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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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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妃
  妃嫔称号。宸,北极星所在,常用以指宫殿、王位,也用作帝王代称。永徽六年(665),唐高宗特立宸妃名号,欲封武昭仪(武则天)为之,以韩瑗、来济力谏而止。宋明道元年(1032),仁宗生母顺容李氏将卒,刘太后特命进号宸妃,表示优异之意,明也有此号。

挈壶郎
  司天散官名。金始置,正九品下。元升正八品。明废。

挈壶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挈壶氏,设下士六人及史二人,徒十二人。有军事行动时,掌悬挂两壶、辔、畚四物。两壶,一为水壶,悬水壶以示水井位置;一为滴水计时的漏,命名击柝之人能按时更换。悬辔以示宿营之所。悬畚以示取粮之地。

挈壶正
  官名。唐司天台属官有挈壶正,秩正八品上,掌漏刻孔壶,考中星昏明,击钟鼓报时。宋司天监(元丰改制后为太史局)、辽司天监与明、清钦天监沿置。明、清挈壶正均从八品。


  意为我。秦以前,自称均可用朕,屈原《离骚》:“朕皇考曰伯庸。”秦既灭六国,议君主称号,王绾、李斯等议:“天子自称曰‘朕’”。此后遂专为帝王自称。

臬司
  宋各路提点刑狱司与明、清各省提刑按察使司的简称。

臬台
  明、清按察使的俗称。


  官署类名。西汉民帝置尚书五人,一人为其长,称仆射,余四人分四曹办事。东汉尚书增至六曹。魏、晋时迭时增减,最多时达三十五曹,而尚书仅五六人,乃以一尚书辖数尚书郎,尚书郎各主一曹。此即“五曹尚书”“六曹尚书”之由来。此曹后演为部,六曹尚书即六部尚书。尚书郎所主之曹,即以后部内之司。地方州郡亦有曹,如户曹、贼曹等,略当近现代机关之科。隋文帝开皇三年(583),诏佐官改“曹”为司,如司户、司法等。此后地方政府不再用“曹”。

阐化王
  明洪武五年(1327),遣使封西藏帕木竹巴地方领袖喇嘛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章阳沙加死,其徒锁南扎思巴噫监藏卜继之。二十一年(1388),以病举弟吉刺思巴监藏巴藏卜自代。永乐四年(1406),加封为灌顶国师阐化王。清崇德八年(1643),其后嗣附清,献明朝敕印。

阐教王
  明永乐十一年(1413),封西藏止贡寺座主领真巴儿吉监藏为阐教王。封爵世袭,嘉靖时(1522-1566)仍有使臣到北京。

常伯
  西周时指畿内地方官。《书·立政》说:“王左右、常伯、常任、淮人、缀衣、虎贲。”又说:“宅乃中,宅乃牧,宅乃准。”立政:任人、准夫、牧,作三事”。以上下文比勘,“常伯”即是“牧”,即指王畿以内地方官。郑玄注:“殷之州牧曰伯,虞夏及周曰牧”(《书疏》引)或以为相当于汉的侍中,见《汉官仪》。汉人多以侍中比常伯,详王先谦《尚书孔传参证》。

常参官
  常朝日参见皇帝的高级官员。唐文官五品以上及中书、门下两省供奉官、鉴定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参见皇帝,称常参官。宋神宗元丰改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以上,中书省起居舍人以上,尚书省侍郎以上,御史台中丞以上,每日参见皇帝,为“常参官”,亦称“朝官”。

常和署
  元官署名,属礼部仪风司。皇庆元年(1312)始置,初名管勾司,寻改常和署。掌管领回回乐人。有署令、署丞等官。

常侍
  中常侍或散骑常侍的简称。秦与西汉的中常侍,魏、晋以下的散骑常侍,均由士人充当。唐诗人高适,人称高常侍,所任即散骑常侍。东汉之中常侍由宦官充当,如灵帝时的张让等十常侍。

常侍曹
  官署名。西汉成帝初置尚书四人,分四曹办事,常侍曹为四曹之一,东汉改称吏曹(《晋书·职官志》作吏部曹)。所司职务,《续汉书·百官志》谓主公卿事。同书刘昭注引蔡质《旧仪》云:“主常侍黄门御史事。”

常在
  清宫女称号,与“答应”同为最低级妃嫔。《清史稿·后妃列传》:“皇后居中宫;皇贵妃一、贵妃二、妃四、嫔六、贵人、常在、答应无定数,分居东西十二宫。”

崇福司
  元官署名。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掌也里可温教(基督教)事务,管理教士及十字寺(教堂)。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归并所属全国也里可温掌教司七十二所,全部事务均归崇福院管理。七年,复改为崇福司。有司使、同知、副使、司丞等官。

崇进
  官阶名。金置。金文散官共四十二阶,正一品有四阶,崇进为第四阶,在特进之下,正二品金紫光禄大夫之上。元仍之,但正一品有六阶,崇进之下的金紫、银青两光禄大夫也是正一品。

崇禄寺
  官署名。辽以避太宗耶律德光名讳,改光禄寺为崇禄寺。

崇文馆
  唐官署名。太宗贞观十三年(639),置崇贤馆,属东宫系统,有学士二人,掌经籍图书,教授诸生,均如门下省所属弘文馆之例。学士之下有校书郎二人,掌校理书籍。高宗上元二年(675),避太子李贤名讳,改称崇文馆。学士出缺时,由庶子领馆事。肃宗时,以宰相为学士,领馆事。德宗贞元八年(792),隶左春坊。

崇文门监督
  清官名。掌京城崇文门税关征收入京师商税及田、房契税与其他商税。官分正、副,另有左、右翼,由内务府大臣及尚书、侍郎兼充。

崇文院
  官署名。宋初承唐制,以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为三馆,称为西馆。太平兴国三年(978),建三馆书院,迁贮三馆书籍,赐名崇文院。端拱元年(988),就崇文院中堂建秘阁,仍与三馆总称崇文院。

崇祥总管府
  元官署名。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承华普庆寺财产。至大元年(1308),立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二年,改延禧监,不久改崇祥监。四年,升为崇祥院。泰定四年(1327),复改为大承华普庆寺总管府。天历元年(1328),改崇祥总管府。有达鲁花赤、总管、副达鲁花赤、同知、治中等官。所属有永福营缮司、昭孝营缮司、普庆营缮司、崇祥财用所、永福财用所、镇江稻田提举司、汴梁稻田提举司、平江等处田赋提举司、冀宁提领所等。

崇玄署
  官署名。隋初置,隶鸿胪寺,有令一人。炀帝时废,唐复置,掌道观与道士、女冠簿籍、斋醮等事。开元中,以署隶宗正寺,表示尊老子为唐室始祖之意。宋废。

崇掖卫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太子左右监门率府为左右崇掖卫。咸亨元年(670)十二月,复原名。

崇政殿说书
  宋官名。景祐元年(1034)置,掌为皇帝讲说书史,解释经义,并备顾问。翰林学士之学术深厚者为侍讲、侍读,官阶较低而资历较浅者则为说书。宋以后废。

弹子房
  明宦官机构名。党派专备泥弹,有掌房太监。

第巴
  官名。藏语音译。原为酋长之意。清初为奉达赖命,代执西藏地方政务的官员。达赖五世时的第巴桑结专权跋扈,甚至于达敕死后,秘不发丧,要求清廷封己为王,可见其权势之大。康熙末,清政府派兵护送达敕六世入藏后,始废第巴执政之制。其后以第观点为地方官吏之名,加职名于前,有司牛羊第巴、司帐第巴等。

断事官
  官名。元初,中书省与枢密院皆有断事官掌刑政狱讼,无定员,中书、尚书二省分立时,断事官随省并置。后中书省定制为四十一人,枢密院为八人。明初置行枢密院,不久改置大都督府,后又废大都督府,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所属有断事官。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总治五年刑狱。建文帝时(1399-1402)废。

断丞
  宋官名。属大理寺左断刑。元丰二年(1097)置,掌评议大理司直、大理评事详断复审各地奏劾命官、将校及大辟囚以下疑狱定罪。

符宝郎
  官名。唐改符玺郎为符宝郎。辽沿置,属门下省符宝司。金符宝郎属殿前都点检司,亦掌宝玺,并掌金银等牌。元亦曾置,见“典瑞院”。

符节令
  官名。秦、汉有符节令及丞,领符玺郎。原属少府,东汉自成一台。符节令秩六百石。掌管玺及虎符、竹符及授节等事。三国魏同东汉,晋并入御史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后世北魏、北章也有符节令。

符节御史
见“符节令”。

辅国大将军
  晋已有此官。唐、宋为武散官名。正二品,为武官的第二级。金有辅国上将军,从三品中,元升从二品,元废。

辅国公
  见“不入八分辅国公”、“不入八分公”。

辅国侯
  官名。汉时西域各国多有此官,《汉书·西域传》记各国官名,鄯善、且末、小宛、于阗、莎车、温宿、乌贪訾离、卑陆、卑陆后、郁立师、单桓、蒲类、蒲类后、劫、狐胡、山、车师前十八国,均以辅国侯居诸官之首。疏勒、姑墨、龟兹、焉耆四国列于第二或第三位。

辅国将军
  始见于汉末,献帝以伏完任之。南朝宋曾改为辅师将军,旋复旧称。梁不用为将军号。北魏、北齐仍置。明、清为爵名。明用以授郡王诸孙。清为宗室封爵第十级,在镇国将军下,奉国将军上。

辅国上将军
  武散官名。见“辅国大将军”。

辅国中尉
  明爵名。明以授郡王诸五世孙,在镇国中尉下,奉国中尉上。

辅教王
  明永乐十一年(1413),封后藏萨迦地方僧人南喀雷必坚赞(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封爵世袭,正德(1506-1521)、嘉靖(1522-1566)中,仍常有使臣到北京。

副榜
  科举考试中的一种附加榜示。亦名备榜。即于录取正卷外,另取若千名之意。乡试副榜起于明嘉靖时。清因之,每正榜五名取中一名,名为副贡,不能与举人同赴会试,仍可应下届乡试。会试副榜始于明永乐时,亦不能参加殿试,仍可应下届会试。

副都统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副都统为第三阶,正二品,相当于旧制的总兵,有任统制官(师长)的资格。

副都御史
  官名。明置,为都察院左右都御史的副职,亦分左右,正三品。在外督抚,也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清沿置,以左副都御史协理都察院事,满汉各二人。以右副都御史与右都御史、右佥都御史为外督抚系衔。乾隆十三年史(1748)废右都御衔。

副端
  唐人对殿中侍御史的别称。

副贡
  科举制度中由地方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清制,在乡试录取名额以外列入备取的,可入国子监读书,称为副贡。

副将
  官名。清绿营兵设副将,秩从二品,位次于总兵,统理一协军务,又称协镇,别称协台。河道总督与漕运总督所属亦设,掌河防护运。其为总督统理营务者,称督标中军副将;为驻防将军统理营务者,称将军标中军副将;为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理营务及稽核工汎、催护漕船者,称河标中军副将、漕标中军副将。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守要的,称协标。

副军校
  官名。清末改革兵制,陆军从大将军至下士,分十四阶。副军校为第六阶,从三品,相当于旧制的游击,有任教练官、一等参谋官等官的资格。

副王
  渤海国王之长子的称号,犹唐之太子。

馆伴使
  官名。宋、辽与宋、金间使臣往来,进入对方辖区时,对方派人相接,称接伴使;至京师后,另派人相伴,称馆伴使。

馆阁
  宋沿唐制,置史馆、昭文馆、集贤院三馆,又置秘阁、龙图、天章等阁,分掌图书经籍和编修国史等,通称馆阁。明、清并宋馆阁职掌于翰林院,故通称翰林院为馆阁。馆阁中人作文,文体、书体皆尚典重工整,俗称馆阁体。

馆阁校勘
  宋官名。天圣四年(1206)置,掌校雠典籍,常以选人和京官兼领。

馆职
  宋馆阁官员,自直秘阁、直馆、直院至校勘、检讨及集贤殿修撰、直龙图阁皆称馆职,由文学之士考选授职。元丰改制,并崇文院入秘书省,秘书省官著作郎、校书郎亦称馆职。

鸿胪寺
  官署名。汉九卿中的大鸿胪。东汉后主赞襄礼仪。南朝梁始以署为鸿胪寺,官为鸿胪卿。北齐设卿、少卿各一人。隋开皇时一度废入太常,十三年(593)复置。唐掌宾客及凶仪之事,领典客、司仪二署。宋沿置。南宋并入礼部。金、元不置。明、清又置。明分司仪、司宾二署,凡朝会、宾客、吉凶仪礼,无所不管。清不分署,所掌惟朝会、宾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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