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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猎人 火影)全职保姆-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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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可能不太能虐到,身倒是没问题【喂
这章分量太少了……但……看在我日更的份上手下留情OTZ
下一章会上两千的!【喂
快来快来蹂躏这盒子里的团长!有三只哦!




、第二十四章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

戴着有些刮花的墨镜,我站在山顶上伸开双臂,山脚下是一个繁华的城镇。而城镇的边陲是一座广袤的森林。这个城镇是距离流星街最近的,交通还算便利,也有机场。

我,帕蒂,在22岁这一年,走出了流星街,走出了大山,即将去往大城市。在这之前威胁相关人士□之类的,敲诈了点钱财什么的,都是小事了。

离开流星街的那个夜晚,我跟库洛洛比试,在成功地打断他一排肋骨卸了他两条胳膊踩断腿胫骨揍到内伤大吐血后,我就带着哈克玛的骨灰和自己的日记本离开了。在走到流星街的边缘地区时,我将哈克玛的骨灰撒了,也算是完成了一件心愿。心里挺轻松的。顺便我将自己的日记也全撕了。

日记我已经不需要了,想撕就撕了,不需要任何理由的。

稍微有点对不住的就是派克了,我走之后她要照理受重伤的库洛洛好一阵子了。跟库洛洛交手的时候我是动真格的,因为不这样,我会压不住他。忍不住在心里爆粗话,这小子真的是跟你阴着玩。但是又理所当然的模样,大概就是那种光明正大来阴你吧。这可真是让人头疼。

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活动筋骨,报考第270期猎人考试。

猎人考试中——

对于小杰那次的猎人考试我就不指望了,因为实在是离我太久远了啊,金这会都才15岁呢。为什么我会知道,因为金是我第二场考试的主考官啊。

穿越过来混,总是会碰到熟悉的陌生人的。

猎人考试果然是名不虚转,其坑爹性质、主考官不靠谱指数、危险系数统统破表。基本上从第一关开始尖叫声就没有停下来过,那种类似于普通人做云霄飞车的感觉,一路上机关困难无数,这一会儿还有人跟你说话,下一秒他可能就横尸你面前了。

一共四关,最终成为猎人的人只有两个。

一个是我,还有一个是没有嘴巴的萨茨。

缘分真是一件很奇妙的东西。年轻的萨茨先生啊,你的发型还是很像小章鱼。

作为一路闯过考试的人,我跟萨茨难免有点惺惺相惜。至于金,早就在第二场考试结束时消失了,他似乎异常繁忙。

“帕蒂,拿到猎人证你有什么打算么?”萨茨一边看着猎人执照,一边问我。

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我仰躺在草坪上,这些天考证件总有种不真实的感觉。大概是因为太过充实,反而没有时间去想念流星街的人和事吧。看着浮云悠悠,我欣然开口:“因为已经开念了,所以最后一道测试也不用了。我呢,打算去天空竞技场赚生活费,然后去周游世界。”

“听起来好像很不错。”

“萨茨你呢?”

“大概是去做个遗迹猎人吧,那些遗迹很有意思。”

“是嘛,那祝你好远。”

“你也是。”

拿到了猎人证件,重新踏上属于自己的旅途。

一种前所未有的解脱感让我整个人都感到轻松畅快,以前的事不管多糟糕,都觉得不再重要了。

写了信买了一些名家的书寄给飞姐,让她转交给库洛洛。偶尔也会寄一些生活用品给派克。但我从来不让他们给我回信,只是我单方面的寄东西过去。在信里会说说我最近的生活以及身边发生的趣事,比如我昨天忘记带钱包就去敲诈别人,结果对方的钱包也是空的。

穿上雪纺淑女裙,配上浅色小西装,换上出自名匠手里的传统手工高跟鞋。用凝还能看出那高跟鞋上残留的气,不愧是出自大家之手呢。

盘起发髻,垂落几缕绿发在胸前,整个人都伪装起来,变得清纯可人。

偶尔这么具有欺骗性的出去逛街也是一种享受呢。说不定现在的我站在库洛洛面前,他也认不出来。

已经在天空竞技场的周围租了房子,等这两天玩够了后,就考虑去竞技场厮杀赚钱了。嗯,这想法很好。

“啊,我知道菲利普!那个最近很红的一线歌星呢!”

“是啊,说是要在市里最大的体育馆开演唱会哟,好期待的。”

“体育馆?不是天空竞技场吗?”

“唔,传闻说是天空竞技场不对娱乐圈这方面开放呢。那里每天都打打杀杀的有什么好,都是些特殊人才去的。你知道那个职业吧。”

年轻女孩们的讨论渐行渐远,停留在影音店,我不禁抬头,就看到店面挂出的那副巨大的海报。上面的男人白发黑眸并不是特别的帅气,但笑起来非常的阳光,就像冬日的暖阳。那双黑色的眼睛温润如水,与穆斯的与库洛洛的都不一样。就像能将人整个温和的包容。

阳光斜下,停留在海报上的人脸上。多么美好的笑容。

这个世上大概最不缺的就是狗血的邂逅了。

在离开影音店还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一个仓皇逃跑的人朝我撞了过来,那人的身后跟了一群拿着相机和手机抓拍的人。还伴随着惊喜的尖叫。

“麻烦让开!谢谢!借过!”

逃跑的人戴着墨镜有着一头发亮的黑发,一路出声提醒,急促的呼吸显露出他的慌张,他的声音爽朗轻扬,就像风铃碰触发出的悦耳铃声。

出于莫名其妙的好感,我出手了。围观群众暴增。

在大街上动手确实引来了不小的骚乱,有人尖叫着报警。撂倒所有的追兵后,我蹬着高跟鞋冲向那个已经目瞪口呆的墨镜仔。

“哇哦!”

对于我的多管闲事,墨镜仔只是惊叹的发出了声音,他大概是觉得很新鲜吧。我朝他伸出了手,他戴着墨镜歪了歪脑袋,最后唇角翘起一丝,立即伸手握住我的手然后朝着人少的地方跑了。我一边跑一边在心思嘀咕,也不知道脑子里是哪根筋不对了,怎么就这么帮了对方还带着他一起跑了呢。

这一回追在我们后面的人不再是跟狗仔一样的人,而是警察了。吹着口哨拿着棍棒。

“啊呀,居然是警察在追了。”

身旁的人像是幸灾乐祸一样发出一声感叹,仿佛被追的人不是他似的,我扫了后面的警察一眼。一分钟撂倒不是问题,不过这样是不是就少了些乐趣呢。

“喂,墨镜仔,想不想不走寻常路?”

“不走寻常路?好啊,你带我走嘛?”

“那好,抱紧我!”

没有给对方震惊的机会,我直接一把横抱起他,一米八几的个子就这么横躺在我怀里了。他整个都已经石化。我没在意那么多,直接脚下发力像离弦的箭一般冲了出去,兔起鹘落之间,我已抱着他翻身跳上围墙,蹿到房顶上去了。

身后警察的叫嚣声越来越小,直到听不见。

最后,我抱着他在一条行人稀少的小街道停了下来,偶尔有几个行人看到我跟他这怪异的姿势都绕道走了。

“妈妈,为什么那个姐姐会抱着哥哥啊?一般不是哥哥抱着姐姐吗?”

“乖,别看。”

在听到这些话后,怀里的人终于有了反应。

“你真是位做事风格别具一格的小姐呢,那么,现在能放我下来么?”

“哦,对不住你身为男人的尊严了。”

毫无愧疚感地说着,我两手一撒,他哇的一声摔地上了。咦,我以为他能站稳的。

在摔地上的人面前蹲下,我笑道:“没事吧?”

男人像是无可奈何一样露出了笑容,他直接坐在了地上揉了揉自己的头发,然后我惊讶地看着他将自己的黑发给拽了下来。黑假发被掀开后露出原本银白的干练短发,墨镜也被他摘下。我有点愣地看着他,白发黑眸,我是不是在哪见过?

好生眼熟。

“呼,今天可真是惊险刺激啊。第一次被女人抱着跑,第一次被警察追着跑,第一次直接被人摔地上,小姐,你是否太让人出乎意料?”

揶揄的轻朗声线里有着浓浓的自嘲,也不知道他是在变相说我粗暴还是自己太无辜什么的。我凑近他,仔细看了看,终于在脑海里找到了这个人。

他,不就是我刚刚在影音店门口看到的海报上的明星吗?

“歌星?菲利普?”不知道为什么念出这个名字,总觉得像是在念飞利浦剃须刀。

“原来我这么有名啊。”感叹感叹。

“啊,不是,我是刚刚听到别的女生在讨论。”冷淡冷淡。

“这样哦,那我自我介绍一下,菲利普,男,从事歌唱事业,26岁,喜欢……”

我沉默了,这家伙是天生自恋还是怎么的,没问他这些啊。没有念,只是个普通艺人呢,保养的不错,看起来不像26的人。

“我想我该走了。”我站起身抚平了裙角,刚刚那一系列超人的举动做出来,这身淑女装穿着都不显得淑女了。

我正要走,刚转身他就拉住了我的手腕,极其自然地牵住了我。眼角眉梢透出爽朗的干净气息。

“你帮了我,就让我好好感谢你吧。对了,看你刚才身手敏捷,是练过吗?”

“啊,我是猎人。”

“哇哦,那可真厉害。我第一次接触呢,以前都只是听经纪人说过。那职业是不是比当明星有意思的多?”

与其说是毫无防备地被他揉了头发,不如说是没有反抗。他的手掌温厚宽大,像带着能让人安心的魔力。这是偶像的感染力,还是怎么的。

奇怪了,我不应该有留恋的感觉啊。

作者有话要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虐人也不是一瞬间就能的,秃哥也是酝酿了好久啊【跪
可能我是真把秃哥的渣变本加厉了,以后再找机会好好写写他的好吧。秃哥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在帕蒂不知道的时候,他又会有哪些心情与想法。
他也曾对她好过……【可惜我没写出来,第一人称的悲痛OTZ
你们关心穆斯,我很厚道地说一句,穆斯不会死。谁的人生里都有几个人渣,帕蒂就是穆斯人生中的一个大人渣,但以后穆斯会好起来的啊。
穆斯在经历了人渣之后,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的。就算生活中有风浪,但结局总是圆满的。
那么关于帕蒂……她的路还很长 ,遇到的男人当然也不会只有穆斯一个。
这闺女的男人缘好啊,带煞的不带煞的……
呜呜呜QAQ……作者是个大坑爹……【分裂了么




、第二十五章

菲利普,男,26岁,身高一米八五,当|红|歌|星,喜欢吃布丁,喜欢蓝色,会自己下厨,出道三年发过三张专辑十首单曲。是现在当红的一线大牌歌星。理想中的女友是会做饭、偶尔爱撒娇但是很坚强。

所以说为什么我会上网查询这些。

这实在是不科学啊。

但是——

他请我吃了一顿饭,还给我买了三部手机。这怎么看都不太正常吧。白色、黑色、红色的手机,本来是想自己去买的,他却说陪我去,然后就理所当然地给我付了帐,那种男人就是要给女人买单的大男子主义让我有种……微妙的感觉。

啊啊,尽管我是到了想谈恋爱的年纪,但这也太扯了。还是老实睡觉,明天去打擂台吧。人啊,就是要本分。我一个从垃圾堆里爬出去的人怎么可能配得上人家大明星呢。明天还要将手机寄给库洛洛和派克。

第二天。

换下了淑女的那套行头,高高地扎起马尾,穿上舒适的运动服和跑步鞋。果然穿这些衣服才觉得适合自己啊。

寄出了东西后,我去了天空竞技场。

熟悉了那里的比赛流程与下注规则后,我重金买自己赢。

一战之后,裁判让我直接上两百层。为了金钱,我可耻地摇头了,两百层是没有的钱可以拿的。人在江湖漂,哪能不要钱。

于是我勤勤恳恳地从一楼往上打,为了扩充自己的金库。我这样儿一看就是穷怕了的,所以拼命地赚钱。

当我上了一百二十层时,我看着对面陶瓷娃娃一样的人,囧住了。

到底是怎样的孽缘才会让我跟伊尔迷在这里狭路相逢啊,而且还是作为对手。下意识地我看向了观众席,意料之中的我看到了基裘,她端庄地坐在观众席上,与周遭的吵闹显得格格不入,气质就这么对比出来了。

伊尔迷那双黑到底的大猫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我,在裁判正要宣布开始时,他举起了右手。

“啊啊!伊尔迷选手在裁判还没有开始的时候举起了手,他是想要干什么吗!是要发大招吗?先发制人?”

解说员不遗余力地渲染着气氛,喷洒着口水来描述伊尔迷那一个简单的举手。我抽了抽嘴角,也摆出了迎战的架势,周围的喧闹自动屏蔽。

伊尔迷吸了一口气,然后缓慢地张开了嘴。

“我弃权。”

轻轻地一句话让我跪倒,周围也是倒一片。

一种被耍了的感觉萦绕心头,要弃权干嘛不早说,非要刻意沉默那么久。

上了一百层就有住房了,我现在需要做的就是退掉宾馆。我目前停留的是一百三十层,从自己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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