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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美男不听话,霸占!-第51章

小说: 美男不听话,霸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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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志刚就笑了出来,扭头看了他一眼,说:“还记得我耳朵后头那个疤痕吧,那就是年轻的时候抢地盘给人砍的。不过幸好刀口不深,缝了几针。”

钟鸣很惊讶,说:“那么惨?”

“我算不错了,前辈们给我打好了底子,拿刀拼命的事儿轻易轮不到我。你是少见多怪,比我惨的多得是,当初给我一刀那个,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儿瘸着腿要饭呢。”

钟鸣就不可怜凌志刚了,也是,凌志刚这种人,有仇必报,他哪会吃什么亏,他能不让别人吃亏就不错了,这种人,也用不着他来可怜。

车子转了一个弯,就到了省剧院外头的那条路上,钟鸣趴在车玻璃上,看见了他们那部舞台剧的大幅海报,被海蓝色的灯光打着。是一张三人的海报,沈俊立在正中间,旁边是两个女主角。

其实沈俊本人要比他在镜头上还要帅气,可能镜头真的有放大的效果,沈俊本人看起来很干练,轮廓也很硬朗,可是显示在屏幕上轮廓就温和了很多。他掏出手机,打开车窗拍了一张照片,说:“我妈还不知道呢,我拍张图片给她看看。她最近也在追《唐宫》呢,个人也很喜欢沈俊。”

“你妈不知道你的剧本要公演了?”

“不知道,我想给她一个惊喜来着。”

“那你这照片一发,她不就知道了?”

“她哪会想到这么多,她不知道我跟沈俊认识,会以为我在发大明星的海报呢。”

钟鸣似乎很得意,把照片发了过去。凌志刚笑了笑,问:“首演是在一号么?”

“嗯,元旦的晚上。我给你也留了一张票,你要去么?”

“票呢?”

钟鸣就从书包里掏出来一张票,可是没递到凌志刚的手里,而是问:“你有时间去么,要是没有的话,就不要浪费了我的票。”

“那得看你想不想我去。”

“当然想了。”钟鸣在昨天之前还是不愿意的,可是凌志刚最近做了那么多好事,对他也这么好,他是真心实意想让凌志刚看看。他知道凌志刚懂的很多,也懂得欣赏,而且舞台剧在排練期间他已经做了很大的改动,和凌志刚一开始看到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了,他还是想让凌志刚看看的,也趁机炫耀炫耀自己的能力。

凌志刚就把票夺了过去,往挡风玻璃那儿一扔,说:“我看看有没有时间。”

钟鸣冷笑一声,说:“没时间你就别去了,你那么忙,档期那么满,没必要为了迁就我浪费时间。”

结果凌志刚到了元旦那天,真的没有时间。他看了看日程表,说:“元旦晚上我跟省领导有个饭局,这个比较重要,老爷子也会去。”

这是他们家族跟政府官员每年例行的公事,不能想推就推掉。钟鸣竟然有点失望,说:“那你把我的票还给我,我给别人。”

凌志刚却没有还给他,说:“给了就别要回去了,怎么说也是你人生的第一场舞台剧门票,有收藏价值,我就留着了。”

钟鸣可能是真的失望了,爬上二楼半天都没有下来。人的心理很奇怪,其实凌志刚如果答应要来看他的舞台剧,他可能也就觉得没什么,只是多了一个认识的人来支持他,可是凌志刚如今没答应,他就突然觉得凌志刚是不是会去这件事变得很重要。

他不是刚才还说他喜欢他么,喜欢的人人生第一部舞台剧要上演,他怎么能不出席呢?而且又不是让他掏钱买票看,白送的票他都不愿意去!看来凌志刚所谓的喜欢,也只是喜欢而已,比床伴多一点感情,比恋人又不值一提。他就给张江和打了一个电话,抒发了一下自己内心的小小郁闷。张江和说:“你不是巴不得他不去么?这样不正好合你的心意?”

“可是我现在又想让他去了。我在他心里头,以前比不上一条狗,现在比不上一顿饭局,我努力了这么久,怎么还是只有这么一点点进展?”

“其实老大不去也好,你妈不是要去么,你不怕老大碰见她?”

“他们早就熟悉了,我妈要是碰见他的话,估计还高兴呢。”

张江和大吃一惊:“他跟你妈很熟悉?”

“他去我们家吃过好几次饭呢,跟我妈谎称是我打零工的老板,他那个人特别能装,我妈对他印象特别好。”

张江和就在电话那头笑了出来,钟鸣躺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算了,他爱去不去,反正我在乎的人只要都去了就行了。”

张江和赶紧说:“我一定去!”

钟鸣就笑了出来,说:“你跟凌志刚一样,爱去不去。”

他说着忽然听见凌志刚推开了书房的门,靠在门框上就那么看着他。钟鸣小声说:“不跟你讲了,我先挂了。”

他挂了电话,头看着凌志刚。

凌志刚问:“你就这么想让我去?”

钟鸣说:“可是你又没有时间……”

“也不是不能去,就是不愿意看沈俊那张脸,看了就来气。”

钟鸣一愣,随即嘴角一扯,想要笑,可是又忍住了。

他在那一刻,感受到了一种有些青涩的甜蜜。凌志刚这种人,什么时候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总是运筹帷幄,钟鸣这种小喽啰,怎么会是他的对手。

“你不愿意看见人家,人家还不愿意看见你呢,上次你把他打成那个样,他不也没说过你一句坏话?”钟鸣抿了抿嘴巴,说:“我最后问你一遍,你到底去不去?”

“应该可以去。”

“你把应该两个字去掉。”

“可以去。”

钟鸣很骄傲地一挑眉毛,凌志刚就说:“去!”

钟鸣忍气吞声这么多天,终于第一次有了翻身有望的感觉。

看来凌志刚说的喜欢他,也不是骗他。他也不是蹬鼻子上脸的人,也懂得适时地撒个娇卖个萌,于是他声音轻轻的,说:“你就去吧,咱们一块去,座位都是连一块的,我特意留的。”

有点撒娇的意思,又有点难为情,又不肯放下语气里的那一份不卑不亢的骄傲,凌志刚想,怪不得有个词叫色迷心窍呢,要是钟鸣肯一直这样对他,要他干什么他都愿意。



、97 宝贝


凌志刚从年轻到现在,做事都秉承一条原则,那就是快,准,狠,认定了目标就立即出手,毫不拖泥带水。

他觉得既然自己喜欢上了钟鸣,想跟他谈一场认认真真的恋爱,那么小事上退让一下,其实也没有什么。重要的是钟鸣这个人其实很懂得欲擒故纵,就算是拒绝他或者反抗,那个度掌握的也恰到好处,只会勾着他,却不会让他反感。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只是聪明人遇见聪明人,总会分出一个更聪明的,凌志刚毫无疑问是后一个。

圣诞节这天,凌志刚早早地起了床,打电话教人备好了一份礼物,准备去拜访钟妈妈。

钟鸣说:“我昨天刚从家里头回来,今天不打算回去。”

“那我就自己过去。”

凌志刚不像是在故意激他的样子,收拾好就准备出门。走到门口的时候回头问:“你真不打算跟我一块去?”

“不去,我还有我的事情要办,圣诞节我们又不放假,我还要上课。”钟鸣穿好衣裳,把沙发上的书装进书包里面。凌志刚又说:“那我可不能保证我说的话句句都如你的意思,我要是一不小心说了不该说的,你不要怪我。”

钟鸣不说话,直接拎着书包就走了,出门走了没几步他就乐了,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很爽。他决定去问宋老师把那个剧本要回来,他跟凌志刚,能够两个人私下里解决,还是不要闹大了才好。他现在觉得他们两个之间彼此私下里就能解决了。他给宋老师打了一个电话,说明了他的意思,宋老师很惊讶,问:“怎么突然想要回去?”

“我觉得我那个剧本写的不好,我可以写一个更好的。”

“那个剧本我给了我朋友,还没给我回复呢。”

钟鸣又编了很多理由,这都是他昨天一晚上想到的借口,最后宋老师说:“那行,我帮你拿回来。”

钟鸣挂了电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他原以为如果他不一块去的话,凌志刚是不可能去他家的,可是他明显有点低估了凌志刚的想法,他刚下了课他妈妈的电话就打过来了,明显是忖度着时间表打的,问:“下课了么?”

“下课了。”

“下课你就赶紧回来吧,志刚来了。”

钟鸣听不得从他妈嘴里冒出“志刚”两个字,听见这两个字脊背都会发凉,有一种后方都被敌人攻陷的感觉。更让他觉得无力的是,他前天才给他妈做的心理建设,明显一点作用也没有,他妈妈对凌志刚似乎更热情了。

他老娘都发话了,钟鸣只好坐车回家。他决定趁着自己现在有地位,赶紧跟凌志刚好好谈一谈,要他以后少干这种黄鼠狼给鸡拜年的事儿,这不是欺骗他妈妈的感情么?

他一到家就看见凌志刚在院子里站着,他们家的院子很小,角落里堆积了很多钟妈妈以前捡的破烂,锅碗瓢盆旧衣服,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有,还有一辆半新的自行车,不过所幸摆放都很有规律。凌志刚正仰着头往一旁的天线上头看,那天线破烂不堪了,跟他们家里的电视机一块,都是钟妈妈从外边淘来的二手货,这种老天线架的越高收到的电视信号越好,钟鸣用绳子绑在了一根长竹竿,他原来用的是铁丝,却发现铁丝会干扰信号,这才换了尼龙绳。

他进了门,特意高喊了一声“老板”,钟妈妈果然听见了,在厨房里头喊道:“丢丢回来了?”

“嗯,回来啦。”钟鸣走到凌志刚跟前,问:“你还真来了?”

“我这人说话一向算话。”凌志刚说着指了指上头的天线:“你们家看电视还用这个呢?”

“本来想扯根有线电视线的,可是我妈觉得太贵了,要扯有线的话,加上初装费,要将近一千块钱呢。 其实我们家电视也看不了几个台,都是我妈一个人在看。”

男人看着看着,忽然伸腿蹬了蹬那摇摇晃晃的天线杆,钟鸣赶紧拉住他,说:“你别乱蹬,把我们家天线给蹬坏了。”

“坏就坏,扯根有线吧,我给你们出钱。”

“你别有点钱就牛气。”钟鸣说:“你这老板当的也太贴心了,连员工家的电视都要管?”

凌志刚笑了笑,又伸脚蹬了一下,蹭亮的皮鞋蹬在已经有点发霉的竹竿上,钟鸣只听见“咔嚓”一声,他们家的天线杆就被凌志刚给蹬断了。

“你干什么呀,叫你别乱蹬!”

电线杆倒下来,摔了个七零八落,把他绑上的尼龙绳都给摔断了。钟鸣跑过去看了一眼,说:“全都摔破了。”

“也太不结实了,我又没用力,就想看看它牢不牢靠。”

“你多大力气啊,你……”钟鸣脸一红,蹲下来把七零八落的天线拾了起来,拾了一会儿忽然又撒手扔在了地上:“你来!你给弄坏的,你给重新绑上去!”

“都这样了,不能用了吧?”

钟鸣背着书包就进屋里头去了,凌志刚打了一个电话,叫底下人给他买了一个新的送过来,那手下速度倒快,十几分钟就送过来了。凌志刚指了指地上的竹竿:“绑上去,弄好它。”

他说完就来到了里屋,发现钟鸣在厨房里帮他妈妈打下手。院子里那人帮天线支好,扯着嗓门问:“老大,现在有台了么?”

凌志刚打开电视看了一眼,说:“换一个位置。”

钟鸣却跑出来了,问:“外头谁来了?”

“不用管,我叫来帮忙的。”

“就这么一点小事你也要人帮忙?”

“那怎么办,你总不能让我爬上爬下吧?要是女婿的身份也就算了,爬上爬下也显示显示我的爱心,可我这一回是以老板的身份来的,我爬上爬下听你指挥,你就不怕你妈妈多想了?”

“那你交代交代你的手下,什么老大老大的,我妈刚才还问呢,说你这称呼有意思,问我怎么会这么叫。”

凌志刚以前其实也像这样收拾过电视机,那是他小时候,那时候电视刚流行,为了架个天线有时候还会爬到屋顶上去。只是他看电视看的很少,等他后来开始关注民生与国际新闻,已经是有线电视的时代了。他觉得这样很有意思,其实有很多事情,要不是他遇见了钟鸣,这辈子都不会再做了,遇见更年轻的钟鸣,他好像自己也走了一回青春时代。因为身份的原因,有时候难免有些难堪和不适应,可也没有人拿枪逼着他,都是他心甘情愿。

他很惊讶自己有这样的热情和精力,和钟鸣耗了这么长时间,他无意间算了算,他跟钟鸣也认识快两个月了,两个月还没上床,他自己都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他以前跟那些床伴,别说追的时间有两个月,就算上从认识到分手,超过两个月的也不多见。

他就开始想钟鸣身上到底有什么好的地方。

身为一个男人,首先想到的当然是钟鸣的相貌,美男一个,这是没话讲,比他出挑的别说日常生活当中,就是娱乐圈里也很少见。

身为一个男人,他想到的第二个当然是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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