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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梦幻魔界王第1部-第29章

小说: 梦幻魔界王第1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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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至少也有七、八年了吧。上次我们还是小学生呢……”
“那天晚上一直打炸雷,你这个胆小鬼还被吓得直往我被窝里钻…嘿…还男子汉呢!”
“我……我没有……”可是说到这里,我也回想起了那件往事,于是不好意思的拉过被子将发烧的脸遮住,只露出一对滴溜溜转眼珠,并斜眼瞄着她的脸影不住的呵呵傻笑。
“七、八年一晃眼就过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沉默了片刻,优香又问:“阿适,你说我们现在象不象新婚夫妇。”
“大小姐,你多大了,还玩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呸!死人,去梦你的娟吧。”被我这么一挖苦,优香的小脸顿时红到了耳根。再不理会我了,把被子一拉,然后播开虚拟世界的频段,就想进入梦乡。
也不知为什么,我突然觉得有些心神不宁,于是伸出手,穿过被窝轻轻将她的小手捏住,柔声说了一句:“优香,祝你做个好梦。”我感觉她的手在紧张的抖了一下后就软瘫了下来。
“阿适,你一定能获得冠军的,我相信……”
祝福并不在于她的灵验,而在于它所传递的那片心意。我想,我一定是微笑着迈入虚拟世界去面对当代最宏大的竞技大赛的。因为我相信,在进入梦乡之前所获得是世界上最真挚的祝福。
…………………………
天空斗技场,这坐悬浮在九天之上的巨型都市终于迎来了它二十四年来最繁盛的大会——天下第一比武大会。我抵达时早就有来自……世界各地的上亿超级竞技迷将这里填得水泄不通了,如此宏大的场面就连参加过上届大赛的我都是从未见过的。
通往斗技场主场馆的那条宽广华丽的东皇大街,两旁悬浮着无数新建的空中豪宅,那些大厦的阳台上全都悬挂着绚丽的花毯,窗口上飘扬着各个佣兵团和大财阀的旗帜。在这些阳台上和窗口里,有上千万的看客——中国人、美国人、埃及人、俄罗斯人、日本人……几乎世界各地的人都聚集在了这里。他们都是出身高贵,又有钱,又聪明的三位一体的当代贵族。(只有贵族才能订得起这些昂贵的豪宅)
美丽的贵妇和可爱的贵族少女们也被这种场面感动得忘了形,或倚着阳台,靠着窗口,向经过的马车或飞行器抛洒五色星星,车里参赛的英雄们则以花球作为回报。整个天空似乎都被落下来的星星和抛上去的鲜艳花朵所遮黑了。
街上挤满了生气勃勃的人群,有些是人类,有些则是奇形怪状的妖怪——硕大无比的大头鬼大摇大摆地走着,牛的头从人的肩胛后面伸过来嘶吼,一些习惯了四肢行走的狗妖都被挤得直立起来用两条后腿走路,看起来滑稽极了。四处都是欢笑声和尖叫声,因为大家都拼命的在人海中寻找着自己的偶像,期望能够在英雄们入场之前与他们握手,幸运的话甚至还能获得梦寐以求的珍贵签名与合影。
'月华美人'紫袖、'后羿少侠'南宫,以及大赛第六号种子选手'快意刀'乌鸦义经自然都拥有大票大票的FANS。我们坐的车被围得密不透风(包括天空),时速几万公里的飞车开得居然比我走路还慢。当然这是狂欢的一个重要环节,五公里长的东皇大街,我们必须得走一个上午。
义经好象还不大习惯眼前的热情,有些手忙脚乱的,时不时还对着人群非常没礼貌的大呼小叫。而紫袖与南宫就好象训练有素的职业偶像似的,面对热情的崇拜者们,举手抬足间便都给应付了过去,而且分寸都拿捏得恰倒好处。
不过无论怎么热闹都与我无关,因为我只是一只没人爱的可怜虫。另一方面,我却一点也不难过,因为面对这么欢快的场面任何人都是无法悲伤起来的呀。眼睛虽然也可以摄像,但这种场合拍摄效果却不是很理想。所以我举起可以伸缩自如的摄象机激动跳过来、跳过去,希望能记录下这场前无古人的盛况。(顺便多照拍几张紫袖的玉照)
据我观察,男性英雄中以刑天、重、柴王与廪君最受欢迎,而女性中瑶姬、精卫、凌霄等几位美女也是炙手可热的偶像。
天魁星刑天老大我就不介绍了,他属于那种男人女人都喜爱的角色,虽然并不见得很帅气,但举手投足间一副大哥大的派头,男人味十足,稳居最受欢迎男性的首位。
天勇星'重'被称为大赛中最神秘的选手,三十岁左右,相貌中等偏上,一切状况都不详,极少言语。不过脸上总是带着一丝春天般的迷人笑容,尽显成熟男性的风采。
天英星廪君被称为本届大赛最英俊的男人。那么英俊的人我的确是第一次见到,英俊得我都不敢正眼看他。所过之处,都会留下一片女性的尖叫声。而且传说廪君是万鬼之王宗布神羿的嫡传弟子,射得一手绝世好箭。当今世上,除了宗布神之外恐怕还无人能及。
天富星柴王,据说是英雄中最富有的,没人知道他财产究竟有多少。只知道他出手阔卓,好结天下的能人异士。素有小孟尝的美称,人气极旺。想必本次大赛,他的队伍购买的土地与装备都应该是最好的吧?
至于女性中,最受欢迎的似乎并非实力第一的瑶姬,也不是人缘第一的精卫,而是排位靠后的凌霄。这个女孩是天雄星赤冀的妹妹,而赤冀则是这个世界权位最高的五位天帝中炎帝神农(南方天帝)的义子,身份极其显赫。也就是说,在虚拟世界,凌霄的身份与一个大诸侯国的公主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对于这位凌霄公主,我可以将用在廪君身上的一切形容词全部都用在她身上。平心而论,在她面前就连紫袖姐姐都要逊色几分。她是这是世界上当之无愧的第一美人。尽管她的名字只有凌霄两个字,可每个看到她的人都情不自禁的要在后面加上'仙子'二字。不过依照我的意思,就连'仙子'二字都无法形容她的美丽。但不知为何,我对这位仙子只能动心,却无法动情,这之间的差异很微妙,但也很耐人寻味。
各路英雄的坐车缓缓向主会场前的广场移动着,后羿少侠签名似乎把手都给签酸了,借着签名和作秀的空隙,转过头来,正巧看到无人理睬的我,不由得怜悯的说了一句:“可怜的家伙。”不过他的话音刚落的时候,我眼前突然一亮,然后得意的大笑起来。
原来,我在前方发现了一个至少有数万人组成的方阵。方阵中央竖起一张金甲勇士的背影照。大家都齐声高呼着
“不辞远!不辞远!不辞远!”
他们拉出的巨型横幅也让我吃了一惊:
“不辞远大侠绝对没死。”(靠!这都知道?)
“不辞远大侠一定会突然出现在大赛会场!” (这个……)
“不辞远大侠会再次创造奇迹。”(……)
这阵气势如虹的呐喊融合在追逐偶像的人群的尖叫声中,显得极其不协调,可是却给整个东皇大街带来了一股势不可挡新鲜气息。
听到这些呐喊和看到那些横幅,我忽然觉得非常自豪。连软绵绵的腰板也挺得直直的了。
紫袖听到这声音,也停止给崇拜者们签名,抬头往那边望去,过了一会儿,她悠悠的叹息道:“真难以想象一个人的魅力竟可以延伸到他死去之后……说起来,自从上届大赛结束后,独立特行的不辞远就已经成为全世界弱者的偶像了。真不知有多少人期盼着他再次出现在比武大会的舞台上呀!”
弱者偶像?听紫袖这么一说,原本得意洋洋的我,心里突然冒出一股古怪的念头。飞车经过那个方阵时,我突然跳将起来,拨开人群,然后拿起一个大喇叭,拍着胸脯对他们高喊道:“不辞远已经死了,但是我们还活着。如果明天还有奇迹,那创造奇迹的将不再是不辞远,而是我——铜板!而是我们每个人。因为我们都有可能成为不辞远,因为活着就有无穷的可能性啊!”
听到我的吼叫,大家都愣住了,很显然,他们已经不认识我了,根本就不知道我这个傻瓜在发什么癫。不过我吼完后却舒畅的坐了下来。如果他们真是不辞远的FANS,应该很快就能明白我的话了。当然如果他们迷恋的只是不辞远的外形与冷酷无敌,那就肯定根本无法理解我的这番话,这样我也无可奈何。因为自己的人生,最终还是得靠自己去领悟的。假借他人,得到的只是他人的命运。
当然这句话或多或少也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想,在跨入赛场之前,最需要鼓励的其实是我自己。
第四十三章
历尽千辛万苦,咱们终于进入了主会场的准备室,在这里每个队的英雄都要去总台抽签,决定领地的处所。其他成员则留在大厅里闲逛,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原本是跟在紫袖与南宫身后的,可是转悠了几圈就跟丢了。(速度太慢;而且他俩谈得高兴,根本就没注意在地上爬的我)
运气来的时候,百万大军都挡不住。人在衰的时候,在宽阔的大厅里走路都要摔交——比如我。
哎呀!(嗵!砰砰砰砰……)
在偌大的主会场准备室,我居然都被不明物体绊一交,而且这个不明物体居然是一只——青蛙!
“你就是铜板吗?”
“哇!”那只戴着围脖的大青蛙突然开口说话,把我吓了一跳。直到我想起自己正处于虚拟世界时,这才镇静了下来。
“是的,我是铜板。”
“你很嚣张啊!刚才进场的时候你在大街上嚷嚷些什么?”
它问得那么凶,我大脑一时岔气,就什么都想不起了。
见我不回答,他就凶神恶煞的大吼一声:“混蛋,快回答我!”
这就奇了,老子在街上嚷嚷什么关他屁事啊?但看到他身后那两头龇牙咧嘴的怪兽……我仔细想了半晌,这才想起了在人潮中我喊得最多的一句,于是断断续续的回答:“X……X你老母!('挤死人了'还没来得及说出来)”
“混蛋敢玩老子,给我扁!”话刚落音,他背后那两个打手似的野蛮人就冲上来,不由分说的将我拖到一个阴暗角落猛K了一顿。等我被他们打得七窍冒烟、血肉模糊的时候,那只青蛙才喝令两个打手停止,他说:“别把这蠢货杀死了,比赛的时候还要靠杀这种懦夫赚积分呢。”
说着他就蹲下来恶狠狠的敲了一下我的大头:“知道我为什么讨厌你吗?”
莫名其妙,我又不认识它,又不和它抢虫子吃,怎么知道一只青蛙为什么会讨厌我?
见我回答不出来,他突然得意起来:“知道吗?我这辈子最讨厌自高自大的人了。刚才你居然在大街上大呼小叫,说什么——‘如果明天还有奇迹,那创造奇迹的将不再是不辞远,而是我——铜板!’你这熊样也配吗?我呸!”一口浓痰突然吐在了我脸上,我感觉到自己心脏尖端的肉突然一跳,然后我便笑了起来,连那团浓痰也没有去擦就开口问道:“阁下是……”
“我是巫彭队的二号人物——浮游!知道吗?我是唯一一个进了天罡三十六星的猎人。原因是我有连英雄都不敢正视的实力,知道什么叫实力吗?懦夫!”他一边说,一边用手将我的脸拍得啪啪的响,一点也不考虑这样打我我很痛。
哈哈哈哈哈……
他们三人同时发出刺耳的笑声,可是我没有跳起来反击,而是不动声色的趴在地上,仿佛是一只待宰的死狗。他们见我这样,好象觉得很没趣,就起身走开了。
“蠢货,把脖子洗干净,等比赛的时候自己送上来让我们宰。能成为我们的积分,你一定感到很荣幸吧。哈哈哈……”他走的时候,还不忘挖苦我一番。不过我依旧在盯着他们非常没脾气的笑着,可能他们全都把我当无用的懦夫吧?
记得老爹在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对我说过:“男子汉大丈夫,无论处于什么环境都一定要——'自信而不自卑、自尊而不自傲!'对于不尊重自己的人,你甚至可以用全世界最卑劣最残暴的手段去报复它。”
当然我老爹丝毫不知道我继承了他的这个光荣传统,因为平日我比我那直肠子老爹温顺百倍,极少树敌,拿小猪的话来说就是:没脾气。可实际上,一旦被我盯上的猎物,我追杀它的耐性也是我老爹的百倍。无论是五年、十年或是一生一世,我都要让他付出惨痛的代价!这个个性使我十几年来逐渐养成了一个习惯:当我心脏尖端的肉突然一跳的时候,我便会非常没脾气的笑,如果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我就会非常有礼貌的询问。当然问它名字并非想请它吃饭,而是想——杀死它!
目送他们远去后,我这才掏出纸来将浓痰轻轻擦掉,然后歪着嘴冷笑了一声:“哼!不知谁会死得很难看……哎呀!(不小心擦到了伤口)”
正当我还在胡思乱想时,耳畔的呼叫器突然响了起来,看来义经已经抽完签了。当然,我不会对义经他们说这件不愉快的事情的,因为我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干掉混蛋浮游及其陪衬。
“铜板吗?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抽到了上上签。快到南面入口处集合。”上上签?瞧义经兴奋得,当然他抽到上上签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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