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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另类解读『搜神记』-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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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一件,不到一年的时间,陈大财主就变成了一个穷光蛋。

招谁惹谁了!

鬼还和你讲理吗?遇到这种不讲理的鬼,只能自认倒霉,有道是鬼常有,法师不常有啊。

陈国人张汉直,是个好学的青年,背井离乡,和京兆尹延叔坚学习《左传》。他如饥似渴,一门儿心思地做学问,没想到,家里却乱成了一锅粥。

在张汉直离开几个月后,他的妹妹回娘家,出事了——鬼上身。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一开口变成了男中音,一副哥哥的口气:“各位,我死了。现在尸体倒在路上,灵魂饱受饥饿与寒冷的折磨。在屋后的楮树上,有三双草鞋;前一阵子傅子方送给我五百文钱,在北墙下面,这些东西我都打算带走。另外,我还从李幼那里买了一头牛,合同放在书箱里,需要的话可以拿出来。”

说得和真事儿似的,这是原创还是转载啊?大家急忙去找这些东西,果然,一件不少,都在那里。这些东西以前根本没有人知道,看来张汉直凶多吉少。全家人哭成一片,穿上丧服,带着棺材,去找张汉直的尸体。

在路上,张家人遇到了一群学生,嘻嘻哈哈的,有说有笑。其中有一个学生,看见他们,赶紧迎上来,问:“你们干什么去?”

“我们……”大家正要回答,定睛一看,我的妈呀,这不张汉直吗?大白天的闹鬼了!众人一哄而散。张汉直一个劲儿地在后面追:“等等我,等等我,出什么事了?”

张汉直的爹上了岁数,跑得慢,被最先追上。老头儿一看,后面的确是儿子,定了定神,和他说了事情的经过。张汉直一笑:“这都是鬼怪作祟,我根本没有死,活得好好的。”

大家这才松了一口气。

虚惊一场!这鬼也太无聊了,闹着玩儿没这么闹的。

吴国,有个人叫费季,在楚国呆了很长时间。那时候天下不太平,常常有强盗出没,他的老婆很担忧。一天,费季和几个同学在庐山下投宿。大家吃完饭,晚上没事儿,坐在一起聊天,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家里的事儿。费季说:“唉,我都离家好几年了。临走的时候,向老婆要了一枚金钗。其实我是想试试她的心,看看能不能给我。结果她真给我了,我就顺手把它放在门框上面的横木上。走了时候匆忙,也忘记告诉她了,可能它还在那儿呢。”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当天晚上,费太太做了一个梦,在梦里,费季对她说:“老婆,我在回来的路上遇到了强盗,已经死去两年了。这次回来是要告诉你一件事,你送我的那个金钗我放在咱们家门框的横木上了,别忘了拿下来哦。”

费太太从梦中惊醒,到门框上面一划拉,金钗真的在上面,毫无疑问,费季肯定是死了。她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家里人。全家人悲痛万分,为费季办了丧事。那么好的一个人,说没就没了,往日充满欢声笑语的家庭被愁云笼罩着。

只想着是板上钉钉的事儿,可没料到,一年以后,费季回来了,健健康康,红光满面,比以前还胖了不少。家里人先是吓了一跳,后来才知道费季根本就没死。费季也很奇怪,不过他想起那晚自己说的话,明白了几分,一定是有鬼怪听到了,装神弄鬼来戏弄家里人。

鬼的把戏,大概如此。吓人也好,杀人也好,痛快自然是痛快,可利用自己的特长和管理上的疏乎,为非作歹,逞一时之快,终究不是正道。有道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到结账的那一天,别忘了,都是自己买单哦。

44、美女出没请注意

人们喜欢美好的事物,这是一种天性,就像孩子喜欢糖果一样。对于男人来说,天性很多,比如喜欢舞刀弄枪、喜欢开车、喜欢打架等等,当然,还有一个最大的嗜好——喜欢美女。美女是世界上最靓丽的一道风景,如果哪个男人说不喜欢,要么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要么是被美女深深地伤害过,要么是有一种变态的逆反心理,总之,大部分男人遇到美女,都喜欢多看两眼。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也是正常的。

看,只管看,美女不怕回头率高。就算你自制能力较差,伸出咸猪手揩个油什么的,只要没被抓住,也算不了什么大事。只不过,想拥有一位佳人,那可得有两下子。美女是稀缺资源,产量有限,一直供不应求。另外,人家漂亮一回,招人也得挑挑拣拣不是。一般来说,有五类人晋级的机会比较多:长得帅,有银子、有地位、有才华和大忽悠。如果是五合一,那就更不得了。

男人喜欢美女,所以才有美人计。妖怪们都知道这一点,接近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变成美女,投怀送抱,除了个别特殊情况的,对一般男人是一用一个准儿——特别是那些条件比较勉强的男人,找都找不着的艳遇,主动送上门来还能拒绝?

其实这样的游戏操作起来也很简单方便,反正都是幻术,挑美的变呗,喜欢谁咱就来谁:要胖的变杨贵妃,要瘦的变赵飞燕,要病怏怏的变林黛玉……身体各个零件随便调,不迷人才怪。

所以,美女出没,男人也要先掂量一下,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儿。能娶上自然是好,娶不上也别走极端。世界上还有很多人,需要我们的关爱和呵护,卖肾给女朋友买手机的事,最好别干。

而且,一个美女不等于一个好女人,死气白赖地弄到手,也不一定是你的福气。

吴郡无锡县的上湖,有一条大堤。管理这条堤的,是一个叫丁初的小公务员。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到堤上巡视,看看有没有什么险情。这年春天,雨水很大,丁初怕出意外,经常到堤上走走,四处查看。这天傍晚,他检查完毕,正准备回家,突然听到一个甜美的声音叫他:“丁先生,等等我哦!”

丁初回头一看,嘻嘻,叫他的是一个美貌的女人,穿着青色的衣服,撑着一把青色的小雨伞,亭亭玉立,婀娜多姿。丁初停下来,收回舌头,仔细打量这个女人,心里犯了嘀咕:“我在这里干了这么长时间,还没遇到这样的事。这么大的雨,一个女人跑出来干什么?莫不是妖怪?还是别扯了。”

想到这里,他扭头就跑。这个女人还挺执著,在后面紧追不舍,边跑边喊:“等等人家嘛,你跑什么呀!”

丁初不但反应快,跑得也快,不一会儿就将那个女人远远地甩在了后面。等他再回头,发现美女不追了,大概碰到这么个田径健将,也很泄气。“不和你玩儿了!”美女“扑通”一声,跳进了湖里,衣服和伞都飘了起来——敢情人家是跳水队的。

“什么意思,投湖自尽?”丁初纳闷,仗着胆子返回去仔细查看,原来这个美女是一只青色的大水獭,衣服和伞是荷叶变的。后来一打听,许多年轻的小伙子都被她勾引过。

这真是一个悲催的妖怪,用四个字评价就是:胸大无脑。智商不是一般的低,自认为整的挺浪漫,可惜选错了时候。再者,还在人家的视线范围内,你那儿扑通一下扎水里,现了原形,傻子也看出是怎么回事儿了。

谈恋爱,那是需要智商的。在这方面,狐才是高手。想照葫芦画瓢,那是自取其辱。

不信?试试看。

晋朝的时候,有一个姓王的小伙子,家住吴郡。有一天,他外出归家,路过曲阿县。看看天色已晚,他就把船停在土坝上,准备天亮再走。正在这时,从土坝上走过来一个漂亮的姑娘,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身材相当火辣。王哥眼前一亮——我的春天来了!

“小妹妹,这么晚了要去哪啊?”

“我要回家咩。”

“哎呀,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个人多危险哪。到船上休息一晚,明天再走吧!”

“好啊!”

美女十分大方,王哥狂喜,手把手地把她扶到船上……

一夜无梦。

天亮的时候,王哥看着身边的女孩儿,意犹未尽。他拿出一个金铃,系在女孩儿的胳膊上——留个纪念吧!

女孩儿走了,王哥也没闲着,他悄悄地跟在后面,想知道她究竟是谁家的闺女。到了一所房子前,女孩儿闪身不见。跟丢了!王哥赶紧叩门。开门的是一个老头儿,打着呵欠,看了看他,问:“你找谁啊?”

“我要找一位姑娘——她是您的女儿吗?”

“净扯犊子。别说姑娘,我家连个女人都没有。孩儿他娘死的早,家里就剩我和两个儿子,哪有什么姑娘,你找错地方了!”

“不能啊,明明看见她进来了……”王哥百思不得其解,这时,附近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他顺着声音,四处寻找,一直来到猪圈旁。猪圈里有一头母猪,在它的前腿上,系着那个金铃。母猪看见他,一个劲儿地抛媚眼儿。

恶,这下亏大了!

吃亏上当的何止他一人,荥阳县人张福,和他有过类似的遭遇。

这一天,张福同志乘船回家,到了晚上,行驶到荒郊野外。眼看前面没有人家,天又下起了雨,他只好把船停靠在岸边。半夜,河面上驶过来一条小船。张福仔细一看,啧啧,划船的是一个美丽的女驴友!女孩儿看到张福,哀求道:“天太黑了,我害怕老虎,不敢一个人走路,今夜能和你在一起吗?”

这事儿还用商量?

张福心中大喜,关心地问:“你叫什么啊妹纸?怎么一个人出来旅行?你看看,斗笠也没带,还在雨中行船,多遭罪,快来我船上避避雨换换衣服啥的!”

女孩儿答应一声,把两个船绑在一起,然后迈上张福的船,和他来到船仓里。两个人在一起打情骂俏,还真有点儿初恋的感觉。

到了深夜,风息雨停,一轮明月爬上天空,清澈的月光照进船仓,四周一片寂静。张福搂着女孩,躺在船上,望着天上的月亮,心情那个激动:“好美的月色啊,妹纸,你不想和我说点什么吗?”

“唉,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你……”张福刚要说话,一侧脸,突然呆住了——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个女孩儿变成了一条大鳄鱼,大嘴大牙大尾巴,大脑袋仍然枕在他的胳膊上!

这次口味有点儿重了!

张福脑袋“嗡”的一下,一骨碌爬了起来。鳄鱼吓了一跳——这谈恋爱哪,发什么神经!等回过神来,它才发现自己现了原形。“亲哥,再见喽!”它扑通一声跳进了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张福呆呆地望着水面,像是做了一场梦。再看那个小船,原来是一截枯木。

欺骗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知道事情的真相。

45、盗墓奇遇记

盗墓是一个古老的行业,说白了,就是偷死人的东西。这东西,当然得值钱,要不费半天劲掏出个鼹鼠来,又有什么意思?所以,那些身份显赫、年代久远的古墓是盗墓者的最爱。盗墓虽然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工作,但专业性要求极高,不是一般的小偷小摸能够做得来的。活人的东西难偷,死人的东西更难偷。那些死鬼为了守住身后的产业,绞尽脑汁,设下重重机关,稍有不慎,古玩没弄出来,自己先成了陪葬品。干这活儿,得有知识有胆量有智慧。

刨去道德层面和法律上的认识,单从程序上说,盗墓和考古差不多,工作都是发现和挖掘,只不过最终目的不一样,一个为了自己发财,一个为了科学研究。从工作的难易程度来说,盗墓的难度系数更高。因为人家考古是光明正大的,今天不行明天再干,慢慢来,反正有时间。盗墓则不然,从头至尾都得避人耳目,知道的人越少越好,行动得越快越好。长年累月的高标准严要求,制造了一大批民间高手。

关于这方面的故事,实在太多了,南派三叔们早有精彩演绎,小生不再赘述。在这里,只讲讲《搜神记》上记载的几个因为盗墓而引发的小故事。

吴国孙休在位的时候,为了修筑城墙,士兵们挖开了许多坟墓。明着是拿棺材板儿当建材,暗地里不言自明,肯定是冲着宝物使劲。

这天,他们又挖开了一个大墓——好大一个墓。墓的主人不知是何许人也,不过从墓的规模上看,肯定不是一般的人。这简直是一个地下宫殿啊,亭台楼阁,桌椅门窗,应有尽有。四周铺设着巡逻专用大道,坚固宽敞,马车在上面跑都没问题。棺材两边立着几十个铜人,像是警卫部队。每个铜人身高五尺,头上带着大帽子,身上穿着红袍子,手里握着宝剑。铜人后面的石壁上,刻着一些字,有的是殿中将军,有的是侍郎、常侍,看来标注的是这些人的职位。

打开棺材,是墓的主人,花白的头发,服饰华贵,也不知道用了什么防腐技术,面貌清晰可辨,和活人差不多。棺材里的云母石,有一尺多厚,尸体下还铺着三十枚白玉壁衬垫。大家七手八脚地把尸体抬起来,靠在墓壁上。“啪哒”,从他的怀里掉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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