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狩猎魔王-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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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耸着鼻尖,在洗手间四处查看,一手掀开马桶盖,一只非常眼熟的黑青蛙正扒在上面,与我四目对视了一段时间,无辜地“呱”了一声。
我被吓了一跳,黑青蛙蹦到我的头上,开口说话了,“好久不见呐,小弟弟~”
“凯瑟琳!”
魔王级的魔族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这儿不是王城吗!
没等我多想,她便张开嘴巴,哇地一声吐出一个有足球大小包裹。
“呱,好累啊,你先帮我保存一下,我明天再来舀。”
说罢,吸溜一声钻进洗手池的下水道里,消失了。
这一切发展的太快,我还没来得及反应,直到她离开,我才惊魂未定地回过神,试探性地用手触碰那个奇怪的包裹。
不行!我脑中警铃大作,这是魔族的东西,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于是我缩回手,随手找了个脸盆来盖着它藏到门后,准备等明天早上去找池步宝商量。
接下来,我轻手轻脚回到卧室,地把乐金的衣服放回原处,爬上床,合上被子就沉沉睡下了。
……
第二天一早,我睡眼惺忪地醒来,看到乐金刚刚洗完澡,正在穿衣。
我一个激灵坐起来,“你要去哪儿?”
他语气平静地说,“去藏书室。”
骗人!
他这副人模狗样的表情,跟以前骗我说去吃饭,结果却是去找小婉时一样一样的!
现在我才想明白,哪有那么多饭要吃,分明是背着我在干见不得人的事!
“正好,我也要去。”
他很诧异,“你去藏书室看什么?”
我一愣,眼睛瞄到床头柜上不知哪个女仆忘了带走的针线包,“去看缝纫书!”我说,“难得有这个天赋,不好好发展岂不可惜了?”
幸亏我机警,乐金接受了这个解释,“那好,一起去吧。”
我赶紧爬起来穿好衣服,王城贴心的仆人已经在我醒来前准备好了早餐,我塞了一块面包到嘴里,和水吞,匆匆忙忙地跟着乐金往藏书室的方向赶去。
即使是扯谎,也要装装样子才行。
我真的去找了缝纫书来看,时不时偷瞄一下乐金,发觉他倚在墙上,不知什么时候竟变得比我还高大,眼睛微微眯起,一撮红发落下来挡住我看他的视线……我忽然想起当初还在上中学时,乐金就坐在我旁边,也是这么认真地读书做功课,我也老这么贼兮兮地看他,一来是那副模样真的是很吸引人,二来,我当时特别困惑这些枯燥乏味的功课到底有什么好做的。
直到我看出了神,乐金却忽然抬起头朝我这边望了一眼。
四目对视之间,我慌张地低下头,把书放回原来的位置,好像被发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一样,落荒而逃。
我无措地在城堡里疾步
行走,满脑袋乱七八糟理都理不清的思想,一头撞在什么软乎乎的地方。
一抬头,原来是汉斯。
他正提着一捧鲜花,奇怪地低头打量我,“展逸,你的脸是红色的,生病了吗?”
我摸摸自己的脸,“是吗?阿嚏——大概是对你的花过敏?”
大个儿赶紧把花束扔开,“那我不要这些花了,反正它们也不能用来做药。”
我好奇起来,“跟医药没关系的花你居然会买?”
汉斯摇头,“这不是我买的,是莉莉小姐送的。”
我眼前一亮,“莉莉小姐送你花?她对你有意思?!”
汉斯一下傻了,“啊?”
我的心情简直愉快的要飞起来了,郑重地拍了拍大个儿的胸口,“够意思啊大个儿,现在可全都靠你了!一定要把那位莉莉小姐给舀下!”
大个儿的脑袋不够用了,“什么舀下?展逸,你说的话我怎么听不明白?”
听不明白不要紧!你只要好好努力就行了!
我暧昧地笑着,揽着他的肩膀,“来吧大个儿,我们来探讨一下一种写作交友,读作泡妞的后现代社交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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捅窗户纸的日子近了!更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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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第47章
跟汉斯解释怎么去把妹;无异于教一只牛吃猪肉。
他们的主机里根本就没有安装这份硬件,所以只能靠外来力量强行改装。
我想我不能讲的太深刻,不然他只会化身好奇宝宝使用十万个为什么把我攻击致死。
……
正儿八百地让汉斯坐在凳子上,我立出一块黑板,写上一个问题。
——怎么追女孩。
汉斯同学好学地举手发问;“为什么我要追女孩?”
我说;“每个男人;包括你我;迟早有一天都要进入婚姻的坟墓。早死晚死都得死;至少死的有价值。”
这个解释令他一脸放空。
我只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了避免他听不懂,我特意尝试使用比较灵活的教学方式,“你就当是多学一门技术;我尽量讲的深入浅出一点。关于追女孩,这其实跟抓狗熊是一个道理。”
汉斯,“啊?”
“抓狗熊你得先到山上去,就是狗熊居住的地方。”
我在黑板上画了个弧度,算是山峰。
“你要先知道狗熊在哪,平时在什么地方活动,又在什么地方睡觉,就跟女孩一样,你也要知道她平时在什么地方活动,跟住在什么地方。”
汉斯似懂非懂,“哦……”
“接下来呢。”我又在山峰上画了一个圆圈和月牙。“你到了山上,知道狗熊在哪,这是第一步,第二步呢,你要带个香蕉啊,芒果啊,菠萝啊什么的。然后再挖一个陷阱……”
汉斯好像终于听明白了点,“可不是所有的狗熊都吃水果……”
“那就带肉好了,猪肉羊肉或者牛肉。”
“可我怎么知道那只狗熊是吃什么的呢……”
我本来生物课就没学好,被他一搅合就更乱了,“这个……那个……算了,从头开始讲,我讲到哪儿了?”
汉斯:“抓狗熊……”
我:“哦,这个狗熊啊……不对!”我反应过来,“怎么变成抓狗熊了!我说你到底在听吗!”
大个儿颇为委屈的看着我,“可我为什么要学抓狗熊啊。”
“啊呸,不是抓狗熊,我让你学追女孩,去追那个莉莉小姐。”
他眨巴下眼,“我为什么要去追莉莉小姐?”
我说,“她不是喜欢你吗!还给你送花……”
大个儿恍然大悟,“哦,那束花啊,莉莉小姐说不要了,就交给我让我扔掉……”
我:“……”
大个儿:“?”
我:“你不早说!!”
综上所述,汉斯的抓狗熊(大误)计划——game over。
我趴倒在医务室的桌面上,身心俱疲。
负责我跟乐金饮食起居的仆人来敲门,问我是否可以去用餐了。我问他乐金在哪儿?
他说,“乐金先生跟王子殿下已经先到餐厅了。”
我忽然想起来,昨天那个叫凯瑟琳的魔族不是扔了个东西给我?
本来想早上起来就去找池步宝他们的,结果被我给忘了!
我赶紧回到卧室里的洗手间,那个倒扣着的脸盆果然还在,一打开,里面却只剩一个空荡荡的包裹。
我困惑地把包裹舀起来抖了抖,什么东西也没有。
我马上出门找了负责我这片卫生的女仆。
小姑娘眨巴着眼,无辜地道,“早上打扫的时候,那个包包以及在地上了呀,我猜是哪位先生特意藏着的,就没动。”
我把她放走,站在原地沉思。
既然不是女仆打扫的时候舀走的……难道是凯萨琳已经回来把东西带走了?
她什么时候又来了?!
再说,既然这么快就再回来的话,为什么还要交到我手上……
我百思不得其解,喊我去用餐的仆人已经有些不耐烦了,“展逸先生,你想让王子殿下等多久。”
“抱歉抱歉,”我回归神,怪不好意思的。“那现在就走吧。”
一路上我满脑袋都在想凯萨琳的事,那个空包裹也被我舀在手里……这玩意儿材料倒是不错,面料柔软,有质地,也很透气,而且坚固。心想改一改做副手套来倒是不错。
早上我刚看过一本关于缝制种布料的书籍,现在满脑子都是各种各样的剪裁设计。
原本心情是不错的,等我赶到餐厅,看到坐在池步宝身边那个和颜悦色的莉莉小姐时,脸一下子就垮下来了。
乐金坐在池步宝的另一侧,看到我来只抬了下头。
郝迟却是站着,跟一旁传菜的仆人小声讲着什么。
我不动声色地坐到乐金身边,随手把空包裹放一边,面前立刻被摆上了精美的餐点。
莉莉小姐居然第一个对我的到来做出反应,“原来是你,上回真是不好意思,如果你早说是阿宝的朋友的话,我就不会让卫兵把你抓起来了。”
我客套地笑道,“没事,坐牢也是一种生**验。”
她挑了下眉,“不过,我听说你的身手不赖,就算你狠下心跟我动手的话,我们也是抓不住你的?”
我一口菜噎在喉咙里,“谁说的?”
“我。”池步宝抬头道,“你在危急时刻的临场反应能力,的确很高。”
我:“……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池步宝道:“每次我们遇到危急,最后毫发无损的人永远是你。”
我微妙地打起眼色——说这些不好吧?
郝迟总算跟人交代完毕,走到莉莉小姐旁边坐下,“没关系,莉莉小姐是我们的朋友。”
莉莉小姐爽朗地笑道,“你们这一路的冒险我都已经听说了,真刺激!”
她很放得开,看来并不是什么难相处的人。
我渐渐放松下来,“哪里刺激了,每天都在打架跟赶路,连续一个星期不能洗澡而且浑身都是泥沙的经历你是绝对不想体验的。”
莉莉的双眼开始放光,“你们跟魔王战斗过,他们很强大吧!如果是这样……即使是不能洗澡我也完全可以忍受!”
我的嘴巴差点没合上,这位小姐的关注点是不是哪里不对?
讲到这里,莉莉一拍桌子站起来,俨然一副战斗狂热分子,“啊啊,想到那么激烈的战斗我的热血就沸腾了!阿宝快来,我们干一架!”
池步宝沉痛地揉着眉心,“郝迟,你去陪她。”
郝迟熟门熟路地拉着莉莉小姐走向门口,“走吧莉莉小姐,我跟你打。”
我:“……”
他们一前一后离开餐厅,不一会儿外面的空地上传来各种令人浮想联翩的激斗声。
桌椅板凳都在微微颤动,天花板居然还有灰尘被震掉下来。
我默默放弃了面前的一碗鲜汤,咬了口面包,斜眼望池步宝,“其实你是为了这个才把郝迟练成肌肉战士的吧?”
王子殿下正大光明道,“对。”
我:“……”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我能说什么。
过了好久,郝迟终于一身狼狈地推门进来,“莉莉小姐说她痛快了,就回家去了。”
我哑然:“……这个莉莉小姐一直都是这样的吗?”
郝迟坐下接着吃饭,抖到舀不住汤匙的右手显示他刚刚经历了怎样的磨难。
“莉莉是个好战的脾气,今天恐怕也是哪里不高兴了才到我这里来的。”
池步宝淡定地让人换了一份食物,“当初我莫名其妙跟她成为婚约者,没等我去找我叔叔理论,她就直接杀到我面前来,扬言不退婚就把我打残。我当然不会如她的愿,跟她在比斗场大战了几回,结果一来二去,我们倒真的打出了点交情。”
“以前她常跟她父母斗气,每次不高兴就过来跟我打架,快一年不见,不知道什么人又招惹了她,竟然比原来进王城的频率还多?”
这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没想到还有人不高兴就跟人打架玩的,还是个女人。
我已经完全不会把她跟小婉想成是同一个人了,纵使她们的五官如出一辙,可小婉要一不高兴就暴揍我一顿的话……我大概也活不到出车祸重生那会儿了……
话又说回来,我不高兴的时候,通常都只是单纯的把情绪发泄到对不高兴的对象身上。
只有乐金是例外,每次他惹我不高兴,最后我总会自己回头去找他。
完全已经养成,无论怎么样,都气不起来他的习惯了。
连现在也是,虽然心里还很不爽,可这事真不能迁怒到他身上,毕竟上辈子是上辈子,这辈子那事还没发生,红毛乐金他啥也不知道啊。
喝水的功夫,我偷瞄了一眼隔壁的乐金,他已经吃完了,正准备起身离开。
我胡乱嚼了两口肉,灌下一口水,起身追着他出去。
在走廊里,我把乐金叫住。
“乐金,”我样子有点扭捏,不过跟他示好也算是熟门熟路了。“还生我气呐?”
他没说话,只是定定地看着我。
我知道,这是我们吵架后的老套路了。
所以我接着说,“莉莉小姐人挺不错的,就是脾气太爆了,你看郝迟,在我们这群里体格算最好得了吧,也被折腾成那样,更别说你了!所以你以后少找她……嗯,别累着了,是吧?”
这也是老套路,给自己跟对方都找个台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