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露无痕-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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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金卓嘎说道:“现在时代不同了。目前流行的是公众人物的八卦话题,人们已经忘记了真善美,社会风气越来越坏。人世间,世态炎凉,犹如风刀霜剑,让人不可琢磨。现代人喜欢快速的,绚丽的,哗众取宠的东西,宁肯是表面的而不是内在,所以我唱歌能唱十年这么长的时间,都是非常不容易。我已经看尽了尘世的潮涨潮落,淡入淡出,终于悟出了一个道理:好欲为苦。尘世是个欲望丛生的地方,我的心已受不了那份苦,所以我要退出。我只想追求‘快乐的单纯’——潜心修研密宗佛学法理,或者参与慈善活动,或者做一个快乐的义工为大众服务!”
“姐姐!”义信叫道,她知道央金卓嘎看似轻描淡写的说着这些,其实这决定她必定是深思熟虑过的。义信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不能劝回央金卓嘎,可是他心有不甘,他不甘心从此再也听不见央金卓嘎那天籁之音。那种使他的心灵在烦躁中得以解脱的美妙之音就这么没有了吗?他不甘心!!!一千个、一万个不甘心。央金卓嘎的歌声已经是他生活中的一部重头戏,这突然的失掉,义信心中有说不出的难过和惆怅。
央金卓嘎说道:“义信,不用感到难过。凡事凡情必有缘份尽时,只要在缘份未尽的时候好好把握就无愧于心了不是吗?义信、羿飞日月,你们说是吗?”
羿飞日月答道:“是的!正如姐姐以前的教诲。人世间,不论亲情或爱情都来自‘业力’,此生是来了断业力。人如果感情太深、看不清实相,就痛苦一生。”
“这些都是屁话!”义信吼道,却又随即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激动地说:“每次,我迈进姐姐的居所。看见贴在门上那‘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五阴盛苦’人生八苦的字样不由更加感伤。生、老、病、死、爱别离、求不得、怨憎会、五阴盛苦,这些算什么?要让人忘却这些人本应该具有的情感么?佛家说:只有斩断情丝,才能得以解脱。然而,又有谁能够真正摆脱情的缠绕?人世间的万千变幻,莫不因为情而摇曳多姿。面对自己真挚的感情,我怎么能放下?我放不下啊!姐姐,你要退出歌坛,我心里难过啊!”说着说着,义信就忍不住眼睛一红,泪水已经在眼眶里打转起来。
“不要难过了!”央金卓嘎安慰义信道,她的眼睛都有些润红了。她道:“从小我就喜欢音乐,也喜欢唱歌,所以我希望自己长大之后,可以唱歌唱得很快乐,希望音乐作品有更多人喜欢。我觉得可以这样地去做一件事情,在我的生命中才会有意义。义信,羿飞日月,我觉得你们这些真心喜欢我歌的人,真的是我人生不可替代的幸福。很高兴自己这风风雨雨的十年有你们风雨不改的陪伴。谢谢!在我退出之际,我为你们献上最后一曲,从此之后我不再为任何人唱歌。义信,羿飞日月,还有杨先生,欢迎你们以后有空过来聊聊。”央金卓嘎言毕,起身转到屋后,叫来音乐师们准备这最后一曲。
“现在,我为大家献上两个月前的我写的最后一个作品《三生三世》。”随着央金卓嘎的玉手轻挥,柔和地背景音乐响起,歌声随即响起。
“冷风吹散了一季的梦
来来去去的我
红尘中浮浮沉沉的爱
而我在原处停留
寒风吹落了一地的秋
隐隐约约的痛
人群中起起落落的梦
有你在远处等我
任凭我的心走走又停停
你却从不曾放弃
用尽三生三世的真情
换来一世的美丽
任凭你的情从不曾忘记
而等待却是无期
用尽三生三世的真心
换来一世的回忆”
开头的前奏曲配合歌词的前四句将人引入一个萧瑟的场景,让人一下子就坠入其中,其后央金卓嘎将歌曲唱得极尽婉转,再配合同样婉转的间奏把人的情感推向高潮,然后在同样的萧瑟的场景中结束全曲,听后让人久久地沉浸在歌曲的意境之中。这旋律、歌词及意境的当真是最美妙的结合。而其中的真味却又只有在经历过一些事一些人后才听得出来。过后那种感觉也想云雾一样见着太阳又不见踪影了。若不是经历了对生命的探索和思考,是不会表达出如此深刻的境界的。
清脆缭亮的嗓音,与歌曲的旋律形成绝配,随之映入义信眼帘的是央金卓嘎那双明亮清澈的大眼睛。她的气质清新柔美,她的本性纯真浪漫,她的歌声纯净透明,宁静中自然流动着深情,只用单纯的歌声就足以能打动听歌的人。在她细腻宛转,扣人心弦的嗓音诠释下,往往很容易使聆听者的心灵领会大自然的深情。是最自然和简单的,如同花儿落地;如同叹息;如同一阵小风拂过;如同鸟在扇动翅膀:如同清新的叶树茵,在这样的绝尘音乐中,一往情深的歌声结束了。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在义信心中只觉得在这世界除了她之外,再也听不到如此优美的歌声了。她的歌总给自己一种心灵的平静,也许是因为她的歌声中包含了太多的现实中不能体会到的纯洁,真挚和温情,所以能够激起他心灵的共鸣!
夜深了!义信抬头看了看夜空,只见夜朗星稀,让人心旷神怡,一阵阵凉爽的夜风轻抚着他的面颊。在他听完了央金卓嘎的歌后,便决定趁着夜色回到永阳城去,他要这夜风好好安抚他惆怅难过的心。杨杰、羿飞日月两位义兄则各自骑马紧随其后。三人都不说话,各自想各自的心事。
。
“弃绝浮华,姐姐,你在喧嚣的红尘俗世中,真是难觅的一株散发田野清香的野百合啊。哎!”义信仰天轻叹。
夜,静悄悄,除了马蹄声就只有那不知疲倦的蟋蟀在轻轻的歌唱打破这宁静甜谧的气氛。
忽然,义信感觉到自己胯下的战马发出不安的嘶叫声。
“轰隆隆!”大地突然一阵猛烈颤动,三人的战马不安地跳动,发出战颤的嘶叫,恍若世界末日的感觉笼罩在三人心头。三人连忙下马,努力牵着马缰,试图让马安静一些。
大地裂开了一道宽大的裂缝,一个人影从裂缝中腾空飞升起来。义信一看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人是凌空悬浮在空中的,心道这人应该是一个很厉害的魔法师,居然能使自己悬浮在空中,实力绝对强劲,而他此时此刻出现在这里,而且是这么不友好的方式,义信心里估计这人绝对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不久,大地停止了颤栗。
一个苍老的而奇大无比的声音响起,“哈、哈、哈……野兽之王,好久不见了!”天啦!这人的嗓门比义信的还有大,方圆十里都能清楚地听到。
“的确很久没见了,都七百多年了,鲁列兹,你好吗?”杨杰说话的语气显得有点激动。似乎在和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打招呼。
义信和羿飞日月借着淡淡的夜光,终于看清楚了那人的脸,当下两人大惊失色。这人怎么生得和杨杰一摸一样。脸圆圆胖胖的,蛮和善的,十足一个儒商模样。
义信惊讶叫道:“杨杰大哥,你们怎么会长得如此相像?”义信猜不透来人的诡秘来历,也猜不出为何两人长得一摸一样,心中霎时间转过了无数疑问。
杨杰叹了口气,神色黯然,道:“你们难道忘记了这并不是我真正的面目?”说罢,只见杨杰浑身散发出一阵阵白烟,白烟很快就把杨杰完全包裹了。白白的浓烟,向四周扩散,转眼间便遮蔽了人的视线,义信和羿飞日月知道他要干什么了,杨杰要变身了。
大约过了半分钟,白烟消失了,一个身形伟建,样貌英俊的黄种男子赫然出现了。此刻的杨杰再也不是那个浑身赘肉累累的大胖子了,此刻的杨杰浑身肌肉黝黑结实,处处露出一种令人震撼的力量。杨杰对义信、羿飞日月道:“这才是我真正的模样。”
英俊的杨杰对那个叫做鲁列兹的大胖子说道:“老朋友,还记得我们共同的梦吗?千里山水一瞬间,天地独我乐神仙。打遍天下无敌手,逍遥走遍天外天。这是我们曾经的梦想,这么多年了,我都不曾忘记。”
那鲁列兹道:“记得,我当然记得。那时,我们俩只是什么都不懂得武痴。现在回想起来,真的觉得那段什么都不懂的时间最是快乐,至少我们无忧无虑的。可惜啊!可惜自从那一仗之后,什么都变了。”
“我以为你已经战死沙场了,可没想到你还活着。”杨杰说到这很激动,“你这些年去哪儿了?怎么也不跟我这老朋友联系一下。”
“在那场战争中,我的确是死了。在战场上,杀了三百多名魔族的我虽然力战而死。可是却意外的得到了伟大的魔皇陛下的赏识,他赐予了我魔族的肉体,魔族的生命。”鲁列兹很平静地说道。
“什么!”杨杰惊问道:“你投靠了魔族,什么时候?”
杨杰旋即摇头道:“不可能,不可能,魔族的极限寿命只有五百岁。可自那仗到现在已经有了七百多年了!”
“难道你忘记了,魔族拥有生命之树的传说了吗?”鲁列兹一阵蔑笑,好像是在讥讽杨杰的无知。
“难道?难道你做了魔族的皇族成员了!竟然能获得生命之树的赏赐,得到了永恒的生命。”
“是的,我早已是魔族皇室成员之一。我在魔族里,专门负责人族的情报事务。这次来这里是为了处理你的事情而来。”
“为我而来!哈、哈、哈……”杨杰忽然发出一阵凄凉的笑声,也许他此刻已经明白昔日自己最好的好友成了陌路人。不!应该是比陌路人更糟的敌人才对。
“野兽之王,我们的情报显示你这七百多年来,都一直在人界进行间谍活动。本来念在以往的交情,我对你的事情总是睁只眼闭只眼。可是最近,伟大的魔皇陛下令要全力剿灭人族反抗力量,尽快接管人族世界。这命令让我不得不想方设法去掉你们这些妖族的间谍。可是,野兽之王,你好像比以前强了很多了。过去,我派去执行任务的二十九批人都死了。所以,这次看来非要我亲自出马不可了。老朋友,让我好好看看你分别的七百年里你修炼到什么境界了!”鲁列兹的面容已经变得阴冷无比,冷得让义信和羿飞日月都感觉空气似乎要被冻结了。
“鲁列兹,你是一个混蛋!自己明明是神族,你不仅背叛了自己的种族!竟然还恬不知耻的侍奉邪恶的魔族,侮辱自己神族为妖族。看来魔族的人给你洗脑洗得很成功啊!”杨杰说这番话说得平平和和,却是正气凛然。
“随便你怎么骂,我是打了再说。”这话话音刚落,在鲁列兹的手掌中就出现了一个黑色魔法球。义信一看脸色大变,他知道这是魔法中的七元素(冰、火、土、木、电、黑暗、圣光)中的黑暗元素,是远比基本五元素(冰、火、土、木、电)魔法更为猛烈和凶险的力量。
鲁列兹轻轻一挥,蕴涵着黑暗能量的魔法球便飘向杨杰。看似毫无力量的一击,义信心知这必是石破天惊的力量。
果然,连艺高人强的杨杰都没有硬接这一招,只是纵身一掠,跃到空中。“轰隆隆”被黑球击中的大地又开始了一阵比先前更为猛烈的颤抖,“蹦”的一声,大地炸开了,被这看似无力的实则无比强大的黑暗魔法球将大地原本平整弄成了一块块烂石头。
杨杰则是轻巧的落在了一块棱放起的大石尖上。在空中的他,没有受一点点伤。不过他的两位义兄——义信和羿飞日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们被震飞了。羿飞日月有高强的内力护体倒没受什么伤。而义信,这个内力平平的小子,这下可惨了。他的腿被那些乱石打伤了,幸好他从永阳城出来的时候就一直穿着战服——一身厚实精良的盔甲,否则他的身上也不知道要受好多伤。义信艰辛地摇摇晃晃的爬了起来,努力活动着自己麻木的双脚,使得它们变得活动起来。他清楚的感觉到伤口在流血了,但是没有时间去料理这些,也没有时间去包扎。他要支援他的结拜大哥去对付这个无比强大的敌人。义信心中惊叹道:“他比我遇见的杰德还要厉害!”
“嘿!”杨杰腾空而起,一记飞毛腿向那鲁列兹飞去。
鲁列兹伸起自己的左手,手臂一挡就将杨杰的进攻完全化解掉了。“去你的!”鲁列兹随即将他的左臂一挥,杨杰竟如同风筝一般,被这么一下震飞了老远。摔在地上余势不减,地上被滋滋地划出了一道长长的痕迹。这可是满是石头的地面啊!血肉之躯怎么可以承受如此伤害?
“龙行剑!”羿飞日月的轻功堪称一绝,他不知何时跃到那鲁列兹的正上方此刻,正人剑合一,向鲁列兹刺去。鲁列兹听到了破风声,他抬头一见这如同迅雷般的一剑,只是伸出的右手,轻巧一抓,就将龙行剑剑刃抓住,用劲一搅。“天啦!”义信不禁惊呼道。坚固无比的锐利宝剑——白色龙行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