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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流浪歌手-第1章

小说: 流浪歌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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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如梦如现


第一章

 辉煌大酒店是M市里名声最好的五星级大酒楼,二十三层高,里面设计得非常豪华!服务样式多化,其中四楼就是歌舞厅。这里每个晚上都会有表演欣赏,表演的节目也很精彩,小品,歌曲,舞蹈,相声等等。能进这样的大酒楼消费的都是有钱人来的,而能进入这间大酒楼上班的服务员不管男女都要有几分姿色和身材才行,尤其是表演者,样貌和身材都要好,歌要唱好舞也要跳好。曾经还有唱片公司的人在这大酒楼看中了一名歌手,现在已经把他棒红了,所以很多唱歌爱好者都想面试这家大酒楼,而且在里面上班的服务员的待遇比其它酒楼的还要好,想进这里上班的人不计其数!

李梦兰已经在这里上班快三年了,如果她一个人走在街上的话引起的回头率一定不少!可是在辉煌酒店里她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客房服务员,和她一起进这里工作的女孩都不停地升职了,只有她永远都是一个客房服务员。她一点心计都没有,每天快乐又累地上班十个钟,下班后回到自己的租房休息。她不求升职加薪,她只求有份安定的工作能养活自己就够了。所以她每天把客房打扫得干干净净,把床铺得整整齐齐,从来不偷懒过。她工作勤快,性格开朗,而且从来没有给上司一点点为难,也没给客人投诉过,所以她的上司都非常喜欢她。很多次都想把她升为客房领班都被她拒绝了,她说她只想没压力地在这里上班拿着她那一份用辛劳换取的薪水,其它的给那些需要的人拿去吧。慢慢地,领导也不会想着升她的职了,只是在过年时发多点年终奖给她。

李梦兰从小就失去了父母,是她奶奶把她一手带大的。一年前奶奶去世了,现在她算是一个孤儿了,是一个无亲无靠的打工妹。她对世上没有一点牵挂,对经济也没有一点压力,每天到酒店去上班十个小时,然后下班休息第二天再去上班十个小时,天天都反复着同样的事情。可能是因为自己从小就失去父母的原因,她对路上那些流浪者啊,乞丐啊之类的人特别关注,每次路过看到这样的人她都给他们一点钱,表示自己的一份爱心。

最近她下班后不像往常那样急着回租房休息,因为途中有一种东西吸引着她,在她下班每次都要经过的一条热闹的大街里,有一个卖唱的小伙子吸引了她。吸引她的不是小伙子那高大的身材,也不是他的容貌,因为他穿着普通,头发长又零乱地贴在脸颊上根本看不清他的容貌。吸引她的是他的歌声和那忧郁伤感的眼神,那带着磁性又雄厚的歌声,那伤感忧郁的眼神,深深的吸引着她。她每次经过的时候都要停下脚步陶醉地听他演唱,然后像路过的人一样爱他一点爱心。

那么动人的歌声,那么奇特的眼神,为什么要在街边卖唱呢?完全可以进大酒店当歌手的!李梦兰心想,酒楼里的歌手都没他唱得好听呢!就拿在酒楼里最出名的刘子俊比都比不上他呢!他为什么要一副那么狼狈的样子在街头

这天晚上下班她照常来到这里,默默地听着他唱歌。路过的人不多,可是还是有那么几个人给他钱,有些人还会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听赏这个小子的歌声,那歌声真的可人跟在电视上看到的歌星比了!

当他唱完一首后,李梦兰微笑着走近他面前,其实他也早就注意了这位每天都施舍钱给自己的美女。他觉得可能是这个美女喜欢音乐或者自己唱的歌真的很好听,其它的他都没有多想。可这次她还微笑着向自己走来,他愣在那看着她,没有马上演唱下一首歌曲,她为什么对着自己笑?难道她是白痴?他在心里乱想着。不像!她那一张白嫩的鹅蛋脸,纯真雪亮的眼睛,天真清沌的样子,一头乌黑发光的头发整齐的披到腰间,还有那套白色工作服包裹着她那高挑又丰满的身材,怎么看都不像白痴。她简直是美若天仙!那个甜蜜的笑容,如果她不是站在自己的眼前,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怎么会有一位仙女下凡来到自己的眼前?

李梦兰从自己的小挂包拿出一线五十块钱放到他脚跟的一个小纸箱里,然后对他笑着说:“你好!”

施舍就施舍,还那么天真可爱地笑!而且还是盯着自己笑,是不是嘲笑?虽然知道自己是没尊严的生活着,要靠路过的好心人施舍才能有饭吃,但是也不用用这样的方式施舍啊?而且还是一位像仙女般的美女,他心里说不出的害羞和生气。

李梦兰再一次和他打招呼,他不理会她,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心里却不停在想她是不是有钱人家的女儿,传门来看他这种流浪汉的笑话?有钱人的女儿就喜欢这样,有钱没地方花,专用来捉弄她看不起的穷人。

李梦兰见他没反应,还是面带笑容地说:“你的歌声很吸引人,能不能再唱一首?”

他还是不理她,李梦兰伸出右手示意要跟他握手,“我叫李梦兰,你呢?”

他没有伸出手,冷冷地盯了她一眼后把视线投向路过的人。对于奉献给自己的过路人他在心里非常感谢,可是眼前这位成了太鲜明的对比了吧?如果是一位穿着破烂或者是一位小孩子来和他玩玩,他还会很热情的陪他说话。可是这位美若天仙的女孩,实在是不敢惹,美女是毒蛇!

见他不理会自己,李梦兰把手缩回去,指着一直挂在他身上的吉他说:“继续。”然后转身离去。

林超看着她远去的身影再看看她给他的五十块钱,心里很不好受。这个漂亮的女孩不是一次给自己钱了,自从他来了M市后就发现她每天都给他钱。其实他也不知道,她每天下班都要经过这里才到家。

这个卖唱者其实是一位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说来也奇怪,他从小就很喜欢音乐,对乐谱一学就会,自己哼出来的调马上可以想到词唱进去。而且歌声也非常好听,不管假音,美声唱法,对于还是小孩的他来说,一点都难不了他。十五岁时,他拿着孤儿院的一把吉他开始着他的卖唱生活,走到哪唱到哪。挂在他身上的这把吉他已经陪伴他六年了,不管他怎么去呵护它珍惜它,可它始终都是像个老人一样,力不从心,不但弹出来的声质变了连外表也丑得不得了。他没钱买新的,就算有钱他也舍不得换了它。对于他来说,这把吉他就像他的爱人一样陪伴他,鼓励他,所以它对他来说很重要,没有什么东西比它更重要了。他卖唱挣来的钱只能够他一天的吃饭钱。来到M后他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他没有工作,因为他没有身份。他也试过去一些酒店里面试,但是都是要毕业证和身份证,这两样。

慢慢成大的他也懂事了,可能是因为身世关系,他很渴望有一个温暖的家。也希望自己能建造一个温暖的家,所以他开始着工作。可是,最大的问题出现了,他是一位孤儿,不管走到哪,孤儿的身份都是被人拒绝。没有一张正式的身份证,好的工作远远地离他而去。

刚流浪来到M市时,觉得这里很富裕,街上的人不管早晚都是那么多,而且在路边卖唱时还不会有城管管!最让他称心的是,在这里卖唱挣的钱比在其它市里挣得还要多!

他卖唱的时间都是选在傍晚的时候,因为这个时候是逛街的高峰期,到晚上十点半钟他就“收工”。他无依无靠,也没有一个朋友,也不会相信自己也能有朋友。和他同道的人不计其数,他也不愿交那些朋友,他喜欢独来独往。

李梦兰离去后,他继续着他的演唱,唱完一首又一首,凭着自己的感觉去看时间,差不多到“收工”时间了。他把吉他拿下放在地上,然后蹲下去数着今天的“收入”,他的手碰到那张五十块钱时愣了一下,他每天都能收到这样的钱,一位像仙女般地女孩给他的钱。

“你好!”他好像又听到了这声甜美的问候,猛地抬头看向周围。没有,没有看到那个美丽的身影。

他把数好的钱放进一直跟随着他的破行李袋里,然后拿着吉他准备离开现场。

“你好。”又是这个甜美的声音,又是幻觉,该死的幻觉!

他迈开脚走几步时,听到身后有人叫住他“喂!”又是那个声音?这次不像是自己的幻觉,是真实的声音!就在他身后传来的声音,那么真实,那么甜美!他扭过身,果然李梦兰真的站在他身后!她手里还提着一个桶式饭盒,满脸的笑容看着他。他莫名其妙地看着她,她是怎么啦?她就那么单纯,不怕自己是坏人?难道她就是这样的人,陌生的男人都不怕?或是对于每个流浪都都一样,一样地对他们笑?他真的给她弄糊涂了,像有一种被蛇缠身的感觉。

李梦兰把手中的饭盒递过他面前说:“我请你吃的!”

天啊!还请吃饭?有那么蠢的人吗?会接受一个陌生人的东西吃吗?这不说明他无情,自大。可她做得也出格了吧?她经过时给自己施舍一点钱,像其他人一样停下脚步听听自己唱歌这很正常,她不但每天送钱给自己,现在还送吃的了,下次是不是把人和身体都送给他?她?也太随便了吧?

他讥讽地笑了一下后转身就走了,李梦兰慢跑着跟在他身后,嘴里不停地说道:“你请你吃饭没有别的意思,请你不要这样,你怎么那么冷淡?”

看到她追向自己,他放开脚步地走,而她在背后不停地追着他。

不知道走了多久,脱离了那热闹的大街来到了一个小公园。林超停了下来转过身冷冰冰地看着李梦兰。

李梦兰被他的突然停下吓了一跳,还差点撞上了他。

“你想怎么样?跟到什么时候?想不到你还挺大胆的?”他冷冰冰地问:“是不是想看看像我这样的人是怎么生活的?看不起像我这样的人?”

“如果我看不起你这样的人就不会跟着你啦!”李梦兰依然保持着她那甜美的笑容。“而且你又不像是个坏人,我只是同情你而已。”

林超冷笑一下,说:“像你那么漂亮的女孩她会同情我这种流浪汉?不过也好,有同情心的人我才能生存,不然个个都没同情心,我在街头卖唱就不会有人给我施舍钱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李梦兰不好意思地看着他,说:“我很喜欢你的歌声,真的!你唱歌真的很好听,而且唱的时候很入迷。”

林超不理她,动了脚步向一张小石椅走去,然后在石椅上坐下。

李梦兰也跟着过来坐在她身边,还是一副微笑的样子把饭盒递给他,他不接,也不看她。没好气地说:

“我是个流浪汉,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经常在这些小公园里过夜。吃得上顿没下顿,穿得衣服都是别人施舍的,我想不明白像你这种那么干净的女孩跟着我这种那么黑脏的人干嘛?还天天给我施舍钱,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林超说这些是让李梦兰讨厌自己,更看不起自己。

李梦兰不但不讨厌他没有看不起他,反而是更同情他。她也是个无依无靠的人,也算得上是一个孤儿。只是她幸运的是她有份收入不错的工作,三餐有饭吃,有一间房住。如果她不幸运的话,下场肯定和他一样,说不定比他还要惨,至少他会卖唱求生,她能卖什么?

听完他的话后,李梦兰的笑容消失了,一副关心他的模样说:“吃得上顿没下顿的肯定饿了,不然把饭吃了?”

林超这时才转过头来看她那好看的脸,“嗯。”李梦兰把饭盒轻轻碰了一下他拿着吉他的手。

他依然看着她,像是在观赏美景一样观赏她,又是那么不舍得看着她。他的手紧紧地握住吉他,没有接过饭盒。

“接去吃吧!就当作是一个朋友送的。”

“我从来都没有朋友!”他生硬地说。

“你就接过去吃吧,等下冷了。”她硬把饭盒推到他手上,他松开一只手勉强地接过那只饭盒。

他终于接了,李梦兰很高兴,用和蔼地语气说:“趁热吃吧,里面有我煲的汤,有润喉清肺的功效。你到处在街头卖唱,路过的人和车那么多,灰尘也多,这样对肺不好。为了能让歌声吸引更多的过路人,一定要把喉咙保护好。”

林超被她的一番话说得热泪盈眶,他把脸别到一边去,不让她看到他有闪着泪光的眼。他用沙哑的声音问:“你对每个在路边讨饭吃的流浪人都那么好吗?”

“也不是。”李梦兰笑了,说:“那么多人在讨吃,我能帮多少个?我是被你的歌声吸引了。我是在酒楼里上班的,里面也有歌手,他们都没你唱得好听。你唱歌那么好,为什么不到那些酒楼里去当歌手?在里面当歌手虽然没有真正的歌星那么红,那么威风,可是收入也好啊!”

真是小孩子不懂事,林超苦笑了一下,当歌手?他想都没想过。自己能有一份工作就已经不错了,还想着当歌手。流浪歌手就有他的份!

“我是一个孤儿,在孤儿院只上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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