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幺妹的生活纪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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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得的感觉吧;的却是,明明他吼了自己,应该闹个小脾气,而小幺朝他一个劲傻乐,不禁让他孤疑万分,“吓傻了,你乐啥?”正好被洗好衣服准备做饭的妈妈听到,迎头就接了一巴掌,“这么说你妹呢?小孩子不能乱说!”
“呵呵……”小幺一个没憋住就笑出了声。哥哥狠狠的瞪小幺一眼,小幺立即捂住不争气的嘴巴。
“笑什么笑还不都是你”“哼”说着不管不顾抱着小幺就朝堂屋里走去,把幺妹按在椅子上,点了灯做起了作业。
“今天难道是星期天的吗?不然像哥哥这样对书苦大仇深的学生是不会主动碰书的。”看到哥哥拿书时想着,“如果是周日就对了,今天下午一直没见爸爸,肯定是在村东头的李家那里帮工呢!”
“哥,大姐呢?”“说你傻啦,你还不信,大姐不是中午到学校里吗!”方志瑾抬头漫不经心的说,一副吊儿郎当的痞样,是的,大姐初二了,说是要上晚自习,所以大姐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的,一般都是周五下午回家,周日下午走人的,因为贪睡所以就没见着大姐啦。
“这么可以老是说我傻!前就是这样,我大学毕业时都是这样说我,孰可忍妹不可忍也,”想着,此风一定不能助长。
“讨厌,我哪里傻啦?”因为生气而鼓起的包子脸让本来还很正常的大哥大笑了起来,实在没有风度可言;嘴咧那么大,试没形象了点,因为鄙视,我的脸又皱到了一起;忽然,一张大手摸到了我的腮帮子。
“干什么?”不禁恼羞成怒,把自己的腮帮子夺回后,吼他一嗓子也不解气,现在还好,我小麽!但是当我长大了,他还是不会收敛的!以前就是这样的。
小幺碎碎念的到厨房找妈妈去了。
小幺却不知自己已经给人娱乐了一把,方志瑾在那边暗乐“小不点点,还会生气!”说着拾起刚才碰掉得笔,在看书时,也没那麽难熬了。
“妈,烧什么呀?”
“小幺,这么不和哥哥玩呀?擀面条,小幺说好不好?”妈妈温柔的把小幺拉到她的腿边;一边烧火,一边用手抚摸着小幺的头顶,而小幺亲昵的趴在妈妈的肩头,糯糯的答到“好”。
这时候,全家还是用煤油灯,电灯一般是不用的,像这样晚上烧饭,因为节省也是不会点灯的;橙黄的火光照在妈妈的脸上,那里要比小幺记忆中的样子年轻太多,没有明显的皱纹,皮肤虽然风吹日晒的,有点粗糙,但并不是很黑,五官很好,特别是眼睛,想到多年后的妈妈,鼻子又有点酸;我们三个就我和妈妈张的最像,眼睛漆黑明亮的,大大的,像会说话,笑起来又像月牙,甜甜的;我就是头发像爸爸,天然的半卷不卷的,蓬蓬的;哥和爸爸特别像,五官很深邃,很立体,不能说是英俊潇洒,但也是很爷们,很有男人味的那种;大姐一半像妈妈,一半像爸爸,很有阳刚的味道,一看就是一个女强人;他们俩的头发都像妈妈,黑黑的,很有质感,想当年一直是我怨念的直接对象,想着,都是一个妈生的怎么就我另类一点呢。
一会儿水开了,妈妈就把已经用手擀好的面下进去,开了又放进去半篮子切好的团青菜和一把子蒜苗,一会儿就香气逼人了。真好,闻到这味儿小幺就馋嘴的不行,也不能怪小幺不争气,想自己天天吃贯了大碗大碗青菜有几根面条的人到了城里就只能吃到一碗面条能挑几根小白菜的饭食,那是什么感觉呀?不说你也知道,看到菜就谗!
“你爸还没有回来,我们等会儿就吃啊,”妈妈笑眯眯地商量着。
“好,瑶瑶等爸爸,”以前觉得自己和同龄人相比太奶娃气,现在才觉得自己还是不够奶气,比如现在,说那么嫩的话,好酸哦。
“小幺真乖!”王梅看着,这个自己最小的女儿,真是爱到骨子里,小小的就乖巧懂事,不像村里其他孩子,无论男孩女孩都疯的不像话,哪有一点女孩子样儿?王梅的父亲是她们当地的村支书,以前是读过一点书的,从小对王梅要求就是女孩子知书达理,同样王梅也希望自己女儿知书达理;虽然大女儿没有希望,但也不是疯丫头,但是小女儿一定会是个知书达理的孩子;想到这不禁又想到自己儿女双全,虽然日子紧巴巴的,但是自己和孩子他爸奔奔,和村里其他有些人家相比,过的也算好的;伸手揉了揉小女儿蓬蓬头,看到女儿扭着不依的样子不禁又笑出声。
“爸爸!”小幺眼睛一亮,这时响起开门的声音一定是爸爸回来了,小幺赶紧朝门口奔去,进入眼帘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三十四五岁,很是健壮,五官立体深邃,给人一种安全豁达的感觉,因为打米的关系,浑身都是白的,很是滑稽。
“小幺,今天听不听话?”看着小幺跑来,爸爸蹲下来笑着问到,近距离的,米粉随着皮肤的抖动,少数的几颗往下掉落,特别想笑,又特别想哭,小幺好像看到骑在爸爸脖子上看田野的时候,也就像现在这么大,自己笑的开心,爸爸笑得满足;又好像看到担麦子的爸爸,沉沉的麦子,压沉了扁担,压弯了爸爸的脊背,看到爸爸脸上的汗水像小溪一样,看到麦子随着扁担晃呀晃得,那么的沉重。
快洗洗,一身的灰,大致洗一下,赶紧吃饭,等会我给你烧点子热水好好的再洗,妈妈风风火火的端来一盆水来,又把我快要流出的泪水逼了了回去。
4。幸福的定义
“啊!”我无意识的呻吟了一下,朦朦胧胧中,似乎听到鸟的叽叽喳喳的叫声,一时间竟不知道身在何处,盯着眼前熟睡的大脑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是了,我很幸运的重生了,昨天回到家里,晚上爸爸回来吃饭后,还没洗脚就睡孰了。现在我睡在哥哥的床上。
从被世界抛弃的阴影中回到十九年前,回到我六岁那年的春天,一个我可以无忧无虑的单纯的生活的时光;想到这,我不禁全身轻松,觉得空气都冒着幸福的泡泡,太好了。
现在想来,重生对我来说真是一场及时雨,不然再让我在那种压抑与绝望的环境中生活下去,我想我会疯的;想想,还是当局者迷了,那时我一直追逐着别人的生活,羡慕别人的荣耀,而一直没有认识到自己根本不适合,我只适合做一个乖宝宝,女强人让别人去做吧!而且,成长中我也患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在择偶的方面我太偏听妈妈的了,和那些期望自己的未来妻子与自己并驾齐驱的男人在一起,我只会自卑死的,因为我一直会是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不是有人说嘛:性格决定一切。像我小女人的性格,永远做不到独当一面,干练爽朗,我只是一个婉约的宜室宜家的传统女人。好吧,我重生了,我可以改变,但是骨子里的东西是变不了的,如果变了,我还是会痛苦的,因为我不再在做自己!平时我也会看小说的,重生的我也看过,那些金手指我想都不要了,我承认我是很固执的安于现状的人。
这次我再也不要把那么多的责任都背在我的身上了,可要想开了,不是有哥哥和姐姐嘛,虽然哥哥姐姐的学习都不怎麽好,但都是聪明的人,姐姐高中毕业后嫁的人家在当地算挺好的,就在我们的街上,开商店卖文具的,哥哥中专学的是汽修,如果不是后来和街上的**混在一起,以哥哥的精明样干干错不了,我那时候再注意一点就是了;这样爸爸妈妈就有了依靠了;至于我还是好好读我的书吧,以后做研究或者写作都是可以的,那是我的位子。
至于别的什么,又想到我昏迷时脑海中最后的画面,也许我内心的深处是喜欢苏园的,也可能喜欢的只是那种被宠着的温暖吧!在那些非亲属的男性中,只有在他那里我才会无理取闹,无论我怎麽对他,好像一点都不会影响他对自己的态度,以前我一度很害怕,觉得他不正常,现在回想,他看着我时,眼中的喜悦那样耀眼,根本就做不了假的,再次回到从前,本来就是幸运得来的,那就给他一次机会和自己一次机会吧;至于他那种飞扬,跋扈、无所事事又惹是生非的性子,改不了的话,就在说;反正我也是被别人嫌弃了那么多次,再也不要找那些年轻才俊了,那种苦我吃够了,这一次我一定要找一个适合自己的,不是说女人是男人身上的一根肋骨吗,那这次,我一定要找到他;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我宁缺毋滥,最好的不会就是幸福,而是那个最适合的。
刚才自顾的想着,没有注意到,天已经大亮了,而一看老哥还在呼噜呼噜的睡得的倍儿香,真好笑,以前就是这样,家里就他最能睡了,每次最小的我都爬起来的时候,他还叫不醒呢,我下子起来恶作剧的念头。用手捏着哥哥鼻子,“恩”头向后靠去,我伸,向左摆,我往左伸,……玩着玩着,哥哥猛地一下睁开眼睛,我看得分明,那里正燃烧着熊熊的怒火;“哎呀!”我一咕噜爬起来,来不急穿好衣服拿上鞋子,就踉跄的向当门子跑去,还不忘喊着“妈妈,妈妈,哥哥要打我,”我怎麽就忘了呢,那是我的亲哥不错,但是在沉睡的时候分明是瘟神来着,咋就忘了!喊瘟神的活儿那是妈妈的。
一下抱住听到声音后从厨房中走出来的妈妈的大腿,继而躲到妈妈妈妈的身后,只漏出俩眼睛观察敌情;不要看我是他亲妹子,惹到那座瘟神他也对我这小不点照下手不误,不带手软的。
5。重温童趣
“大清早的怎么就欺负妹妹,快去洗了吃饭,讲讲就到七点半了”妈妈很铁不成钢的横了一眼正在左右环顾想掩饰自己目的的哥哥,把我抱起捋了捋我的爆炸头,看着哥哥那样子也很无奈,索性不理,只嘱咐他快点,省的迟到;反过来把我抱进屋里给我穿衣服,“小幺,以后等妈妈来给你穿好了,才出去啊,不然啊就会去打针知道吗?”。听着妈妈温温柔柔的叮咛,感受着母亲独特的温度,一下子我得寸进尺地就依向引人向往的温暖怀抱,站也懒的站。
“啪!”一下屁屁温柔的挨了一巴掌,
“小幺站好!妈妈还要喂猪呢,”利落的帮我穿好衣服,“啵”一声,在我额头亲了一下就把我放了下来。去忙碌了。
我屁颠颠的业跟着跑了出去,看着周围就像演奏交响乐一样,又新奇又激动,鸡鸭“唧唧,嘎嘎”的叫着,一看到妈妈拿着稻子走来,就像小燕子一样扑了过来,我就过去冲一下,恶趣味地观赏着它们跑去又跑回的样子,看到妈妈舀猪食,也趴过去瞅那些猪昂着头望眼欲穿的可爱样。
又被老妈一把扯回堂房,并给我按了一个工作,搬板凳等会儿吃饭。于是我开始了劳力的工作,呼哧呼哧,累并快乐着,虽然最后我就搬了一个自己坐的小板凳,因为大的就比我矮一点点而已;一点也没有凭着自己这样的“高龄”就这样能力而感到丝毫的羞愧,相反很沾沾自喜,因为我端坐在我的小板凳上呢!;想我从小到大,只要和能力沾边的我都不在行,以前小时侯没有为这事自卑,现在再活一世,就更看得开啦!凡事量力而行,可以发扬长处嘛;当爸爸从地里回来的时候,看到我累得红扑扑的笑脸精精神神的也是笑眯眯的。
很快除了狼吞虎咽后去上学了的哥哥,我们一家坐在一起吃起了早饭,很简单,也是我的最爱,一小瓷盆白稀饭,熬的浓浓的,倍儿香,一大蓝边碗盐水泡的的杨姜片,一盘切开稀饭上馏的厚馍馍片,在爸爸咬了一口馍馍后我便甩开腮帮子用我的御用小勺了喝起稀饭,不时发出吱溜吱溜的声音,引得妈妈笑骂“人家看了还以为我不疼女儿,稀饭都吃成这样!”
方德正也觉得好笑,儿女双全后好几年才又得了这么一个女儿,长的喜人不说,又乖巧,宠的跟什麽似的,但是偏偏好喂得很。
方德正一边吃一边说“麦子今年长的不错,现在也是闲着也是闲着,看哪天他们三个都在家里时,炸点油果子和有饼子,收拾收拾,我就把菜籽给卖了,现在价钱不错,而且都是下乡来收的,”
“恩,知道了,还用你说,我自己的儿子女儿,我还不知道,都是馋嘴的猫,”王梅给方德正盛着稀饭说,一会儿,大家都吃完了,王梅起来收拾碗筷时,一看,小幺还在端着个碗吃着,因为小板凳太矮,不站起来,还就没看到,想着这么长时间,就算人小吃的慢,那也吃了两满子了,于是就说“幺幺呀,吃没吃饱啊,吃饱了就不吃了啊,中午妈妈给你炖鸡蛋吃,!”
猛一吃那么香的饭,还真是不舍得放下,一方面是好吃,一方面是在城里上学养成的习惯,觉得剩下太浪费了,虽然可以给猪吃,不过还是算了吧,就我这小身板,我不能再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