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鹏山新说<水浒>(一)-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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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俅,显然是一个没有道德感,更没有道德自尊心的小人。
陆谦、富安这两个小人也知道高俅是小人,所以,才敢于拿杀人的事与他商量,并且要他动手。
所以,陆虞候、富安这两个小人想出这样下流的主意,并且把高太尉当作计谋中的主角,这表明了,在他们内心里,是根本不把高太尉看作堂堂太尉的,甚至不把他看作具备一般道德水准的人,而是把他看作彻头彻尾的下流胚的。简单地说,他们骨子里就没把高太尉当作好人,因为他们知道高太尉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
我们知道,我们在平辈面前,在一般同学、朋友面前,往往可以放言无惮,开玩笑,说怪话,嬉笑怒骂,甚至胡说八道,但是,一旦旁边有了师长辈,有了领导,我们就会很注意自己的语言,至少不会再胡说八道。为什么呢?这除了我们自己想表现好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就是对师长辈或领导的尊重。
敬重人、尊重人,就要把他当作君子,而不能把他当作小人,就要和他说正经话,做正派事,而不是拉他下水,和他一起做下流事。
《墨子·公输班》有如下记载:公输班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起于齐,行十日十夜而至于郢,见公输班。公输班曰:“夫子何命焉为?”子墨子曰:“北方有侮臣者,愿藉子杀之。”公输班不悦。子墨子曰:“请献十金。”公输班曰:“吾义固不杀人。”公输班为什么不悦呢?因为,墨子请他去杀人,还要为此送他十金作为酬金。他觉得墨子侮辱了他的人格,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所以,墨子阻止楚国攻宋,他的办法是:用君子的办法对付公输班,接着用小人的办法对付楚王。墨子知道公输班是君子,是有道德、有自尊心的君子,所以,他只用了这一招,就说服了公输班。
一次,颜渊问孔子,怎样才能算是仁。孔子说:“不合礼的不看,不合礼的不听,不合礼的不说,不合礼的不做。”只有这样,才能叫做仁。按一般理解,不合礼的,不做,不说,也就行了,为什么还要不看,不听?因为,一个有道德自尊的人,即便是在对不合礼之事的看和听中,也会强烈地感受到对自己道德品性的轻辱。所以孔子曾经说过,“自吾得由而恶言不入于耳。”就是不听那些不合道德的话。
高俅,会坦然听着两个小人对他说这样下流而歹毒的计谋,而不感到羞耻吗?
待陆虞候、富安进来,他直接问:“我这小衙内的事,你两个有什么计较?救得我孩儿好了时,我自抬举你二人。”陆虞候向前,把他的阴险下流连环计又说了一遍,最高领导高太尉当即拍板:“既如此,你明日便与我行。”陆谦的连环计被批准执行了。
于是由全国最高军事长官军委主席兼国防部长为总指挥,太尉府虞候为具体责任人的“杀人夺妻工作组”成立了。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一切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一切又都在极其保密的情况下进展着,一张大网已经张开。而林冲,每日和鲁智深上街喝酒,他不仅瞒着鲁智深,而且自己早已将高衙内两次调戏意图占有他妻子的事不记心了。君子大意,小人小心,君子为什么又叫大人?就是因为他老是大意,小人为什么叫小人,因为他总是怀惴着那一颗小心!
豹子头将一头撞进大网,被置之死地。
第三章 不鸣宝刀,杀人利器
一天,他和鲁智深同行到阅武坊巷口,见一条大汉,头戴一顶抓角儿头巾,穿一领旧战袍,手里拿着一口宝刀,插着个草标儿,立在街上。
为了诱林冲买刀,当林冲智深从身边走过时,这卖刀的大汉说了三句话。
第一句话是:不遇识者,屈沉了我这口宝刀!
这句话说的有份量,有感慨,林冲此时的人生感慨,不也像这把不遇识者的刀一样么?
他那日和陆谦在樊楼饮酒,曾对这位“好兄弟”叹气感慨,说:“男子汉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受这般腌臜之气!”所以,这位大汉的这句话,就明白了是针对林冲的身世感慨而发,希望引起他的共鸣的。林冲正如这口宝刀,因为“不遇”,所以“屈沉”!
如果我们知道这卖刀大汉乃是陆谦的安排,就会倒吸一口凉气:这陆谦太厉害!太有才了!
但林冲正与鲁智深说话,偏不理会这话,这大汉又说了第二句话:好口宝刀,可惜不遇识者!
这句话和第一句话内容完全一样,但强调的重点不一样。
如果第一句话的重点在一个“屈”字,以此直刺林冲心中痛处;那么这句话颠倒过来再说一遍,其重点在于一个“识”字,是直接提醒林冲,赶紧来识货。而且,还突出了“好口宝刀”,以此打动爱刀的林冲的心。
欧阳修曾经感慨地说:“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人有爱好,便有破绽,便有弱点,而小人正善于利用你的喜好,攻其所好,最后打败你。林冲这样的智勇之人,平生就爱兵器,一把真正的宝刀,对他那是何等的诱惑!
但奇怪的是,林冲仍然没有反应,那汉跟在后面,又说了第三句话:偌大一个东京,没一个识得军器的!
这句话比前两句又不同。前两句话的侧重点还在感慨刀的命运,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在感慨有眼无珠的东京人,而且“没一个”,那也就把林冲、鲁智深一同打在网里,一同骂作有眼无珠、不识兵器之人。
所以,如果说前两句是感慨,那么,这一句就是愤慨。
前两句是叹息,这一句就是骂人。
而且,既然他在林冲、鲁智深背后大声地骂给他们听,也就是骂他们了。
所以,事已至此,林冲已不得不理。
下文接着写:林冲听得说,回过头来。那汉飕的把那口刀掣将出来,明晃晃的夺人眼目。林冲合当有事,猛可地道:“将来看!”
那汉递将过来。林冲接在手内,同智深看了,吃了一惊,失口道:“好刀!你要卖几钱?”
吃了一惊,可见真个是好刀。
刀已出鞘,必有人头落地。阴谋拉开了大幕,悲剧从此开始,丧钟已经敲响。
只是,丧钟为谁而鸣?谁将以自己的颈项试刀,谁的头颅将会落地?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林冲买下了这把刀。回家后——林冲把这口刀翻来覆去看了一回,喝采道:“端的好把刀!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宝刀,胡乱不肯教人看。我几番借看,也不肯将出来。今日我也买了这口好刀,慢慢和他比试。”
林冲当晚不落手看了一晚,夜间挂在壁上,未等天明又去看刀。
南北朝乐府民歌里有这样一首诗,写一英雄得一把好刀后的爱惜心理:新买五尺刀,悬著中梁柱。
一日三摩娑(摩挲),剧于十五女。
施耐庵这一段一边写林冲爱刀,一边心中也就默念这首诗吧!大英雄爱刀胜过爱美人。林冲也将如此:宝刀来了,美人去了。
令人又可怜又可笑的是,林冲买来的这把宝刀,正是高太尉的那一把。他几次要向高太尉借来看看而不得,现在他可以翻来覆去看个够了。
一边看,一边还想着将来慢慢和他比试。你看这林冲,早忘了小衙内调戏他老婆的事了!
第六卷 命悬一线
第一章 轻信他人,自蹈死地
林冲恍然大悟!此前种种,连缀成片,不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陷阱吗?
上回讲到,为了除去林冲,让自己安全,让高衙内占有林冲娘子,陆谦使出了毒辣的连环计。第一计,卖刀给林冲;第二计,骗林冲持刀进入白虎节堂,然后诬陷他一个刺杀高太尉的罪名。现在,林冲已经买下了那把宝刀,并且爱不释手,甚至自己就已经盘算着要与高太尉比看宝刀了。连环计已中了一计,而且又如此大意,别人还没实施第二计,他自己倒想着要自投罗网了。
于是,剩下的那一计也就十分轻松地实施了:两个假扮的承局在第二天早晨便上门,对林冲说:“林教头,太尉钧旨,道你买一口好刀,就叫你将去比看,太尉在府里专等。”林冲一听,不但没有警惕,反而内心窃喜。他说:“又是什么多口的报知了!”金圣叹在此句下引用朱熹的话批曰:“其辞若有憾焉,其实乃深喜之。”
为什么林冲很高兴呢?三个原因:一、终于可以看到太尉的那把宝刀了;二、太尉来叫他去比试宝刀,说明太尉和他很亲近,很看重他;三、他可以借此和太尉套上近乎。
他真的早把高衙内调戏自己老婆的事忘了!
高俅此人,不说原先东京人民如何厌恶他,就是他当了太尉之后,真正的好汉,也是极其藐视他:王进称他为高二、泼皮,避之唯恐不及;鲁智深称他为“撮鸟”,要在他身上打三百禅杖。偏偏林冲如此恭敬他!
两个承局把林冲引到白虎节堂前,便借机溜走。林冲在白虎节堂外徘徊傻等,猛抬头见“白虎节堂”四个青字,吓出一身冷汗:“这白虎节堂是商议军机大事处,如何敢无故辄入!”急忙回身想走时,高俅突然出现,喝道:“林冲!你又无呼唤,安敢辄入白虎节堂!你知法度否?你手里拿着刀,莫非来刺杀本官?有人对我说,你两三日前拿刀在府前伺候,必有歹心!”
林冲躬身禀告:“恩相,恰才蒙两个承局呼唤林冲将刀来比看。”太尉喝道:“承局在那里?”林冲道:“恩相,他两个已投堂里去了。”
太尉道:“胡说!什么承局敢进我府堂里去?——左右!与我拿下这厮!”话犹未了,旁边耳房里走出二十余人把林冲横推倒拽下去。
显然,这里有一个大大的疑点,如果允许侦查和辩护,我来做林冲的辩护律师,我就要指出这一点:为什么这些人来得这样及时而且整齐?这充分证明了这是早已设下的陷阱。
接下来,高太尉大怒道:“你既是禁军教头,法度也还不知道!因何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
注意,高太尉的这句话和他刚才对林冲说的话有一个非常要害的区别:刚才那句话是:“莫非来刺杀本官?”尚是测度之辞,还没有直栽罪名。而这句话就变成了“因何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已经是认定之辞,林冲的罪名,已经定下了!
既然罪名已定,凶器又在,高太尉叫左右把林冲推下,要当即处斩。林冲大叫冤枉,辩解自己并非要刺杀太尉。林冲哪里能就此引颈就戮?所以,这里的叫冤屈就是不服。
其实,上面我已经为他做了辩护,这个辩护,概括起来,有两点:第一点,就高俅这一面说,若不是事先设计好的陷阱,怎么会一声断喝话犹未了,旁边耳房里就走出二十余人?这二十余人,在林冲执刀彷徨四顾时不出现,在高俅与林冲对话时不出现,偏在高俅下令时出现?
第二点,就林冲这一面说,假如他真是为杀高俅而来,他就该在高俅出现时直接上前,拔刀刺杀,而不会是执刀向前问安声喏。
当然林冲在高俅那里,只敢说自己不是为刺杀高太尉而来,断断不敢说高太尉陷害自己。他的叫屈,他的不服,一定是只敢就自己这一面,就自己的行为为自己辩解。
高俅当然不会听他辩解,而是质问:“你来白虎节堂有何事务?见今手里拿着利刃,如何不是来刺杀下官?”
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它的要害就是林冲必须证明自己不是行刺,而不是高太尉要证明林冲就是行刺。林冲负有举证的责任。
林冲告道:“太尉不唤,怎敢入来?见有两个承局望堂里去了,故赚林冲到此。”
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两相对照,显然,高俅的质问更有力量,因为,林冲到节堂来,乃是因为太尉派两个承局召唤,要来比试宝刀。但林冲这种说法,必须要高俅才能证明。也就是说,林冲现在身处这样的一个悖论之中:一、他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不是行刺;二、他的举证却必须由高太尉来证明。与此相关,高太尉是出于一个循环互证的有利处境:一、他可以否定林冲的举证,从而林冲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二、林冲不能证明自己无罪,林冲就有罪。
所以,可以说是高俅胜券在握,而林冲无法洗清自己的冤屈。
因此,可以说,至此,林冲这个豹子头,已被紧紧地绑缚在高太尉设下的罗网里。
但是,高太尉在听完林冲不服的辩解后,还真的没有马上就在节堂里斩杀林冲,而是喝道:“这厮不服断遣,解去开封府,吩咐滕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
第二章 天公抖擞,佛儿救人
本来,高太尉若在此处就杀了林冲,也就一了百了,万事大吉,完事大吉,但他为什么又要左右把林冲解去开封府,让滕府尹去判决呢?
第一,林冲不服,大叫冤枉。而且,客观地说,林冲固然不能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