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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十里红莲艳酒-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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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门的新任花魁上来了。恰好正中央最大的屋子就在我们隔壁。

“我们旁边这男的谁呀?今天是享尽福了。”

“享福?未必。”

“为何?”

“这你很快就会知道。”鬼母把葡萄皮堆在身旁,擦擦手,“可怜的是这些姑娘。我这麽大把年纪了,让我去诱惑那样一个男人,我也受不了的。估计唯一会高兴的只有步疏吧。”

“莫非,这里面的人是……”我指指旁边。

“对,是他。”

“这,你说的话,他听不到吧?”

“应该听得到。”

“那你还……”

“他不会在意的。”鬼母想了想,笑道,“这世界上的奇人多了,我相信什麽人都可能存在。但有四种我以前死也不相信。一是丑到极限,但只要和他说过几句话的女人都会爱上他;二是性能力极差,却天天有一群人想和他上床;三是不露出任何消极情绪的表情的人。最後,不关心任何事的人。但是认识豔酒以後,我发现这世界上真是什麽人都有。他这人啊,没有在意的事。任何事,任何人,他都不在意。你根本看不出他想要的是什麽。”

我也笑了:

“听你说的我也觉得奇了。不过你说和他说过几话的女人都会爱上他,那你呢?”

鬼母轻笑:“我这辈子不会再爱上任何男人。”

再?

算了。别人的闲事少问。

“那你怎麽知道他没有性能力?”

“你见过他以後就会知道。”

“这麽神?只看就看得出来。”

“嗯。”

“那你说他不关心任何人,步疏呢?我听说他为了步疏和白翎翻脸。”

“他要真在意步疏,步疏就不会说出同时喜欢重莲的话──他要真在意她,根本不会允许她说出这种话。”

“步疏也够可怜了,生这麽漂亮,却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人。”

“你错了。如果豔酒真喜欢她,她未必会这麽喜欢他。她这人,就是因为太漂亮,不相信真爱。她认为爱上她的男人都是冲著她的美貌去的。所以,只有不爱她的人才值得她爱。”

“这女人性格真特别。”

“特别?”鬼母道,“这叫贱。所有人都会贱,越好看的人就越贱。”

我愣了愣,刚想说话,隔壁就传来了女人的呻吟──不,不能算呻吟,简直就是嘶吼。光听这个声音,就知道是野门的。

但男人的声音,一点也无。

不过多时,野门的妞儿出去了。出去的时候,还不忘在垂帘前回头,媚眼一抛,走了。

下一个是柔门的冉冉。

果然类型不同,呻吟声也不同。

冉冉的声音软得我浑身都麻了:

“宫主,我爱恋宫主已久,却从不得到回报,呜……轻,轻一点。”

寻常男人,恐怕不用她做什麽,听到这几句话就选她了。

但从冉冉进去到出去,隔壁没有传出一个声音。

巧门的进去:

“宫主,我是第一次见你呢,我要觉得害怕,做错了事,宫主可要原谅哦。”

後面还是嗯嗯啊啊。

我道:“他不是没有性能力麽,怎麽……”

“不是没有,而是不好。花满楼的女人别的未必好,但叫床一定没话说。”

就算她们是装的。但性能力不好的男人,能坚持这麽久不射?不过问一个女人这种问题,似乎不大好。不过鬼母脸不红心不跳,尼姑观音都没她这麽强悍。

冷门的进去,稍微收敛点。没有怎麽说话,哼的声音也很淡。

娇门的进去以後:

“选人家嘛……啊,啊,宫主,人家好疼,选人家嘛……”

反正,除了步疏,没有不陪床的。

最後一个是步疏。她进去後,倒是豔酒先开口说话:

“闺女,你来了?”语毕是茶盖碰撞的声音。他有心思喝茶,语调还平淡得不得了。

只是光听这个声音,不觉得是个丑人,甚至,该是个玉树临风的男子。

“我要当花魁。”

他清朗的笑声响起:“行,就是你了。”

“不是说豔酒不在意别人麽?”

“宠爱和在意是两回事。”鬼母道,“他确实很宠步疏,但硬要说他在意谁,应该是白翎。”

“白翎?”

“嗯。白翎上次受伤,豔酒把他接到神宫连续养了很多天。有人怀疑他们是那种关系,但没证据,又对他们忌惮几分,就没敢说开。不过豔酒对谁都很好,只是稍微特殊一点,并不能说明就在意了。”

花魁又是毫无悬念的定了步疏。最後一轮,是砸钱比赛。

往六个花魁身上投钱,谁投得最多,谁就可以包她──当然,不是强制性的,时间也由她定。

有点像拍卖,又与拍卖不同。投出去的银子无法回收。

所以对花魁们而言,这个是最好的赚钱方式。

步疏却不参加。

人们开始叫价。

不是家财万贯的人,都自动退出。

“冉冉,三万!”

“冉冉,三万五!”

“仙姬,四万五!”

“冉冉,七万!”

除去步疏的无价,冉冉的身价一直是最高的。

“一百万,步疏。”

这一声出来以後,再无人说话。

我以为自己耳朵坏了。就算步疏真卖,也未必能卖到这麽多钱。很快步疏的声音响起:

“我早说过,没满足条件的,谁也不考虑。”

“不满足条件,又如何敢找倾国双成,天香步疏?”

“什麽?”

“什麽?”

我和步疏竟异口同声。

鬼母站起来大声道:

“什麽人?”

“重火宫。随珠,荆玉。”

十里红莲豔酒四八

步疏站起来,神情清冷:

“想要买我的人,是重莲麽?”

“正是。”

步疏这丫头确实漂亮。她就这麽走两步,就比别的女子抛声炫俏还要有吸引力。

难怪人家总说,这天下美女之多,步疏若说自己是第二,别人不敢自称第一。

她道:

“你们让他来见我。”

“宫主就在楼外,还请步姑娘随我们一同前去。”

步疏轻轻笑了一下,顿时百花盛开,万物失色:

“莲宫主确实是所有女人的梦想,或许是他过於优越,反倒不愿主动追求人,可我偏不吃这套。都是同样优秀的人,凭什麽要我去见他?他是男人,我不是。”

这时,门口传来一个男子的声音:

“重莲在此,步姑娘请随我去吧。”

我一怔,连忙跑出垂帘,看到楼下走进来一个男子。他个子很高,估计跟重莲差不多。这男子长发披肩,水蓝色的衣裳衬得他肤色极白。长得挺文秀,却丝毫不媚气,举步投足的动作,都让人产生一种错觉:此人仙人下凡。

他或许没有重莲那种倾倒众生的脸,绝尘拔俗之气却令人印象深刻。

见多了花满楼的人妖,突然看到这麽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一时觉得这世界上再没人比他好看了。

步疏丝毫不惊讶,皮笑肉不笑:

“我还道重莲真来了,原来是大仙人。”

果然我的眼光没有问题,连步疏都这麽叫他。

“我来你就不喜欢了?步疏姑娘真见外。”谁知道,这大仙人一说话,就变得像个风流公子哥,“重莲确实在门外,只是你们立那个牌子,要别人怎麽进来?”

“你几时和重莲又认识了?我还道你只认得女人。还有,这里是红裳观,不是烟影城,立了牌子,你们也该找红裳和鬼母说去。”

我回头道:“大妈,那大仙人谁啊?步疏认识他?”

如我所料,一个葡萄皮飞入我的後颈衣领。我抖了半天抖出来,才听到鬼母缓缓道:

“殷赐。你听过的。”

“他就是行川仙人?”

“什麽仙人不仙人的?就一个会造药的小大夫,救了几条损命。人就爱夸大事实。”她想了想又道,“一会你可以找他帮你解蛊。”

“好。我去找他。”

“现在别去。有好戏上演。”鬼母跟出来,对楼下道,“姑娘们,把门口的牌子撤了,给莲宫主陪个不是。”

我道:“这麽容易就拆?”

“红裳观下写著重火宫不能进。但重莲要进的是花满楼,不是红裳观。你何时见过拒接客的婊子?”

这理由够绝。只是心中难免忐忑。

门口久久不见人,我还在埋头遥望,却听见重莲的声音已在楼下响起:

“步姑娘。”

我直接怀疑重莲不止是恢复武功,而是武功大增。我根本没有看见他进门,他已经闪到步疏面前。

步疏看了重莲一眼,又看看二楼中间的大房:

“你就是重莲?”

“正是。”

“我跟你走。”

这是一个多麽诡异的场面。

平和,万物平和。

在这短短的瞬间,谁都来不及思考。只是人们的目光都从步疏身上自动移到重莲身上。尤其是女人,简直看到痴呆。

男人越老越有韵味。重莲一张脸从十九岁维持到二十七岁,但十九岁的他怎能跟现在比?

当初他稍微笑一下就会有人休克,更别说现在。

站在重莲身边的一个姑娘脸红得惊人,估计快晕了。

可步疏看到他,除了稍微尊敬一点,没有任何反应。

更诡异的是,豔酒就在隔壁,重莲就在楼下。天山和重火的两大巨头对一块,居然没有任何摩擦。

步疏是豔酒的女人,众所周知。可重莲就这麽堂而皇之地带走了她。

等他走掉好一会儿,我才想起来,向鬼母请假去茅厕,风风火火赶出去。

重莲正搀著步疏,上马车。

我唰地冲过去,撞翻几个水果摊:“你,跟我来一下。”

重莲回头看看我,仿佛不认得我一般:

“公子何事?”

我这一日受到的刺激够多,但绝对没有哪一句比这句话更刺激。我在他面前晃晃手:

“你失去记忆了?”

“为什麽这麽问?”重莲看看车里的步疏,“我今天还有事,先走了。告辞。”

“等等──”我把他硬从车上拽下来,拖到一边。又发现看我们的人实在太多,把他拖到树荫底下,“你是不是不记得我是谁了?”

他笑笑,把我从头到脚扫了一遍:“林公子不是改头换面,不提旧名麽。不怕我说出去?”

“原来你还记得我姓林。”

“自然记得。”

“我取了你的名字,很对不住。当初是随口说的,没想到真被他们用了。”

“不用在意。没人规定重莲这个名字只能是我用。”

我一时哑然,半天又道:“那还好,我只是想和你说说步疏的事。”

“嗯,你说。”

“她是豔酒身边的人。”

“然後呢?”

“没,就跟你说说这个,你小心点。”

“多谢林公子。我会小心的。”重莲看看马车,又看看我,“还有事麽?”

“没了。”

他拱手一笑:“那就此别过。”

重莲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马车中。

我似乎担心太多。他这麽做,想必是通过步疏来牵制天山。

只是,仍然有些诧异。他恢复得很快,才过了没多久,就能用那种眼神看我──就像在街上偶遇的陌生人。

重莲就是重莲,与平常人不一样的。他若不绝情,如何能走到今天这一步?

突然想起他以前在人群中看到我的模样,根本就是钻进了奶油堆里的肥老鼠,抓著香酥鸡的黄鼠狼。这一会儿,也平平淡淡了。

其实是件好事。

如果他对我稍微有点留恋,说不定我抓著他就私奔去。那样更糟糕。

而且我的火气也够重的,如果步疏是个男的,说不定我已经动手揍人。真没法做到默默相思苦什麽的,不管有没有感情,只要霸占过,就想一直霸占下去。男人在这方面真不如女人。

回去以後,巧合得不得了,主持人刚好宣布:“重莲!”

我连忙站上高台,挺胸抬头。

我看到二楼醒目的鬼母大妈。她居然用一只手盖住眼睛,从手指缝里看我。

我看看别人,再看看自己。

周围的花姑娘们真跟姑娘似的,腿并齐,双手交叠在腿前或者拨弄头发。而我站得像个东北大汉。

婀娜多姿的他们,野蛮粗俗的我。

我还花魁呢。

不过,据说男子的比赛不像女花魁那样只看外貌,还要能文能武,最好还有点绝技什麽的。

据说前几次大赛,男花魁一直都是野门的。因为野门的爷们儿很多,不是爷们儿都有两手武功。

“小黄鸟!”粗犷的声音从人群中传来,“加油啊,小黄鸟!”

我看看缺右眼的大眼罩,脸部肌肉几乎拉伤。他不知找谁写了一个横幅,上题草书“小黄鸟”。

他不爱叫我重莲,叫“小黄”和“小凰”又太像怕给人认出来,於是干脆取了这麽个弱智名字。

男子数量大不及女子,也就不用分什麽组,一个门所有人一拥而上,显得特别嘈杂。考官给词上半阙,小倌们填下半阙。题目如下:

冰霜林发,独压群花,轻烟随火萤。云送清笳,花景晚尽,恰似风听聆。

我一看这题,知道这一回是被踩中死穴了。

杜炎到底是书香世家出生,上来就轻点螓首,放诞风流:

“江流曲折,年华冉冉,凌乱摇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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