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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皇后当自强-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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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可是皇后易服出行,可是要低调的呀,万一我引起的轰动效应超过了当初潘安的掷果盈车,或者像卫玠一样被人看死,那可就大大不妙了。
  心中得意,驾起了我的小羊车,确实是小羊车,我对当初卫玠羊车入市,观者如云的场景充满了向往,所以特意要求羊玄之为我准备了一辆羊车。
  一路悠然自得的驾车前行,我的原则是哪儿人多往哪儿去,制造轰动可以,但是得适可而止,要低调低调。
  突然人群潮水一样的向前涌去,一个身形高大的男子自人群中逆流而出,气喘吁吁,再看他的衣服,不同于晋朝人常穿的宽大衣衫,而是明显紧身了许多,只是现在沾了许多不明物品,头上还带着几片菜叶,狼狈不堪。
  我看清他的相貌时,不禁一愣,他的样子和刘老师的简直一模一样,不算俊美但是充满了阳刚之气,唯一的区别就是这个人的一双眉毛竟是白的,比刘老师有多了几分豪放之气,真是太有个性了。
  我当时就做了个决定,我要结交他。
  “这位兄台,”我拱拱手,礼貌的说道:“不知兄台匆匆赶往何处,在下愿意送兄台一程。”
  白眉男子看看我的羊车,眉毛一挑,似乎有些惊讶,但是很爽快说声多谢就跳上车来。真是一个豪放之人,再看他身形高大,司马衷也算比较高的,但是比他还要差上一点,据我目测此人的身高接近一米九,他不会也有胡人的血统吧?那就太像金庸笔下的大侠乔峰了。
  正准备和白眉男子说话,我的注意力又被前面的景象吸引住了,那是一副什么样的情景?疯狂粉丝围追天皇巨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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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是皇后 第十章 潘安!潘安!
    无数的人,以女性为主,不管是妙龄少女还是身形富态的大妈甚至还有几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纷纷疯狂的围住中间的一辆车子,然后将手中的东西纷纷抛到车上去,车上站着一位男子,离得太远看不清楚,但是按照这个轰动效应来看,应该是位绝代美男出行。
  我双目放光,但考虑到人群的拥挤程度,决定邀请身边的这位健壮男子作为开路先锋,为我打开一条直通圆心的道路。
  当我说出心中的想法时,白眉男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于是我安心的躲在他的身后,看他充分发挥身高力大的优势,将那些娇羞的少女,豪放的大妈和人老心不老的婆婆纷纷挤到一边,我一路尾随,很快就到了众人瞩目的中心位置。
  车上是位男子,美是很美,眼睛细长水波盈盈,眉似远山轻愁点点,小嘴一点嫣红,在众人的注视下,微微低头,正是那句诗:正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只是过于阴柔,有些男生女相,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正准备离开,突然看到他的车上放着一颗巨大鲜红的石榴,这可是冬天,西晋的冬天,竟然还能看到如此美丽的石榴,一定很可口。
  我又用力的挤上前去,对着车上的阴柔美男说道:“这位兄台,在下非常欣赏你这一颗石榴,你能送给我吗?”
  阴柔美男有些意外,但是接着微微一笑,冲我点点头,这一笑真是带着说不出的风情,妩媚雅致,美丽不可方物,周围的女性一致发出了倒抽气的声音,有些人已经捧心摔倒。
  我也不客气,拿了石榴,领着白眉男子就往外冲。
  可能是我的表现太嚣张了,也可能是因为我如此近距离的接触了那些女性心中的偶像,引起她们的嫉妒之心,总之就在我往外跑的时候,那些大姐大妈小媳妇的突然开始高喊:“就是这两个丑八怪,快打他们。”
  然后无数的粉拳,真真正正的带着脂粉香味的拳头,香喷喷的,应该本来是准备握住美男子的玉手,现在却化为武器向我们袭来,同时袭来的还有一些小石子之类的,这待遇也差别也太大了吧。
  “快去我的车上。”我大喊。
  白眉男用他的身体将我护住,承受着粉拳的袭击,还不忘对我一笑,揶揄道:“你确定那几只小羊跑得比我们快?”
  就在这一刻,我突然发现,这位白眉男英俊无比,在脂粉阵中丝毫不乱,真是男儿本色。
  而那几只小羊的腿却是比我们的都要短得多,所以我和白眉男选择狂奔,我一边狂奔,一边在心中怨恨卫玠,明明身体不好,为什么出门还要乘羊车,被人看杀纯是活该,羊车跑得那么慢,你坐在车上不是摆明了欢迎大家来看吗?就是你的这个珠玉在侧的卫玠,误导了我,坐了辆小羊车出来,现在被人追的差点跑断腿。
  总算逃了出去,安全之后第一件事,就是问道:“那个人是谁啊?”那个老少通吃的女性杀手,应该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吧。
  白眉男有些奇怪的看我,似乎觉得我有些孤陋寡闻,言简意赅的说道:“潘岳。”
  潘岳,是谁?我怎么不知道?我疑惑的回望白眉男,“潘岳潘安仁,金谷二十四友之一,当世美男子之一。”白眉男一口气说了许多。
  潘岳潘安仁,我默默重复数遍,突然心中一亮,潘岳就是潘安啊,成为美男代名词的潘安啊,无论时空如何转换,始终以一种顽强的姿态出现在后世的成语故事诗词歌赋中,尤其是古代那些香艳的才子佳人的小说男主,无论高矮胖瘦如何,一律毫无意外的长着一张貌比潘安的面孔。
  我想我有些明白为什么后人只称呼他为潘安而不是潘安仁,潘安仁名字多土啊,还像一个奸臣的名字,因为所有的奸臣名字都个个貌似忠良无比。
  我一直对潘安心怀向往,今日见到了,反而有些失望,潘安美是美,只是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穿越两天来,也见过几位美男,司马衷胜在俊逸非凡,羊玄之是翩然之姿,就是身边的这位白眉也有一股大侠的慨然之气,相比之下,潘安就不算多么突出了,原来这种时候人们就是喜欢具有阴柔气的美男啊。
  “你为什么不喜欢潘安呢?”白眉男问道。
  我凝神想了一下,回答道:“因为他和我是同一种类型,却比我还美,在他身边我会沦为陪衬,而我是不甘心做绿叶来衬托他这朵红花的。”
  白眉男子惊异的看我一眼,似乎微微有点羞愧,这是什么表情?我承认自己和潘安相比,还差了一点点,也不用这么惊讶吧。
  “那些女人真没眼光,竟然叫我们丑八怪。”我愤愤不平的说道,我本是仙姿绰约的一个人,虽然怕引起轰动,稍微掩饰了一点,可仍是浊世翩翩少年公子的倜傥摸样,因此我才对自己被称为丑八怪才分外在意。
  白眉男没有说话,而是默默的递过来一个小铜镜,换我惊讶的盯着他看了,白眉男不好意思的解释:“刚才那姑娘砸过来,我就顺手接住了。”
  我咂舌,这女人也太强悍了吧,那可是铜镜,能出人命的,不过联想到刚才落在我周围的那些小石子之类的,心里对白眉男多了些感激,都砸在他身上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我对着镜子问道。不等他回答,发出一声尖叫:“这是我吗?”
  镜中的我,鼻子以下,被黑色占据,乱七八糟,确实像个丑八怪,难怪刚才我说不愿做潘安绿叶的时候白眉男的眼光那么奇怪,就我这个相貌,别在潘安身边当绿叶了,直接当潘安脚下的黑泥算了。
  白眉男体贴的递来一方手帕,我又惊讶的看他一眼,随身携带手帕的男人一定是温柔的男人,忘了听谁说过这样的话了,可能和现代手帕已经快成为传说中的物品的原因吧。
  白眉男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是我的。”我当然知道这是你的,那些女人绝不会把手帕丢给你的,在古代那可是定情信物,人家要送给心上人的,能给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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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是皇后 第十一章 白眉大侠刘曜
    “我叫刘曜,刘是汉朝的那个刘姓,曜是日出有曜的曜。”白眉男认真解释,看他块头挺大,还是一读书人,日出有曜,要是我可能就直接说光曜的曜,当然如果是司马衷,又不知道如何解释一番了,想起他对我名字的解释,堪称一绝。
  我擦好脸,说道:“我叫杨容容,手帕脏了,我洗干净再给你吧。”说完就收了起来。
  刘曜惊讶的看着我,然后说道:“杨……”
  看他这么惊讶,不会看出我是女人吧?在古代女子的名字不能随意示人,那可是要等到求婚时由男方派来的媒婆询问的。
  于是我赶紧摆摆手,做豪爽状道:“没关系,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我们男儿就该不拘小节。”
  刘曜眸光一闪,说道:“杨兄弟说的太好了,正对我的心思,走,我请兄弟喝一杯。”
  这个刘曜也确实够爽朗的,因为一句话就要请我喝酒。
  席间,我问刘曜:“刚才你为什么被人追赶?”
  刘曜有些不好意思,说道:“我刚才正好走在潘岳的后面,那些女人发现了,结果就……”他没有说下去,我明白了,说白了还是美色惹得祸,刘曜不幸正是陪衬。
  我再一次仔细的打量刘曜,虽然他的个头高了些,面容豪放了些,可是距离丑还有一段很长的距离,突然我一拍手,说道:“刘曜,我知道你为什么被人追逐了?”
  刘曜抬头看着我,我接着说道:“你的问题在于你不是丑,而是怪异,单就面貌来说你是非常阳刚的类型,虽然不太符合现在的审美观,但是我看着很顺眼,这就说明你不是丑,你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什么?是因为你有一双白色的眉毛,这白眉既引人注目又不至于使人害怕,所以才能让别人一眼看到你进而追逐你。”
  接着我竖起两根手指头,说道:“有你两种办法能够改变现状:第一条,你可以化怪异为震慑,将头发也都染白,让那些女人一看到你就害怕,然后浑身发抖,最好你能做出凶恶的表情,让她们一见之下夺路而逃,以后形成习惯,一看你就逃。”
  刘曜哈哈大笑,“第二条,你就是隐于无形,化怪异为普通,”说完我递上我的自制眉笔,向他宣传:“这可是家居旅行必备之物,对于你来说尤其合适,你可以用他将眉毛染黑,然后混在人堆里保证谁也看不到你。”
  刘曜伸手接过,说道:“杨小弟,那些眼光我不在意,你可真够顽皮的这样打趣我。只是,”刘曜的眼中染上一缕忧虑,看看我说道:“从魏武帝开始,汉人过于重视外貌,恐怕不是好事。”
  想不到这位粗犷男儿还是为热血青年,一心有过有名。只是听他的意思,再看看他的身高,我试探的问道:“你是汉人吗?”
  “我是匈奴人。”他答道。匈奴人,我双眼放光,活生生的匈奴人,虽然曾经是我们汉人最大的敌人,后来攻入欧洲,将日耳曼民族从树林中赶出来,顺便推动了欧洲历史的发展。
  “为什么你是姓刘呢?”我奇怪的问道,在我的印象中,匈奴人的名字应该是很奇怪的。而刘曜,明明是汉人的名字。
  “因为我是汉匈的后代。”刘曜说道,经过他的一番解释,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汉化的匈奴是汉朝和亲公主和匈奴人的后代,所以是匈奴贵族却拥有刘姓,可以住在中原。而刘曜这一支是汉高祖刘邦下嫁的宗室女和冒顿单于的后代,这样看来还属于汉姓匈奴人的古老一支,出身名门啊。
  “大风起兮云飞扬……”说着刘曜开始敲着酒碗开始唱歌,看不出来刘曜还是刘邦的粉丝呢。
  “这酒也太淡了,我们匈奴人喜欢烈酒。”最后刘曜以酒作为结束。
  属于我的时刻到了,我对酿酒一窍不通,可是刘曜想喝烈酒,不就是高度的酒吗?一个简单的分馏装置就可以做到,先将现在这种低度的酒加热蒸馏,酒精的沸点低,先蒸出来,然后冷凝提纯,增加水中酒精的含量就可以了,还可以改变现在酒的颜色呢,现在的酒黄乎乎的,一看就是小作坊的产品,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
  当下我就拍着胸脯告诉刘曜交给我了,我这个接受过现代高等教育的穿越女终于英雄有了用武之地,让我这个拥有先进的科学知识的现代人彻底颠覆你们的生活吧,顺便大赚一笔,我双眼放光,激动的不能自已,金子,无数的金子在我面前飞舞。当皇后虽然也比较有钱,可是用身份挣钱和用头脑挣钱,根本不在一个档次上,我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人,怎么能甘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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