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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捡来一只兽人攻-第27章

小说: 捡来一只兽人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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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顿不能少了酸酸甜甜的饭后加餐。

每个人口味都不同,所以做饭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陆垣先把火苕用清水洗净,削掉外皮切成小块待用,飞龙留下的粳米不多,所以都是和火苕混在一起煮成稀饭来吃。

当然,对主要劳动力的两只来说,光吃稀饭是远远不够的。肉馅面饼绝不能少,打回来的猎物也会好好烧成美食。前几天力弄了一只驼鹿回来,大量的肉一时间吃不完,全用盐腌制起来,陆垣割了一大块还没有完全变成腌肉的半新鲜的鹿肉准备做烧烤。

他把鹿肉切成小块,用竹签穿好,架在火上翻烤,一边等待锅子里的肉饼。稀饭也用小火熬着,火苕的甜香味和烤肉的滋味混在一起,令人食指大动。

不一会,团团和力回来了,小东西嘴里叼着一只活物,力则背了不少甜瓜回来:“好香啊,我肚子饿死了,快给我乘上一碗。”小东西把嘴里的猎物往地上一扔,就窜到陆垣身边要吃。

“去洗洗,满嘴的血!”陆垣打发小东西去洗脸,看力拿了很多东西,赶紧走过去帮他卸下竹篓。

进入旱季以后新鲜水果锐减,他这几天格外想吃瓜果却不好意思开口,怕麻烦别人。现在力带回来的这些甜瓜让他十分高兴,马上切开分食起来。甜瓜不大,外皮是青灰色有些白色条纹,里面的瓜瓤是白色的看上去很不起眼,却不影响它的美味。

陆垣把饭摆上桌,大口啃着甜瓜口齿不清地问:“你们抓了个什么玩意回来?”那是只黑乎乎的小动物,长得像牛又像马。

“一只小角马,养着。”力似乎想扩大饲养群,时不时抓一些活物回来。

他们有一只奶牛,四只羊和一群长尾巴的锦鸡,现在又多了一只小角马。光给这些动物准备吃食就是不小的工作量,每天都是太阳下山后,力和陆垣一起去割草备用。考虑到长远打算,这些劳累其实是值得的。奶牛能给他们提供鲜奶,十几只鸡每天都在产蛋,没有食物的时候还可以杀羊取肉。

旱季度过一半,真正严酷的日子即将到来,但目前为止,陆垣一伙还算过的有滋有味。

“现在是猛犸的发情期,你出门的时候小心点,别靠近这些危险的公象。”力深知发情期的雄性都会变得极具攻击性,对普通人类来说,惹上它们等于是死路一条。

“我很好奇猛犸是怎么在这么炎热的环境下存活下来的,我坐着不动都嫌热啊,那些厚皮毛的动物应该生活在冰河世纪。”虽然这么说,不过这个世界连翼龙和暴龙都能同时存在,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了。

“我也热死了。”团团甩着尾巴在一旁抱怨:“你和团子都是光溜溜的,力还能变成人,就我一身毛热得要命!”对他们的谈话一点兴趣也没有,小东西只管死命吃,偶尔插一两句话。

“不服气就赶紧变人,我还等着你成为青壮年劳动力呢。”陆垣眨眨眼,说不期待小东西变成人以后的摸样那绝对是谎话,他已经在心里幻想了无数次了。根据团团父亲的长相,小东西长大以后应该也是个身体完美得像古希腊雕塑一样的美男子吧。

又想到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了,陆垣摇摇头,转头问力:“好奇怪,按说兽人的数量不少,为什么希尔说他们一族从未有人见过兽人?”

“这倒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这片横断山脉把岛屿分成了两块。希尔的部落一直生活在这边,兽人种族都生活在山脉的另一边,除非了特殊情况,我们不会到这边来。”力的回答让陆垣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他在说什么,岛屿?

“你知道什么是岛吗?”陆垣不确定地问。

理解他的难以置信,力笑着说:“四周都是海水,中间的陆地就是岛屿,对不对?飞龙刚得知真相的时候也是一脸错愕,不相信我的话。”

巨大的震惊让陆垣回不过神来,他生活了几个月的大陆居然是一个岛屿!这么说起来,如果在与外界隔绝的孤岛上,是有可能进化出各种奇怪的物种的。他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国家地理杂志,关于澳大利亚这片神奇的土地的独立进化理论,不受外界干扰的生态链,独立的世界。

“那这个岛有多大,山那边的城市离这里有多远,你说往返一次熊族聚集地要一个月,你们怎么来又怎么回去?”太多的疑问让他无法思考,原本以为自己在一片陆地上,没想到是岛屿。

那么,他还在不在地球,还是到了另外一个神秘的星系?

“有多大我可不知道,地图也是祖先迁徙的时候绘制的,我可没有亲自走过。”力大嚼肉干,心里盘算着要想办法酿造点酒,不然这日子太难过了:“在山脉中间有一条长隧道,从山的这边一直连通到那边,走一趟大概要十几天,熊族一直是通过这条隧道往返。”

“这么久!”一个来回就要一个多月了。

“所以我知道巴洛不可能这么快给你回音的,在旱季穿越隧道是非常危险的事情。”力吃饱喝足以后开始翻飞龙的柜子,坛坛罐罐都一一打开来检查。

“你找什么呢?”陆垣好奇。

力在一个装满泥土的竹筐里挖出一个瓦罐,打开一个密封好的容器,脸上露出极大的惊喜:“飞龙先生好酒,我就在想他一定保存了酒曲,果然如此。”小小的坛子里散发出一股甜酸味,类似酒糟的白色物体装了满满一罐。

力举着那个罐子得意地说:“我们也来酿点好酒!”说完便忙活开了。

“酒是什么?”团团又咽下一块嫩肉,吃得满嘴油。

陆垣不嗜酒,但也不是滴酒不沾的人,有得喝还是很开心的事:“是种饮料,喝了会让人感到舒服的东西。”在现代社会喝的都是酿好的成品,怎么制酒对他来说很新鲜,无论如何也不能放弃观摩的好机会。

只见力从麻布袋里找出一些谷物,左右对比了一下,还是选了糯米。飞龙当然不会自己种植粮食,这些谷物都是希尔带来的,所剩不多,但酿一点自饮却是足够了。

力把糯米仔细淘洗干净,用蒸笼蒸到半熟,再摊开来晾晒,他用一种敬佩的语气对陆垣说道:“飞龙先生是很强大的人,虽然这个地方什么都没有,他却想方设法让自己的生活过得更好。”不光要填饱肚子,还要过得愉快才行。

陆垣对这个神秘的穿越前辈越发好奇了,他到底是个怎样的人?孤身在异界拼搏,帮助异族统一部落,冒着被杀死的危险收养希尔……他渴望知道更多关于这个强大男人的信息,力也不吝啬地说了许多往事。

团团和团子对他们的谈话都没有兴趣,两只趴在旁边只是为了等吃。

小东西那点花花肠子怎么瞒得过力,他笑着说:“酒可不是马上就能喝的,别等了。”说完他打开瓦罐,把酒曲和糯米混合在一起搅拌均匀,全数装进一个更大的罐子里。用稻草和黄泥密封罐口,埋在太阳能够照射到的泥地里:“等谷物自然发酵以后就是酒了,照现在的热度,大概要十来天。”

力踩紧泥土后,脸上忽然露出一丝痛苦,但他很快调整好自己的情绪,自嘲地说:“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飞龙先生总念这句诗,连我这种粗人都记得了。”

远离亲人朋友的异大陆,本来没有联系的人因为各种原因聚在一起成了现在这个离奇的家庭。陆垣知道,力像大家长一样照顾他们,他从来都很温和可靠,却不肯露出任何一点脆弱来。

他不说,不代表陆垣看不出来。力心里,始终在想那个人……

炙热的阳光晃得人张不开眼睛,泥土下埋着的罐子成了忧愁的人心头的一点点渴望。


36、力和雷的第一次

力埋好罐子后就找了个借口就离开了,虽然脸上是一如既往的温和笑容,但连团团也看出他的不对劲。

“力怎么了,我觉得他好像很不开心。”小东西一向把力当成父亲一般尊敬着,也跟着忧心忡忡起来。

陆垣摇摇头,他明白力的心情,太痴情的人往往更容易受伤。偏偏这种人劝不得说不动骂不通,除了让他自己从牛角尖里钻出来之外,别无他法:“有些事情不是谁都管得了的,让他一个人呆一会,我们先回去吧。”

团团不放心地跟着陆垣回了山洞,心中实在放不下表情失落的力,也无计可施……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力在烈日下走了很久很久,不知道累。汗水像小虫子一样在他身上爬动,一滴滴落到滚烫的岩石表面,几秒后就蒸发得无影无踪。天气那么热,那么难捱,却还没有痛苦到让他无发思考的地步,所以总是想起一些往事。

在飞龙到来之前,熊族是不会酿酒的。

这个神秘的穿越者用发酵的谷物培养酒曲,再用酒曲制成美酒。这种令人着迷的神奇液体立刻征服了所有的人,其制作方法如同插了翅膀一般在各个部落间流传开来。饮酒成了熊族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婚丧嫁娶都少不了它。时间一长,无论男女老少都掌握了酿酒的技术。

力清楚地记得,他第一次酿酒时还很年轻。出于对水果的热爱,他把新鲜果实用芭蕉叶包起来,让它们自然发酵成为度数很低的果酒。这种介于果汁和低度酒之间的饮品口感极佳,而且不容易醉,连女人孩子也可以畅饮,飞龙对他的无师自通极为赞赏。

“像你这样优秀的男子汉为什么还没有配偶,眼光太高了吗,你弟弟可是走马灯一样换着呢。”飞龙打趣地说,比起凡事都冷静思考的力,他和巴洛关系更好。

这两兄弟虽然外貌相似,性格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力属于内敛温和的人,不易怒,做事有条不紊考虑后果,像一杯温开水,初尝无味,却绝对少不了他;相反,弟弟巴洛是能辣得人冒汗的朝天椒。他敢作敢当,说一不二,比哥哥更有王者风范。

不过辣椒虽然刺激,却不能当饭吃,族里的长老们都不看好巴洛,一边倒地支持力成为继承人。不善于表达自己内心想法的力,便是从这里开始,与弟弟生分了。

战争的种子埋了下来,他却毫不察觉!

听了飞龙的问题,力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围着他打转的雌性虽多,却没有他看得上眼的。并不是那些女孩不好,里面不乏各方面都很完美的美人,只是力对每个人都没感觉,提不起兴趣来。

人们常说要描绘心目中完美的恋人是件很容易的事情,真正找起来却难上加难。

“先生也是单身,莫非是看不上熊族的少女?”力话锋一转,把问题丢了回去。

“中国有句老话叫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缘分这个东西强求不来,何必自寻烦恼。”嘴上虽然客客气气,飞龙心里可不这么想!开什么玩笑,熊族虽然俊男美女成堆,可是个个都牛高马大,最娇小的少女也和他一般高。让他一个大男人依偎在比自己还强壮的雌性怀里,成何体统!

“先生自己讲缘分,却把我往火坑里推?您前几天教我的新词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宁缺毋滥,对吗?”和弟弟不同,力是个对爱情充满向往却不肯滥情的人,而且相当认真。

力对巴洛拥有的庞大后宫不感兴趣,真正值得珍惜的人一个就够了。

宁缺毋滥吗,飞龙爽朗地笑起来,这个看似粗犷的强壮男人居然有这么一颗细腻的心。

他站起来拍拍力的肩膀:“酒和恋人一样,需要细细品味,好酒一杯足以,三杯五杯就是牛饮了。你说的没错,宁缺毋滥,说得好,说得好啊!”

“您说得太深奥了,酒和人怎么能一样?”力不是头脑简单,只是对中文的理解还不够透彻。

“好酒要储藏,窖得越久滋味就越纯,恋人嘛,自然也是需要时间的。”模棱两可的回答,也不管力是否听懂,飞龙又拿出一条建议:“你的果酒别喝了,埋起来等你找到心爱的人时再挖出来品尝,滋味可不一样。”

力回头看着那两坛子果酒,神使鬼差地听了飞龙的建议。这一埋,就是好几年,直到他遇到雷!

爱情发生的时候其实很简单,让人措手不及。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个笑容,足矣。

力很快陷入爱河,他们之间经历了很多事,但结局还算圆满。失去孩子的雷经过了很长一段伤心欲绝的时间,最后终于走了出来。他最终接受了力,成为王的配偶……

熊族向来都是在旱季后期发情,这样能保证新生儿出生在雨水充沛食物丰富的雨季。这一年,雷却成了例外。在草丛和树林后总能撞见香艳画面的季节,他没有一点发情的迹象。

他住进力的家里,照顾他的饮食起居吗,履行了所有妻子该尽的职责,除了交配。他和力生活在一起,但这不能满足一个疯狂爱着他的正常男人。

屡次求欢遭拒后,一向温柔的力也难免有些心浮气躁起来。

哥哥的窘态巴洛全看在眼里,出了个坏主意——给他下药,强上了再说!

那天晚上,力手里握着一包催情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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