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A电子书 > 言情电子书 > 重生之名门公敌 >

第197章

重生之名门公敌-第197章

小说: 重生之名门公敌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个小时。”赵宣说。
    于自善又瞅了一圈桌上的菜,回头对沈老板揶揄道,“你们今天的菜上的够慢的。”
    沈老板说,“刚刚重换的,你们吃,我再去厨房看看。”本来想问喝不喝酒,又想到刚刚钱小乐慌不择路跑到厨房去要温水。
    他就迟疑了一下。
    看去钱小乐,不看不知道,一看他都愣了。
    此时钱小乐眼里真是谁都没,就对着旁边那个漂亮姑娘。当然,那女孩是漂亮,对得起这份殷勤姿态。
    钱小乐轻声说,“温水,我刚听说你要来,给你提前端来的。”
    那女孩侧头看他,没有看杯子。她还没有说话,钱小乐就慌慌地说,“怎么,今天不想喝水吗?那你想喝什么?我去给你拿。”
    她对着他,不动不挪,那表情,有种轻盈无声的沉静,对视片刻,她转头回去说,“水就可以了。”
    声音是淡而轻的,却令人觉得欲言又止,无端……心里还空落落的。
    沈老板站在那里,这一会,就像看了一场爱情剧,明显襄王有意,神女无心。不过这女孩,那望着人的柔软呀,转头去无奈地妥协,“水就可以了。”路人都听的出语句中的无奈。
    怎么那么柔。
    难怪一下套住了钱小乐这种野马。男人都过不得这样的女孩。
    沈老板轻轻关上门,往厨房去,一边走一边想,不知道要不要提醒,这女孩的姿态,那是人家心里有人!绝对的!见过闹饥荒的年代兜里揣着馒头的人没有,管你别人饿死,人家兜里有馍馍就不慌。
    真正的胸有成竹,才能有这份勾人的稳重轻漫,好像什么都不搁在眼里。
    去了厨房没多久,热菜就陆续都上了。
    顾西沉默地吃饭。
    钱小乐给她不停拿公筷夹菜。
    “这个喜欢吃吗?小黄鱼?现在不是季节,但他弄了些,做的这个汤,你看汤都煮的发白,他们这里比我们那边做菜费工夫,旁边那碟葱油炝的,你尝尝,能有家常的味道。”
    “还有这蟹炒年糕,你别看着普通,试试这里面的年糕。——这个,这个最好吃,这千层肉,透明的,入口一定化,他们厨师的刀工和我们的一样,可这道菜,到了我们那边,就做不出这个味,你看那宝塔形,真的切过108层。”
    大家都不吃了,看钱小乐一个人表演。
    钱小乐从来都没有这么“进取”过,他这是准备摆明车马追人了吗?大家还真有些好奇。
    目光又到了姑娘那里,更好奇,不知道这顾保真整天一副“老实单纯”样,发现没。
    门响,沈老板带着人来上菜,“主食上了吧?”
    他后面人端着很多小盅。
    钱小乐问顾西,“要主食吗?”
    白瓷的小盅摆上桌,钱小乐掀开一盅,对顾西说,“这都是粗粮的,我们来了没人吃细粮。”他又掀开一盅,“这个……”
    沈老板眺了一眼,“小黄米饭。”
    然后就见钱小乐捧着那米饭盅,神色纠结,沈老板一想就知道,他刚刚说过只吃粗粮,以他对钱小乐的了解,钱少这会一定在迷茫,不知道小黄米是粗粮还是细粮?
    他刚想提醒,小黄米也是粗粮,就见钱小乐把那饭盅捧给旁边的女孩,“你要尝尝这个吗?我爱吃brown rice。”
    沈老板:“……”这还装上了?
    桌上的各位却没有这样好涵养,郑开明和汪睿直接都露出了笑意,大家谁不了解谁,他们敢保证,钱小乐用英文叫不出桌上五个菜名。
    不好意思说糙米?那怎么不说玄米?
    于自善感慨,还好这人早几年从国外进货,买错过一次大米,不然这brown rice小乐一准都不知道。
    沈老板却有趣地发现,对于大家的表情,钱少视而不见,他只关心地等待着旁边人的反应。
    就听那女孩说话了,“这个就挺好的。”她说,语调不高不低,却温柔的令人想把口袋的钱都掏给她。
    沈老板站在他们后方,看不见女孩的表情,只能听到声,就听她说,“自善,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梁,是不是这么说?”
    于自善被点名,笑着点头,“极是。”
    大家都不明白,这年头,谁在这装逼的东西上用时间。但于自善玩古玩的一定知道,而碰巧,沈老板是食家,不然不会开这样的馆子,所以他也知道这两句关于吃的。
    但他同样也意外,不知道这女孩啥意思。
    就见她看去一头雾水的钱少,极温和的声音说,“这是杜甫的一首诗,《赠卫八处士》,……乱世漂泊后,一晚春雨细碎,他偶遇少年知交的故友,已经二十多年不见,少年分别,如今都两鬓斑白。”
    她望着钱小乐,微微笑着说,“——家里没有好东西款待好友,主人只有一味现采的春韭,还有一钵小黄米饭,杜甫也不胜欢喜。所以你看,这才是人吃的饭呢,三餐一宿,看和谁一起吃而已。 ”
    她的语调极慢,雅间只剩下她纯净的声线和菜香。
    一席话,每个人都觉得这顿饭不同了。
    沈老板站在那里,更是心里直叹,这钱少可不得栽的更狠。悠闲和宁静,她几句话,就给了人一种朴实的安宁。
    可换成自己年轻几岁,不栽吗?
    这年头,小桥流水人家都没了,都市的快节奏。从有了计划生育,家里都是一个男孩,所以怀了女孩都打掉,幸存的都是生存力强大的,以后的大时代,女强男弱是一定的。
    女孩都恨不能和男人一样站着上厕所,谁还这样软声细语和男人说话?
    当然所有人的震惊都比不上钱小乐,他磕巴着说,“保真,你说的真好,我叫了你那么多次在我那边吃饭,你从来没有说过这些。”
    顾西微笑着低头,柔声说,“说的很好吗?这是我男朋友以前吃饭时候讲给我听的,吃什么东西都没关系,关键是和谁一起吃而已。”
    所有人的心,沉沉一落。
    钱小乐的表情没变,呈现出一种过度意外的面无表情。
    她的声音还是那么温柔,像春水般令人舒服,可是这一刻,大家才明白,绕这么大个圈子,她是为了推荐男朋友呀!
    只有于自善心里感叹,就知道她这样说闲话没好事。那句诗后面还有两句,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作者有话要说:
    琦爷:“男朋友的作用,就是偶尔给老婆撑撑场子。”
    顾西:“你什么时候来……”
    琦爷:“……在路上”
    这更迟了,霸王票下一更再感谢。

☆、第221章

钱小乐期期艾艾地看着那小黄米饭,这样食品成了他生命里再也忘不掉的东西。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钱小乐以前的乐趣都是发散的,主力在发崛饮食。对女孩也是。最初撩拨顾保真,纯粹是吃饱了撑的。
    可后来就那么喜欢上了,他也没想太多。
    没有想过人家有没有男朋友。她当然是没有的,她那么单纯,生活那么简单……
    所以她说了男朋友,他都不信。
    不过桌上人的表情告诉他,她真的说了。钱小乐忍着嗓子干涩,小声问道,“你说以前的男朋友?是以前了吗?”
    呦!这句可太心酸了,大家都不忍心挪开了目光。
    却都竖着耳朵,就听那保真轻笑一声,说,“当然没了……我们还在一起。”干净利落,还在一起呢。
    原来是有主的!
    有主又怎么样?可以挖过来,结婚都可以离婚,单看喜欢到什么程度。大家都不约而同望去钱小乐。
    眼里多了兴趣,看热闹的兴趣。
    却一对上钱小乐的表情,觉出不是味来。那表情确实太苦了。
    汪睿拿出烟来,没人顾忌顾保真,大家心里不约而同有了幼稚的报复感,她有了男朋友怎么还出来祸害人,给她抽点二手烟,熏死她。
    烟递到于自善这里。
    他抬手接了,说,“这诗挺好的,就是最后两句太凄凉。”
    汪睿按下火机,火苗跳出来。
    他凑近点了烟,抽了一口看向顾西,“——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隔着顾西的钱小乐,神色怔愣,他一瞬间,竟然穿透岁月,猛然体会了于自善所提诗句的意境,世事两茫茫。若干年后物是人非,也许不知道哪一天,就成了最后见面的一天。或者再也见不到她。
    一年念头打住,钱小乐猛然竟然生出想嚎啕大哭的冲动。
    他愣愣傻傻地,觉得整个人都不是自己的了,他因为一些原因被家里改过身份证,改大了四岁,所以和他玩的人,从来都是比他大的,这事大家都知道,可他们都忘了。他们当他也25,忘记了其实他才21。
    因为时间不对,他人生的节奏总是和别人的节奏不一样,17岁别人恋爱的时候,他13岁的心里觉蛐蛐更有趣。他17岁对女人有兴趣的时候,人家都玩过瘾了。他也孤独的很。
    好不容易到现在,25岁,人家都玩的驾轻就熟,身边有女朋友是常态的时候,他才找到特别喜欢一个人的感觉,这和他以前和别的女人在一起不一样。
    原来一个人能多喜欢另外一个人,自己是不知道的。
    他没有想过,有个女孩有一天会这样,温柔缱绻,令他吃喝玩乐的兴趣都大减,她和他谈钱,谈兴趣,谈什么都行,只要和自己谈就行。
    但原来她可以什么都不和自己谈,她有男朋友呢!
    沈老板站在后头,感叹,饮食是文化,很多人压根不懂,就像钱少一样,人家这姑娘,他要不起。什么样的男人,得了这样的女朋友也不会撒手,他有些看不下去,带着人退了。
    小黄米饭,以后再也不能给钱少端了呀。
    大家却无人知道,顾西这样说已经口下留情,她原本想干脆说她八月要结婚的。可是猛然心中涌上不好的预感,令她想到自己当年准备结婚,闹的那么大,订了婚纱,放手了公司,最后却不得不分手。
    当然目前以她和程琦的感情和了解,除非死亡再也无法把他们分开。可是他们都是死过的人,所以有些地方终成了禁忌。
    不能触碰。
    *******
    三月尾春雨淅淅沥沥,顾西上了飞机,伦敦阳光如丝,她的新家已经装修完毕,家具送来。
    她指挥人按照程琦的要求都摆好。
    卧室里是白色的地毯,白色的欧式窗,床品是象牙白的颜色。
    她靠在床边,试着电动的窗帘,窗纱轻垂在地上,早上开一点窗,清风自来,那纱就摇摇摆摆,她觉得早晨用这个功能挺美妙。
    晚上试了浴室的水,水压也很合适,泡在浴缸里,她看到对面有镜子,抬脚可以照到自己的脚丫子。
    然后就觉得有点奇怪,这块镜子之前她没有注意,是程琦特别嘱咐让装的吧?她微微起身,就看到自己不着寸缕,顿时又缩回水里。
    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雾蒙蒙的,头发很黑,眼睛也是,又黑又亮,好像可以穿透暗夜,她慢慢躺倒,水波围住她。浴室上端,玻璃上疏疏落落几朵花,隔空映窗,她转身,浴缸里的水掀起水波。
    她心烦意乱地走出来,觉得心里有个想法一闪而过,却抓不住。
    吹了头发上床,抱着被子翻了好一阵,旁边的加湿器冒出薰衣草的水雾,她抬手过去,那水雾轻柔吹落在指尖,她才猛然一掀被子坐了起来。
    想到了!
    她走到床边,开了窗,外面夜色已深,一阵风来,楼下街道安静,天上月色朦胧,浮云难掩月色,这世界,真实的令她孤独,当然……没有程琦的夜晚,她都是孤独的。
    不知怎么睡去,因为睡前洗了澡,倒是睡的算熟。
    梦里她和程琦在一起,圣诞寒冷热闹,院里火苗跳动,有风做势,向周围不断蔓延,火上有烤肉,却是不吃的,就让那肉烤出香气诱人。
    程琦搂着自己,自己靠在他怀里,听他说着情话。
    “等夏天的时候,我学做糖葫芦给你吃,你爱吃山楂吗?”
    她语气嫌弃,“那么酸……”
    “山楂的那一抹红,没有东西可以代替,将来可以给孩子吃,你们过年,一人拿一串。”
    “那为什么要夏天学……”她嘟嘟囔囔的,因为他的手揉进了她的衣服里,“听你的意思,是想冬天给我们吃。”
    “……我的技术不好,得从夏天开始练。”他低沉地说,说到那“技术”两个字的时候,却用上千回百转的味道,令人听出他在说另外一个意思。
    她浑身都发热了,好久没有过的感觉,那团久违的火,烧的她骨头酥。
    他从后面搂着她,靠在她的耳边,“我们中国人的社会,饮食是我们的文化,我每天给你做好饭,你爱吃我做的什么……”他靠在她耳边问,又轻轻地啄,“你说……”
    她向前躲,浑身发软。
    他只是手紧了紧,她就还在他怀里,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