眸横波:“娇娇心思浅薄,没有你从中作梗,她又怎会琵琶别抱。你还跟魏凌云那个伪君子打赌,哼,别说没有半点鬼蜮心思!”

“所谓郎情妾意,我又怎忍心拆散……”看着对面佳人神色不善,沈雁立刻改口:“再说了,若无凤娇姑娘时时陪伴,凌云公子那般完美无瑕的人物,又如何露出破绽。”

“我就知道。”叶菲菲忍不住磨了磨牙,只是她如此绝色,就算磨牙也磨的让人心醉,“白峦峰的事情就这么邪门,连娇娇这样的弱质女流都要牵连进去?”

沈雁唇角不由一抽,池凤娇美不美是见仁见智,但是弱不弱绝对早有公论,若非池姑娘武功实在太强,还轮得到魏少侠多事吗?不过面对“红颜知己”,他也不敢把话说满,只是含混道:“甘三这次遇事古怪,当然要仔细筹谋才是……”

“结果把自己也套进去了?”叶菲菲冷笑一声,“我昨儿才听说,苦圆大师居然丧命在浪子沈雁手中,不知现在有多少人在寻你呢。”

“呵呵……”沈雁干笑着摸了摸鼻梁,“翠烟阁的消息果然灵通,只是当时场内只有三人,却有个和我长得一模一样。若不找到我那‘孪生兄弟’,这事怕是说不清了。”

“我看是你爪子伸得太长,惹人厌憎了吧。”佳人唇边多出一丝玩味,浑不似为好友担心的模样。

“哈哈,抽丝剥茧时遇到个臭虫也是难免嘛。”沈雁伸手捞过酒坛,轻拍坛底,一道水柱悠然跃进唇中,满饮了口中佳酿,他脸上笑意更浓,长身站起,给佳人斟上一碗。

讨好的姿态太过明显,叶菲菲脸上却没丝毫动容,反唇讥道:“都被人堵到我这儿来了,还剥什么茧,抽什么丝。像你这样的家伙,早晚要被好奇害死!”

“麻烦爱我,却之不恭。”沈雁露齿一笑,抬头看了看窗外天色,“谢谢你的绿浓,解乏正好,我要出去转转去了,改日再跟你品评美人。”

叶菲菲已经端起了酒碗,边饮边不耐烦的挥挥手:“快走快走。”

沈雁微微一笑,纵身从身边小窗中跃出,恰似只摸错了门的狸猫,离开的悄然无息。叶菲菲不紧不慢的抿着碗中美酒,花了老大功夫才饮尽残羹,手腕一垂,像是持不住碗似得跌在桌上,凤眸惺忪,柳腰无依,又变作那位倾倒众生的花魁丽人。

烟雨楼下突然起了一阵骚动,佳人凤眸微垂,掩去了瞳中那点异色,纤纤玉指轻拉枕边红绳,铃铛乍响……

今日恰逢新月,天上月牙儿像是害了羞,娇娇怯怯的躲在云团之中,连星子都黯淡几分。沈雁站在房檐上,饶有兴趣的打量着足下漆黑院落。这里原是威远镖局大当家祝彪的私宅,然而两年前祝府满门三十多口尽数被屠,歹人还放火烧了院落,此处就变成了一栋远近皆知的鬼宅,除了野猫野鼠,再也无人问津。

这种江湖大案,向来最惹沈雁关注,只是这间宅子被烧的太过干净,根本无法找出任何痕迹,他来了几次都只是空手而返。这次突然故地重游,却是因为前几天碰上的古怪事。足尖一点,如同一片轻飘飘的柳叶,沈雁悄然无息的落在地上,就着氤氲月色打量了一下周遭,疾步向西北方向走去。

越过残砖断瓦,一池早已干枯的荷塘出现在面前,这里是祝府内宅,也是威远镖局存放贵重押镖的隐蔽场所,只可惜当日祝府灭门时,密室已经被人洗劫一空,找不到任何线索,然而有点东西如今想来,却透着股蹊跷。

来到荷塘边的假山前,沈雁绕着那座一人多高的太湖山石转了一圈,突然弯下腰,从石缝中捏出了一物。那是块看起来平平常常的石头,带着太湖石独有的孔洞,放在水边应该嶙峋有致,扔在枯塘里不过是顽石一块,沈雁却像得了什么绝世珍宝似得,仔仔细细打量了许久,才把石头笼入袖中。又绕着池塘和那道被打开的暗门瞅了半天,他终于过足了瘾头,运起轻功,朝着原路返回。

这次却不是回翠烟楼了。自从去年开始,麻烦突然找上门来,他身边开始冒出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听曲会遇上命案,访友正赶上遭劫,约人出去散心,转眼对方就被嫁祸栽赃,偏偏每一件事都巧到恰到好处,就算百般辩解也没人肯信。人人都知他沈雁好奇心重,最爱招惹麻烦,可是世间喜欢麻烦上身的,偏偏没有几个,故而沈雁的朋友很少。这几个少到可怜的朋友因他碰上麻烦,就连沈雁这种厚脸皮的家伙也难免愧疚。加上苦圆大和尚的死,他距众叛亲离也差不了多少了。

沈雁不怕麻烦,但是他不喜欢别人硬塞给他的麻烦,更不乐意看自己的朋友惹上什么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惰懒浪子也不得不打起精神,看一看这麻烦背后究竟藏着什么。

月儿悄悄撩起面纱,昏暗不明的街道上也逐渐显出点亮光,尚被人追讨,沈雁当然不会傻愣愣的走天光大道,然而房梁也不是每一处都好落足,悠然自得的在屋宇中穿梭,当他踏足一堵围墙时,突然轻轻咦了一声,只见昏暗庭院内站着几个手持利刃的劲装男子,正团团围住一个黑衣公子,看起来像要行凶。往日碰上这样情形沈雁可能也不会驻足,偏生刚才隐约听到了一声喝骂,似有人称那公子为“玉面贼”。

这人是玉面郎君姚浪?可是姚浪不是白衣白面碧玉箫吗,怎会一身黑衣打扮?沈雁虽然没有见过那位玉面郎君,但是他消息灵通,叶菲菲又是个惜花的性子,自然对这位鼎鼎大名的采花郎知之甚详。须知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但凡江湖里闯出些名头的人物,轻易不会改头换面,失了名号身份,怕是比要了他们的命还关紧——除非他本身就命在旦夕。可是看这院中人,别说惊恐失措,就连半点情绪都看不出,哪里像是正在逃命的样子。

好奇心一起,沈雁也不急着走了,大大方方看起戏来,浪子的轻功自然绝佳,莫说院里那几人正背对着他,就算转过身来也不一定能察觉有人躲在身后。然而沈雁刚刚站定脚步,院中那男人突然抬起了头,向他看来。

天上无月,院内无光,如此昏暗的庭院,那人的眸子却像两点星子,散发出夺目光彩。四目交接之际,沈雁只是愣了一息,旋即绽开笑容,这人,绝不会是姚浪。

看到沈雁的笑脸,那人似乎皱了皱眉,不动声色的收回目光,冷冷对身前几人说道:“我不是姚浪。”

 第四章

几个字说的干脆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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