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尸档案-第10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这地方,怎么还会有其他人?而且还是女人?
我反应过来,立刻朝着植被从钻进去,很快我便发现,一个穿着户外服,浑身肮脏不堪的人抱着头缩在地上,而那条花蛇正在朝她爬过去。说实话,她身上太脏了,如果不是刚才听哟声音,我一时都看不出她是男是女。
情急之下,我拿出长枪往那蛇身上一挑,挑起蛇就扔了出去,也不知扔到哪个角落,旋即道:“别叫了,别叫了,蛇被我弄走了。”
这女的一听,浑身都僵了一下紧接着小心翼翼的抬起头看着我,脸上脏的不成样子,只能看到一堆黑漆漆溢满水的眼睛。她眼中先是震惊,紧接着忽然哇的一声哭出来,整个人站起来就扑到了我身上,双手死死抱着我,断断续续的哭道:“太好了,太好了。”这哭声,我竟然听着有些耳熟,半晌才反应过来,这……这不就是我昨天拉稀时听到的声音吗?
合着不是野人,而是这姑娘在哭?
我一时也懵了,说实话,除了唐琳琳那个大大咧咧的丫头,经常对我又搂又抱以外,还真很少有姑娘对我投怀送抱的。不过,这姑娘身上可真臭……比我还臭。
她抱我抱的很紧,一个劲儿呜咽说:“太好了,太好了。”
我懵了,不由道:“那个,小姐,你认识我?”
她抹了抹眼泪,摇头道:“不、不认识。”
我有种要抓狂的冲动,道:“不认识我,那你这么激动干什么?”我问完,她愣了一下,眼泪流的更厉害了:“我、我看到人,太……太高兴了。我和我的同伴,失、失散了,就我一个人,在林子里躲着,我……呜呜呜……”话没说我,就又哭了。
我这才明白过来,看样子她现在的心情就跟我差不多,一个人在一个陌生又危险的地方待久了,看到同类,不管认不认识,多多少少都会有安全和亲切感。
她个子只到我胸口,低着头一直哭,看的我有些着急,便道:“别哭了别哭了,你先跟着我,我照顾你。”
她擦了擦眼泪,点了点头。紧接着,我先是取了些水,她也就着泉水大致的洗了洗,一张乌黑的脸洗干净后,竟然格外漂亮,只是脸上蹭出来一些细小的伤口,大约是被植物给划出来的。
这是个短头发的姑娘,长相颇为中性,给人一种英姿飒爽的感觉,当然,现在这一身脏兮兮的模样还有哭红的双眼,实在有些破坏形象。她自己也挺不好意思的,洗了个头,顶着*的脑袋,跟洗完澡的狗一样,抖了几下,将水珠子甩的到处都是。我拧着水,一面注意周围的动静,一面往山崖处走去,最后带着她,爬到了山洞里。
第六十章汇合
发现我竟然在这么高的山崖上寄身,她惊呆了,张着嘴打量山洞的布置,最后停在了旁边的一堆东西上。那是我前天收集的野生水果,都是无毒的,味道不错。
“那个……能给我点儿吃的吗?我好两天没吃东西了。”
“两天?”我诧异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跑这地方来了?”她只顾盯着吃的,不在的咽口水。我看见她这模样,不由得想到了唐琳琳,也不知那活泼过头的丫头,最近这段日子有没有闯出什么祸来。
看她那样,我也不好多问,用匕首削了个野菠萝给她,又递给她一块压缩饼干,她便狼吞虎咽起来。
吃完后,她抹了抹嘴,率先问我:“你呢,你怎么会一个人住在这悬崖上?”
我摇了摇头,道:“我不是一个人,我在等我的同伴。”
“同伴?”她吃惊道;“难道你的同伴也被野人抓走了?”她这句话让我觉得惊讶,于是反问道:“怎么?你的同伴是被野人抓走的?”她点了点头,接着才说起了自己的来历。
她姓乌,叫乌史铃,妈妈姓乌,爸爸姓史,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字。她家两代都是独生子女,父母在澳洲搞科研,夫妻俩文化素养较高,喜欢过二人世界,受国外文化影响较深,讲究让孩子独立发展。
乌史铃小时候在澳洲长大,后来父母二人世界过的太‘嗨皮’,身边跟着个小破孩儿嫌麻烦,就把她弄回国跟爷爷奶奶住了。有一回夫妻两人在家做了顿烛光晚餐,你侬我侬的吃完了才想起来,孩子没回来,打开门一看,乌史铃都在门外睡着了。
她的父母虽然在日常生活方面有些不靠谱,但在其它方面都是非常合格的,最好的教育,最好的资源,每年寒暑假,都会接父母和孩子去澳洲团聚,所以虽然聚少离多,但一家人感情还是非常好。
然而,就在去年,一场车祸,使得乌史铃的父亲,成了植物人。
这无异于晴天霹雳,乌史铃家家境不错,医疗费用到是不用愁,但一想到老爸成了植物人,一家人就急的直哭。乌史铃这姑娘很倔,坚信一定有办法治好父亲,于是就到处打听。
别说,她还真打听到了。
在澳洲,有家中医馆,叫‘活人堂’。
这家医馆很奇特,分为中医和道医。所谓的中医就不需要解释了,而道医,则是道士们所运用的独特的医疗手段,道医源于巫医,和中医一脉相承,只是走了不同的路子。
道医在某些治疗方面,会让人有种装神弄鬼的感觉,但别说,还真灵。
乌史铃最开始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想到她把这植物人父亲放活人堂治了一个月后,人竟然睁眼了,也有思维了,只是依旧不能动弹不能说话。
乌史铃别提多高兴了,将活人堂的医务人员从上到下感谢了一遍,问道:“我爸多久能复原?”
那穿着白褂子,褂子上绣着仙鹤祥云图案的老医生摸了摸胡子,说:“能治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抬回去吧。”
乌史铃愣了,和她妈面面相觑,最后抓着老道医的袖子不肯撒手,她妈说:“医生、道长、高人!您再想想办法,救救我家亲爱的,他、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也、我也不活了。”
母女俩说着说着,抱头痛哭。
那老道医被她们吵的没办法,抓着自己的白头发,说:“别哭别哭,我问问,我问问我们当家的,看能不能给你们想想办法。”紧接着,那老道医打了个电话过去,和电话那头的人说了几句就挂了。
紧接着他对乌史铃母女说:“能复原,但需要一微‘药引子’,这药引子,非常不好弄啊。”
乌史铃的母亲说:“什么药引子啊?不管多贵,我们都想办法买。”
老道医摸着胡须摇头,一脸高深莫测,道:“这东西,必须得自己去找,你买啊,是买不到的。”
那么,这老道医说的药引子究竟是什么?
原来,却是一根‘尸參’。
‘尸參’,这玩意儿外表和人參差不多,但据说只长在尸气浓郁的地方,而且还能跑动。抓一根尸參做药引,就能治好乌史铃的父亲。电话那头,那位神秘的当家的,指点了一个地方,说自己以前在那个地方见过尸參。
我听到这儿已经反映过来,道:“他们让你来野人山找?”
乌史铃点了点头,道:“所以,我就花钱,组织了人手,还有两个我的朋友进了这山里,谁知道……谁知道两天前,我们突然遇到了野人,都是女野人,她们把其它人都抓走了,我滚到了一个山坡下,才躲过一劫。”
女野人……
我道:“你那些同伴,应该都是男的吧?”她点了点头。
我心里已经有了计较,那些男的,估计被抓去配种了,想到他们可能会有的遭遇,我觉得心有戚戚焉,便问道:“那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她摇了摇头,紧接着,她的目光突然直勾勾的盯着我,道:“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姓苏,叫苏天顾。”
“哦,苏天顾……真是个好名字。”一边说,她一边搓了搓手,道:“天顾大哥,你能不能想想办法,把我的同伴们救出来。”
我呛了一下,说真的,在这件事情上,我真的是有心无力,除非周玄业出马,除非再来一具好的尸体,否则我们去招惹野人,那就是送死。那些野人,别的到也罢了,关键是速度奇快,又力大无穷,我们手里即便是有枪,也是毫无办法。
苦笑一声,我道:“小玲,不是我不帮你,是我没这个能力。”
乌史铃立刻道:“我懂我懂,我不是让你一个人去,我的意思是说,你不是还有同伴吗?等你的同伴回来,再一起去,你们不是都有枪吗?”
我摇了摇头,道:“这个,我没办法替他们做决定。”
乌史铃闻言,神色萎靡下去,点了点头,道:“我不是勉强你,只是问问,谢谢你收留我。”说完,就坐到了洞口边上,抱着双膝发呆,看起来格外可怜。
我暗想:或许,等周玄业回来,我们可以想办法再弄一具好的尸体驱使?之前那洞里不是还有只紫毛吗?或许我们可以找到那只紫毛,想办法制服它,然后再让周玄业出手?
我将这件事放在心里,喝了些水,便继续写笔记。
接下来,我和乌史铃在山崖上等人,时间一晃就过去了两天,离宋侨明跟我预定的时间已经超了一天**,但周玄业等人还是没回来。我有些坐不住了。
难道他们出了什么危险?
我看了看自己的装备,甚至有一种想去找人的冲动。
当然,这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而已,理智的告诉我,现在去找人,绝对是个很傻逼的举动。一望无尽的热带雨林,两拨人即便方向一样,但要走上同一条路的几率几乎是零,现在去找人,在附近找还行,走远了就完全是添乱。
反倒是旁边的乌史铃要镇定一些,说:“这丛林里变故太多,或许是什么事情耽误了,别急,咱们再等一天,到时候如果还没回来,我们再想办法。”
又等了两天,周玄业到是没等到,反而等来了几个陌生人。那几人就站在山崖下,显然是发现了垂了一半的绳索,站在下方朝我们张望。那是四个男人,也是狼狈不堪,每个人身上都还背着装备。
乌史铃一看,激动的大叫:“啊!他们、他们逃出来了!”
我立刻意识到,这几人应该是乌史铃的同伴。
逃出来?
他们居然从女野人的手里逃出来了?
这怎么可能?
我觉得不对劲,但乌史铃已经顺着绳索下去了,无奈,我只能提上枪支跟着下去。
这五人团聚,一番叙旧不必说,我观察着那四个男人。一个是黄皮肤的外国人,人高马大的,中文说的很溜。一个染中红头发,时不时会警惕的打量我,对乌史铃很是上心,我看了看就明白过来,他八成是乌史铃的追求者,这是拿我当情敌了。
第三个是个年纪和我差不多的年轻人,挺有礼貌的,长了一双小眼睛。第四个人身量稍矮,看起来沉默寡言。
几人叙旧完毕,我便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你们……是怎么逃出来的?”和野人正面打过交道,再加上宋丰老爷子的亲身经历,经过宋侨明传达给我,因此对于野人,我很明白那意味着什么。
这四人身上根本没有枪支,估计他们也没能力弄到军火,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逃出来?
第六十一章枪支
几人叙旧完毕,对我一番感谢自然不必说,便听乌史铃道:“怎么就你们四个,傻大个呢?”她口中的傻大个是谁我不知道,但这话一出,其余四人的脸色顿时难看起来。
片刻后,队伍里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了我一眼,随后将乌史铃拉到了一边,看样子这件事儿不太想让我知道。我虽然好奇,但毕竟是别人的事情,便也稍微退后了一些,几人凑在一处,那小眼睛不知对乌史铃说了什么,便见这姑娘眼睛越瞪越大,片刻后大叫道:“什么!你们就这样丢下他跑了?!”
她声音太大,小眼睛等人尴尬的看了我一眼,说道:“没办法,当时那种情况……他牺牲了自己掩护我们,如果我们不跑,岂不是辜负了他的一番心意。”
我听出些眉目,看样子这四人能从女野人手里逃脱,八成和乌史铃口中的傻大个有关。不知那傻大个有什么本事,竟然能对付那么多女野人。这时,那红头发的人也急忙道:“是啊,小玲,当时的情况紧急,我们真的是没办法。”他明显是喜欢乌史铃的,因此此刻慌忙的解释,生怕给对方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
乌史铃甩开他的手,压抑着怒气道:“事情已经发生了,我要去救人,你们怎么说。”那四个男人面面相觑,那个外国人直言道:“太危险了,我们救不出人的。”
红头发和小眼睛的年轻人则没吭声,但两人的神情明显是不同意,反倒是那个沉默寡言的人说道:“不能不救,但得想个万全的办法。”
乌史铃闻言,怒意小了一些,对着红头发和小眼睛道:“你们太让我失望了。”说完拽着那个沉默寡言的中年人走到我旁边,说:“天顾大哥,我们先回山崖上去,我要跟他商量商量救人的对策。”
那外国人一看,立刻道:“我也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