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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章

文娱抗日上海滩-第1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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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当年沙皇时代遗留下的白金、宝石、皮毛和大量自然资源是丰富的。只是,这些东西不能吃喝,在经济困窘的时代,基本上没什么作用。

    所以,哈默便向苏联高层建议,他将投入一百万美元的资金,购买美国的粮食,运到彼得格勒,换取白金、宝石、皮毛以及其他资源,运回美国。正为粮食和国内饥荒而焦头烂额的苏联高层,几乎是立刻答应了哈默的提议。并且,邀请哈默去往莫斯科。而到达莫斯科后,哈默受到了列宁的接见!

    列宁不但鼓励哈默在苏联投资办厂,而且允许哈默在西伯利亚地区开采石棉矿,就此,哈默不但打通了美国和苏联之间的商路,而且,成为苏联第一个获得矿山开采权的美国人。

    列宁对哈默的接见与鼓励。几乎成了哈默在美苏贸易之间的护身符。这一项横跨两大国家,利润巨大并且几乎是哈默独家的贸易,让哈默的财富迅速的膨胀了起来。即便是列宁在一九二四年逝世,哈默在苏联的生意也能够继续下去。

    并且,在一九二四年,哈默从苏联普及教育政策中。也发现了巨大的商机。他发现苏联人用的铅笔居然是德国制造的,并且,价格是美国同类铅笔售价的十倍之多。于是,哈默又在苏联办起了铅笔制造工厂,并迅速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笔制造工厂。虽然后来在冷战期间,哈默的生意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但是,由于他和美苏两国上层的良好关系,到了后世一九七二年。哈默又与苏联人做成了一笔年限长达二十年,资金量达二十亿美元的化肥生意。

    并且,后世的哈默还将生意做到了中国,受到了在中国南海边划了一个圈的那位老人的接见。成为第一个乘坐私人飞机访问中国的美国企业家。山西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便是哈默的投资项目,也是当年中国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后世余生的家中,还留有当年老一辈看报时剪下贴在本子里的重要新闻,这条新闻还历历在目。

    所以。余生对哈默的印象极深。在后世广泛阅读商业案例时,把哈默的资料完完整整的看来一遍。哈默做过什么生意。捡过什么大漏,心中自然是清晰至极。他记得很清楚。

    此时的哈默,正值盛年,财富无数的他,非常喜欢吃牛排。因为有一次买了一头怀孕的母牛,而激发了他饲养种牛的灵感。在他花十万美元买下后世著名的埃里克王子后。这头公牛繁衍出的上千头牛犊,有六头获得了世界冠军,仅此一头牛,便为其带来了数百万美元的纯利润。

    如今看来,哈默还没有拍下那头著名的埃里克王子。余生此时不截胡。更待何时!几天后,牧场的牛仔依照余生的吩咐,以十二万美元的价格,拍下了埃里克王子。比余生记忆中历史的价格,贵两万美元。而哈默的电话也打了过来,用非常柔和的语气,请余生见一面。余生欣然应约。

    虽然余大财主自己没什么感觉,但是,对于其他的人来说,余生已经算是个商业奇才了。他的几笔投资都大获成功,而且,每一部电影都叫好叫座。赚到的钱,如果倾力而为的话,已经能影响到中国的战局走势了。而这样的人生,几乎就是美国人梦寐以求的模板。更不用说,余生今年不过二十余岁,还有大好的人生等待他去享受!

    而同为商界奇才的哈默,在看过余生履历后,自然也不会对余生轻慢。不但准备了上好的牛排,还有上好的威士忌。寒暄之后,余生问道:“哈默先生,你是想买到埃里克王子么?”

    “没错,余,我知道同为商人,难免会有相同的眼光。埃里克王子是我见过最好的公牛,只要我能按部就班的将其培养成熟,并进行配种,那么获得的利润便是不可估量的。而且,出于私人爱好,我很喜欢牛排。也希望有上佳的牛肉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

    余生一摊手:“可是,我的牛头牧场也需要埃里克王子。哈默先生有什么折中的办法么?”

    “当然,我会按照十二万美元的原价买回埃里克王子,用于我的牧场种牛的繁育,但是,亲爱的余,你可以有百分之二十的配种权。也就是说,埃里克王子十次配种中,有两次,可以是牛头牧场的牛!如果余,你觉得这个价钱不合适,我们可以再商议!”

    余生笑道:“其实价钱倒是小问题,我可以将埃里克王子原价卖给哈默先生,但是需要哈默先生回答我一个问题。”

    “哦?什么问题?”

    “以哈默先生的财力,不要说十二万美元,就是二十万美元、三十万美元也是出得起的,为什么不叫价了呢?”

    “这个,余,你应该明白,如果我继续叫价的话,固然能拿下埃里克王子,但是,恐怕会多花十几万美金。简直是太不值得了!而我在你成交后,与你单独交易的话。那么十二万美元便是底价了。在买卖双方都知道底价的基础上,即便是涨价,又能涨到哪里去呢?暴利可是只有在买家不知道成本、信息不对称的时候,才会产生!在这种情况下,不继续叫价,就是给我自己省钱啊!”

    说罢。哈默和余生一碰杯,两个人相视而笑。很有老狐狸遇到了小狐狸的默契感。余生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然后和哈默讨论起他的威士忌来。

    哈默的威士忌酒,也是他的一个传奇。在苏联人从一战中缓过来,经济逐渐复苏后。便不再需要哈默从美国运来的粮食了。而哈默的铅笔生意,也受到了苏联本土商人的影响。斯大林开始对外国人提防,并且在一九二八年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了苏联的计划经济。哈默不得已结束了在苏联的生意,回到美国。

    此时,正是美国经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后的大萧条时期。但是。哈默却发现,越是在这种经济萧条,生活困难的时期,人们越是需要精神上的抚慰。而对于禁酒令的废除,便成为美国人普遍的需求。一九三二年,美国大选时,民主党的罗斯福将禁酒令的废除,作为其竞选的卖点之一。瞬间获得了广泛的民众支持。

    美国人对酒的态度。远远比中国人要来得严苛。即便是在后世,美国人想要合法的饮酒。也需要在二十一岁之后,但是在中国,由于人情交际文化的需求,许多人在少年时期,可能就尝过。而后世初中与高中的分别宴会,更是许多人生平第一次痛饮。而一个人酒量和酒品究竟如何。于此时也清晰分明。

    美国人对酒的严苛对待,源于其建国之前。在早期的清教徒移民到美国后,便倡导一种遵循教义的节俭生活,戒酒便是对其信仰的遵从。实际上,在一九一九年。美国的戒酒法令正式颁布之前,便已经有二十六个州,在一九一六年,便已经宣布酒类买卖非法了。

    当然,到了近代,宗教绝对不是禁酒的唯一原因。大量的工厂主发现,工人饮酒后,会降低工作效率。而由于女性地位的逐渐提高,酒类导致家庭暴力的言论也时常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此时的美国可不是后世,家庭里男性饮酒后,酒品不好的揍老婆一顿,绝对是家常便饭。

    所以,美国国会于国会于一九一九年颁布了宪法第十八条修正案:“自本条批准一年以后,凡在合众国及其管辖土地境内,酒类饮料的制造、售卖或转运,均应禁止。其输出或输入于合众国及其管辖的领地,亦应禁止。”

    到一九二零年,一月十七日凌晨,美国宪法第十八号修正案——禁酒法案正式生效。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里喝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一千美元及监禁半年。只有二十一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

    但是,追求精神抚慰是人的天性。酒精算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种东西。禁酒令虽然实行,但是禁而不止。非法酿造、售卖和走私酒精类饮料的事情络绎不绝。而这其中蕴藏的巨额利润,也让美国的地下势力日益膨胀。治安没有变好,反而更乱了。

    所以,到了一九三二年,美国人几乎再也无法容忍禁酒令的存在。反对禁酒令的浪潮就此开始。而哈默发现,罗斯福的民意支持率极高,因此,禁酒令废除的几率也很大。不过,哈默并没有贸然的参与到酿酒这项被美国地下势力把控,目前又违法的生意中。

    他做的生意是制造酒桶!哈默利用他和苏联人的优良关系,买了几船木材,然后在纽约的码头上,建造了一处简单的桶板加工厂。运到码头的木材,很快被加工成板材,运送到哈默在新泽西州的酒桶厂中,组装成一个个酒桶。

    而事情也没有出乎哈默的意料之外。禁酒令在罗斯福上台后,于一九三三年废除。大量的酒厂开业,酒桶成为稀缺货物,瞬间卖光。利润回报丰厚至极。而盲目开张和生产的酒厂,却因为一时之间竞争太多,没有获得想象中的高利润。有贷款的,资金链断裂也是正常事情。

    而哈默则利用卖酒桶的钱,收购了几家酒厂。利用大规模的广告营销和大幅度的降价,让他旗下的丹特牌威士忌迅速成为美国驰名商标,年销售量达到一百万箱。今日,哈默用来招待余生的,便是这个品牌的威士忌。

    威士忌这种酒,是纯粹由以大麦为主的谷物酿制而成的酒类。起源于爱尔兰或者苏格兰,起源已经无法考证。到后世,各种专家也没有发现有力的考古证明,证明威士忌的具体起源地。但是,无论是爱尔兰人还是苏格兰人,都承认威士忌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号称“生命之水”。当然,虽然这个名字很牛,但是最初的功效,不过是用来御寒而已。

    威士忌在经过蒸馏之后,必须要在橡木桶中陈酿数年才能上市出售。苏格兰人为了保证威士忌的品质,甚至还通过了相关的法规。美国人对于威士忌,虽然没有苏格兰人那么执着,但是也非常重视。

    因为威士忌酿造的原料配比不同,所以,口味也各异。并且,最后一步的调配勾兑,是每一个威士忌酒厂的绝密配方。经过混配后的威士忌,才高下立判。

    余生在后世喝的威士忌,大多是要加绿茶的。正如中国人在和葡萄酒的时候,会加入雪碧或者可乐一样,这种喝法,完全属于中国人自创。虽然中国人和欧洲人的口味不同,不能说哪一种喝法更好,不过,在美国人眼中,这种喝法真的很是奇怪。

    哈默喝的可是纯粹的威士忌。连水都没兑过。这一来二去,余生和哈默两个人就都喝大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夜来香

    中国人的礼仪文化中,一项讲究个酒逢知己千杯少,感情深一口闷。无论是这个年代,还是后世,生意场和各种社交场合的交情,都是在酒水里面培养出来的。虽然,这的确不能算是个优良传统,但是也有一定道理。人一旦喝醉之后,一些真实的性情便很容易显露出来。正所谓,从酒品看人品。

    而且,喝酒之后,大脑短路,相处起来会比平常少些禁忌。平日里,可能需要经过漫长的时间交往与磨合后,才会吐露出的实话,在酒桌上,便会以千百倍的速度,将两个人的距离拉近,然后在醉眼蒙眬,面酣耳热之时,说出实话来,迅速拉近两个人之间的关系。

    而且,这种拉近关系的方式,并不是只有在中国存在。中国人的酒桌文化在欧美文化中,被剥离开来。欧美人喝酒交流感情的地方是酒吧,而不是饭店。当然,这也和欧美国家没有中国那么多美食有关。牛排可以配红酒,可是威士忌和白兰地呢?难道要配薯条或者沙拉么?

    后世的余生酒量一般,也没怎么在酒桌上混过。但是,这一世可不一样,身体素质好的一塌糊涂。酒量也大增了起来。而且,喝的是用绿茶勾兑后的威士忌。所以,坚持的时间远比哈默长。而哈默,喝了几杯纯威士忌后,便有些醉了,和余生说的话也放肆了起来。

    两个人谈天说地,纵论国际风云变换,和隔壁老王喝醉了的德行并没有什么两样。哈默经历丰富,几乎走遍世界,本身又是医学博士,学识自然不一般。而作为后世生活在网络发达,信息爆炸时代的余生,知识体系也丰富非常。两个人这一聊天。竟是棋逢对手,不但余生能从哈默讲述的自己的人生经历中得到感悟,哈默也能从余生处,得到一些自己以前根本没想过的观点。竟是谈得非常投契。

    这一老一少便就此引以为知己。直到余生也坚持不住,醉倒过去,这场扯淡才算结束。余生和哈默的交情,便算是建立了起来。

    当然,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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