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岛领主-第4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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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和沾满沙砾仍然在微微蠕动的心脏摆在他们面前作为祭品。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已经完全失去了把镇上那几个漂亮舞女破处的心情,休息了两天后,我只是把召唤几棵巨大的红柳树人的命令印记交给了镇上的卡利米等几个德高望重的家伙,又把武器和战马分给了他们之后,我又带上了三匹马踏上旅途。
这次我的目标是雅玛宗女儿国,沙漠中仅次于龙城的繁华城市。
(请看下章,霸道的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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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风情 第七十六章雅玛宗都城(一)女权国度
更新时间:2008…6…8 23:05:54 本章字数:2700
在沙漠上行走,每路过绿洲遇到牧民之后,我凭着手头上掳掠来的骆驼和战马从牧民中换取了的食物和水,偶尔有个别想从我身上占点便宜的牧民还提出“妻客”,当然立刻被我给了拒绝了。
已经享受惯了精灵美女和金丝博德美女的我,就算再饥不择食也不能干出给别人戴绿帽的事情来,这已经触及了我的道德原则的底线。
况且如果说精灵美女及博德美女是山珍海味,而这些牧民的妻女只能算是棒子面窝头。
大捧大捧的椰枣和牧民用野菜野果腌制的肉干成了我这一路上主要的零食,只不过时不时地会有一小股沙漠强盗自发地给我送上一堆堆物资,以至于我身后跟随着十来匹骆驼和战马,阿宝拥有马族上位血统对于这些处于金字塔底端的家伙有种天然的威慑。
连续走了第三天之偶,一片广旷的平原展现眼前,草坪疏落地点缀着,星星点点地东一块西一簇。
在平原近中心处有一片方圆达二十哩、长着稀疏树木的绿野,隐见帐幕和白色的房屋点缀其间,在日照下白屋闪闪生辉。
晚霞中炊烟袅袅升起,说不出的安详和宁静,红柳胡杨。
沙盗首领的战马有些老了,而且浑身毛发干秃了不少,我相信就算杀吃了这马肉也是硬得咬不动,好在因为这个理由,这匹老马很荣幸地被我保留了下来,并且亲眼目睹了比他年轻的战马被我给放血止渴,刮肉充饥。
令我意料不到的是这匹老马的能耐,竟然带领着我寻找到了一小片绿洲,让我美美地把清水灌了个饱,连带着放出来的三宝也喝了个痛快。
我坐倒在绿意盎然的水潭边,抽出了长枪慢慢地擦拭了片刻之后,凝神聚气,一枪戳在地面上,凝聚在我枪尖上的战能爆发起了一蓬沙尘,在地面上形成了一个环形的小坑。而不是单纯的增加穿刺力和破坏面积了。
经过这些日子来的磨练,我的枪技与战能已经隐隐约约有种随心所欲的流畅自如的那种感觉,这主要还是源于我懂得武技中的一个至高的道理:只要基本功打得愈扎实,那么将来突破瓶颈就愈容易。
就像一棵参天大树一样,它的根系就决定了它的高度,这个道理我很早以前就明白了。
至于我的战能值,随着我修炼的内力与吞吃掉了龙肉之后,一直都是呈直线飙升的状态,虽然能长时间保持我旺盛的战斗力,只不过在精纯度上仍然没有像我的枪技一样运用自如,据我的那位黑魔族养父告诉我,如果修炼到最高的境界,就可以再周围形成隔绝重力的领域和战能凝聚而成的武器,这就是战能上精纯与雄厚达到一种极高的水准境界。
而在路过了一个塔伦镇上,我有幸地见识到了沙漠王国的铸冶技。
只见这些人在小镇的附近的一个山丘中,通过种种药物血腥物等,把大群大群的蚂蚁引诱出来后,飞快地拿着大号铁锨把这群蚂蚁拨到了一个撒满驼尿的坑里,噬金蚁立刻就陷入昏迷当中,紧接着他们把这堆陷入昏迷颤抖中的蚂蚁一放进了火堆里,转眼之间就把这堆蚂蚁给焚烧成了亮晶晶的灰烬,然后把灰烬一堆堆放在沸水翻滚的锅里狠煮了来。
一连换了十多锅水反复过滤之后,硕大的锅底铺着半锅的银白色极其纯净的金属粉末了
“平日我们如果想制造工具的话,就挖掘出所有噬金蚁来,然后再用这些程序处理掉噬金蚁就可以提炼出大量的纯铁渣,然后再熔锻制造需要的工具。”
数百面银光闪耀的略带凹面水银玻镜把正午最炽烈的光能全部聚集照在一起在一个小土缸里,照射在中间的那尊装满蚁铁粉的黑色耐火泥缸外,就这么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太阳能炉,只是眨眼的功夫后,耐火缸里的蚁铁粉已经被烧得通红,片刻之后已经被生生地给熔铸而成了一整钵的铁水。
镇上的长老们以十把做工极其精美的花纹钢弯刀和一个向导及半个月的口粮换取了我一半的骆驼,我决定到雅玛宗王都去逛一逛。
令我感觉到非常意外的是,这负责向导工作的年轻男子带着一大堆的新铸好的兵器上路了,这些武器差不多能装备一个百人队。
“特亚斯大哥。”维尔拉姆抖了抖身上的防沙大氅神秘地对我道:“其实,我是龙城反抗军的人,我们这个镇上是专门负责给反抗军打制武器,嗯,确切的说,我应该是归属同情反抗军的人吧,如果你想加入的话,我可以保证,你能获得高位。”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既不是龙城的人,也和龙城没有直接的仇恨。”我乜了他一眼,一句话就堵死了他,我刚刚路过的这个小镇是属于雅玛宗王国领地,而且女权至上的雅玛宗国王显然也是默许了反抗军私下里制造兵器,毕竟在龙城中的风头实在太紧了点:“绎稚邪国王究竟干了什么事情,才导致了国内反抗军如此剧烈?”
“因为忍受不了塞特二世法老的暴政和穷兵黩武,无休止的征讨已经让占领区无法支持下去了,因此反抗军就是从占领区发起,不过绎稚邪国王内部还算平静。”维尔拉姆对这个皇帝猛扣了一通屎盆子,叹道:“在大地精灵族女战士玫莉莎&;#8226;希哈里的带领下,率先掀起了反抗,现在整个绎稚邪王国周围已经有十多股反抗军在活动了。”
“精灵?”我脑海中立刻回味起了精灵女王,一使劲,咽掉即将流出来的口水:“很漂亮是不是?”
“当然漂亮了。”维尔拉姆古怪地白了我一眼,眼中带了警惕,严重警惕。
果然,接下来这家伙不再提引荐我的事了,可能他本意是想讨好那个女首领,结果我色眯眯的表情着实给了他一记警世钟,把我引荐到反抗军中,纯粹是把狼牵到羊群里。
浩瀚的大沙漠里前进了七八天之后,也不知拐了多少人弯,饶过了多少座古城废墟、绿洲和巨大的沙丘,干掉了多少打秋风的沙漠强盗之后,开始出现了成片成片椰枣林和巨大的仙人掌,来到了穆尔加河畔上游的雅玛宗王国。
雅玛宗国中的女权至上,其国人极度崇拜的是狩猎女神阿尔忒弥斯,所以身为上位贵族的三百多万雅玛宗女王统治着约近十三万的响尾蛇人和科摩多鬣蜥人,及一少部分沙漠矮人,实力足以跻身于沙漠强国前十位。
不远处的地平线上,雅玛宗王城堡巍峨屹立,这座城市的规模仅次于与龙城。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花纹弯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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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风情 第七十七章雅玛宗都城(二)
更新时间:2008…6…8 23:05:55 本章字数:2737
我们走进了雅玛宗王国的都城嫣支城。
通衙大道旁是伞一样撑开的高大植物,金饰店,皮草店、酒肆随处可见,连空气中都飘散着一股化不开清馨如麝如兰的香料味道;而这里的建筑物都比较高大。大多是圆顶或者尖顶,雅玛宗之王内城宫殿和狩猎教神庙是最雄伟的,鹤立鸡群一般显眼着,广场中屹立着狩猎女神阿尔弥忒斯的行猎像。
这座拥有高大修长的身材女神雕像腰际斜挎着弯刀配剑,背后的八枝短矛孔雀开屏一样摆开了,身穿紫色短甲和短裙,但贴身的短甲只护住胸腹,将胸部衬得更加突出,而袒露的肚脐、如莲耦般的粉臂和短裙下裸露的修长玉脚则显得非常性感与狂野,女神半蹲着身体,以西北望射天狼之姿,弯弓搭箭,半眯起来冰冷坚毅的眼神仿佛已经锁定了空中翱翔的雄鹰。
而雅玛宗女人也像她们所崇拜的神灵一样,整体普遍身高体型完全胜过其它族的女子,不过这些她虽然高大健美,可是曲线却非常惹火,而且街道上巡游的卫士们大都习惯穿那种露脐式的淡紫色的胸甲和短裙甲,暴露出的一双雪白的美腿尤其修长,透着一股火辣辣的野性,尤其是在街道上行走着的响尾蛇少女,一身雪白的纱丽下有着款款诱人的腰肢和俏丽的脸蛋,引得我口水三尺长。
在抵达城前,维尔拉姆特别交代了我一下,说这城中的女贵族有个别‘抢女霸男’的秉性,当即吓了我一条,结果这小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看起来像黄泥汤一样的颜料,结果把我一张小白脸掩饰成了歪瓜裂枣的模样,尤其是风干了以后更是令我感觉很不舒服,一道道干透泥巴产生的裂痕活像布满了褶皱的干瘪老头,虽然体魄高大了些。
偌大地停车场和姹紫嫣红的大花坛,证明了这里显赫的地位,一柱喷泉在一个雪莲石雕像中央魔法喷泉飞洒下片片飞花漱玉地洒开一道道奇幻般的光幕,雍容中透出一股典雅,停泊在门口的车驾。无一不是精工细雕精美绝伦,就连拉车的骆驼,也都是个头矮小白色的健驼,皮毛油光水滑的就像匹银缎子。
我和维尔拉姆把全身裹满了,又加了一条佐罗式黑色蒙面束带遮住了眼睛,在这个城市里再强悍的男子也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抢男霸女?”
披着一块抹布一肮脏斗蓬的我有点哭笑不得地看着队伍中脖子上挂了个大号银色铃的三个沙漠男子,其中一个虽然被捆扎,但气度雍容风度仪表俱佳,而另外两名英俊的男子则是一头棕发加健康的麦色皮肤,及尖锐的耳朵说明了他们精灵的身份,垂头丧气地跟在一队强壮剽悍的女卫背后,这群雅玛宗女武士手持着精钢打制的蛇形长矛和银光如水的盾牌,没有丝毫的停滞,晶莹白皙的脸蛋上透出着正规军人才有的那种冷酷与坚毅。
而队伍的前面则骑着一头体型矮小近乎宠物一样的漂亮骆驼的女贵族,这个女贵族长像比较谦虚,长着一张长马脸,下巴上还有块拇指大小的痣,正在得意洋洋地四下盼顾,捕捉着周围雅玛宗女人羡慕的神色。
不远处一个体型高大的雅玛宗女人正在殴打她的丈夫,打得她丈夫哼哼叽叽地满地乱滚。
维尔拉姆死死盯着队伍三位帅男,脸色变得极其复杂了起来,眼神也变得闪烁不定了起来。
“怎么了?”
“刚刚的那位……是我的主人,伊拉贡王子,其余两位都是另外一股反抗军的首领。”维尔拉姆咬牙切齿地道,脸色变成了铁青色。
“伊拉贡王子?”我奇怪地望着他。
“咱们找个地方说话吧。”维尔拉姆四下里盼顾了一下之后,拉扯着我走进了路边的一家酒肆中。
矮墩墩的桌子上很快就摆上了烹调好的新鲜野驴肉和烤得金黄的驼腿,旁边两名俏丽可人的蛇族少女扭着款款动人的腰肢,给我们两人斟上了酥油茶和洁白的驼乳,柔软的尾巴尖还不时地在我大腿上撩拨一下,我二话没说,掏出两枚金币塞进她的饱满硕大美乳挤压成沟里,然后再她紧绷绷的浑圆的臀上狠狠摸了一把,摸得这小妞娇笑连连,落慌而逃。
“我知道……你不愿意多管闲事。”维尔拉姆给伏案大嚼的我斟了杯驼乳酒,嘴巴张了张,期期艾艾了半天。
“想要我管闲事首先要告诉我,那个什么伊拉贡王子是什么人?”我毫不客气地端了起来一饮而尽,拈起了一片野驴肉大嚼了起来。
“伊拉贡王子是原本是绿洲十五国同盟之一的撒尔克王国的继承人,两年前被国内的反动势力给篡夺了权位,后来他的家族被反动势力全部杀死了,只有他率领了忠心的卫士只身逃了出来。”维尔拉姆听出了我口风松动,面露喜色地道。
“大势既然已去,他还难道还想复辟不成?”我奇怪地问道,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下这小子:“还真看不出,你小子竟然还是个贵族。”
维尔拉姆脸色一红,叹道:“原因正是在这里,撒尔克王国现在仍然不太平,人民都活在水深火热的暴政之下。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英明的王子殿下也不会决定来到龙城中浑水摸鱼,想拉起一拨人来复国了。”
“这倒是个很明智的选择,最好是能勾搭上那个叫做玫莉莎女精灵?”我嘿嘿一笑,靠,原来这小子不在我面前提加入反抗军的原因是因为怕我撬他主子的墙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