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流浪-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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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湄顿时感到一阵强烈的心悸,咏翔真的来找她了!
“……怎么猜到这里的?”
“当然不是猜到这里,是沿路找过来!”咏翔说得又急又喘,从他胸膛传来的剧烈心跳重重敲击她的背,让她可以想见他寻找的辛苦。
“为什么不放弃我呢?我是一朵既任性、又随兴、又酷爱流浪的云……”涪湄哽咽了,她也不懂自己为什么想哭。
“因为小飞侠就是爱那朵既任性、又随兴、又酷爱流浪的云呀!”
咏翔的理由将她的泪从眼眶中逼出了,她深呼了几口气,突然向他提议道:“我们去唱歌,好不好?”
“现在吗?”咏翔觉得她这个要求有些离谱,在这么罗曼蒂克的场合里她居然想到要唱歌?
“现在。”涪湄笑了,这当然是有原因的。
总算又看到她笑了,咏翔松了口气,两人又恢复平日的交谈。涪湄脸上像是什么事情也没发生过的淡然让他怀疑她今天是不是生理期到了。在轻啜一口奶茶后涪湄突然开口:
“咏翔,有件事情我必须和你坦白。”
“什么?”咏翔正襟危坐起来,她该不会要告诉他今天是最后的相聚,在高唱“萍聚”后说拜拜?
“其实我前阵子没到日本。”涪湄决定将这件事开诚布公了。
“没到日本?可是你的旅行日记……”
“那是瞎掰的。”涪湄老老实实说出来:“对不起,那时候欺骗了你,其实那几天我人在高雄,只是不想告诉你……”
“喔。”咏翔只有点点头。
“你不觉得该生气吗?我骗了你耶,家珍那时候还……”涪湄一口气把心里的感觉全部倾泻而出,因为这件事情是个重要的疙瘩。
“家珍知道?”这句话就让咏翔皱眉头了。家珍这死囝仔,居然知道也不说一声,还在那里说什么“不知道”……
“我很感激她没有说,因为这件事原本就该由我亲口告诉你、向你道歉。”
“好啦,我接受你的道歉。”咏翔四两拨千斤地将这件事情带过,反正已经过去了,再追究也没意义了嘛。“唱歌吧。”“还有,我是一个很怕负责任的人,嘴上说喜欢流浪,其实是不敢面对自己,之所以对你出尔反尔也是因为对自己没有自信,才会想逃得远远的……”
“那以后不准这样喽,不然我会打你的小屁屁。”咏翔用轻松的话语打断她的自责,让她不觉噗哧一笑。
“那我现在要插拨一首歌。”涪湄边翻歌本边输入号码,过了几秒钟,荧幕上出现的是“风筝”两字。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
所以我将线交你手中却也不敢飞得太远
不管我随着风飞翔到云间我希望你能看得见
就算我偶尔会贪玩迷了路也知道你在等着我
我是一个贪玩又自由的风筝每天都会让你担忧
如果有一天迷失风中要如何回到你身边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
所以我会在乌云来时轻轻滑落在你怀中
我是一个贪玩又自由的风筝每天都会让你担忧
如果有一天迷失风中要如何回到你身边
贪玩又自由的风筝每天都游戏在天空
如果有一天扯断了线你是否会回来寻找我
如果有一天迷失风中带我回到你的怀中
因为我知道你是个容易担心的小孩子
所以我在飞翔的时候却也不敢飞得太远“(词:陈升)
涪湄知道自己是个小小风筝,只要咏翔不放手,她就能找到归路回到他身边。而等最后一个音符消失在空气中后,她又开口了:“陪我回彰化?”
“彰化?”咏翔搔搔头,她为什么要去彰化呀?
“我是彰化溪湖人。”
“喔……不过等假日好不好?我找家珍帮我顾店。”原来她的故乡在彰化,不过这个星期已经休息了一天,再休息会挨骂。
他还是满脑子生意!涪湄边微笑边点头。“呵,好。”确定自己未来动向后,她一点也不着急。
尾声
留言人:小飞侠&不想再流浪的云
留言主题:For艾玫
留言内容:这是一篇私人留言,请输入密码后观看
真是的,有什么事情不能开诚布公地讲,偏偏要用私人留言哩?害我还得去信箱找版主密码。
折腾一阵后总算可以进入了,入目竟是一张大红喜帖。
天啊,这是什么世界?!居然有人连邮资都省了,一张喜帖就这样直接贴上来!我还以为这种可耻的事情只有名侦探柯南的哥哥“抠男”秦咏翔做得出来咧……再瞄一眼日期,在这个星期天,可惜我答应秦咏翔要帮他看店了,回封信婉拒吧。就在进入邮件模式时,我赫然注意到新郎倌的名字叫做“秦咏翔”,新娘的名字叫黄……咦?后面两个字怎么念?
翻开字典,涪字念“ㄈメ”,湄字念“ㄇへ”,跟秦咏翔的女朋友名字同音嘛!
等、一、下!我从来没问过秦咏翔女朋友的名字怎么写,只知道音同“福梅”。
绷紧神经后仔细察看,婚礼是在高雄的汉来饭店举行,时间订在这个星期日的中午十二点……越来越多证据显示这对新人就是我所认识的秦咏翔和黄涪湄。
谜底就要揭晓了,真相只有一个!
再将视线转到联络电话,果然是秦咏翔的手机号码!
啊赫,这么天大的事情竟敢把我蒙在鼓里,这两个人皮在痒!
除了这件事情以外,据说那位秦咏翔先生还把艾玫我的书宝宝退光光……
太好了,新仇加旧恨,咱们一次解决吧。
秦咏翔先生,我星期天早上会去帮你看店的,不过中午我会关门去参加你的婚礼,当然我不会以“艾玫”的身份出席,而是以“涂家珍”的身份;至于你和你未来的老婆,就等着跌破眼镜吧。
尾声之后……
“咏翔,编辑说这次的游记要加上各地美食介绍才行,所以……”
“可是星期天就要结婚了。”
“还有三天嘛,那天我一定会赶回来。”
“好吧,”要快去快回喔。“
第一天——
中山大学旁的哈玛星有各式各样小吃,如鱿鱼羹、盐酥鸡、黑轮、蚵仔煎……不过特别推荐的是庙口海产,这也是旗津最富盛名的小吃,其它如渡船头的海之冰,俗又大碗,只要吃一次就会有好一阵子不敢再吃冰(因为太过瘾了)。而到海岸公园前不妨买几支烤鱿鱼,记得要买那种加了柠檬汁的,尝起来的味道特别香甜喔。
第二天——
九份,是昔日淘金客的天堂,也是今日饕客的天堂。
沿着观光街前行,首先遇到的阿婆鱼丸可是颇有历史的老店,进去叫碗风味特殊的鱼丸汤来一享口福吧。而九份的特产芋圆沿街都有店家,但真正的芋圆第一家却是在前往九份国小千阶上的阿柑姨;多走几步路,就能吃到又香又Q的芋圆喽!
第三天——
到了淡水,绝不能错过老街(中正路)的阿给,那是种油炸油豆腐加鱼浆作成的特殊小吃,吃的时候还要配上店家自己做的甜辣酱,这样才更好吃!其它如鱼丸汤、铁蛋、酸梅汤,更值得一提的桂花荔枝冰,在锉冰内以荔枝为料,再洒上几朵桂花,那清香能萦绕于唇齿间,久久还不会散却。
婚礼当天——
“呼!”涪湄拉上礼服的同时顿时觉得呼吸困难。是错觉吗?还是今天拿错礼服了?怎么有种“扣不上了”的感觉?
硬撑着走出房间,咏翔忽然凑近她:
“涪湄,你……胖了。”
喔,只不过短短三天,她的小蛮腰就毁在美食下!不过懊悔是无济于事的,他们只有到餐厅门口准备迎接宾客。
“哈!”
熟悉的声音传入耳际,两人同时侧过脸去,瞬间发出不可思议的大叫:“家珍!”
“对啦,我就是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涂家珍。”家珍双手一摊。
“你怎么知道这件事的?”咏翔不记得有吐露半点口风啊!
“嘿嘿,我自然有办法……对了,我今天只有带两串蕉来,没关系吧?”家珍将两手在他们面前晃了晃,表示她是没带红包的。
“没……当然没关系了,呵呵。”咏翔笑得尴尬,心里暗想等她结婚时,他一定要连本带利吃回来……
“那我进去坐喽。”
等家珍进了餐厅,咏翔和涪湄同时揩揩冷汗,希望今天像这样白吃白喝的不速之客最好少点……
后记
写在前面:感谢Cheris(笑儿)的“东京回忆”及jurrasic(迷惘)的“关于流浪”。
在非常不小心的状况下,艾玫又写了一本与网路有关的稿子。当然,和上回一样,这可以说是个网恋的故事,却又不是个网恋的故事,然而这一回网路的重要性大了许多。
本书中的女主角涪湄是个“背包人”……不是背上长了面包的人喔,是背个包包四处去旅行的人……在四处飘泊的情况下,用无远弗届的网路与人联络是最快的(也是最便宜的,重点!)方法,而男主角咏翔利用网络来流浪,两个在心灵上都酷爱流浪的人在网络上碰在一起会发生什么事呢?嘿嘿,当然就是……(以下镜头十八禁,略)
其实本书是在某夜吉野家的聊天萌生的灵感(详情请见序),因儿这本稿子的完成,有一半要感谢我的电脑,另一半则要感谢我自己……(流浪的云:“那我呢?”艾玫:“乖喔,嘻嘻。”)而为何在书中我一再提及《暧昧关系》这本书呢?当然一来是因为我在《暧昧关系》后记里忘了提K中K女的本尊为何,所以在此提出一并说明。二来则是因为要想女主角到高雄的动机,帮任何人打广告好象都怪怪的,所以我就替自己打广告了……(室友:“菜渣!”)
呜呜,可耻不是我的错,至于我为何对租书业有如此深刻的体认呢?哦呵呵呵呵!不瞒各位,我常常微服出巡各租书店,有意无意探自己书宝宝的出租状况。本书男主角是真有其人,不过等本书出版之日他大概也砍不到我了,嘿嘿……(某英俊斯文的林姓老板,你就是吧?)所以各位租书店的头家头家娘,当你们看到一棵菜……啊,是一个鬼头鬼脑的家伙在你店里行色匆匆晃到万盛书架前,又偷偷晃走时,可别当作她是要偷书的,她可能就是艾玫我!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