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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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乐岑看着他:“第二呢?第二那人的爸爸是省长,对吗?”
沈固慢慢摇头:“不。第二,我当时本可以用刀的,但是我怕来不及,就开了枪。”
钟乐岑小声说:“你担心自己兄弟嘛。而且,万一来不及呢?他开枪,不是一样会惊动绑匪?”
沈固苦笑一下:“可是开枪的是我。后来我想,如果换了是我的队长,他会怎么做?这至少说明,我当队长不合格。虽然如果那小子不是省长的儿子,我也不见得会退役,但是退役了,我也没什么可为自己辩护的。”
钟乐岑静静地看了他一会,把手伸过去覆在他手上:“别难过,你尽力了。”
沈固低着头,一声轻响,他手里的筷子断成了两截。钟乐岑拉开他的手,把筷子拿出来。掌心有一层茧子,断筷子只扎出两个淤血点,却没破皮。钟乐岑揉揉那两个红点,触摸到那层坚硬的茧子。虎口和食指的茧子尤其厚重,那是永远也没法磨去的。那是永远的印记,是骄傲和荣耀,也是痛苦和遗憾……
40
40、撒酒疯
面条被吃了个干净,钟乐岑主动去洗了碗,沈固已经抱出一套被子枕头放在沙发上:“你睡卧室,我睡沙发。”
钟乐岑为难地张着手:“不好吧,我睡沙发就行。”
沈固打开电视:“客随主便,听我的。时间还早点,看球赛么?”
钟乐岑脸上红了红:“你不怕我……”
沈固拍拍沙发:“怕什么?你自己不也说,并不是是个男人就能上?而且——”他眯起眼睛上下打量钟乐岑,“你能把我怎么着?”
钟乐岑噗地一声笑出来:“你这样很像恶霸。”
沈固哈哈一笑:“那就坐吧,良家妇男。对了,差点忘了一件事——有个警官,自称是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想见见你。”
“左家二十二代传人?”钟乐岑沉吟一下,“左健这名字,我好像听说过。你怎么认识他的?”
“就是罗蔓这案子,他也发现是伥鬼,想跟你合作把这家伙找出来。对了,你知道安全证是什么东西么?”
“安全证——”钟乐岑反复念了几遍,【炫】恍【书】然【网】大悟,“我说这名字有点熟。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是妖监会的人。安全证是发给那些对人类无害的妖怪的,有了安全证,他们可以在人间居住,不会被法师捉。”
“妖监会——”沈固又无语了。
钟乐岑笑了:“很——很雷人是不是?谁知道他们当初是怎么想的名字。我猜是东方家老爷子的主意,他有个儿子在银监会。”
“东方家?做你们这一行的,究竟有多少家?”
“天师这一行并没入门限制,只是出身张、钟、左、费、东方五大家族的子弟有格外的优势。当然主要还是看能力,有些人虽然出身平常,但修为到了,也是一样的。”钟乐岑说着,表情渐渐黯然下来。沈固看在眼里,不动声色地转了话题:“这么说,哪个城市里都有妖怪了?”
“当然。大部分妖怪还是愿意平平安安过日子的。城市日渐扩大,妖怪们在野外的存身之地就越小,他们也要迁入城市,学着适应新的生活。”
“我见过一只兔子精。”
“你怎么知道他是兔子精?阴阳眼应该看不出妖怪的。”
“我看见他的安全证。他在街上抢人的包,被我逮住了。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白萝卜。看着也就十八九岁,没想到出生日期是1480年,五百多年了!”
钟乐岑笑着摇摇头:“不。出生日期那一栏写的是妖怪化成人形的年代,在这之前还有修行的年头,大概总要三五百年,那是不算的。”
沈固无语。敢情五百岁还不全,竟然是千年老妖怪了。
“可是已经化形五百年的妖,应该都可以在城市里过得比较'炫'舒'书'服'网',怎么还要靠抢劫过日子……”
沈固觉得更无语了:“这么说,那些妖怪还都是精英人士了?”
钟乐岑想了想:“反正我知道有个一千五百年修行的猴妖,在一个什么国际知名的品牌里做到亚洲大区的CEO。”
沈固笑了:“那倒真合适,那种人都猴精猴精的。”
钟乐岑也笑起来:“不过妖怪种族不同,脾气也不一样。比如说狐族,很多人都喜欢走娱乐圈的路,它们天生就带媚惑之气,往往都挺成功的。”
沈固无语地在脑子里过一下他能叫出名的美女明星们,琢磨哪一个会是狐狸精。钟乐岑摇着头笑:“妖怪也不是个个都喜欢那么出风头的,就是走娱乐圈,大部分也不喜欢大红大紫,因为被众人瞩目,就要按照时间变化容貌,否则几十年不老,还不让人看出来了?所以有些狐族就喜欢去做公关什么的,不要太出名,钱也挣得不少,反正论容貌,哪个狐族都不差。”
沈固像听故事一样:“那它们吃什么?”
“跟人一样,什么都吃。当然,也有的妖怪改不了吃人的本性,不过这样的妖怪,一般露面就会被妖监会缉拿。”
“妖怪都——长得很漂亮?”
“不不,所谓化形,就是说可以随心所欲地变化外形,所以容貌什么的,对妖怪来说并不重要。喜欢出风头的可能愿意变得漂亮些,但很多妖怪并不愿意引人注目。对他们来说,第一次化人时的模样算是本相,其他的,就像换件衣裳一样,随时都可以变。不过种族不同,本相也有差异。狐族和花精以及鸟族中的一些种类的本相普通都不错,其他的——有好看的,也有不好看的。”
沈固突发奇想:“那个寂莲里面,不会也有妖怪吧?”
钟乐岑沉吟一下:“可能也会有的,不过常来的那些人我都认识,不是。”
“你常去?”
钟乐岑脸上微微红了红:“也不是经常去。寂莲那个地址不太好,阴气太重,从前会有些事……所以我有时候过去清除一下。”
“那个非非,有多大了?寂莲不会用童工吧?”
钟乐岑笑了:“你觉得非非有多大?十八九岁?其实他二十六了。”
沈固一本正经地问:“其实是妖怪吧?”
钟乐岑被他逗得大笑了起来:“非非要听见会高兴死了!这家伙,天天就用那张脸骗人玩儿。有些新去的客人会以为他比小溪还要小。”
“小溪?是那个伴娘对吗?一个女孩子跑到那个地方,她也不觉得别扭?”
“嗯——她特喜欢来……其实有时候大家也会觉得有点别扭,但她没恶意,又是空华的表妹……再说她身体不太好,其实也不能常来。空华也是家里对他的——事情很不满意,只有这个表妹支持他,所以她想来就来,没人会反对。”说到这里,他刚才的快乐表情又渐渐消失了。
沈固看看他:“喝酒吗?”沈芝云都是喝红酒的,他这里也有几瓶,不过真说起来,他还是喜欢啤酒。
钟乐岑想了想:“有啤酒吗?”
沈固起身拎了几瓶青啤来:“可惜没下酒菜。”
钟乐岑端起杯子笑了笑:“这就很好了。”啤酒金黄的光泽映着他的脸,沈固觉得有一点哀伤的表情,于是举了举杯,仰头先喝了。
钟乐岑也喝了。可能喝得有点急,放下杯子就咳嗽起来,脸上飞起两片红晕。沈固皱皱眉:“你能喝多少?”
钟乐岑眨眨眼睛:“什么多少?”
沈固十分无语地发现钟乐岑可能是一杯就倒的体质,因为他这会已经有点醉眼迷离的模样了。本来他想把杯子拿走,但看看钟乐岑的模样,又觉得也许喝醉一点会更好,于是任由他倒了第二杯。然后他就后悔了,因为他怎么也没想到,钟乐岑这样的人也会发酒疯。不过万幸,他发酒疯不哭不闹不跳不叫,只是爱说话而已。
“非非那家伙啊,其实是个1号,不过第一次来寂莲的人十个有十个会被他骗了,以为他是0号,结果啊,好像有不少人吃过他的亏……”
“空华是个胸外医生,还是美国留学回来的。当初他有个爱人的,而且好了很多年,空华就为了他跟家里出柜了,结果那人最后还是结婚了。空华就从那之后才信上佛的。他家里很有钱,自己开了酒吧,有不少人都跟他有过交往,可是没一个能维持一个月以上的。他本名叫叶孤辰,空华是自己起的名字。梦幻空华,何劳把捉,得失是非,一是放却。其实,他才是那个最不能放却的……”
“江泉跟吴凝是表兄弟。当初吴凝家里差点把他打死。因为江泉是他家里觉得很有前途的,他那个未婚妻的家里也是政府官员。都觉得是吴凝把他勾引坏了。不过江泉很有种,硬是带着吴凝跑出来了。现在他们开网店生意也不错,就是家里还是不肯让他们回去……”
沈固耐心地坐着,任由钟乐岑扒着他不停地说。酒精把钟乐岑的脸微微烧红了些,眼角也带上了一抹胭脂色,长长的睫毛上似乎有点水光,随着眼睛眨动一亮一亮。他的眼镜已经摘下来了,于是沈固可以仔细地看看他的眼睛。那么黑那么好看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所谓眼波,大概就是这样的吧?睫毛很浓密,真像蝴蝶的翅膀一样,不时地扑那么一下。眼角下面的朱砂痣在灯光下红得像一滴血,说不出的浓艳。沈固摸摸他光洁的额头——还好,不怎么热,说明只是醉话,还不是胡话。
“我和苏完那么多年的朋友了,我一直想对他好。我以为他不知道我们换命的事,不知道我是个GAY,原来他什么都知道,他是恨我……”
“我把他头打破了,不知道他有没有去看医生。而且家里没有现成的饭菜了,明天早上他吃什么……”
沈固果断地用被子把他包住送到床上:“他明天早上可以出去买,豆浆油条随便挑。”再不送他上床,他有这样跑回去的趋势。
“他有钱吗?”
沈固扒掉毛衣:“你的钱不是都给他了?还怕他没钱。”
“我,我其实也藏了一点……”
沈固忍不住笑了笑:“私房钱?”
“嗯——”钟乐岑在被子里扭动几下,找到一个'炫'舒'书'服'网'的姿势,眼皮沉了下来,“明天要去给南京路上一家的萨摩耶打针,感冒了……”
沈固黑线:“市区不许养大型犬吧?”何况是闹市区。
“是不该养。萨摩耶好动,需要有地方跑,市区里跑不开,狗也委屈……”完全不是一样的想法……
“好,明天去打针,兽医。”
钟乐岑勉强张开眼睛:“其实我不是兽医,我学的是法医。当年去解剖尸体的时候……”
沈固觉得他有兴奋起来的趋势,赶紧把他按住:“怎么想起要当法医?”
“因为我看不见鬼啊,当法医比较能接触到死去的人,离鬼更近些。如果我能接触到罗薇的尸体,可能就能早点发现伥鬼,那么她的妹妹可能就不会死……”
沈固轻轻抚摸一下他的头发:“你肯定是个好天师。”
“可是我没有灵力。”
“有灵力的未必就是好天师。”
钟乐岑迷迷糊糊地看着他。沈固微微笑了笑,给他掖了掖被子:“睡吧。”
钟乐岑醒来的时候觉得周身暖洋洋的。看到雪白的天花板,他要稍微愣一下才想起来自己是在沈固家里。阳光已经透过玻璃窗洒在他身上,隔着窗户能看见对面楼上晾出来的衣服,一动不动地垂着。滨海这地方,只要不刮风,多半就是个温暖的好天气。钟乐岑摸出枕边的手机看了一眼,呼地坐起来——居然8点了!
沈固早就走了。沙发上的被子叠得有棱有角,旁边放着他的衣服,还留了张纸条:锅里有豆浆和包子。你的衣服来不及洗了,把泥刷了刷,凑和着穿一天吧。
钟乐岑捧着那纸条看了好久。沈固的字有筋有骨,凡是转折处棱角都很尖锐,刀刃似的锋利,却让他觉得说不出的温暖,就像室外的阳光一样。想了想,他还是把纸条折起来塞进了口袋,然后吃掉了在热水里温着的早餐,又把厨房客厅都收拾干净,这才仔细地锁上门,脚不沾地似地飘走了。在车站上他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坐上了2路车——总得回去看看苏完,他不放心。
狭窄的街道上站满了人,钟乐岑隔得老远就听见刺耳的鸣笛声,顿时提起了心。好容易挤进人群,抬头往二楼一看,他就愣住了——临街的窗口已经烧成两个漆黑的洞口,像一对阴沈沈的眼睛也正看着他。心里猛地一紧,他拔脚就想冲进去,却被旁边扑过来的人抓了个正着。
“你可回来了!你家那个苏完想干什么呀,居然放火烧屋子!幸亏是我早上起来得早啊,要是半夜,还不烧死在屋里!我怎么那么倒楣,把房子租给你们,东西全烧光了,你赔我的东西啊!”
钟乐岑心揪得几乎喘不过气来,反手抓住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