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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们的灵异生活 作者:朱砂-第4章

小说: 我们的灵异生活 作者:朱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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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麦用手遮住刺眼的车灯,心情很不爽地还了一句:“你怎么开车的?”小区门口的路灯坏了,拐弯的地方又停着一辆大货车,双方相互都没看见,说起来责任一人一半,但这车主怎么说话的?谁没事往车上撞?
车里没开灯。小麦也看不见那车主的模样,只觉得应该是个年轻人,嘴上的烟头亮着点红光,微微闪动。小麦瞥一眼那车,是辆帕杰罗。城市里开这种越野车,他直觉车主不是省油的灯,反正衣服已经是湿了,再溅点泥水也不算什么,于是不打算再惹麻烦,转头进了小区。
四月的天气,说是暖和,夜里还有点凉,小麦湿得像落汤鸡一样,小风一吹真是透心凉,一跑进家门就忙着开热水器洗澡。这边才把衣服脱下来,那边门就响了。小麦诧异莫非是房东这时候了还没回家?也太执着了!一边想,一边随便套了件T恤去开门。一开门,却是个陌生男人,一身银灰色休闲西装,衬衣领子很是不羁地敞开着,露出结实的脖颈和一点锁骨。来人看见小麦的模样,眉头微微一皱:“你是麦先生?”
小麦愣了一下:“是,我姓麦。你是?”
来人点了点头:“那就对了。我是来租房子的。”说完,不等小麦让就直接进了屋。
他一开口,小麦只觉得有点耳熟,想了一下突然记起来:“你——你就是在小区门口开车的那个人?”就是刚刚差点撞了他的人!倒是想不到长得这么英俊。
来人随便点了点头:“不好意思,没看见你。”
小麦觉得这话说得很没有诚意,但总算是道了个歉:“那,先生贵姓?”
“我姓邵,邵靖。”来人报上姓名,已经在屋子里看了起来,“这房子倒还干净。”
小麦心想那是我天天打扫的,当然干净。邵靖看了一圈,转头说:“我租三个月。”
小麦犹豫了一下。他是想找个长期合租的,如果就租三个月,三个月之后他还得再去找人,实在很麻烦。他正考虑要不要答应,邵靖已经接着说:“打扫什么的我没时间做,这样,我多出一部分钱。我看你在网上说一个月租金五百是吧?我出八百。”
小麦心动了一下。虽然就租三个月,但这三个月他就等于只付二百的房租,也划算的:“那么还有水电费和煤气费要平——”
邵靖不怎么耐烦地一挥手:“我没时间算那个,也不在这儿吃饭。这样,我付一千一,够了吗?”
小麦的脑袋比思想更快地点下去:“够了。”这房子的房租是一千,每个月水费电费煤气费,两个人算起来也就三百块钱,如果邵靖付一千一,他就等于是白住房子了。虽然邵靖只住三个月,那也划算呀!
邵靖看他点了头,就摸出钱包,直接扔了一叠钱在桌子上:“我住哪一间?”
“这一间吧。”这一间朝南,小麦本来想自己住,但现在邵靖花了一千一,这房间就给他吧。
邵靖随便点了点头。小麦问:“邵先生的行李——”
邵靖微微愣了一下:“我没行李。”
小麦也愣了:“那被子什么的……”
邵靖似乎从来没想过被子的问题,愣了几秒钟才说:“这里没有被子?”
小麦觉得很是无奈:“有,但不是新的,不过是干净的。邵先生要不然将就一下,明天去买新的?”哪有租房子自己不带被褥的?又不是住酒店。不过看邵靖这个样子,肯定是住酒店住惯了,拎包入住,啥也不操心。不过看他开的车,穿的衣服,怎么也不像要跟人合租房子的样啊。
邵靖有点尴尬:“也好。麻烦你了。”这句话倒说得客气了很多。小麦赶紧说不麻烦,一边打开衣橱去拿被子。以前他和魏炎两个人住,现在他一个人住,自然省出一套被子来,魏炎走了之后他一度想把被子扔了,最后还是没舍得,给拆洗干净了收起来,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了。
邵靖刚接过被子,手机就响了,他一手夹着被子一手接起电话:“喂?是我……我已经说过会办这件事,你能不能不要啰嗦?时间?我说过三天之内吧?如果三天都等不了,去找别人!我不管他是什么官!如果他的官职能解决这事,让他自己办好了。我告诉你,这次我是来找人的,也就是看你的面子,否则我根本不管……这你不用操心,我有地方住。最后再说一句,别告诉任何人我在这儿,否则这事我随时撒手不管。好了,我挂了——还有什么事赶紧说完……”
小麦看他腋下夹着被子手里提着枕头,还在接着电话十分不方便,就接过被子,给他送到卧室里去。邵靖不耐烦地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扣了,转头看见小麦,眉头皱了皱:“麦先生,有件事我想特别说一下。”
小麦愣一下:“什么事?”
“既然这房子已经租给了我,我这人有个毛病,不希望别人进我房间。如果我关着门的时候,不管有什么事都请别打扰我。”
小麦觉得有点不痛快。这人什么意思?他现在在这房间里,不是好心好意来帮忙的么?要不是看邵靖夹着被子还要打电话不方便,以为他愿意多事?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他按捺了一下,点了点头就走出了房间。算了,至少三个月之内他不用操心房租的事,赶紧再去找工作吧。


4、古怪的风铃 。。。

周末中午,小麦拖着沉重的脚步走上楼梯。他找工作很不顺利,跑了一个礼拜,勉强在一家卖复印机的公司找个了推销员的活儿先干着,正好这几天大批进货,搬机器累得他腰酸腿疼,好容易今天周日,他还加了半天班。
推开门,小麦看见地面上一串泥脚印,心里有点奇怪:邵靖今天这么早就回来了?
自打邵靖住进来,这些日子小麦基本上没怎么见过他。晚上他要睡了,邵靖还没回来,早晨他去上班,邵靖还没起床,只从踩得满客厅的脏脚印里确定此人还在这房子里出没。
邵靖的房门关着,说明他确实在家。小麦倒了杯水,正想回自己屋里去,忽然听见他的房间里有动静。邵靖只要在家,肯定把门紧关着,小麦免不了有点好奇,虽然不会趴到人家门上去,可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想仔细听听。房间里的声音很模糊,开始很不清楚,后来渐渐高了些,小麦终于听出来,那是喘息声,由低到高,渐渐粗重。
小麦突然脸涨得通红,逃也似地回了自己的房间。这喘息声分明是他回来得真不是时候。不过邵靖也有点过分了吧?到底是两个人合租,带人回来总是不方便的。看他也不是没钱的人,就不能在外面开个房?
小麦胡思乱想着走进自己房间,一眼看见门边的小几上放了个快递盒子,显然是邵靖签收之后放在这里的。小麦拿起来看了一眼,脸色微微变了地址是魏炎家所在的城市,笔迹也是魏炎的。他坐在床上拆开盒子,里面掉出一块手表和一张纸条。小麦木然地捡起那块表,手有些控制不住地发抖。那是他买给魏炎的唯一一件礼物。欧米茄的全钢表,虽然不是最高档的,当时也花了他两千多,是他悄悄省了半年连午饭都不吃才省下来的,送给魏炎过二十四岁生日。现在,东西又回到他手里了,这意味着什么,他再明白不过了。如果说魏炎走的时候他还抱着点希望,那现在是半点希望也没有了。
纸条也飘落在床上,小麦用另一只手捡起来,确实是魏炎的笔迹:〃麦子,我对不起你。银行卡上我打了三万块钱,现在我就这些,以后有了钱,我会补偿你。”
小麦突然把手表摔在床上,腾出手来把纸条撕了个粉碎。补偿?怎么补偿?再给他一笔钱?如果能用钱来补偿,那么感情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纸屑落了满床,小麦懒得去收拾,提起外衣又出了门。他不想在屋子里呆着,胸口憋得难受。他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随随便便的可是仍然能相守很久,而他每次都认真地去经营,却总逃不过一年的期限?要是这样,他也别认真了,随便一点恐怕更好。
四月的天气暖和了些,周末下午,一对对的恋人满街乱逛,小麦走到哪里都觉得扎眼,稀里糊涂上了辆公交车,半天才发现自己习惯性地跑到台东附近来了,只好又下了车,继续沿着马路乱走。天色已经暗了,有些商店已经亮了灯,小麦沿着婚纱一条街走下去,忽然想起了郑云书。其实郑云书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斯文、干净,说话不急不缓,显得性格温和。而且,郑云书很明显地对他有点意思。这点意思在外人眼里可能很隐晦,但在GAY之间却是很明白的。
天色越发的暗下来,霓虹灯逐一亮起,装饰得整条街道五颜六色。小麦眯着眼睛找郑云书的小店。两次来都是天黑的时候,他对台东又不是特别熟,只记得应该是在两家服装店之间。但台东的小店太多,一时怎么也找不到那门头了。他来回走了几趟,都没看见店门,正奇怪时,肩上被人拍了一下,一回头,郑云书微笑的脸出现在眼前:〃等人?〃他的眼珠在灯光映照下总会变成琥珀色,让小麦想起罗薇那枚虎头戒指。
〃我就是过来走走。”
郑云书露出一个有点心照不宣的笑:〃那,进店里坐坐?〃他身上穿着一件浅灰色的外套,胸口处用银线绣了个栩栩如生的虎头,在灯光下每一根鬃毛好像都在轻轻抖动。
小麦微微有点窘迫:〃我刚才,没找到你的店门。”
郑云书叹了口气:〃能找到就奇怪了,看见那块广告牌了吗?店门在后头呢。”
小麦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有一块大广告牌。郑云书叹着气说:〃前几天竖起来的,把我的门面全挡住了。旁边那家店倒好,直接关门了,不过有这么块牌子挡着,估计也不好转让。”
小麦跟着他走过去,果然在广告牌后面找到了店门。郑云书把他让进门:〃坐,我去煮咖啡。〃说着把手上拎的东西放在桌子上,小麦看一眼:〃又是杨梅?”
郑云书顺手抓了几颗塞进嘴里:〃很好吃,你尝尝?”
小麦拿了一颗,一进嘴,就酸得他直皱眉头:〃这么酸?”
郑云书笑着说:〃就是酸才好吃啊。〃说着又抓了几颗,一边吃一边进后面去了。
小麦好容易咽下去一颗,就觉得腮帮子都是酸的,牙也有倒掉的趋势,不禁摇摇头,实在不理解郑云书为什么这么喜欢吃酸的。后面很快就传来了咖啡带着苦味的香气,小麦深吸了一口香气这还得等一会才能煮好,转头看见郑云书拎着的塑料袋里还有一份报纸,就拿了起来,随手翻到4版,看见一条消息:昨日崂山巨峰所发现的女性尸骨身份已查明。死者冯梅,八个月前失踪,据分析,死者系当日登山时不慎跌落致死,由于时间过久,尸体已高度腐烂,仅由牙齿特征辨认出死者身份。有关部门提请游人注意,无路处请勿随意攀登……
小麦没看下面写了些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被报纸上附的照片吸引住了。照片上的姑娘微微笑着,长头发,模样清秀。这张脸小麦见过两次,一次是在半年多前的旧报纸上,寻人启事;一次是在马路上,一个月前。
一个月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八个月前失踪?小麦猛地打了个冷战。他还记得那张寻人启事上说〃身穿白色连衣裙〃,那时候正是夏初。他回忆着在马路边上看见的冯梅,确实是穿了一件轻薄的连衣裙,但不是白色的,而是白地红花,鲜艳如血。
鲜艳如血……小麦被自己冒出来的想法吓得汗毛都竖了起来。难道那裙子上不是花,而是染的血?难道他看见的是个鬼?她额头上那一大块青黑,难道就是跌死时的伤痕?
关于鬼,小麦小时候听奶奶讲过不少故事。奶奶老家似乎是信这些鬼怪什么的,很多事上也都是神眉鬼道的,小麦的妈妈很看不上这个,所以奶奶都是偷偷给他讲。小麦小时候胆子大,任什么样的故事都吓不住,但现在看见这张照片,再想起奶奶讲过的那些故事,一时倒真有些毛骨悚然起来。
他正在这里琢磨,忽然听见叮地一声,一回头,郑云书没出来,挂在后门处的风铃却在轻轻晃动。小麦心里一动,走过去仔细端详。风铃好像还是那个样子,那些做成小人形状的玻璃片轻轻晃动,反射着店里的灯光一亮一亮。小麦下意识地回头看看店门,门是关着的,并没有一丝风进来,为什么风铃又会响?他记得上次也是这样,没有任何风,风铃就自己响了。
小麦仰头仔细地看,忽然发现悬在最下面的那片玻璃小人是残缺的,半边身子都没了,缺口处还参差不齐,不像玻璃被碰碎后的茬口,倒像被什么东西啃过的。要不是知道耗子不吃玻璃,小麦多半会以为是老鼠啃的。不过看见这个残缺的玻璃小人,小麦倒可以肯定了,至少上次来的时候这个小人应该还没挂上。
或者是刚才被什么东西碰到了磕碎的?小麦低头看看地上,没有任何玻璃碎屑,而这店里只有他和郑云书两个人,郑云书还在后面煮咖啡,绝对没可能悄无声息地出来把自己的风铃敲碎一片。但是刚才那叮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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