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邪气纵横-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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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狼听到火爆狐的话,突然惊讶出声,“狐狸你说的是,那家伙有可能和我们是同类人?”
“我也只是猜测罢了,毕竟如果真正是华夏国的职业高手,不可能到现在这么晚才进入游戏,那样就只有一种可能了……他也是和我们一样做完上一个任务才接到现在任务的人!”
摇动鲨和金刚狼都是脸色变了一下,摇动鲨拍着他的大脑袋似乎醒悟了般道:“我就说这里本就是华夏国开设的外宾专区,怎么突然进来了一个华夏的本地人,肯定是别有所图!”
陆逊心中欢乐得几乎笑出声来,小爷我迟入游戏原来还有这样的原因啊,竟然自己都不知道。至于怎么被出生在这个外佬的新手村,那就只能问问那个传说中的拥有主神智慧的电脑了。
“我们还是小心点为上,毕竟这里还是华夏国的地盘,而且西域府离我们这里也不远,如果真的被他查到了什么,导致我们的计划失败,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火爆狐说的严重,金刚狼和摇动鲨也是郑重点头。
原来这三个人还有组织啊,更还有什么狗屁计划啊,陆逊听得兴致大起,可是这三人却也没有再多说。陆逊原地又听了一阵,没有任何有价值的信息,直到三个黑大个才离开。
陆逊虽然有心想要跟着这三个人探听到更多的秘密,却又觉得这些外国佬在华夏应该也不至于能够掀起多大的风浪来,毕竟现在排行榜上看的到的高手,几乎都是华夏人。
不过陆逊也想到,既然那个啥狗屁组织盯上了自己,自己就得认真练级了,毕竟以后若是实力不够,小日子肯定不会过得多安逸了。
陆逊权衡了一下,未免夜长梦多,还是趁早离开这鬼地方才好。
传送阵是没法用了的,陆逊还没有傻到眼巴巴跑到苏伊士城给那些更高等级的玩家杀死。
看来现在只能徒步奔到离这个新手村最近的华夏西域城了,陆逊悲哀的想着,心中哀叹:自己的第一个刺客技能啊,又得要推迟了,自己成为第一高手的路途啊,又得延长了!
陆逊愤怒地大骂了那些黑人几句,再去药铺补充了一捆红药,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双腿……
“现在也只能靠你了,为了生存,冲!”
遥远的夜空之中,便只有少年的悲歌……“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
正文 走入草原
更新时间:2011…1…14 :07:20 本章字数:1580
陆逊打开世界地图,西域城应该是在现在自己所处的边界新手村的东北方向。
新手村除非十级以上是不能走出去的,而外面城市的玩家也不能通过传送的方式来到新手村。所以哈利波特能够在新手村找到赫敏,是付出了非常艰苦的劳动的。而冰月凝英如何会找到新手村那边那偏僻的小潭,陆逊却是猜不出原因。
也许也是如哈利波特一般来到这个新手村来找朋友吧。
陆逊边走边打开等级榜,越到高处升级显然是越来越慢的,升级榜上面的等级还是没有变过,排名似乎也没有任何变化,破军还是23级高居榜首。
“破军,等着你哥我来再虐你一次吧!”陆逊哈哈一笑。
今天他上网浏览的时候,《天下人》官方号称会出一个装备榜单。到时候就好看了,为了好装备到处杀人放火,一片大乱啊。这世道越乱陆逊越高兴,他巴不得等级榜排行前列的来一次大乱斗,自己就有机会赶上去了。
不过高手又岂会轻易火拼,陆逊这样也不过是YY下而已。
继续埋头走路,陆逊也不忘记一路之上凭借着高攻击秒杀一些小怪,赚取经验。
这变态的系统,设定的10级就是一个槛,所有的职业技能都是要从10级开始学习,而从10级到11级则是需要50000的经验值。
陆逊能够记起的能够让自己升级最快的就是骷髅了,而且骷髅洞中还会有矿石,兼职赚钱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骷髅的等级是13级,默认经验值100,陆逊在10级的时候算是越级杀怪,能够获得150的经验,也得杀上300几十个才能升级……G!
陆逊闷着脑袋赶路,他对于西域城完全不了解,不过他猜想雪月公会的MM们应该也是在西域城中,而且貌似香香也说起过自己在西域城。这样就好了,毕竟有熟人。陆逊虽然不奢望能够让她们带自己,但至少以后遇到事情了也许会有人帮腔的。
走入环绕新手村的树林,那边只有一条道路,延伸至非常遥远的地方,陆逊沿途杀掉一些狼和红狐,幸运的打了不少钱后,终于看到了走出新手村的希望高大两棵树组成的一道大门,那门有两个卫士守着,陆逊知道他们是防止新人村的人从这里走出去的。当年内测的时候他也曾这样冲过一次,却被卫士拦下来。陆逊那时候不怕死本想冲过去,但是一看到那两个卫士的攻击500,他马上放弃了这样的想法,传说新人村若是有超过十二级的人进来,也会被卫士盯上,这也从根本上杜绝了那些想在新人村耍威风的高等级变态家伙。
陆逊已经超过10级,卫士再没有留难他,反而非常客气的说了一句,“勇士,前方就要开始冒险之旅,希望您能有一个精彩的人生!”
陆逊大摇大摆的走出去,眼前的场景立刻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个草原。
陆逊稍微看,昏暗中虽然看不到草原的一望无垠,但却也能够看到远处黑不隆冬的山脉有多么雄壮。
这就是更加广阔的天空啊!
陆逊豪情大发,狂吼一声,“努力!奋斗!”然后兴奋的奔向草原的深处。
高敏捷让陆逊行走的速度非常快,不过陆逊却是有些奇怪。当初到草原的时候,草原上是有一些马可以打的啊这也是骑士这个职业最开始能够获取到的坐骑。
可是眼前,却是空旷的一片,不但没有骏马,甚至于老鼠兔子都没有一只。
“不会这么歹命吧?小爷我还想边升级边驯马到西域城呢。”陆逊大声哀号。
可是作为这个世界主神的智脑显然是懒得理他,陆逊还是只能闷着脑袋向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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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和香香通讯后悲剧了
更新时间:2011…1…14 :07:32 本章字数:00
陡然,陆逊脑海中突然想起香香说过她现在得到了一匹好马,一个淫荡而浪漫的念头瞬间从他的脑海中升腾起来,“要是在这样美好的夜晚,有星空,和美人共乘一骑,还能在马背上**做的事情……”陆逊越想越觉得这事情可行,立刻打开十级后才有的通讯系统。
“香香,我现在在西域城西南边的草原上,坐标;,你来带我练级好不好?”陆逊发出讯息之后,喜滋滋的等候着回音,过了一会,香香非常高兴地回信了,“你怎么跑到那地方去了?我现在在东北的落日森林做任务呢。”
“我靠,不是吧?”陆逊再度一声哀嚎。
《天下人》游戏中虽然城市的风格不同,不过在城市范围内的练级点却大致相同,而且名字也都没有什么区别,只有到了城市的范围之外,也就是野地中,才是传说中能够真正拉开等级和装备的地方,也就是传说中的副本!
落日森林离现在这个草原的距离陆逊是知道的,就算香香有马,至少也得要跑个三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都够陆逊走出森林了。
香香练级的时间也宝贵,不过陆逊还是非常高兴地收到了心爱女子的讯息:你等等啊,我马上过来!
最好不过自家老婆啊!陆逊高兴的满地打滚,继而还是回了讯息:“不要了,我也就是想你了而已!”这句话说的极度肉麻,可是想一下,自己进入游戏之后都没见过香香,没有见过她穿武士服英姿飒爽的样子,真是遗憾啊。
而且虽然只是短短的时间,可是在游戏中却是极为漫长一般,真的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对面的香香回了一个“嗯,我也想你!”
看到这句话,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陆逊正沉浸在这种莫名的喜悦之中,地面却在此时陡然震了几下。
“小爷刚酝酿的感情就被丫的打散了!”陆逊气的大骂一声,地面再度恢复平静。
幻觉?陆逊睁大着眼睛往震动传来的方向看去,还没等他明白发生什么事情了,便看到远处一大片黑影如同乌云般铺天盖地而来,而地面似乎也要被震得裂开来。
真正的万马奔腾啊!可惜陆逊已经顾不得欣赏这壮观的场面,怒气值满槽,大声骂道:“我靠,要不不来,一来来这么多,想踩死我啊!”
他可不想成为游戏中第一个被踩死的人,撒开腿就开跑。
万马瞬间奔腾到他的面前,无数的马从他身边擦身而过。陆逊只能凭借着自己天然的反应力和敏捷灵巧的动作在马蹄中艰苦求存。
最后,等到陆逊实在累得不行,他心想这样也不是办法。脑子一转,索性不顾危险直接紧紧抓住一匹马的马尾,整个身躯瞬间被带的飞了起来。
骏马因为负着陆逊的重量,速度渐渐被身边的马超过,落到了队伍的最后。陆逊被这马左摇右晃的甩晕,整个脑子一桶浆糊。等到觉得自己再也不会有被马踩死的危机,陆逊才松开自己的双手……
“砰!”陆逊被惯性带的在地上滚了好几圈,直接被摔了个七荤八素眼冒金星。
这是陆逊人生中最狼狈的时刻,也是他最为不幸的时刻。晕乎乎的他摸了摸头上的包,扭了扭酸痛的筋骨,发出一声感叹,“毕竟是活下……”
陆逊话音未落,便被一声奇怪的嚎叫给打断这是狼嚎!
他瞬间清醒过来,扭头一看,一大群的狼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他的身后,黑暗中瞪着亮闪闪的眸子,紧紧地盯着陆逊……
这狼群显然就是造成万马齐奔壮观场景的罪魁祸首。
而我们的主人公陆逊,则只能泪流满面,“不是吧,才出马蹄,又入狼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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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血战群狼领悟技能
更新时间:2011…1…14 :07:38 本章字数:2094
陆逊本能的反应就是撒开腿跑路,可是眼前的这几十接近百匹狼已经围成一个半圈,盯着他满身的肉流着口水。
草原狼的等级是12级,防御不算强,但是攻击却很高。如果只是单纯的来几匹的话,陆逊也不会怕,但这完全是接近百数的一群啊。
〃看来是没有办法了,战吧!〃逃是没法逃了,陆逊此时反而是冷静下来,冷冷盯着狼群,将血魔泪戒换到了自己的左手食指之上,偷偷的拿出菊花点点开握在手心,继而摆出一个自认为最帅的造型,高举起手中的鹤雪刀。
〃嗷呜〃随着一声狼嚎,草原狼都是后腿一蹬,纷纷扑杀了上来。
〃菊花点点开!〃陆逊一声大吼,手中数道光芒激射而出,九个〃30〃〃35〃之类的字样飘起,接着便听到冲在前面那几匹狼的惨叫,倒退回去。
陆逊毫不迟疑,不求退避,反而主动进攻,鹤雪刀直接斩在身前一匹狼的脑袋之上,〃40〃数字飘起之后,陆逊手腕一翻,直接抹在了那匹狼的脖子上。
一道白光闪过,陆逊也拉开了自己屠狼的序曲。
狼毕竟是最为凶残的兽类,陆逊的雷霆一击并没有吓退它们,同伴死亡的惨状还有那飘荡在空气中的血腥味反而激起了它们嗜血的本性。那几匹被〃菊花点点开〃击伤的狼也顾不得自己身上的伤口,展开血盆大口,露出尖锐獠牙,直冲而来。
陆逊再度紧握〃菊花点点开〃,朝着那几匹狼再度暴射一阵。只是这次,那些狼仿佛不知道痛楚一般,非但没有退避,反而来势更凶。
看到狼群这样凶悍,还有那眼中迸发出的无视一切的寒光。陆逊突然觉得自己的血液开始沸腾起来,手中鹤雪刀一挽,整个人都突入狼群之中。
身上的伤口更加激发了陆逊的血性,那些痛楚真实的传到他的脑海,形成最为直接的反射“我要杀!”
要杀!杀!狠狠地杀!
没有旌旗,没有战鼓,没有呐喊,也没有人叫自己英雄。
陆逊觉得有一股力量从自己心脏的最深处开始在搏动,慢慢的蔓延开来,布满全身,那是自己最原始的力量……
他脑海中回忆起古月叔叔说过的话:出招的原则,就是快,就是要用最少的力气造成最大的伤害……
狼的弱点自然就在脖子和柔软的腰上,陆逊闪转腾挪之间,每一次出刀都是精准的抹在狼的脖子上,或是将直接斩入狼的腹部。以他现在的攻击力,系统认定他无法直接将狼头斩下或者将狼身斩为两节,原本陆逊以为会必死的狼却总能残留一丝血对陆逊反咬一口,这毫无疑问增加了陆逊屠狼的难度,更加让陆逊身上多了很多伤口。
如果没有血魔泪戒的嗜血技能,光靠着偶尔腾出手来嗑红药,陆逊肯定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