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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最后一个赶尸人-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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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滚,我一点都不怀疑,下一秒钟,我就会被这片蕴藏在云中的杀机碾成肉泥。

轰隆

云层的异变惊天动地,这一刻,已经走远的土狼猛然停下脚步,骑在狼背上的初一抬起头,望着半空将要压落下来的云层,小眼睛顿时充血般的通红,他的嘴巴开合到难以想象的程度,冲着那片浓云。哇的叫了一声。

一股像是猫叫般的尖音从初一的嘴巴里猛冲出来,这声叫声一下子蔓延在天地之间。叫声里充满了威胁和警告,初一死死瞪着天空要压落下来的云,双手紧紧抓住狼毛,壮硕的土狼人立而起,仿佛要一飞冲天。

嘭嘭

林子不远处的山脚,骤然荡起一片遮天蔽日的灰尘,一团漆黑的影子在灰尘中滚滚而来,气势无比凶猛,山脚的石头被一块一块的掀飞又撞碎,灰尘涌动之间,我看到那是已经被打的有些残破的小马车。

紧跟着。不远处的另一片云里,也响起了隐隐的轰鸣,云就像半空里卷起的一场狂风暴雨,在猛烈的翻滚。翻滚之间,白云仿佛被血染透了一样,变的殷红。

初一,小马车,翻滚的红云,从天空地面一起对准了那块将要压落到我头上的浓云。只要这片浓云再垂落一寸,他们就会毫不犹豫的冲向浓云。请,谢谢

这一瞬间,天地间的一切好像都静止了,只剩下这四股隐隐对峙的力量。对峙的局面让人喘不过气,压力太大了。但对峙一开始,那片充满了杀机的浓云。果然就没再垂落半寸。

不知道过了多久,浓云开始飘飞,散落,浓云一散,小马车转头跑了。那团红云也随之隐去。只剩下骑在狼背上的初一,远远的朝我挥挥手。

这场对峙来的快,去的也快,转眼的功夫,一切都恢复如常。我没再逗留,从林子离开,回到那条通往东边的路上。

走过的路已经没有再探索的价值,所以我走的很快。几天时间,就走到了小湾河附近。这是山里一条比较大的河,河所在的地势很险峻,要从临河的一面山崖攀行过去。这种路,连我也要走的小心翼翼。不过这段险路并不长,无惊无险的走了一大半。

突然,我看到对面的峭壁顶上,有一个人艰难的探下身子,想要采到崖壁下面一株刚刚冒出头的草药。草药长在崖面下小半丈远的地方。距离有些远,我看不清楚那人的长相,不过从身段上看,应该是个女人。

那女人全力把身体探出崖外,伸出手使劲想抓住那株草药,但是无论她怎么用力,始终都差了那么一点点。这人可能有些急躁,冒险又把身体朝外挪了挪,如此一来,她身体大半都悬在崖边。

我着实替她捏了把汗,可是距离那么远,又帮不上什么忙。就在这人的指尖刚刚触到药草的一瞬间,她的身体突然就滑落下来,顺着山崖掉进下面的河里。

我大吃一惊,河边的峭壁并不算高,但也有五六丈,那么高的地方落进河里,后果难料。我眼睁睁看着那个女人失去知觉,顺着河水被冲走,当时也顾不得太多,立即返身朝回走,可是找到下河的地方,我又迟疑了,这辈子都没怎么沾过水,旱鸭子一个,真要是跳进水里救人,没准人还没救上来,我自己就要先沉下去。

我左右为难,不敢冒然下水,又不能见死不救。情急之下,顺着河岸陡峭的路,跟着被水冲走的女人跑。跑了一段路,前面是一道河湾,我看见那女人在河水里上下翻滚,起起伏伏,被冲到河湾的时候,一头撞在河边的半截斜斜的树干上。这一下撞的不轻,那人完全失控了。

所幸的是,那半截树干挂住了她的衣服,一下子把人固定在原地。我硬着头皮,跳进水里,胡乱扑腾着挣扎到对岸,抓着树干,把人给拖到岸上。

两个人浑身**的,等到上岸之后,那女人已经没有任何知觉了。我不知道她伤的重不重,看了看她的头,没有明显的外伤。

我想把她先带到安全的地方,随手就把她抱起来。女人脸上的水滴落尽了,抱起她的一刻,我不由的呆了呆。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人。

她紧闭着眼睛,脸就像一块凝脂的玉,五官精致的几乎没有瑕疵,纯的如同一汪不染任何杂质的泉水。人活在俗世,就会沾染俗世的气息,再超凡脱俗的人,亦有俗世的一面。可是这个女人,清纯如水。

她的身子被河水浸的冰凉,但仍然软软的。被树挂住的时候,她身上的衣服被扯破了,不过我没有一丝杂念,只想着怎么把她救活,所以抱起她就朝上面爬。

河岸附近没有山洞,我找了块低洼地,升起一堆火。伸出手探探,她还有鼻息,但是脉搏时快时慢,我不懂医术,看见她这样子,心里暗暗叫苦。小弯河这边的地势太险要,不适合居住,周围都是荒地,一户人家都不见。我心慌了,怕她死在这儿。

我把她身上的外衣脱下来,放在火边烤干,不停的查看她的情况。她的呼吸心跳都有,可是一两个时辰都不苏醒。我心里实在没底,从这里到最近的村子,至少要七八十里,而且村里那些赤脚郎中,也不定能不能救醒她。最后真没有办法了,等衣服全都烤干,我只能把她背起来,朝前面走。

我不知道这个姑娘是什么地方的人,她身上带着一些刚采的药,还有整整一兜干粮,再加上携带的洋火之类的东西,就能感觉,她肯定走了很远的路,不是附近村子里的人。她很苗条,背在身上并不吃力,可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安置她。

无奈中,我背着她走了十多里路,走着走着,就感觉她的身子滚热滚热,像是发烧了。我身上有药,停下来又烧了水,把药融了慢慢给她喂下去。她的衣服和头发都干了,因为发烧的原因,凝白的脸庞上带着两抹病态的红晕。

我把药喂她喝了,不敢停的太久,继续背着她走。从救起她一直走到天黑,三四个时辰的时间,她依然没醒,这时候的天还有些冷,入夜尤甚。姑娘的身上热的烫手,可是却不停的发抖。我只能找个背风的地方停下来,重新烧了火。像她这样烧的这么严重,吃了一剂发汗的药,就得盖上厚被子,好好睡一觉,汗发透了,烧才会退。可是我连多余的衣服也没有,看她越病越重,我只能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这漫长的一夜,很是难熬。我没有一点困意,抱着她在火堆边坐着。将近午夜的时候,从远远的山路上,闪起了一道明亮的光线,那种光我很熟悉,是手电筒的光。山里的山民,没有用手电筒的,所以看到这光线,我就吃了一惊,不过那道光后,就闪着两道身影。对方肯定察觉到我们这边的火光了,现在背着这姑娘走,会被追上,而且她烧的这么厉害,经不住折腾。看着对方只有两个人,我索性就在原地继续坐着,见机行事。

对方拿着手电筒走的飞快,片刻间就到了附近,还有几丈远的时候,两个人一前一后停下脚步。

“什么人”走在前面的人手里拿着枪,冲这边喊道:“不要动”

看到这两个人,我就无法再镇定了。这两个人可能认不出我,但我却认得他们,都是水灵那支工作队里的人。

“我是赶路的。”我知道对方的背景,所以没法硬来,只能顺着他的话应了一声。

“赶路的”对方看见我怀里抱着一个昏昏沉沉的女人,顿时就起疑了,举着枪,语气也严厉了很多:“叫什么名字从哪来的要到哪儿去你怀里抱着的是什么人”

两个人一边儿说,一边一左一右的拿着枪走过来,我编了个名字,说这个姑娘是在小弯河救上来的。我的口音是纯正的本地口音,但半路救了个女人,这话让人觉得不靠谱,两个人半信半疑。

“你老实一点,先把人放下。”前面那个举枪的人大概有三十岁左右,身段精干,长的也算英俊,但是他的疑心很重。

“她正病着。”

“不要废话把人放下”这个人的语气更严厉了,我看看他,轻轻把怀里的姑娘放到脚边。

这个人过来看了看,看到姑娘的一刻,他顿时一愣。这个姑娘的长相很迷人,这人看着她飘着红晕的脸,一下子看呆了。

第一百九十四章识破身份

这个人盯着姑娘,看的如痴如醉,直到后面的人喊他,他才猛然回过神,咳嗽了一声,道:“她是怎么了受了什么伤”

“在山上采药。失足落水,让树撞了一下,一直昏到现在,还发着烧。”

这个人仍然狐疑的看看我,虽然暂时放下了枪,但他的手指一直都抠着扳机,在火堆旁蹲下来,时不时的就瞟这个姑娘一眼。我看他没再多说,重新把姑娘抱起来。

“我说你这个人,怎么毛手毛脚的。”这人看见我又抱起姑娘,就瞪着眼。道:“现在是解放了,要打破旧思想,但毕竟男女有别,你这样一直抱着人家,像什么样子。”

“她发着烧,难道要这样放在地上不管”我觉得这人说话有点不讲理,忍不住就辩驳了一句。

“算了算了。”这人不耐烦的摆摆手,道:“你要到什么地方去我们要到符条集,你既然和这个姑娘素不相识,把人交给我们就好了,符条集那边有药铺,有大夫。给她好好治治。”

我带着这个昏迷不醒的姑娘,本来很不方便,可是把她交给这个人,我就隐约觉得不放心。不知道为什么,这个人来自工作队,但我对他总有一种不信任的猜疑。所以他这么一说,我心里不赞同,也不说话。

“把人交给我们,你走吧。”这人把枪别在腰里,就要从我手里接人。

“我本来就是朝东走的,我也能带她去镇子上看病。”我心里产生了一股反感,躲过这个人伸出的手,道:“她病着,不能受凉。不要来回折腾她。”

“你这是在拒绝配合我们工作队的工作。”这人一看我不肯放人,顿时就觉得好像自己的权威被挑衅:“我有权把你先抓起来”

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怀里的姑娘轻轻动了动,不知道是不是我们之间的争吵惊醒了她。随即,姑娘睁开眼睛。尽管是在病里,但她的眼睛还是和净水那样纯,不沾一丝尘埃。

姑娘显然有些迷糊,她还很年轻,肯定没有嫁人,醒来的时候被一个陌生男人抱着,顿时难为情,脸唰的就红了。她想动,可是手脚都没力气。

“姑娘,你醒了”那个之前还横眉竖眼的人,看到姑娘苏醒,马上就换了副面孔,和蔼又亲切,关切的问道:“要紧不要紧姑娘,你是哪儿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叫云彩”这个姑娘显然很少接触外人,被人一问,脸上的红晕更甚,低着头不敢看人。

这个叫云彩的姑娘,住在很远的荆棘山,她父亲是个采药的,年前上山,摔坏了腿,一个冬天不能下炕。家里熬了一冬,开春就没有吃的了。云彩跟着父亲走过两次山,为了生计,一开春就出来找药。但这个季节里,草木刚刚露头,没有什么可采的,只能选着草药的嫩芽采一些,越走离家越远。

“云彩姑娘,你放心,人民工作队,一心为人民,老百姓的事,就是我们的事,你的伤,包在我身上。”这人对着我,和对着云彩完全就是两个人儿,道:“我姓贾,以前的名字叫贾孝贤,参加革命以后,我们团里的首长有一次就跟我说,我们革命者,要打破旧枷锁,坚决不做封建主义的孝子贤孙,所以这个名字要不得。首长指示,我就把名字改了,现在我叫贾革命。”

“嗯。”云彩的额头还是滚烫的,没有力气说话,听着贾革命跟自己搭话,应了一声,眼睛就又闭上了。

人一苏醒,就好办多了,我又取了些药,烧水融开,让云彩喝。但是药还没入口,贾革命就在旁边皱着眉头道:“你这药看起来黑漆马虎的,能喝不能喝不要耽误了云彩姑娘的病,老李,把我们的盘尼西林拿一支,给云彩姑娘用。”

贾革命的同伴比较老实,从头到尾没说过几句话,贾革命一喊他,老李就打开随身携带的包,取了一支药剂。

“云彩姑娘,这个药比他的药管用一万倍,放到前几年打仗的时候,这药比金子都稀缺。”贾革命道:“想当初,我在战场上受了伤,伤口发炎,烧的死去活来,我们团首长亲自带着卫生队的同志来看我,要给我用盘尼西林,我想着,这么贵重的药,要留给伤重的同志,所以第一次违抗了首长的命令,自己硬把伤熬了过来。我们干革命的人,掉皮掉肉都不算什么,倒是你,身子这么弱,把药用了,病一下就好。”

“小贾是上过战场的,打过淮海战役。”那个老李就在旁边插嘴道:“现在他是工作队的干事,没准过段日子,就要提干当副队长的。”

“那都是没准的话,当不了真。”贾革命一听老李的话,脸上顿时很得意,只不过当着云彩的面,还一阵谦虚:“提不提干,都要看团部首长的意思,云彩姑娘,用药吧,这盘尼西林,是要注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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