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云-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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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工作,先去再说,权当住一晚旅馆,反正老板会给来回的路费。”
三月的一个阴阴的下午,我就是怀着这种心态跟一位姓黄的老板到了牛石镇“五九零”那家名叫“情未了”的歌舞厅。
当时,我并不了解歌舞厅,只知道歌舞厅环境复杂,似乎不是我这种人呆的地方。但我想:事在人为!只要自己洁身自爱,别人又能奈我何?况且,我还会一点武术,是不是?另外,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这也是一种生活体验,不是吗?
那时,在歌舞厅上班,是所谓的“多劳多得,按劳分配”,伴歌伴舞都是一曲一元钱。
开始,老板娘嫌我打扮土气,不会唱歌,又不请人跳舞。当我会唱几首歌,打扮得既艳丽而又不失清纯时,老板娘又嫌我不“温柔大方”。我明白老板娘说的“温柔大方”是什么意思,我明白这也是那些客人为什么不愿意和我多跳舞的原因。我常常一个人像傻瓜一样坐在大厅后面的沙发上,我常常一个人冲进雨中漫无目的走啊走!我不知道流了多少的眼泪!我一遍遍地问自己:是你不适应这个社会,还是这个社会变得太多?
有时,我也羡慕别的“小姐”跳舞多,赚钱多;有时,我也希望像别的“小姐”一样有几个“情哥哥”关怀。其实,在这个社会完全不说钱是假的,是不是?如果有钱,我就可以孝敬父母,资助小妹上学,就可以为自己买几本心爱的书,或者去到一个遥远的地方做一次美丽的旅行,是不是?其实,我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是不是?如果有几个“情哥哥”,是不是所有的烦恼和伤痛也可以有个诉说的地方?哪怕这些“情哥哥”并不真正在意,哪怕只是满足一个女孩子的虚荣心!
有那么一个时刻,我也真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坏女孩!那样,既无生活之忧,又有充足的学习时间,是不是?可是,这种念头刚在心里冒出,我又痛恨自己得要命!我骂自己下贱、无耻,我问自己:“你愿意自甘堕落吗?”我骨子里是那种变不坏的女孩。
后来,我认识了胡先生。胡先生是来“情未了”歌舞厅的先生中为数不多欣赏我的人之一。从内心说,我并不欣赏胡先生,确切地说他还不是我的“知音”。我们谈的话题虽多,也似乎很快活开心,但似乎不是我所期待的那种深刻、富有哲理。不过,在这些来“情未了”的先生中,又有几个人肯对我这个“小姐”表现出那么一点点地关切?又有几个“正人君子”?胡先生和我连续一晚跳二、三十曲舞,连续几天,连续几月的共舞却始终保持一定的距离,而不曾有半点越轨的举动!我实在感动!
一天中午,一个耍得好的小姐妹兴冲冲地告诉我:“胡先生和一位姓黄的先生要带我们到峨眉山玩。”“真的吗?”“当然是真的!我听见他们在商量。”我也很高兴。都说“峨眉天下秀”,我早就想去了啊!小姐妹又说:“我们要出去两天,老板已经同意了,算是出台。”出台?我大吃一惊。都知道出台意味着和客人睡觉啊!我是从来不出台的啊!难道胡先生也别有用心,不是什么好人?或者胡先生以为我和别的“小姐”一样,可以逢场作戏?我很生气,觉得这是对自己的侮辱!一会儿,胡先生来了,像往常一样含蓄地和我点头微笑,我却转身走开了,好像不认识他似的。一连几天,我都对胡先生冷冷的,连我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我也曾瞥见胡先生落寞无助的眼神,我也曾瞥见胡先生尴尬地欲言又止,但我就是假装没有看见,不给他解释的机会。活该!自作自受!后来,还是在小姐妹和黄先生的一再劝说下,我才勉强答应随胡先生出去吃饭。在饭桌上,胡先生庄重地举起手发誓:“梅兰,出台是老板的意思,不是我的意思,真的!如果我说的是假话,叫我不得好死!”“你言重了!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我有点好笑,也有点感动,但我还是冷冷地说。胡先生急了,站在那里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黄先生连忙在一旁解释:“梅兰,我们并没有答应老板,是你的小姐妹听了一半的话就走了。”小姐妹也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梅姐,都是我的错,你就原谅胡先生吧!”这么说,真的是我错怪胡先生了?我也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看我笑了,胡先生一下子放松了,对服务员大叫:“拿酒杯来!”他说:“由此也可以看出你是一个好女孩啊,我受点委屈也值了!”黄先生笑道:“梅兰,你和胡先生也算不打不相识吧!以后你们要更亲密一点哦!对了,你们干脆结拜成兄妹,好吗?”不等我回答,胡先生已经笑嘻嘻地走来向我举杯赔罪:“都是哥哥的错,请妹子原谅!来,我们姊妹干一杯!”……
还记得胡先生送我一本厚厚的精美的笔记本,鼓励我说:“梅兰,你那么爱写,就好好地写下去吧!”胡先生还在笔记本里写了一段“读后感”,就是读了我文章之后的感受。胡先生的文笔很流畅,字也很潇洒。还记得胡先生请假一天陪我玩,我们在河边亲切地交谈,不知不觉就到了深夜,我们依依不舍地情意……
同大多数“小姐”一样,我也曾想用艺名,但想来想去总觉得梅兰这个名字似乎更像艺名,所以,我还是用的真名梅兰。这以后,在某种特殊或者很正规的场合,我叫梅兰,私下里我还是愿意自称云飞。
在那些苦涩、伤感、茫然无助的日子,我常常不自觉地牵念这位“胡大哥”。我常常写些莫名其妙、忧郁无比的诗。我盼望“胡大哥”来看看我,听我或哀怨或欢悦的低语;我好想依偎在“胡大哥”怀里或伏在他肩头无声地哭泣。我自己也说不清我是把他作为兄长,还是更多地作为情人!
我离开“情未了”的前一天晚上,“胡大哥”专程来送我,因为下雨,又没有别的房间,我和“胡大哥”和衣并排睡在一张床上,“胡大哥”第一次亲吻了我。我有些激动、兴奋。但当他有进一步的行动时,我似乎清醒了,我猛得坐起来:“你做什么啊!”“胡大哥”连忙道歉:“是我太冲动了,对不起。”我伏在他的肩头哭了。也许我哭的不仅仅是这种“伤害”行为,还有这段没有结果的情感吧!
离开“情未了”之后我曾多次去看望“胡大哥”,我自己也说不出的深情款款。开始“胡大哥”对我还好,渐渐地他有意回避我。是因为他大小也是一名政府官员吗?我是一次次乘兴而来,一次次败兴而归!但我似乎又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我写过一首这样的诗:
“也许我只是在等你
等你的一句话
等你的一个微笑
也许,我只是想见你最后一面
我只是想诉说那份难言的情愫
-
也许我只是在等某月
某日的
某一个时刻
也许,我只是在等缠绵的风
伤感的雨”
当最后一次我在“情未了”等了两天,听老板说“胡大哥”陪他妻子回老家扫墓去了,我才真正绝望、清醒了!他有自己的家,自己的幸福!他根本给不起我梦寐以求的爱情,也给不起我手足般的情谊!我在大厅里含泪反反复复地唱那首《等你等到我心痛》。
“……又在雨中等你;痴痴的我已心碎
眼眶的雨渐引退;人消失风里去
-
等你等你等你一世一世等你
我真的真的不愿舍弃
很想当天的一切能回味
想你想你苦痛;等你等到心痛;
无情的北风将我吹送
孤孤单单的我有点冻……”
第二天一早,我决然地离去!
(二)
也许是因为小姐妹玉儿偶然提起乐山、峨眉山有很多导游报到处,再加上我有些厌倦歌舞厅的生活,我又冒出了当导游的念头。六月底,我像以往的许多次一样一个人匆匆地茫然无助地走向峨眉山,一个崭新的环境。
但是,我没有当上导游,只是做了一名“皮条客”——帮清音阁一家顺河旅馆拉生意。
说真的,我曾踌躇满志,我曾想把这作为当导游的跳板。也许,是我没有经验,也许是竞争力太大,也许是我运气不好,我只成功地拉到过两个大学生,唯一的两个大学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在峨眉山的那些惶恐的黄昏!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那条既近又远的山路上——报国寺至清音阁。我饥饿!我疲惫!我不敢回旅馆!因为我没有带回一个客人,因为我没有为老板挣回一分钱!那时,我真希望有那么一个小小的洞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真希望有那么一种神秘的隐身术让我悄然逃遁!真希望日子能变得长些再长些,真希望天永远不会黑,太阳永远不会西沉,我就那样悠闲地走啊走,一直走到仙山的尽头!
七月底,我不得不离开这块美丽的、我无限留恋的地方,带着厚厚一叠关于峨眉山的书。我曾发誓一定再回去。也许,这只是我今生的一个梦想了。
离开峨眉山之后,我曾去成都,先后当过保姆、茶馆服务员,但我最后还是回到乐山,再次进了歌舞厅。也许因为那些工作工资低不说,更重要的是没有学习时间。我反复比较,还是歌舞厅最自由、时间最充足。而且,我不能否认,我喜欢歌舞厅的那种气氛,我喜欢听歌、唱歌。不,确切地说,我是喜欢玩味那些深情而伤感的歌词。
(三)
五通桥冠英镇的“梦旭”歌舞厅是我遇到的最糟糕的歌舞厅。我不知道那里的客人怎么那样粗暴、无礼,那里的老板怎么那样软弱、无能,不用说“小姐”,连自己也保护不了。就是在那里,我第一次挨了客人的两耳光,虽然被我轻轻挡了回去。我终于知道什么叫“有理讲不清”,什么叫“敢怒不敢言”。那一夜,我冲进夜色,满脸泪水地疯狂地捶打自己:“云啊云,你学武术有什么用?还不是一样挨打,还不是一样受人欺负?”
而在夹江南安的“星情”歌舞厅渡过的日子,是我最快乐,也最让我感叹的时光。
那里的客人赞我的舞跳得最轻盈,说我的歌唱得最动情。因为我留学生头,常穿背带裤或背带裙,客人们都亲切地称我“学生妹”。
“吧台先生”陈刚和“厨师”小罗对我更是宠爱之极,像对待自己的亲妹妹一样。陈刚高大白净,风度翩翩,舞姿优美。小罗不仅会吹笛子,歌也唱得特别棒。记得小罗最爱唱《最远的你是我最近的爱》、《纤夫四季调》。他们为我买来我喜欢的零食,他们变着花样哄我开心。有一次,我在房间不知为什么哭泣,他们两个风风火火地赶来。“是谁惹我们梅兰妹妹生气?说出来我去揍他。”“梅兰,你喜欢谁?刘德华、张学友还是郭富城?或者林志颖?你说,我去帮你找来。”“对了,你说过你喜欢吴奇隆,我这就去找他,让他一定娶你。”“不来?我拖也要把他拖来”……我实在憋不住“扑哧”一声笑了:“你们说的是什么啊?也不怕人听见笑话。”他们说:“梅兰,我们最不愿看见的就是你的眼泪!我们喜欢看你笑!”我自己也觉得奇怪,一到南安,我仿佛一下子变小了。真的,我成天说啊、笑啊,唱啊、跳啊,无忧无虑得像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孩,有时,我还向两位“哥哥”撒娇呢!我至今还记得陈刚和小罗手舞足蹈地对我唱“梅兰,梅兰,我爱你……”
那时,有个自称“流云”的“小姐”和我住在一个房间。流云二十岁,是乐山一所会计学校的学生,因为酷爱跳舞,被人骗到歌舞厅。流云爽朗、大气,很有几分男子气概。开始,我看不起流云,因为听陈刚和小罗说她和一个客人上过床。后来,我无意中看了她的日记,知道她心中也很苦,便在心里谅解了她。也许因为她的文化层次不错,渐渐地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后来,不知怎么搞的,我们竟以“老公”“老婆”戏称。流云说我温柔、娇小,一定要当我的“老公”,我也随她了。我们常常一起跳舞,是一对天衣无缝的组合。记得我们两人跳的“快四步”几乎成为客人们终场的娱乐节目。他们常说:“这两个小姑娘扭得真有趣,我们最喜欢看了。”
流云曾对我说过那个和她上床的三哥对她很好,并发誓要带她出去过一种隐居生活。我劝她小心一些,舞厅里不能认真。她沉默了很久,抬起头来以一种绝然的口气说:“他是黑社会上的人,对我很在乎,我想改变他,也算做一件好事,不是吗?我一定要赌一次。”
还记得那天晚上来了很多客人,我被一个男子困在舞池里,陈刚和小罗急得几乎和他们打起来,我才好不容易冲出舞池。我哭着一口气跑到我早晨练功的地方。那是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我想让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