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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鼠猫]重案组 作者:烟水晶-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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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什么楚,我是来找你们俩了解案情的,”凌楚楚微微撇了撇嘴,瞪了包拯一眼,“敢插手我们H市警方的案子,就别想那么容易跑掉,包黑炭,这次你可一定要帮我的忙!”
 
第42章 如影随形(2)

凌楚楚是谁?她是包拯和公孙策的大学同窗,所以,她也是一名警察,而且还是一名职务不低的警察。一个刚满三十岁的女人就做到了地方警察局局长的职务,这在中国这种到处都充满了职业性别歧视的国度里面着实是件不容易的事情。这一方面要归功于凌楚楚的确出色的职业表现,另一方面也不得不说明凌警官异于常人的好运气。
H市是一个全国闻名的旅游城市,但是它的面积并不大,人口也不多,警力分配比起D城这种中型城市和S市这种大型城市来,要少了好几成。在人数不多的情况下,凌楚楚这个警官学校毕业的本科生便成了稀有资源。跟很多单位一样,能干的不一定能挣到好资历,警察局长也不一定是全警局最能抓贼的那一个。
凌楚楚学历高,脑子灵活,又说得一口流利的外语。最近几年大宋警察厅每年都搞一到两次国际交流,凌楚楚代表H市警察局去了不下三五回,每次都学到不少东西,然后把它们应用到城市管理中来,获得了上级领导一致好评。三年一个测评考核,每次凌楚楚都可以在诸多硬件条件上拼掉一大批同事,然后一路晋升,结果最近刚刚当上了H市警察局的第一把手。
但是她毕竟太年轻,又是个女人,就算人聪明又有好人缘,但是警察局这种地方毕竟还是男人的天下。所以初次被女人领导的男人们不服气了,经常私底下给凌楚楚弄点小麻烦。消极怠工,冷嘲热讽,这些都是小把戏,凌楚楚可以不在乎。但是今天上午发生的这桩案子却让凌楚楚感受到了上任以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尽管除她之外,整个警局的人都没把这种小案子放在眼里。毕竟H市作为一个海滨旅游胜地,每年淹死在海里,曝尸沙滩的人多了去了。
两个小时以前勘测现场的时候,凌楚楚总觉得现场给她的感觉很不对劲,她觉得这个案子不仅是谋杀,而且很可能不是一个普通的谋杀案,而是个大案。同行的警员们都表示否定,没有人直接说什么反对的话,但是看得出来,他们的表情都很不以为然。
凌楚楚有些焦躁,也有些沮丧,直到有人跟他提起了下午第一个赶到现场的是两个来H市度假的警察,其中一个长了一张黑脸,凌楚楚的脸上才露出了惊喜的表情。
黑脸,莫非是包黑炭!
果然,凌楚楚一到两个警察下榻的地方,就把包拯和公孙策抓了个正着。
包拯见到凌楚楚以后一直有些紧张。为什么呢?很简单。这个世界上有一些人是很难再见面的。例如他乡遇债主,婚礼上碰上前女友之类的情形。而凌楚楚呢?她不是包拯的债主,也不是前女友,但是包拯却宁可她是其中的一种,这样起码重逢的时候还不算太过尴尬。
凌楚楚不是前女友,她只是恋人未满的暧昧对象。当然,如果包拯当初早一点搞清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的话,也许他也不会跟凌楚楚暧昧那段时间了。虽然时间很短,毕竟也有些伤人。所以毕业以后包拯跟公孙策一起去了D城,之后就没有跟凌楚楚联系过。
但是现在自己跑到了人家的眼皮底下,凌楚楚又找上了门,躲是躲不过了,只好硬着头皮应战。
包拯脸黑,所以脸色不好也看不出来,所以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公孙策把凌楚楚让进门,三个人在沙发上围坐成一圈。凌楚楚开门见山,直接就说明了来意。
“今天下午那两个在现场进行勘测的警察就是你们两个吧?”
公孙策点了点头,对凌楚楚笑了笑,“没错,你来找我们是想问那个案子?”
“是,警局的同事都说这是个普通的溺水案,可我总觉得不是。”
“的确不是溺水。”公孙策看了一眼包拯,继续说道,“那具尸体口鼻中没有泥沙,当然,在海水中溺水的话这样也很正常,但是几乎所有的溺水者眼底都会出现充血的迹象,而这具尸体一点也没有。还有,死者身上有很多伤痕,其中有的是生前造成的,跟溺水之后岩石撞击造成的伤痕完全不同。而且我发现在死者头发里有一处很深的伤痕,当时未免破坏了现场我并没有碰尸体,我建议你们的验尸官仔细检查一下那里,如果我猜得没错,那应该就是致命伤。”
凌楚楚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地看了一眼包拯,并没有对公孙策的判断做出评价。沉默了一阵,包拯突然对凌楚楚说道,“楚楚,我感觉有点奇怪。”
凌楚楚微微一愣,“哪里奇怪?”
包拯已经一扫方才的尴尬,他看着凌楚楚的眼睛,表情略有些严肃。
“H市是一个海滨城市,溺水案每年都时有发生,应该不算稀奇。这个死者即使是因为在海边被谋杀,也有可能是普通的谋杀案,在H市这种四处都环海的地方应该也算不上稀奇。为什么你这么重视这件案子,楚楚,你可以给我一个更好的解释吗?毕竟如果这真的是一件重大案件的话,我可以尽力帮你的,远比现在要多。”
凌楚楚沉吟了片刻,陷入了短暂的思索,之后,她好像做出了什么决定,从身边的背包里拿出了一台平板电脑。
“从我来H市工作的第三年开始,陆陆续续到全国各地做过一些交流,就在前年我去了X省,在那里我参与了一件谋杀案的侦破工作,虽然最后那件案子还没有最终结案我的交流时间就到期了,但是我一直关注着它。”凌楚楚从电脑中调出了那件案子的资料,递给包拯,继续说道,“当时办案的警察局长是一个快要退休的老前辈,经验非常丰富。他当时就断定,这个案子的凶手是一个惯犯,该案中的受害人绝对不是他的第一个下手对象。X省也是一个旅游大省,当时我对这个老局长的一句话印象非常深刻,他说这个凶手很可能只针对游客下手。他跟踪她们,然后强奸杀人,最后把尸体丢弃到旅游景点人流最密集的地方。作案手段残忍,手法干净利落,可以看得出他对旅游景点的地形非常了解。”
说到这里,凌楚楚再次停顿了几秒钟,从电脑中吊出另外一些资料,指给两个,“后来我通过内部网络查到了这三年以来全国各地旅游景点附近发生的强奸杀人案,我发现有好几起案件都跟当年X省的那个案子非常相似。当然,大部分的强奸案都有相似的地方,但是可能是出于一种直觉吧,我总觉得那个没有被抓住的罪犯还在继续作案。而今天下午的那件案子,我看见尸体的第一眼就又产生了类似的感觉,我觉得,他来到H市了。而且,我觉得他这次在H市肯定不会只作案一次。所以我很担心,也很希望能抓住他。”
包拯皱着眉听完凌楚楚的论述,看着凌楚楚诚恳而充满了期待的目光,他点了点头,“楚楚,能把你的资料留给我一份吗?我想把它们传给一个人看一下。”
凌楚楚立刻点头,“没问题,电脑就放你们这里吧。”
“哦,不必。”公孙策微微一笑,“交给我,十分钟之后还给你,你们先聊聊。”
“诶?”看着公孙策捧着电脑往隔壁房间走,包拯想要叫他却没叫住,尴尬地转过头,对上凌楚楚含笑的目光,脸上一阵发热。
“咳咳,楚楚,你——”又开始结巴,完全失去了刚才精明干练的重案组长的形象。
凌楚楚仿佛已经习惯了包拯这种傻乎乎的状态,她促狭地瞟了包拯一眼,咯咯笑道,“包黑炭,我们快七八年没见面了吧?”
“嗯,是。”包拯轻咳一声,不自在地挪动了一下身子。
“七八年了,你跟公孙书呆在一起了?”
“啊?!”包拯眼神一呆,好像根本没听懂凌楚楚说了什么,几秒钟之后回过神,立刻满脸爆红,黑成那样的脸竟然也看得出来,真是神奇。
“楚,楚楚,你,你说什么——”
“竟然还没搞定啊?”凌楚楚鄙视地看了包拯一眼,“看你们都一起来度假了,我还以为——七年,真是可惜了公孙书呆这么好的人,跟着你七年你竟然还这样一声不吭。包黑炭,你要是不喜欢人家就干脆说明白吧,暧昧不适合你们,都三十多岁了,何苦呢。”
包拯愣了愣,想要开口反驳,却觉得自己怎么说都是错的,尴尬地沉默了几秒钟,气氛陷入了无言的纠结。
就在此时,公孙策适时地推开了房门,化解了两个人的尴尬。凌楚楚接过公孙策递来的电脑,对公孙策微微一笑,又瞟了一眼包拯,笑道,“公孙书呆,据我所知咱们大学班的同学里面只有你们两个是单身了。有空我让我男朋友介绍个美女给你认识,当然,你要是喜欢帅哥也可以。不要死守着这块黑炭了,他只是一块黑炭而已。”
说完,完全不顾房间里好像被雷劈过的二人,转身飘然离去。 
第43章 如影随形(3)

凌楚楚放完雷就走了,留下两个浑身雷焦的家伙面对面站着,双眼发呆地互相看着对方。足足有半分钟,包拯才缓过神来,意识到原来凌楚楚用一句话把自己埋在心底十年的秘密说了出来。心脏有种负荷不住的感觉,疯狂的跳动让过多的血液在血管内流动,皮肤下迅速聚集起炽热的温度,令身体周遭的空气都仿佛跟着升温。
其实包拯从很久以前就已经发觉了他对公孙策有一种非同一般的感觉,但是因为他们之间太过熟悉,也太过亲密,这种熟悉和亲密带来的非同一般可以从很多方面获得解释,却很难让包拯将其跟爱情画上等号。公孙策只比包拯小半岁,他们两个人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学,小学,初中一直是同班,到了高中虽然不同班了,但是两个班级也是紧挨着。一连十几年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写作业复习考试,一起熬过昏天黑地的高考。对方看过自己因为暗恋女生而魂不守舍的窘态,听过自己因为初恋失败而沮丧伤心的倾诉。跟隔壁学校的坏学生打架的时候身边总有一个人不顾死活地帮忙,即使是挨打也有人陪着,逃学的时候帮忙打掩护,被罚站的时候身边总有一个人陪着一起挨罚。也许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过这样青涩纯洁的友情,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幸运地把这份友情一直保持到了成年以后。包拯和公孙策后来一起报考了警校,虽然专业不同,但是依然可以在毕业以后做类似的工作,这样就可以继续在一起。
从小的时候包拯就喜欢公孙策,不然那么多同学里面,他怎么会一直黏在公孙策身边不走呢?公孙策这人从小就长得好看又聪明,人缘又好,而且家境非常不错,手头总有充裕的零花钱,每到一个新环境就因为自身的魅力和金钱的作用而成为全班的焦点。跟公孙策比起来,包拯就显得有些不起眼了。他比公孙策大半岁,而且好像因为这半岁的差异,他总是长得比公孙策高,黑漆漆地站在对方身后,就像一个黑面神。包拯长得并不难看,他五官端正,不笑的时候总有种方正严肃的威严感,可是他不能笑,只要一笑就让人觉得冒傻气。所以开始的时候公孙策不怎么喜欢他,包拯喜欢跟着他,他也没有在意,毕竟公孙策的身边总是围着一群人,多包拯一个,真的不算多。但是,时间这东西有时候真的非常神奇。随着时间的流逝,环境慢慢改变了身边的人们,人来了又走,十多年以后,公孙策突然发现,从始至终一直陪伴着他的人竟然只有包拯一个。
后来公孙策的家庭遭遇巨变,他的父母因为一场交通意外而双双离开了他。公孙策继承了父母留下的公司,却没办法继续经营,只好在律师的帮助下把公司卖掉,跟其它遗产一起存入了银行。那一年公孙策刚上高一,他突然发觉,疼爱他的父母和温暖的家竟然在一瞬间变成了存折上的一串数字。年少的公孙策茫然地抬起头,只看到灰蒙蒙的天空下滴落的雨滴,和一双黝黑却温暖的手。是包拯的手帮他擦去了眼泪,从那天开始,公孙策便习惯了跟着包拯,跟着他进入警校,跟着他来到D城,这一跟就是十年。
十年是一个很长的故事,它远非凌楚楚口中的暧昧二字可以总结。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包拯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公孙策,但是他没有说出来,也许公孙策也感觉到了,但却选择了心照不宣地保持沉默。他们彼此照顾,彼此依赖,就像亲人一样。那层窗户纸从来没有被捅破,两个人似乎都刻意地维持着这种关系。事实上,他们从来就没有暧昧过,一点也没有。没有暧昧,有的只是珍惜。
“阿策。”包拯的声音有些发抖,他看着公孙策的眼睛,在对方的眼底发现了自己的影子。看到了自己眼底激动的神色,包拯才意识到,原来不知不觉之间,他们已经走得这么近了。
“你已经好几年没有这么叫过我了。”公孙策微微勾起嘴角,脸上的红晕暴露了他心底同样激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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