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女尊)-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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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牛
…
女主旅行时,误入一远古奇境。不见归路,
便留在其中。本来在小镇里,有点钱够生活,
又有两三好友,也算是过得舒适自在。但有天……
初写小说,水平欠佳,望海涵。
内容标签:阴差阳错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主角:毓祺
全文字数: 438869字
第一章 《行路(女尊)》杭州人 ˇ第一章ˇ
我,一个现代的‘驴友’。独自翻山越岭,误入翠山深处,眼前迷雾浓浓,凭经验我知道此时,不可盲动,只能待到雾消散了,再行动方才是明智之举。可是等了一日都未雾散,且越聚越浓,又等了二天,依旧如此,心中也不愿求援,于是借着手电,要原路返回。虽然心中非常遗憾,但也不想鲁莽前行,断了生路。
十分奇怪,退了三小时路程,都没见原来的景色,反而情况很是凶险,山风猛烈,让人无法站稳,我努力要找一处地方避风,挣扎了许久,终于支持不住,摔倒在地,还没抓紧地面,就被吹地天旋地转,我一手握住背包带,一手急寻可抓稳的物体。混乱中,我觉得自己被狂风吹起,然后又落入水中,我只能凭意识,一直抓住背包带,背包里有钱,有工具,丢了背包,就算活下来,要走出去也是千难万难。起起落落,浑身极其剧烈的疼痛。
等我醒来,先是感觉了一下四肢是否受伤,可是奇怪的是,不但没再觉得疼痛,而且……怎么说呢,而且更有力了。难道我误打误撞,通了任督二脉,呵呵,我自嘲了一下自己,是不是武侠小说看多了,起身,提起包,咦?包怎么比原来轻了些,难道丢了什么东西,检查了一下,包没破,东西一个个拿出来,摆了一地,一、二、三、四、五……共三十六件,一件没少,怎么回事????
我还是在山林中,不过雾已经散尽,这是一处新的天地,此处的花草奇异,大多不曾见过,看了一下指北针,确实方位没错。还是不必多想,先领略一下吧。
我采了一些花草放入包中,慢慢地走着,来到一处水源,盛了些水,拿出汽炉,烧开了水,放入水壶。沿着水流向前走,不时遇到一些小动物,开始觉得它们十分可爱,后来见多了也就不以为然,到了后来走了四五日,就恶从胆边生,随机见着一只十分象兔子的,挥手就是二枚银针,兔子中针而倒,我上前一手提着它的耳朵,一手取出银针,把针在袖子上擦干净,放了回去。
我平时,很多事都会涉猎,中医针灸便是其中我最喜欢的,后来迷上了忍术就开始琢磨飞镖和隐藏、攀爬等,发现银针最好用,既可针灸又可当飞镖,还能测硫化物,而且十分轻便,易藏。于是搞了从长到短,从细至粗一付全套银针,平时当镖使得就是最粗长的两支。
开始处理肉食,切成小块,用盐涂好,放入钛锅,毛皮在水里清洗好,也用盐擦过,卷起来放进塑料袋。一路上停停走走,十分开心,在这绿意盎然的山林中,我觉得幸福,自由,活得健康。接下来又弄了些山禽、小兽,还搞到了蜂窝,算着随身带得蜂皇浆片也快吃完了,这蜂窝也算凑合,又能切片跟肉块一起烤。而且这山林中的蜂巢品质极佳,比起我在江山时,当地婶子人工养地不可同日而语,那里是油菜花,这里呢,多少奇花异草。
就这么过了一周,我想也该准备回去了,前几日我就登上高处,知道西边山林外有一挺大的镇子,可是舍不得立即回去,于是又多待了些时日,今天我准备向西边走,想着到了镇上,搭乘汽车回家。
当走出山林,踏上小镇的那刻,我有些反应不过来,象是被人狠狠地在头上打了一棍,蒙了。小镇上的人也奇怪地看着我,我努力地平复自己,可是心跳还是十分剧烈,血液上涌到头顶,感觉脸在发烧,火热热的,自己都能听到心脏‘噗、嗵、噗、嗵、噗、嗵”。
过了片刻,终于恢复了些许,我努力表现地很平常似的,边走进去边开始认真打量起四周,这些人大都穿着麻布衣服,没有扣子,只用布条系着腰,鞋子很是粗陋,有用绳子扎的,好一些的是用粗厚麻布裹的,都是长发,有用木头插束的,有用布条束住的。几个男人手里挽着竹篮,里面有菜和蛋、肉之类的,这些男的都没胡子,看上去样貌很秀气,举止很斯文。可女人呢,她背着一捆柴,她是个猎户,有屠妇,有车妇,一个个很粗犷、很威猛的样子……这是一个母系社会?可是就算是母系社会,也是男人打猎,男人的体力好过女性的,这是世外桃源?
头脑中飞速考量,为什么我一下子力气变大了,我也成了粗野的人?为什么有这么多我未曾见过的花草,这里不是地球,是地球核心?不对地球核心只有岩浆,时间的空洞扭曲,空间的变异?
我解释不了,头脑很乱,心跳地依然剧烈,有些晕眩。找了一个墙角靠着,我慢慢地坐下,深深的出了一口气。我还能回去吗?我不知道!我能在这里活下去吗,我一点也不了解这个世界。恐惧,浓烈地恐惧向我袭来,我的精神在一点点沉沦,有黑墨涌来要把我淹没。
“*—……¥(”忽然有人跟我说话,黑墨一下子散了,我抬起头,看着她,我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我只能迷茫地看着她,指了指自己的头,摇了摇,皱了皱眉,表示我现在只是有些不'炫'舒'书'服'网'而已。她看了我一会,又说了一些,看我还是不懂,就摇头走开了,不远处的人们不少都看着我,她们在奇怪我的防水防寒的外套,靴子,还好我的相貌并不奇怪,而且还很不错。所以她们只是奇怪,倒没什么恶意的样子。
我在这个镇上待了有四天了,这个地方人不多不少,约八百多号人儿,不过麻鹊虽小,五脏俱全,市集,药店,当铺,酒楼一应皆有。这四天里有好心人看我一人,给我些吃的,还问些事,只是我听不懂,只能从表情,手势中猜,交流起来极不方便,半天也是云里雾罩,搞不清楚。也有歹人,欺上前来,笑话,正愁没人当出气筒,白送来,我还不笑纳,一顿海扁,只挨得她们哭天喊地,求饶跪地。看她们这样,我也不好再打,叹了口气,挥手让她们走,我举头看天,又走向了那间临时栖身的小破廟……
第二章 《行路(女尊)》杭州人 ˇ第二章ˇ
一年多了,镇上的人都习惯了我的存在。小破廟是穷人、乞丐、无家可归人的居所,里面挤着四十多人,还有些弱小的只能待在外面,眼看着天寒地冻,因为我有功夫傍身,不但没人敢把我赶出去,而且有专属干净、整齐的地盘,有专人打扫。我心肠并不好,也没怎么帮过这里的人,总是单枪匹马的,有次看个小孩子实在太可怜,就给了她点肉吃罢了,以后她总是会帮我打扫一下我的地盘,可是我并不天天给她吃的,全看我心情。在这女人主外的世界里,我觉得自己很有当匪首的潜质,比如这个破廟里,我就挺象牢里的恶霸,山上的大王,她们都怕我,没人敢惹我,我也乐得这样,虽然不欺负谁,可谁让我不高兴,谁就要倒霉。遇到小偷,想偷我的包,虽然他是个小男孩子,我也一脚,把他踢飞,脚上没用劲,不过也够他受的。
平日里,我在镇里逛悠,了解学习一些当地情况、风俗。也去山林打猎,换些钱粮,这里的钱样子很怪,象青铜制,有了钱,我就常去买书看,有次在山林里打了一只豹子,皮弄干净,送给了当地一个的教书先生田岚,她为人不错,书上看不懂的,我常去向他请教,开始我常要去麻烦她,她却很耐心,后来字基本认全,又找到本所谓的字典,那就事半功倍了,因为很感谢她教我,而且她日子也过的清简,所以我经常多打些山禽送她。时间长了,她跟我亦师亦友,到现在我俩谈论时事、治策、兵法、行商、制造,可谓包罗万象。虽然此地交通闭塞,又没现代通迅工具,可她倒是读书人不出门,也知天下事,我们总是相聚甚欢。
今天一早,我又去山上打猎,中午天有点点暖,我就在野营太阳能沐浴袋里放满水,等水热点了我就洗了个澡。包里的东西,我从没让镇里人见过,且包从不离身,就算现在洗澡也是一脚缠着包带的,如果丢了这个包,我在这里的生活信心一定被打到谷底。正因为有这个包,我才觉得比这里的人多一些生活力量,来到这里我心里没有一点点安全感,我还是害怕,我拼命地学习,努力适应这里。当我第一眼看见竹篮、鸡蛋的时候,我还是有点高兴的,总算有一些东西是一样的,所以我很喜欢找二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东西,每找到一件,我都会很开心、很安慰。
收拾好了,我又背上包,提着猎物去田岚家,聊了一下午,冬天总是夜黑的早,我就告辞了,虽然是朋友,总待在她家也不方便,她的夫君有时也会出来,只是说几句又回屋里了。有次在她家吃午饭,席间她二口子竟然撺掇我成家,说我成天这样也不是个事,应该存钱娶个夫君,正经过日子才好,然后她的夫君还推荐起谁家的男孩子来。弄得我十分尴尬,都不敢在她家吃饭了。我不习惯天黑留在别人家里,因为在原来的家里,自己也不喜欢夜里有客人,天黑了我就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夜是用来放飞思绪的,不能嘈杂的。所以天黑前我回破廟去了。
回去的路上,天飘着雪花,我停步站在路边上,抬起头,感觉着雪落在脸上,发丝上,凉凉冰冰的,让我清醒,我觉得心也很冷。一股寂寞的情绪绕在胸口,很闷。当脸上的雪变成水,一缕缕的流下来时,我定了定神,正视前方,迈开步走了。
当我来到廟前,见几个人在推搡着一男一女,仔细一看,小女孩正是我的专属地盘清洁员。那几个人见了我,先是一停,然后试探着轻推那个男的,边推边说:“这里已经没地方了,你们到外面去,我们可是在这里好几年了,这里的地方都是有主的。”
“让我们进去吧,只要门边很小的地方,天太冷了,孩子小受不了,会生病的,你们行行好吧”那个男地说:
我一瞥眼,没管她们,走了进去,里面真的很挤了,都是人,只有小小的块空的地方,就是我的专属地盘。我走过去,里面的人都向边上让,勉强有条道。我过去,坐下,看看边上的人,她们都老实地往外缩,给我留出再大一点地方。觉得心里挺不爽的,皱了皱眉。一会儿那几个女人进来,都挤进人群中。我坐着,总觉得不'炫'舒'书'服'网',是因为比平时拥挤了?
“可恶”我猛地站起来,边上的人都被吓了一跳。我提上包,一下子跳到门口,也没回头,说:“今儿不回来了”。就出去了。门外那一大一小正窝在墙角边呢,这可怜见儿,让人心里直抽抽,我一咬牙,面无表情,走过去,“跟我走。”我也不管他们跟不跟,反正不跟,就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也算仁至义尽,心理平衡了。当我走了十多步后,听到他们挣扎着站起来,可又摔倒了。‘真是弱’我心想,也没管,继续走,跟不上也不是我的事,太弱就会被淘汰,动物世界里那些个可爱的羚羊、小马的跑得慢还不是被活生生地吃掉,谁可怜它们,就算是小老虎也有被叼走撕掉的。我走到街的拐角,他俩终于跌跌撞撞的跟来了。我停下来,转身看着他俩,小鬼头膝盖上出血了,二人都是全身颤抖。
我的天,太苦情了,真受不了,心里比被人打还难受。哗啦!我就把外套给脱了,他俩看我脱衣裳都是一愣。刚脱下,我就后悔了,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粗鲁了,哈,我都觉得自己很猛,还当街,女尊就是好,在这里是显得剽悍,要是原来那个世界就不雅了,不过细想在这里也不雅观,只是总比男人脱衣让人可以接受。我把衣服扔给小鬼。
“穿上”,
见她拿着衣服,呆了一下,递给边上的男人,那男人看着我,一边死死地拽着衣服硬往孩子身上套。
“我不冷”
“乖,穿上,是她给你穿的”
“爹,你病着呢!!”
天啊,不要再折磨我了,我不是善人,这就跟二只小白鼠在老虎面前相互友爱一样,这只虎虽不准备吃你们,那是她觉得你们根本不够塞牙缝,根本把你们当青草,没往食物谱里放。不要释放这种善的气息,如果老虎也有爱心,那老虎会死的,会死得很惨,很没面子。
放慢步子向前走,他们在身后一边推来推去,一边跟着。
来到客栈,我扔了四十个钱,跟掌柜说:“一间房,一天,一桶热水”。刚说完,小二就跑过来,带我们去了后边。进了屋,这屋不大,一张床,二个椅子,三个圆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