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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爱人的头颅-第5章

小说: 爱人的头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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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茫然地摇了摇头,心里一阵刺痛,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一定有某个天大的秘密,她必须要知道。      
现在,这个天大的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你也许不会相信,但事实确实如此,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甚至还跟随一位物理学教授学习过,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因为当时正处于第四纪冰川的缘故,东非大草原的环境要比今天恶劣一些,但是,我还是见到了十几万年前的大象和狮子,还有成群的野牛和羚羊,但我并不害怕,感到害怕的是它们,因为它们从没见过来自未来的人。当时,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我回去的时候使用。      
我孤独地在草原上流浪,第一次在古老的土地上留下了现代人的足迹。一切都是这样新奇,宛如是梦中所见,地球真的很奇妙,生命也真的很奇妙。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但我能确定它们确实是那个物种的祖先。所以,我有幸成为了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证者。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是,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那是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或者是北京猿人那样的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天哪,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简直令人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黑,而是那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乎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那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鼻子也很生动,而嘴唇则象今天的非洲人那样丰满性感,但是,她下巴的线条却象今天的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美丽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某种与现代人相同的审美心。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那张似曾相识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过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地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着,但我的速度与她相比实在太慢了,我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人怎么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在草原的尽头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我的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很快我就再也跑不动了,只能倒在一丛灌木下休息。是的,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不过这很正常,因为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定居到东亚的人类变成了蒙古利亚人种,定居于中东和中亚的人类变成了高加索人种,而留在撒哈拉以南非洲的人类则变成了黑种人。我想,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这里变得异常恐怖,我想许多夜行动物要开始出没了。也许,我应该离开这里,开动时空旅行器回到家里。但是,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      
这个女人的存在表明,在这里附近一定生存着一个人类的群体。这应该最与我们现代人接近的祖先,我必须要找到他们,这将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发现啊。我就这样不断地遐想着,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古老的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此刻,已经穿越了十四万年时空的我实在太累了,于是,在这具有催眠力的风中,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醒过了过来,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正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此刻,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正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把沉睡中的我带到了安全地带。      
我坐了起来,我发现我的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洞口的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她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感谢她,可是,十四万年前的人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和思维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睛里一片茫然。显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之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无论从各方面来说,我和她实在太不同了。不过,有一点我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只不过相隔了十四万三千年。也许,正是处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她并不知道什么是握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的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显得很白,但却很粗糙,手掌里有许多老茧,与我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的表情也似乎对我娇嫩的手掌很惊讶。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虽然,她的手心里充满了艰苦的生存所留下的粗糙感觉,但是,她的手很热,热得让我脸上发红。很快,她也习惯了被我握着的手,反而用力地握紧了我的手,她很有力量,这力度来自于她野性未脱的身体。她的力量把我拉了起来,我看到她笑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的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她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他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几乎已经被现代文明所遗忘了,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拉着我的手,把我拉到了洞穴的外边,岩石构成的洞外是一片低矮的灌木小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我忽然发觉我喜欢上了这片草原,在这看似荒芜的蛮荒原野里,其实到处都蕴藏着生机,也蕴藏着人类祖先的种子。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也许她很高兴,因为她见到了我这个陌生人。难道她是孤独的吗?不可能,原始人类不可能孤独地生存。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么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起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显得很高兴,对我笑了笑,然后走到一棵小树边,从树枝上采下了几粒红色的小果子,放到了我的手里。我立刻就明白了,这是我们的早餐,原始社会里通常都是男性打猎,女性采集果实。她吃了几粒果子,我这才想到我早就饿了,于是也照着她的样子吃了起来,味道很甜,富有水份,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植物果实,也许,在今天已经灭绝了。我发现这片小树林里有许多这样的果子,我和她一块儿采起了果子,很快,我们就吃饱了,我想这些果子一定富含着营养,可以提供大量的蛋白质和热量。      
然后,她——不,我应该称她为夏娃,我的夏娃,她带着我离开了小树林,向岩石洞穴后方走去。      
走了大约半个小时,我见到了一处被稀疏的小树林环绕着的山丘,这里形势险要,怪石嶙峋,在陡峭的山坡下有几个巨大的天然岩洞。在洞口前有一眼碧绿碧绿的泉水,几十个腰间裹着兽皮的人正坐在泉水前休息。毫无疑问,这是一个原始人群的部落,他们除了种族特征以外,其他的一切的身体特征都和我们现代人一模一样。      
当他们发现我以后,一个个都非常惊讶,我能理解,就象哥伦布第一次抵达美洲的时候,印第安人对他们的感觉一样。夏娃走到他们跟前,对他们说了几句话,自然,我是听不懂的,我只听出这是一种音节含混的语言,在说话的时候,夏娃还不停以打手势等肢体语言来辅助。显然,这是人类最早的语言,刚刚处于萌芽的阶段,但正是这简单的几个音节,最终使人类进入了文明的殿堂。      
我还特别注意到,男人们对夏娃都十分尊重,似乎都能听从夏娃的话。也许,这正是母系社会的雏形,女性在部落里拥有比男性更高的地位。很快,夏娃把我拉到了部落成员们中间,他们看起来都对我非常友善,对我说着一些简单的话。有的人还大胆地伸出了手,好奇地抚摸着我的衣服,这是他们第一次接触到纺织品。有的人甚至还摸了摸我的脸,也许是因为我的肤色比他们浅的缘故吧,但我并没有拒绝,而是任由他们善意地触摸。我还见到了几个怀里抱着婴儿的妇女,她们正在给孩子哺乳,人类就是这样一代一代地繁衍下去的。      
就这样过去了半天,我无法用语言和他们交流。但人类共通的眼神却是可以交流的,人类的眼睛是我们共同的语言,特别是在我与夏娃之间。在休息很久以后,部落开始准备狩猎了,男人们带上了武器——坚硬的木头,顶端还有锋利的火山燧石。夏娃依旧拉着我的手,跟在男人们后面,我觉得我也至少应该带上某样“武器”,于是,我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折叠小刀。夏娃好奇地看着我的“武器”,不明白它的用处,其实,我只用这把小刀来刮水果皮。      
男人们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原地带,这里聚集着一小群非洲野牛。他们呈扇形排开,悄悄地在茂密的草地里匍匐前进。我不敢跟上去,害怕惊动了猎物,只能和夏娃一起远远地站在后面观看。当我几乎看不到猎手们的时候,他们忽然从草丛中跳了起来,这时候已经距离他们的猎物非常近了。他们形成了一个包围圈,向一头小野牛凶猛地扑去,野牛刚要逃跑,一支原始的燧石长矛就扎进了它的背上,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直到小野牛浑身是血,再也跑不动了。小野牛死了,几十个男人一起用力,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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