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情我愿,yes I do-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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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搞不懂,他韩天伦怎么会有这么个不开窍的朋友。凭他们相识多年,就算任凯森的吸收能力再怎么差,居然连一个女人如此直截了当的上床邀请都给推掉了?真不是普通的呆。
李贤中点头如捣蒜地说:“我同意。虽然我不是很赞成你和林美玉订婚,可是哪有人把到口的肥肉往外送呢?”对林美玉的众多传闻,他也是略知一、二,只是他没料到有人竟舍得拒绝一个投怀送抱的女人?任何一个正常男人都不会做的事情,他的老朋友——任凯森做了!
戈正浩颇为不屑地说道:“好了吧,现在她和别的男人闪电结婚啦。其实,对她那种女人你又何必坚持原则,非常不值得。”他原以为林美玉要是聪明的话,不可能会放过任凯森这种老实呆子才是——甭提他还是任氏企业的准接班人。
今天的男主角——任凯森,只是一味地喝着一杯又一杯的问酒,想要藉着这些灼人的液体,看看是否能驱除他体内泛出的寒意。
上个礼拜还是他未婚妻的林美玉,今天却成了别人婚礼中的新娘。老实说,他并不怎么难过,他只是搞不懂。他不懂是不是因为他不肯在婚礼之前和她发生关系,所以她才嫁给别人?而且是不给他任何机会解释便选择离开了他。
是他太古板吗?还是现在的女人都是一个样,需要靠“性”来巩固彼此之间的关系?难道她们对自己这么没信心吗?
他真的不懂。
面对任凯森的沉默,其他三人以为他是过于难过以致只能藉酒消愁。之前他们的责备话语,是希望他能修改一下坚持的原则,别死守着既有的观念,而害了自己,最后让自己吃了大亏。
“凯森,你也知道我有什么就说什么,口无遮拦。要是刚才有哪句话你不中意的尽管说出来,反正我们都是老朋友,我不会介意的。这样吧,为了表示歉意,就罚我这一杯。”语毕,李贤中举起手中的酒杯,仰头一灌杯底立现。
任凯森这会儿也喝得差不多了,半醉半醒。
“我没有怪你们的意思。不过我想请问一下,女人会希望利用性关系来增强彼此的羁绊吗?”这是他想知道,却又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嗯……这个……你问正浩,他认识的女人比较多。”韩天伦立即把问题往戈正浩身上推。任凯森这问题对他来说级数高了点,他自身的女性经历也是乏善可陈,根本不值得一提,和任凯森比起来可说是半斤八两,谁也不输谁,当然谁也不赢谁。只不过,他韩天伦可不会把送上门的横陈玉体往外推的。
戈正浩凭着自己优越的外表加上不错的职业和称得上可观的存款,身边女伴自然是从不曾短缺过。
“这是当然。要是你和她们发生关系之后,大部分的女人都会把你当成准老公对待,巴不得下一刻就要拉你入礼堂成婚。”
他曾经遇过三、两个这样的女人,实在是非常麻烦。累得他往后在挑女伴时总要仔细观察之后才敢行动,以免惹祸上身。
戈正浩从西装前襟的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逢自抽起烟来。
“你若是事后才表明你想要好聚好散,并没有结婚的念头,那可就有得瞧了。要是只想玩玩,一定要先说明游戏规则,这才可以避免日后的纠缠不清——如果,她们愿意遵守,那很好。你情我愿,日后一拍两散,谁也不欠谁;如果,不愿意,也可以。那根本不需要在彼此身上浪费时间,到最后还闹得不欢而散。”
戈正浩这番论调听得李贤中和韩天伦一愣一愣的。
李贤中崇拜地说:“正浩果然阅历无数,见解着实精辟。我要是早几年认识你,也不会被我家的黄脸婆吃得死死的。”他这话只敢在朋友面前说说,回到家里还不是小猫一只。
“正浩,我们真的是大学同学吗?”
韩天伦记得念大学时,戈正浩也曾拿把吉他在女生宿舍的某个窗口下大唱情歌……曾几何时,这个堪称系上第一痴情男的他,今天竟会成为一个如此玩世不恭的……坏男人。现在是流行“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坏男人正当道。
“别怀疑,我们是同一个学校,同一期毕业的。”戈正浩毫不在意地回答。
任凯森失神地问:“真的是这样吗?真的会有女人只想和你发生关系,却不想和你有任何牵连?”
“嗯,如果你的态度够明确的话,会有的;但是,别指望这种情况会长久维系下去。当时间一久,她们要的可能不是从你身体上能得到的东西,她们会要的更多。”
这是戈正浩的经验谈。女人为爱而性,即便开始时只是单纯为性,不过很少有人能把持这个原则到最后的;她们要的通常是他所不能给的。因此,他时常更换女伴。
“为什么?我以为她们要的应该是一段稳定又长久的感情,会有性行为也该是在有了婚姻的保障之后……”任凯森真的不懂,他始终以为女人会为了丈夫保持贞洁,以示天长地久的决心。同样的,他认为男人也该这么做。
韩天伦大摇其头。
“凯森,别告诉我你只读过圣贤书。你难道不知道现在有为数不少的女人正在呐喊着性解放吗?还有,不是有个很轰动的广告词‘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这句话吗?现代的女人和古书中的大大不同了。”他怀疑这个高中同学是不是除了课本之外什么书都没读过。
“的确不同了,以前的女人才不敢叫老公洗衣、拖地还兼带小孩。”李贤中深有同感。他现在每天要洗衣和拖地,等以后有了小孩,恐怕奶爸这个位置也非他莫属了。
“阿中,你这叫怕老婆。”戈正浩笑着糗他。“谁不知道你只敢趁着老婆不在时大吐苦水,在她面前却乖得像只猫,一点也不敢造次。还有,不管这世界上的女人再怎么变,像你这样的男人自古以来一直都存在。不然,你以为河东狮吼这句成语哪来的?”
“正浩,我这叫疼老婆、体贴老婆,你不懂就别乱说!”李贤中承认是有点“畏惧”他家里的黄脸婆,可是不论坏男人再怎么受女人欢迎,当女人要选择结婚对象时,温柔的男人才是最终的赢家。
突然间,李贤中放在腰带间的呼叫器哗哗作响。看过呼叫器上的电话号码之后,他触电般地自椅子上跳起,连一声交代也没有便朝出口处走去。
“阿中什么时候度量变得这么小了,说他几句而已,怎么就这样转头就走?”韩天伦望着李贤中离去的方向不解地问。
“放心吧,他不是生气,而是他亲爱的老婆大人在Call他,他要是不赶快回Call,恐怕回去之后得跪算盘了。”戈浩正对于李贤中的突然离席倒是有不同的见解。
“凯森,你今天异常沉默,难道林美玉对你真的这么重要?”韩天伦关心地问。说实在的,依凯森的条件,比林美玉好上百倍的女孩也会愿意嫁给凯森,只是不知凯森是怎么选的,整个花园里的花任他选,他却偏偏选上一株连花也称不上的野草,还为她黯然神伤,这……太不值得了!
任凯森拨掉落在前额的发丝。
“我沉默?会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觉得。说他沉默,他倒是认为他们今天的话特别多。
韩天伦叹息地说:“不会吗?你这叫当局者迷啊。林美玉她根本不值得你为她这般消沉下去的,她哪点配得上你啊?”
他可不是有意贬低她,如果她真是凯森嘴里那个天真又不失性感的女人,那他韩天伦就是俊硕又不失感性的男人。笑话,她那种工于心计的女人会天真?那天才会真的塌下来!所谓“无风不起浪”,在凯森和她订婚的消息传出之前,他就听过林美玉的名字曾和不少富商巨贾的名字连在一起,一直到她和凯森订婚后,才较为收敛。要是林美玉真的纯洁无瑕,她根本不可能会有那些花边新闻出现。
任凯森无奈地笑了笑。现在好了,原本该是他未婚妻的女人闪电结婚,害得他成为众友眼中的可怜受害者,每个人在他面前都劝他“下一个女人会更好”,再不然就是什么“Save the best for last”等有的没的。当他真的说出内心感受时,他们会以为他是在强颜欢笑,更是不住地安慰他。家里是如此,公司也不例外,现在就连他的多年好友们也是。
辩解会遭来误解,就连保持沉默也会有问题。唉,这件事真不是普通的麻烦啊!
半疯狂聚会后,柳絮飞踏着微醺的步伐走在凄清的街头,两旁闪耀的霓虹显示着有不少人正在享受他们的周末,这里是有名的PUB街,街道两旁是一家又一家的PUB,每家都是人声鼎沸、高朋满坐。
她用力地吸进一口寂静午夜的冷冽空气,期望能赶走脑中的昏眩感。就在十分钟前,无双及青珊确定她神智清醒才同意让她独自一人回家,要不然说什么也不会让她一人在街上漫步。最后,她们俩则是抬着醉得不省人事的语竹,搭着计程车离开。
凌晨三点半,空气冷得让人打哆嗦。先前在PUB里头,因为酒精的作用,她浑身热得直冒汗,现在到外头来,室外的低温倒是中和了她体内的燥热。
“今天的天气真是不错啊,偶尔来一次夜半散步也不错。”在她的家乡,几乎到了晚上十点之后,全村的人大概全都睡光了。哪像这里,十点才是夜生活的开始。
走着走着,居然高声唱起英文老歌来了,她这种突如其来的举动在在显示她真的是醉了。但不是醉得连意识都模糊的那种,她只是没法克制自己的行为。她知道自己正以相当大的音量唱着一首又一首的英文老歌,也明白这种行为挺奇怪的——个喝了酒的女人在半夜里以鸡猫子鬼叫的声音唱着荒腔走板的歌——但是不知怎么的,她就是不想停;她可以停,但是她不想。
“小姐,你唱得真好。”
突然有阵掌声自她身后传来。
“我好久没听到这些令人怀念的老歌了。”任凯森感动地说:“这些歌唤起我学生时代的回忆。”他闭起眼,追忆年少十五二十时。
“你会不会唱那首什么Hey、Hey、PUBaula,I want to marry you。I am waiting so long ,for school to be through……我以前最喜欢这首男女对唱的歌,你会唱吗?”
任凯森也醉了,因此才敢和全然陌生的女子自在地聊天。“要是会唱的话,我唱PUBaul的部分,那你就是那个PUBaula了。”
在PUB里,他着实喝了不少酒,不过还不到需要人护送的地步。他的朋友们怕他酒后驾车会发生危险,自作主张地将他的车钥匙拿走,要他自个儿搭计程车回家。
“好啊,没问题。我们一起唱。”这是首很有趣的歌,歌词是描写一对刚从学校毕业的小情侣论及婚嫁。
柳絮飞不禁想着,要是郭子健遵守他们俩之间的约定,或许他们就会像歌中的男、女主角一般谈及婚嫁了。毕竟她也到了适婚年龄,差不多是该结婚的时候。
再说,她可不希望当高龄产妇,小孩子出生时,她已没那个体力照顾。
自学校毕业后,在社会上工作也有三年的时间。这三年来,她存了一笔结婚基金,打算等郭子健退伍、工作稳定之后就可以和他讨论结婚的事。但是,老天好像见不得她的日子就这么平凡,就在她有了结婚的心理准备之后,却让她幻灭……
她和任凯森两人走走唱唱地来到街口,等了老半天却不见有任何一辆计程车。
“怎么办,这个时候不会刚好都没计程车吧?”柳絮飞看着空空荡荡的大马路,不要说计程车了,就连个小偷也没瞧见。
“是啊,不然我们等这么久了应该也会有一、两辆吧。”
任凯森的住处离这里并不远,用步行的绝不会超过三十分钟。本来他就有打算要一路走回去,恰巧在路上遇到在街上大唱怀念歌曲的她,一时兴起便和她来个对唱,继而又想到她一个女孩子半夜在外相当危险,便陪着她走到这里来。不过,以现在的情形看来,他们如果坚持要等,恐怕到天亮也不见得等得到,而气温又有愈趋下降的情形。既然他住的地方离这里也没多远……不如就请她到家里坐几个小时吧。
“嗯,小姐,我住的地方就在前头,你要是不介意的话,不如到寒舍稍事休息,等到早上我再送你回去吧。”他家中还有另一辆车。
“这样不会太打扰你的家人吗?”如果这时的柳絮飞还有点危机意识,她该说的是,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还是得回家。
“这倒是不会,我一个人住。反正再两、三个小时就天亮了,等天亮之后我再送你回去好了。”
言下之意,除了他之外根本不会有其他的人。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说,他大可以一到家之后马上开车送她回去,根本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