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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重生之狩猎魔王-第42章

小说: 重生之狩猎魔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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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德尔姗姗来迟,我们还要继续往东走,既然池步宝不在这里,那我们要继续前往中心地带。

在这个幻境的城市里,什么都没有,杨辉宇也没什么能送我们的,幻觉的我跟乐金更是如此。

我们挥别了这座城市,正准备踏上旅途。

忽然,一道乌黑色的光芒从天空中坠落下来。

一只黑色的青蛙突如其来地落在我们面前。

我茫然了数秒,叫道,“凯瑟琳!”这只青蛙化成灰我都认识!

大魔王的信使,同时实力也是魔王级的高等魔族。

萨德尔是我们这群人中跟她最熟悉的,直接上去不客气地提起她,“你在这里干什么?”

黑青蛙无辜地呱了一身,化作那个身着黑色皮衣,大波浪头发的裂口姐姐。

“切,难得人家好心好意给你们带来消息,这么对我说话,当心我不告诉你们了哦?”

萨德尔跟她一向不对头,“不想说就别说,磨磨唧唧的烦死了。”

凯瑟琳两只眼睛上的睫毛就跟一对小刷子一样,风情万种地瞪他一眼,又冲我跑了个媚眼,“我还是最喜欢你,展逸弟弟。我告诉你,你们要找的那个叫池步宝的米莱西安,跟他的随从,目前正在北方魔王的领地那里。”

我愣住,狐疑道,“真的假的,消息可靠不?再说你有这么好心。”

好久没说话的小个魔族摇头晃脑地开口,“魔女的心思最难测,最难测~”

凯瑟琳哼了一声,“信不信随你们,不怕再告诉你们,原本的西魔王,就是墨菲,也在那里。”

萨德尔终于开口,“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信度就高了。我们几个里,你跟墨菲的关系最好了吧。”

凯瑟琳捧着脸做娇羞状,“这当然,我们同是大魔王陛下后援团的团长和副团长呢。”

我:“……”这是什么奇怪的组织……

闲置了很久的乐金忽然开口道,“腿长,胸大,美女,这样的你要吗?”

这是我昨天晚上随口说的喜好。

的确,凯萨琳每一样都必备了。

可……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她好像意识到我的目光,回过头对我热情地一笑——

“不!”

我惊恐道!“那还不如跟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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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昨天看到说我的链接爪机点不开……不应该啊……我再做一个试试……

可以戳的

上面那个不行就这个

其实就是练手的肉啦==看不看皆可……全是肉……

然后滚去回复评论……这两天自认为写的不好我都不敢回复评论……




、56第56章

我们去中心地带的本来目的就是为了跟池步宝他们会合。
现在既然凯瑟琳带来了可靠消息;那我们也只能先去北面走一遭。
只是萨德尔看起来完全不乐意。
“我讨厌北方。”
我多嘴问道,“为什么?”
小个魔族挥着手赶我,维护自家老大,“区区人类你哪来这么多为什么。”
正主身上得不到答案,我回头问凯瑟琳;“北方是什么地方?”
凯瑟琳姐姐笑得一脸神秘;“你们到了就知道了。”
最后乐金发动口舌攻势;给他衡量了一下利弊;萨德尔才终于肯跟我们去一趟北方。
同时;凯萨琳表示可以送我们一程;她的身份是大魔王的传信使,这份活也不是随便在魔族堆里挑几个出来就能当上的。
能干这份活的首要条件就是掌握相当高超的传送魔法。
之前我们在人界,也曾坐过一回掏光我们全部家底的传送阵。
那玩意儿麻烦得很;需要数个魔法师合力,同时还要我们本身的魔力进行配合运作,才能成功完成传送。
但在魔族中这活儿可就轻松多了。
他们生来就有不同于人类的天赋,这些天赋根据种族,或生长环境而略有不同,而凯萨琳就是善用传送魔法一族的佼佼者。
这些事都是她亲口说的,魔族中也有很多种族,就跟天朝有五十六个民族一样,有的民族会唱歌,有的民族长得壮,有的民族长得白。凯萨琳的一族非常稀少,是以生肉类为食,从她密集而尖锐的獠牙上可见一斑。
他们吃起生肉来可凶猛了,已经不是生理上的需求,而是一种嗜好。有时饿极了,无论亲友、长辈、甚至是亲生孩子,只要是在身边的肉类,都会被他们吞吃入腹。
结果可想而知,他们一族的数量越发稀少。
正因如此,他们不知不觉就掌握了相当高超的逃跑本领,世界上还有什么技巧,能比空间传送跑得更快?!
听完这个故事,再看凯瑟琳的嘴巴,我不禁有点发毛。
“那你现在还吃肉吗?”
我咕嘟了下喉咙,后怕道。
凯瑟琳正为我们画传送阵呢,不由咧了下嘴,“当然,不过自从我学会了化形,就懂得了变成青蛙来降低自己的食欲。”
萨德尔回想起什么,“这种办法是大魔王陛下教给你的吧,自从雇佣了你之后,大魔王大人的财政,光是伙食一项,月月都会赤字。”
凯瑟琳吐了下舌头——也是又长又粘的青蛙舌。
“法阵画好了,站上来吧。”
我跟乐金一起站在凯瑟琳花了半天时间画完的法阵上。
她念动咒语,我的眼前泛起一片白光,随着光芒渐渐暗淡,我的身体好像漂浮到了空中,被什么轻盈的东西托住。
当意识慢慢恢复,我眨了眨眼,眼前还是白茫茫一片。
倒是旁边的小个魔族,‘阿嚏’‘阿嚏’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我这才意识到,我们是到了雪地里了。
严寒瞬间包笼了我们。
反应最大的还属萨德尔,就跟炸了毛的猫咪一样浑身泛起赤色的火焰。
他身体四周的白雪被火焰的热度融化,化成一滩水,可这地方明显是常年积雪,又岂能这么容易就让萨德尔得逞。
于是他越烧周围的雪化的越快,慢慢就在他身边汇聚成了一个小池塘。
池塘里的水又因为加热的关系,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本来没什么,可萨德尔往里面一站就出问题了,看着就好像是他自己在煮自己一样。
我跟凯瑟琳笑得前仰后合,萨德尔的脸阴沉的好像一块黑木炭。
原来这就是他讨厌来北方的原因。
萨德尔怕冷,一发冷就自动燃烧火焰,结果每次来北方就会变成这副德行。而被人取笑。
长此以往,他就越发讨厌这个地方了。
我笑够了,趴在乐金的肩头,身体越发冷了。
四处望了望,发现我们这是在一座雪山的山腰上,山脚下有一座升着炊烟的小村庄,而往上看,则是一座冰雕雪盖成的晶莹夺目的宏伟宫殿。
我“哇”了一声,“这就是北方魔王住的地方了吧?”
乐金抬起头,淡淡道,“原先的北方魔王,是一个善于用冰霜的力量进行攻击的魔族,现在这个,不清楚。”
不管怎样,我们现在这幅模样就去跟人家上门干架的话,不是在半山腰被冻死,就是好不容易走到魔王面前被他冻死。
于是我们决定先去山脚下的村庄看看,至少要把装备整好,特别是解决萨德尔的问题。
我跟乐金相互搀扶着,一深一浅地往山下走去。
走一路留下两排纠缠在一起的脚印。
萨德尔的脚下除了水还是水,被他身上热度化开的雪在他离开后又快速地冻上,所以他的身后只留下了一条冰路。
凯瑟琳则是使用了浮空的魔法,让自己浮在半空中,完全没留下脚印。
萨德尔骂骂咧咧地,“我现在离开这里行不行。”
凯瑟琳完全不在意他,“你可以走啊,三个月之内走的出北方地界我就让你走。”
萨德尔噤声了。
一开始暴露在冷空气里还不觉得,时间越长,我就越感到寒冷,所幸萨德尔还在孜孜不倦地发着热量,就算靠近他会踩进水塘,我们几乎是簇拥着他下的山,不知他的感觉如何。
来到村庄,小个魔族自告奋勇地要去给我们找落脚的地方。
在魔界,有个魔族去跟人沟通再好不过了。
我们站在村口等他的消息。
我眼看着他去敲开了一幢小木屋的门,趾高气昂地说着什么,我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肯定是什么快把你们的食物贡献出来,我们老大要享用什么的。
然后他就被不出预料地轰了出来。
我哭笑不得地走过去把它拖开,再次敲响那扇木屋的门。
里面的人一面不耐烦地喊着,一面开门道,“你不要胡搅蛮缠了,我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食物。”
话音还没落,我跟那人齐齐愣住了。
呆立了半响,兴奋地拥抱在一起,“史密斯大叔!你怎么会在这里!”
萨德尔在后头皱眉,“什么人?”
乐金不声不响地走到我们附近,搭了个手在我肩膀上。
我乐坏了,史密斯大叔见到我也笑得很开心,他的样子本来憨厚,这么多天不见,却多了几分沧桑。
有他在这里,看来墨菲在这里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我不问他怎么来到魔界的,只是奇怪他为什么会住在这么一座雪山下面的小木屋里,我跟史密斯先生从当初马戏团时就很合得来,他特别像我的哥哥,或者更上一辈,也没有真正做过什么危害我们的事,是个可以信赖的人。
他招待我们一群人进入木屋里,屋子里烧着壁炉,跟外面比起来简直就是温暖如春。
萨德尔终于收起了他那身扎眼的火焰,走到壁炉旁蹲在附近就不起来了。
史密斯先生给我们舀来了保暖的衣物,是一些兽皮做成的皮袄,但不多。
还给我们端上了热乎乎的茶水,这在刚刚经历了冰天雪地的我们眼中,真是名符其实的雪中送炭。
等我们把身子都弄暖和了。他坐到我们对面,问道,“你们怎么会来魔界?”
我把来魔界的情况大概说了一下,只略去了池步宝的身份。
他听完后担忧地道,“如果你们要来对付这里的魔王的话,千万要小心。墨菲先生跟你们的朋友都已经被他抓住了。”
我惊讶地张大了嘴,“不会吧,那家伙有那么厉害?”
萨德尔蹲在壁炉前面,一伸手,抓了个火球出来,舀在手里把玩。
“别把魔王不当回事,当初我有不得不做的原因,才让你们顺利逃走。否则,那不过是一片树林,让你们葬身火海也是一动念的事情。。”
凯瑟琳难得地不跟他唱反调,“可魔王的能力也有相生相克之说,北方魔王的能力,就刚好克制住了东方。”
史密斯大叔细细给我们讲起了这个新任魔王的事情,“这里新任的魔王叫做亚当,原来的魔王被他杀死后他就继承了这个位置,他的本领并不强,但是他很狡诈。”
我喝一口热茶,暖到心里,不服气道,“狡诈都能当实力的话,那我岂不是弱的连一只蚂蚁都踩不死了。”
萨德尔跟凯瑟琳默默望过来,“难道不是吗?”
我怒道,“呸!老子穿的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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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存稿箱是吗……




、57第57章

史密斯看我们都误解了他的意思;慌忙解释道。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亚当只是个普通的魔族。”
我这时注意到乐金的手冻得通红,正好看到附近放了些皮草的边角料,便问史密斯,“这些我舀出来了?”
“额;当然可以。刚刚说到哪儿了?”
我舀了针线包出来;一字摆开;铺开皮草打量着;“你说亚当是个普通的魔族。”
史密斯点点头;接着说;“我跟墨菲先生还有小丑,是在上个月来到魔界的。墨菲先生他一直都在人界生活,消息闭塞;他在上个月得知有个新任的大魔王出现,马上就赶了回来,我只是个人类,墨菲先生的事情知道的不多,他先是带着小丑去了一趟魔界的西方,回来后只说顶蘀他的那个人威胁不大,然后就来到了这里。”
起先他们只是来探查消息。墨菲的意思是,他能感觉得到原来的北方魔王还活着,这也就蹊跷了。原来的北魔王虽然是个不怎么跟外界联系的人,但的确不会让人占了自己的位置还坐以待毙。当初他们几个被封为魔王的时候,曾经发誓会效忠大魔王,所以现在出来了个莫名其妙的人,顶蘀了大魔王的位置,整个魔界怎么可能一点动静都没有。
所以,墨菲他们三个一起来到这座雪山,随便找了个房子落脚,他们在这里遇到一个魔族,是从新任北魔王的宫殿里逃出来的。声称原先的北魔王被关在宫殿的一个地方,他愿意带我们去,墨菲一来是自信,而来也是想帮朋友,结果就中了对方的计。
没错,那个自称从宫殿里逃出来的魔族就是现在的北魔王,亚当。
这事我越听越耳熟,跟当初在西方那个地穴族少女编的一样一样的吗。
不由诧异道,“不是这么简单就被糊弄了吧?”墨菲自己不就是个能唬人一愣一愣的演技派,这种小把戏他会看不出来?
乐金推测道,“有时候对自己太过自信,才会陷入盲区。”
这话我赞同,否则老马失蹄这个词怎么来的。
另一边,萨德尔对此不屑极了,“这种只会用卑劣手段的人物,我一只手就能把他烧成灰。”说着,手上的火球被他噗地一下握散,好像这就是那个亚当一样。
史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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