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认为爹太抢戏-第3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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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辣到点子上就行了。”
池春华努力吸收着她娘和她姨的辣椒水、黑墨水,茁壮地成长着,直到郑瑜想起还有外甥来:“我外甥呢?”
“因着这一场大战,实是幸事,崇道堂放假三天,今天有长生同窗过来,他接着玩呢。”
郑瑜道:“二郎好有三岁了,也没个小名儿,明年四岁,将能开蒙了,也不好叫唤呢。”
郑琰道:“今秋或者明秋吧,他们才过了两个生日呢。”
郑瑜道:“索性给他们起个小名压一压。”
“等长安回来,让他取。”
“那你可记住了才好。”郑瑜又叮嘱了一句。
郑琰发现,现在杜氏不怎么念叨她了,改郑瑜了!
留给姐妹俩说私房话的时间也就这么多了,转眼又一大批贺客到了。因池府是女主人当家,与郑琰交好的贵妇们一涌而至,打着借池家有喜事的机会好好聚一聚的主意。郑琰自己执行女客,外面男客只好让年方五岁的池宪来应对。
池宪小小的个头儿,看人都得离着略远些才能保证不仰头仰得跌跟头。然而一应礼节却似模似样,身着大红底小团花交领袍子,头上小小一只金冠,足登粉底小朝靴,看起来喜庆又富贵。
顾益纯为给弟子撑场面,特意让两个儿子也来到了师兄师姐家里相帮,两位小师叔一左一右,带着小师侄来迎客。拜访的客人看到这样的组合无不一愣,才想起来,池脩之还没回来呢!
池脩之在自食恶果,狄人退了,于是留下的麻烦只有让目今司州的地主池脩之来处理了。不管对方是不是狄人,故意让对方染病这样的事情一旦做了出来,还是要承担着道德风险的,所以池脩之做的时候很隐秘,一点也没有宣扬他的生化武器理念。用的是“反正马已经病了,就让他们发挥最后的能量”的借口,至于人,他也是用了高价“募集”来的。
曹郡守固然能够猜得到一二,却是不敢也不能说出来的。而经过此事,曹郡守见池脩之没有灭他口的打算,也以半个池党自居起来。
池脩之却没有心情开心他又多了半个党羽——这种疫病还真是坑爹,综合起来,但凡染病的,十停中总有八停要死。虽然转移得很及时,纵火焚烧很给力!池脩之挟战胜之威,反对迁徙的声音也被压到了最低,可他还是有事情要忙。比如:治河、治病。
因为人为地扩散了疫病,狄人走了之后,本地军民也陆续了不少人感染了疫病,这里面还有些“功臣”,隔离起来尤其麻烦。也就是池脩之直通着朝廷,打过去的报告批得飞快,才能没在事态进一步恶化之前该隔离的隔离、该烧的该掉。
当初为了坑双鹰王,他往河时投死尸,现在双鹰王走了,河没走,还落在边境上,为了防止人畜误饮,得捞出尸体烧了,再禁止大家饮用河水,直到数年之后才能解禁。
这项规定就比较坑爹了,曹郡守不得不向池脩之请示,编造个谎言来恐吓民众让大家不敢越雷池一步:“就让吏目们宣讲,是双鹰王退的时候河中落了尸体……”
池脩之沉默了一下:“告诉他们,河里的鱼也不能吃,尸体太多了,鱼吃尸体,有人在鱼肚子里吃出断指来。”
曹郡守好险没吐出隔夜饭来,MD!怪不得人家年纪轻轻就是刺史,自己胡子一把才做到郡守,原来差距是在从无耻到凶残各方面的。曹郡守一揖礼,诚心诚意地道:“本地疫情已报朝廷,迁城之举也是朝廷同意了的,城既迁了,这里附近没人烟,也就没什么人饮这河水了。您,什么时候回去?”
新城的地址择在更上游一些的地方,池脩之亲自选的址,这年头凡是书读得好的人,真是无所不通,装神棍也是其中之一。池脩之的风水学得不错,新城周围草场土地也不坏。按说这些做完之后,池脩之就该走了,留下曹郡守监督建城就好了。
第四百零一章 抱了一个‘好’字
可他就是不走,弄得曹郡守不知道自己是哪里得罪了这位大神。
池脩之心中有愧,他能骗得了别人,独骗不了自己。全国上下都知道,他池刺史冒着疫病的风险,抛下舒适又安全的治所亲赴前线,老天保佑又打了场大胜仗。他却知道,这疫病到如今的扩散,他也是“居功至伟”的!总想看着这一方土地安定了下来,才能放心返京。
他还有担心,据郎中说,凡有这病的人,发得快的,两三天就死,发得慢的,会挨上好几个月,遇上医术不精又或者没见到这种病症的大夫,就有误诊的可能。这病的传染性之烈他是亲眼看到的,双鹰王都不得不跑路。万一他回京回得急了,自己又身已经染病,传染给老婆孩子怎么办?全家都要完蛋好吗?
池脩之在边境拖了俩月,又回到州治所借口忙着秋收,又拖了俩月,一拖二拖,拖到九月,再没了借口,看着自己身体好像真没什么毛病,这才起行。也就是他这样有后台的人罢了,否则就算是写一百封情真意切的奏疏,他也拖不了这么长时间。
听说池脩之回家,第一个高兴的是池宪,小男孩儿数月以来当“户主”当得很有压力,既不肯抛下责任,又感到自己有不足之处。现在亲爹回来了,池宪一向端得很板正的小脸不由自主地都会带笑。他的欢乐之情,从与乃姐一齐扑向池脩之的动作就能看得出来了——这货自打上学开始,就努力做弟弟们的好榜样,不肯这样“幼稚”了。
池脩之一手捞起一个,叶文凑趣道:“郎君一手儿子、一手女儿,恰是抱了一个‘好’字。”听得郑琰很开心,当场赏了他钱百贯、布十匹:“这几个月你伏侍郎君也辛苦了,给你两天假,家里看看去。”
三个小的没有哥哥姐姐们的行动力,慢了半拍的结果是只能扯着父亲的衣摆。郑琰看着池脩之的轮廓比以前更刚硬了几分,竟有丝嶙峋的味道,努力堆起笑来:“这几个猴儿,把你当山爬呢!”
池春华道:“阿爹就是山呢!唉唉,阿娘也说,父爱如山。”
有个如此狗腿的女儿,人生真是添了许多乐趣。
一家人进了屋里,且叙别情,池脩之也不考问儿女功课,只问孩子们学得累不累,还说郑琰辛苦。小东西们围着池脩之,看来温情脉脉。郑琰大惊,这货是受了什么刺激了?别的不好说,池脩之对长子,那是真的很典范的!这样见面了如此温情,一定有什么打开的方式不对!
池脩之也是被残酷战争给“点化”的,数月煎熬倍思亲!
郑琰总觉得池脩之状态不太好,便道:“让你们阿爹先歇歇去,还有几个月好聚呢。”她要单独问一问池脩之。
夫妻独处,不等郑琰开口,池脩之已经把她拥入怀中。郑琰被抱得很紧,察觉到了池脩之的紧张,试探着道:“怎么了这是?我又不会跑了。”
池脩之温热的鼻息喷在郑琰耳边:“我差点回不来了……这一回,我好像办了一件错事……”
“你回来了,怎么会是错事呢?”
“那场疫情……”池脩之断断续续地把如何黑了双鹰王一把给说了出来,“他们有些人,原本不会患病,不过因为我这一闹,也折了进去,我心中实在难安。”
卧槽!生化大杀器?
郑琰已经穿越快三十年了,以“连望远镜片儿都能装错”的辉煌经历给穿越者丢了无数的人,大惊之后也完全想不出什么完整的应对生化武器的秘方来……
囧了一会儿,发现自己既推断不出这是个什么病症,也不知道怎么收拾。郑琰只好说:“你很遗憾双鹰王没跑到司州抢一圈儿?我知道,有些事儿不是算清了账心里就好受的。若真过意不去,就把司州治好,也使存者受益。”
池脩之终于冷静了一点,郑琰却下决心要请她爹当外援。于是池脩之被师叔给拎过去再教育:“你是功臣,蔫头耷脑的像个什么样子?”郑爹训女婿也不忘保护女儿告密人的身份。
池脩之权衡再三,发现在郑靖业这等老狐狸面前道行不够用,终于向郑靖业吐露实情。郑靖业给予女婿暴风雨般的批判:“男人丈夫,做了就不要后悔!世上哪能什么好处都让你给占了的?美得你!你也会算账,当时不这样做,双鹰王就要踏平司州了,两害相权取其轻,怎么你还想不管兵临城下,只管窝城里呈寒问暖?那是老妪做的事情!”
两相比较,池刺史的下限还是比郑首相高了那么一眯眯的,不过,也快刷新了。
池脩之幼年就是缺个年长的男性给予“爱的教育”,被郑靖业劈头盖脸一顿骂,心情居然开阔了不少。估计要是郑靖业抬手抽他两板子,他还能更痛快一点。看得郑靖业直哼哼:“滚滚滚,看着就烦!”
池脩之圆润地回家了,正逢郑琰让他给儿子们取小名儿,池脩之道:“二郎名药师、三郎名去病、四郎名延寿。”
这也是其时风俗,跟池宪的“长生”一样,为的就是好养活,类似的名字还有延年、延龄、长龄等等等等。搁这年头,遇上叫黄药师、霍去病的,千万别以为你穿越了,呃,穿越到汉唐了,人土著就叫这名儿,真真的。
三小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开心地玩起了“猜猜我是谁”的游戏——他们长得实在是太像了,又成天组团鬼混,想分出来真心不容易。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恶作剧天份也越来越高,甚至会互换绣了代号的衣服来骗人。真是要感谢亲娘训练他们自己穿衣吃饭!
在遭遇了他们的把戏之后,郑琰只好取消了他们衣服上的记号。然后他们就更难缠了,喊一声“药师”,三个人一起答应,你要板了脸,说不定老四就出来承认他才是药师,这回连误导人的编号都没有了——不过池脩之倒是玩得挺开心。
好日子总是过得飞快,玩得开开心心的池刺史又得在年前回去了,一家人依依惜别。池脩之捏捏女儿的嘟嘟腮:“笑一个~”那模样要多流氓有多流氓,池春华张嘴咬住了他的手,口水与泪水齐流。
“好像三个红口袋!”池春华很没同胞爱地嘲笑着三个小弟弟。
要过年了,虽然男主人不在家,家里还是要热热闹闹地,红色无疑是很喜庆的颜色,于是全家上下能裹上红的就都裹上了,尤其是三个小宝宝,红袄红裤红鞋子,因为年纪小,脑袋上还扎上了红头绳。无怪池春华要说弟弟们是仨红口袋了。
三个小家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照镜子都免了,发现自己确实很红!药师小朋友不知道是不是故意的,看完了自己和弟弟们,用迷茫的大眼睛又看一看姐姐,然后咧出一个大大的笑容来,伸出胖手指头指着池春华:“红口袋!”
嘲笑别人的池春华自己也不能免俗,不过她是“大孩子”了,配饰、文绣上就有了更多的选择——当然还是很红彤彤。池宪个小大人也与姐姐、弟弟们一般,除了内衣袜子,其他的都很红。就连袜子上,也绣上了喜庆的图案。
池春华脸上一红,恨恨地道:“你才红!”
郑琰偷笑两声,拎起个镶红宝石和小珍珠的金项圈,扯过女儿:“你长进了,学会跟弟弟拌嘴了,笑话旁人前也不看看自己是不是也闹着笑话。”
池春华嘟起了嘴巴,哼唧道:“我逗他们呢。”
郑琰扯起抹笑,看得池春华不太好意思了,才把项圈挂她脖子上:“试试看,合不合适?”
也只有在过年的时候,无论穿得多张扬,都不刺眼——还必须穿得很隆重。只要不是处在丧中,人人要穿得富贵些。哪怕是名士如顾益纯,上了年纪不好穿得太红,也是红褐二色花纹的衣裳。孤傲如李神策,除了那身紫色官袍,也要套身胭脂色的五福外袍。
郑琰也就按着风俗给全家上下装扮上了,连同家下奴婢,也都裁了新衣——虽然不那么红,料子也不那么好。
池春华晃了晃脖子:“有些沉。”
“谁还天天带着?应个景呗。你退后两步,我瞧瞧。”
池春华依言退了数步,大大方主地半展着双臂,还转了个圈儿:“怎么样?”
她年纪还小,无法盛妆,勉强梳着双鬟,在双鬟上各挂缀着小颗宝石的金链子。耳朵上挂俩小小的梅花坠子,脖子上一个项圈儿,腕上戴了两副金镯子。上身大红缎通袖狐皮短袄,下身黄绫裙子,绣着缠枝纹,脚上一双红鞋子,绣着迎春花儿,鞋头上还缝着颗小珠子。
非常喜庆!
郑琰满意地道:“这样很好!”
池春华道:“那是,阿娘打扮的我呢,能不好么?”又说,“阿娘跟我穿的好像,好像我姐姐。”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郑琰咳嗽一声:“你又淘气。”
池宪很识时务地不对这两个女人作任何评论,只是调整了一下身上佩的小短剑。剑是被当作礼器使用的,时人比较尚武,民风很是彪悍,小孩子们身上有那么一两件“凶器”也不算什么——只要别捞太凶残的武器就行,狼牙棒必须不给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