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娱抗日上海滩-第1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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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先生,考虑的怎么样呢?”
余生对亚历山大道:“我原本对于牛头牧场并不太满意,毕竟价钱略高。但是,今天发现你赠送的那块小牧场真的很不错,不但面积宽广,而且荒原上的景色非常对我的胃口。所以,就按照你说的价格成交吧!亚历山大,你可以找律师来帮我们签合同了!”
亚历山大大喜过望:“哦。余先生,你真的是太有眼光了!你骨子里绝对是一个优秀的牛仔!”亚历山大的妻子和孩子们在知道了这个消息后,也大喜过望,他们终于可以摆脱这个干活死累还连年亏损的产业了。
所以。亚历山大一家对余生热情非常。在律师拟好合同。余生和亚历山大签完字之后,亚历山大兴奋的对余生道:“余先生,我的妻子和孩子,可能还会需要两天的时间。收拾一下行李。如果余先生愿意的话,我们这两天去落基山打猎如何?”
余生眼睛一亮:“打猎?这个主意不错!”
自古以来,就没有男人不喜欢打猎的。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的皇帝们。都会以各种保持勇武的借口给自己保留一块猎场。这种追逐与猎杀,仿佛是刻印在男性骨子里的本能。别看余生两世为人,但是却没打过猎。
在亚历山大提议之后,余生骨子里便冒出一股强烈的意念。仿佛本能一般,脱口而出:“我们明天就动身!”
其实,在美国牛仔看来,打猎这种事情很是正常。落基山脉广袤无比,总面积大约在两万公顷左右。而且海拔甚高,海拔在四千二百米以上的高峰便有四十八座。因此,落基山脉的气候非常多样,之物种类众多。黄松、道格拉斯黄杉、帐篷松、落叶松、云杉等针叶树种分布较广。耐寒的草类、苔、地衣和高山苔原的低矮开花植物几乎遍布山脉各处。
而正因为有如此丰茂多样的水草林木,落基山上的动物种类也极多。海拔较低处的小型哺乳动物有极小的花鼠、红松鼠、哥伦比亚地松鼠和旱獭。鼠兔栖居於岩滑堆,草原犬鼠活跃于较干燥的谷地和高原。乾旱的南部山区的野生动物有叉角羚、杰克兔、西貒、响尾蛇和其他沙漠动物。林木间偶尔也可看见麋鹿群和灰熊的踪迹。
除了哺乳动物之外,落基山脉的夏季,随处可见白头海雕、金雕、鹗和游隼等猛禽。林地和草地上的鸟包括流苏松鸡、云杉松鸡、蓝松鸡、雷鸟、克拉克氏星鸦、灰松鸦和斯特勒氏松鸦。水禽如水鸭、沙锥,天鹅等。落基山脉众多的温泉为许多鸟提供越冬地,湖水中的鱼类可以为其提供丰沛的食物。使它们不必南飞迁徙。
虽然,在这个时代,美国人已经有了保护生态的意识。许多数量稀少、即将灭绝的动物是不允许被捕杀的。但是,一些松鸡,鼠兔之类,繁衍迅速数量众多的动物却不在此列。而狼这种对畜牧业有重大危害的动物,这个时代,也不在受保护之列。
在美国西部开发刚开始的时候,在美国西部生活了数十万年的狼群,对美国人的牲畜产生了巨大的危害。所以,当年许多美国西部各州的州政府,都对猎杀狼群有所悬赏。而且,额度很高。
而大量的牛仔,在放牧牛羊的同时,几乎把猎杀狼,作为了另一种赚钱的副业。与此同时,怀俄明州的牛仔们,在兴起之时,打几天猎,猎获一些野味打打牙祭,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所以,亚历山大对于进山打猎熟门熟路。他可以清楚的知道哪条道路上有什么样的猎物,那个地方有灰熊出没,比较危险。如果夜宿露营,该准备什么等等细节。在余生确定律师帮忙拟定的合约毫无疑问,签字画押之后,便在亚历山大的帮助下,收拾好进山打猎所需的各种物品,让夏尔马驮着。骑着莱恩,带着小细犬,直奔落基山的森林之中而去。
不得不说,当一个人的身体素质达到一定程度后,几乎一切运动,对其而言,都会成为享受的秀场。以余生这个武学宗师的感官敏锐程度,在进入山林之后,几乎可以发现任何藏在树木和角落中的动物。然后举枪射击,一枪命中。
只不过,余生毕竟没有在山林中生存捕猎的经验。在最开始的时候,几乎每发现一只动物,余生都会开一枪。结果,赶过去一看,被击中的动物,不是体积极小的鼠类,就是已经血肉模糊成一团的鸟类。
对于这些小型的动物而言,子弹的威力还是大了一些。稍微有些旋转,便会削去半边身子。
而亚历山大明显比余生有经验许多,虽然反应速度和射击的准头都没有余生那么惊人,但是在只开了三枪的情况下,便打到一只刚蹿出草丛的肥兔子。足足有五六斤重。
余生觉得脸上实在有些挂不住,便对小细犬道:“去!把场子给我找回来!”
第一百六十六章 狼
细犬原本就是中国古代豪门为了打猎,专门培养出来的犬种,以速度著称。在进入山林后,早已经跃跃欲试。只是没得到余生的命令,只能老老实实的跟在余生旁边。
亚历山大这一开枪,不但打中了一只肥兔子,还惊起了两三只体积更大的兔子,蹿出原本躲避的角落,朝远方蹿去。小细犬在听到余生的命令后,精神大振,身体一窜,细长的身躯便如箭矢一般窜了出去。
而兔子的奔跑速度,与反应速度明显跟不上小细犬的速度。两只凭借身体潜能生存于自然界的生物,在前后追逐之间,很快分出了胜负。小细犬在追上野兔后,一爪子拍过去,便将兔子拍了个晕头转向。然后瞅准时机,一口咬断了野兔的脖子!
只不过,野兔的体重明显超过了余生的估计和小细犬脑袋的承受范围。小细犬没法用嘴衔着野兔向余生邀功。只能一路拖拽了,回到余生身边。而野兔的血迹在小细犬的拖拽中,洒了一路。
亚历山大惊呼道:“哦,真是条好狗!余先生,现在会捕猎的狗可不多了。大部分所谓的纯种狗,能做到的无非是帮助主人驱赶猎物,或者在猎物被枪打死后,将猎物寻回来而已。”
余生一笑。拎起小细犬叼回来的重达七八斤的兔子,随手放到了夏尔马背上的包里。又从包里掏出一块肉干,分给小细犬。看着其狼吞虎咽的德行,心情大好!
而在此时,亚历山大和余生陡然间听到“呦”的一声鹿鸣!随后便是噪杂的嘶鸣声和奔跑声。山林之间,竟有鹿群奔跑而来。
亚历山大脸色一变,说道:“不好!余先生,咱们还是先避让一下吧!自从落基山脉的狼群被捕杀的十之八九后,鹿群便开始大量的繁衍!听这声音。这鹿群规模不小,而且是冲咱们来的。”
“如果被鹿群认为咱们是敌人,那些雄鹿的鹿角,咱们可对付不了。毕竟,这些鹿还不允许我们捕杀。”
余生答应一句,拨马便走。夏尔马和莱恩紧随其后。却不料,鹿群的数量和奔跑速度,远在余生和亚历山大的预料之上。两个人离开原地不过三两分钟的时间,便被鹿群淹没。并分离开来。
幸好鹿群并没有把余生他们视为敌人。虽然将余生和夏尔马给包围了起来,但是却没有雄鹿用鹿角顶他们。而小细犬这个身高不足的家伙。早已经知机躲到了夏尔马和莱恩的肚子底下。所以也安然无恙。
唯一有一点不好的就是,在被鹿群淹没后,余生和亚历山大就此失散掉了。亚历山大的叫喊声被鹿群的鸣叫和奔跑声完全淹没掉了。而鹿群奔跑的速度却在不知不觉中加快。仿佛其身后有什么在追赶一般。
而在漫天的尘土飞扬中,余生听到不远处,一声悠长苍凉,直上云天的嚎叫声。摇撼心神!纵然以余生的镇定,也不由得面色一变。这是狼嚎!
在美国的二十世纪初叶,由于狼对于牲畜的危害,美国政府开始大规模捕杀狼群。不仅仅是怀俄明州。但凡是落基山脉经过之处,丛林繁茂,都会有狼群的存在。自怀俄明州向南,直至亚利桑那州北部的凯巴伯森林。在这片大陆上繁衍数十万年的狼群。都遭到了捕杀。
经过数十年的捕猎之后,狼群在美国基本上消失。但是,美国人自此也尝到了生态链破坏的恶果。对于牧场中家养的牲畜来说,优胜劣汰这种事情还不太明显。因为卖不上价钱的牛犊和老弱病残,早就被人类自己给吃掉了。但是,对于野生的种群来说。失去了天敌的制约,优胜劣汰自此停止,种群开始迅速的退化。生物学上,最著名的一个例子,就是亚利桑那州的鹿群!
亚利桑那州凯巴伯森林的鹿群在狼被消灭之前,大概有四千余头,但是,在狼大量的消失后。数量很快便膨胀到了十万头!虽然鹿群本身也有调节数量的功能。大量的鹿群为了寻找食物向南,或者向北迁徙而去。余生所见的黄石公园部分鹿群,便是从亚利桑那州迁徙而来的。
但是,有体力和胆魄迁徙的鹿,在种群已经开始退化的鹿群中,实在是少数。占比例极低。大量的鹿群留在原地,吃光了森林中的草木。森林本身开始退化。于是饥荒和疾病不可避免的发生了。不过几年时间。鹿群便由鼎盛时期的十万头,锐减到四万头。到了一九四二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八千只鹿苟延残喘。
罗斯福不得不下令,再把狼群请回来。所以,从此以后,狼群便又在美国繁衍开来。并且,追逐食物,广泛游荡。虽然黄石公园的“引狼入室”计划,是在后世的九十年代才出现。但是,黄石公园附近,却已经有了追逐食物而来的狼的踪影。只不过由于数量极少,而食物又丰富,所以并不危害人类饲养的牲畜而已。也少有人能察觉到狼已经在暗中回来了。
在听到狼嚎后,莱恩、夏尔马和小细犬也明显紧张起来。余生听着狼的嚎叫,估计追逐鹿群而来的狼,数量并不会多。有鹿群吸引,自己还应该算是安全。所以,便骑着莱恩,带着夏尔马和小细犬,从鹿群的间隙中离开。
只不过,被鹿群这么一带,余生却是迷了路。他对此处的山林并不熟悉,也不知道该向何处去。更不知道亚历山大被鹿群裹挟到哪里去了。所以,只能在山林中漫无目的的游荡。
所幸,在出发之前,余生的准备很是周详。帐篷等露营用具,和一些口粮,便驮在夏尔马的背上。所以,余生倒也不是很担心。在确定了山势走向后,余生便骑着莱恩,在小细犬的仔细警戒中,找到一处溪流。在此安营扎寨。
余生自然知道,在山林中,溪流旁边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露营场所。一旦夜幕降临。各种野兽便会到溪流旁饮水。而食肉动物也会利用这一点,在溪流旁捕食。这一点,余生在后世看《动物世界》时,便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不过,据余生所知,山林之中,能称王称霸的并不是各种猛兽。而是人。人是自然界唯一可以自觉利用火的生物。而其他的生物,没有一种是不怕火的。这是烙印在生物基因中的本能。不可抗拒。所以,只要是篝火点燃,便很少有生物敢于靠近人类的宿营之地。即便是棕熊虎豹之类。
而溪流的所在。是余生唯一脱困的机会,如果亚历山大在明天还没有找到他,余生便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只要沿着溪流的方向走,便总会找到人类的聚居地。只要找到任何一个乡村,余生便算是脱困了。而以他在山林中的路盲程度,如果离开了溪流,明天再要回到此地,便要费好大工夫。
不过,余生虽然在后世读书甚多。对于一些山林中基本的求生常识,也有所了解。但是做起来,却总有疏漏之处。余生忘记了,小细犬抓来的那只肥胖的野兔。在血液干涸凝结之后,还散发着强烈的血腥味。而滴落在路途中的鲜血,也没有完全被鹿群的气息和蹄印淹没。
对于一个饭馆老板来说,烧烤兔子并不成为问题。余生用刀。将兔子皮挑破口子之后,沿着其皮毛脆弱处,轻轻一撕。整只肥兔子便露出浑身肥肉来。余生将兔子的内脏分给小细犬,剩下的便用去了皮的树枝绑着,架到了火上。
调料什么的都在夏尔马的马背上,在来回翻滚数十次,兔子烤了几分熟后,撒上调料,然后在烘烤一会儿,便有浓郁的肉香散发出来。这一天的折腾,让余生有些饿了。剥掉皮去掉内脏和骨骼后,还有三四斤肉的兔子,被余生狼吞虎咽,干掉七成。
想再多吃几口时,却听见小细犬疯狂的咆哮起来。余生知道不太对头。转身朝小细犬咆哮的地方看去,却见在微茫昏暗的暮色中,有几双碧绿的双眼亮了起来。原本追逐着鹿群的狼,居然在闻到小细犬猎到的那只兔子的鲜血气息后,放弃了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