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公子-第1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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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十几位皮甲明显好过普通骑兵的将领立即大喜,其中一位中年汉子把手指含进口中,一声响亮呼哨,身后的骑士纷纷动作迅捷的跳下马。
呼啦一下,除了陆云,所有骑士全都单膝跪地,神色热切恭敬的等候着,远处传来一声长笑,伴随着阵阵马蹄声。
张灏一拉马缰,奔跑如飞的阿拉怕战马一阵长嘶,前蹄高高跃起,这马儿本就比中原马匹高大,比之骑士们的蒙古马更是大上一圈,看上去神骏非常。
多年来风雨不误的苦练,使得张灏动如脱兔,左脚踢掉马镫,整个人轻飘飘的跃了下来,虽然没有蒙古游牧民族的干净利落,但比之却是潇洒飘逸,好看得多。
中年大汉面相古朴,脸上布满风霜之色,整个人高大魁梧,相貌忠厚坚毅,没等张灏大步走过来,马上高声喊道:“长生天保佑,今日终于得见我族的恩人,请受您的仆人一拜。”
呼啦啦的全都跪倒,只看得胡凯等亲随目瞪口呆,急忙翻身下马,拉着马匹紧跟着张灏。
“起来吧,什么长生天,你们祖上都是汉人,和朵颜三卫一样,已经不属于蒙古人了。”
“是,不过毕竟习惯了,呵呵。”
中年汉子显然话语不多,身后的五百骑士全都面色恭恭敬敬,一脸激动,唯有他敢直视张灏,忽然翻身而起,大步朝张灏走来。
胡凯等人一惊,没等动作,就被张灏伸手挡住,眯着眼眸注视着走过来的大汉,笑道:“燕歌行,你这老小子莫非想试验下爷的武艺?北方人崇拜英雄,但这英雄却并非都得身体健壮如虎。”
“不健壮如何带领族人活下去?”
燕歌行神色间有些迷惘,他祖先乃是汉人,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后来元朝征服中原,因武艺出众成了一员武将,再后来就半蒙半汉的血统传承下来,又因祖上丢官被充军去了辽东,很快明朝崛起,北方大乱,这些犯官就趁机逃亡,为了生存,途中又裹胁了许多牧民,渐渐就演变成了一个部落。
只可惜他们一路南下,错过了朝廷大肆吸纳蒙古降将的最佳时机,又因为明朝多次出动出击,导致北方越发混乱,只得东躲西藏的苦苦求存,虽然心中一直想着南归故土,但现实所迫,只得在东北一带放牧,勉强生存下来。
因为身上有汉人血统,生活习俗都以汉族为标准,却必不可免的,又带有些蒙古风俗,因此使得明朝卫所一直视他们为蒙古余孽,朝廷严厉规定不许收留蒙古人,更不许蒙古人做官,对于其他各族倒是宽厚有加,唯有对蒙古牧民绝不宽容,甚至几次准备出兵剿灭这个人数多达上万人的大部落。
而鞑靼人也好,朵颜三卫也罢,甚至是瓦剌人都视他们为异族,其中燕歌行祖孙三代因武艺出众,足智多谋,一直都是部族首领,也从来没准备归顺过蒙古人,只把自己当成汉人看待,导致在北方时常被人欺负,几次更是险些灭族。
最终在一次牛羊都被抢走的寒冬,全族人眼瞅着就要饿死,正巧赶上张灏派出大量锦衣卫潜入北方,秘密安置粮草的时候,当时的锦衣卫百户张战因一次遭遇战而身受重伤,被燕歌行带着族人救下,一经接触,飞马送信报于张灏知晓。
张灏大喜,他哪会在乎什么蒙古人不能当官的规矩,马上把整个部族收为族人,命他们以汉人的身份定居在大宁府一带,一直秘密供应粮草,派人教授他们识汉字,说汉话,学习汉族历史,总之就是全面汉化。
因为有了充足物资供应,又得到数十个张家族人的指导训练,燕歌行的部族很短的工夫就发展壮大,这些北方汉子忠诚直爽,性格彪悍热血,连番出击,因为兵强马壮,手中又有大批利器和盐铁等各族急缺的宝贝,很快就征服和吸引数了小部落跑过来投靠,发展成几万人的规模,成为大宁府一带仅次于朵颜族的第二部族。
一直到了去年,张灏最终确信无误这些族人的忠诚,这才报请朝廷,把整个部族设立为铁骑卫,明朝对外政策,除了真正的边军外,几乎都是任命各族首领做官,自行管理地方,尤其是东北一带,其实也是因地区寒冷慌乱,没法大量种植粮食,只得任用和安抚各少数民族,反正随便给些封赏就好,省时省力,省钱省粮,也是不得已的下策。
“不健壮如何带领族人活下去?”
“健壮就能活下去?燕歌行,你少给少爷装傻,你在大宁府一带被各族百姓称为草原上的肥狼,最是狡猾不过。”
燕歌行枣红色的面孔变得越发红紫,嘿嘿笑道:“今日第一次见到二爷,也该给族人们一个好印象。”
听着对方夹杂着浓重地方口音的汉语,张灏笑道:“本少爷养尊处优,本来就是位弱不禁风的花花公子,英雄与我无关。”
明显一愣,燕歌行显然没法理解张灏的意思,这草原上的汉子最是重视勇武名声,张灏此举,要是放在北方,恐怕顷刻间就会让族人从此离心离德,不过一想到对方还真是位豪门公子,又一直在南方长大,即使身后的五百骑兵,同样一副理解的神色,南人柔弱,可谓早就深入北方各族人的心中了。
不待燕歌行继续说下去,张灏挥手制止住,说道:“燕大叔的为人我很清楚,您的好意心领了,我视兄弟们为亲人,自然有一说一,不必虚伪客套。”
“嗯,二爷果然非寻常人。”燕歌行性子细腻,但为人豪迈,当下不在劝解,他原本是想让灏二爷在大伙面前露一手,好借此收服人心,没想到却被张灏婉拒,心中感激,心想看来还是自己多虑了,主人家并没有提防自己的意思。
第三卷 一门双贵 第239章 勇士归来
第239章 勇士归来
日头高悬,此时乃是初秋时分,秋老虎越发厉害,不过对于这些习惯严苛气候的武士来说,不过是舒服的艳阳天而已。
北京城外青草处处,树木都被砍伐一空,各色野花好似无穷无尽,彩蝶翩翩,一派绿意盎然。
不过城门外的大片土地上,很多地面全都一片黑色,看上去很荒凉,好在自从燕王起兵后,北方已经太平多年,道路拓展极宽,路上的旅人络绎不绝。
远处一些村落中的炊烟渺渺升起,大片农田好似一望无际的绿野,格外使人感觉到生机盎然,今年年景不错,看来又是一个丰收的季节。
张灏似乎都能想象到,大片麦穗金黄灿灿的动人景象,看了眼神色热烈的汉子们,心中暗叹,中原肥沃土地和无数财物女人,永远是这些出生自北方苦寒之地的人们的毕生追求。
和好友陆云以及族人们见过礼,互相寒暄几句,张灏问道:“族人都南迁了吗?”
“大部分都迁过去了,只是二爷,您原本命族人们养马,这老**孺一走,将来该如何镇守卫所啊?”
燕歌行有些忧心重重,早先当得知主人乃是朝廷第一等的国公嫡子之后,不说他自己,就是全族人都欢欣鼓舞,这身份上的便利真是无往不胜,比之什么王八之气还要有效,立时赢得全族人的忠诚,毕竟此时的明朝如日中天,能够有颗参天大树依靠,对于这些自视为汉族人的牧民来说,那是何等的天赐良机?
“早年答应过你们,将来要带你们回归中土,那海角之地虽然还处在辽东,但和山东隔海相望,又有海船时常往来,今后回去只不过是一句话而已。”
张灏含笑解释,立时使得这些族人神色感激,他们都知晓朝廷时刻严防蒙古人,全族马上迁入中原非属易事。
“这牧马一事还得继续,等空闲下来时在商议吧,好了,大家一起随我去天津卫。”
张灏不在解释,这次由兵部下书,陆云和五百骑兵都是正规调动,属于护送他的亲卫,并非是私下里的行为。
能去中原腹地见见世面,这些久居塞外的汉子自然人人欢喜,又久经多年的严格训练,都是些真正的精锐骑兵,并未有人趁机大声喊叫,反而一如张灏独特的练兵之法,个个沉默如山。
马蹄阵阵,好似汹涌而起的海浪一样,五百名骑士跟随在张灏身后,卷起的尘土漫天飞舞,呼啸而去。
为了爱惜马力,一路上几次休息,沿途几个驿站都备有粮草,吃饱喝足后继续赶路,不紧不慢的赶了一天路程,终于抵达天津。
一路上身先士卒,张灏并未因锦衣玉食而显得弱不禁风,反而一路上和骑士们不差分毫,就连打尖都是吃的一模一样,丝毫没有一点豪门公子的纨绔作风。
即使速度不快,但长途行军的辛苦谁人不知,这些质朴汉子人人惊讶,惊讶于这少年主人的出众体质,永远是一副精神奕奕,神采飞扬的潇洒风姿,早已慢慢使骑兵们心中佩服,都以看出这位绝对是久经训练过的人,绝非什么令人鄙夷的南方柔弱贵族少爷。
一路上张灏不时询问北方的情况,他最关心的自然是朵颜三卫和鞑靼人的战力,反而当年最兴盛的瓦剌人因他而元气大伤,到现在还未恢复过来,不过也不敢掉以轻心。
当年一战其实纯属侥幸,因为那时整个东北都驻守精锐边军,各族人刚刚归顺显得很卖力,帮助运输粮草送到各个卫所,一直到现在,东北已经建有卫三四十个,所数百个,不过按照历史走向,再过十几年就会全部废弃了,最终整个远东大片广褒土地都被女真人占为己有。
因为道路通畅和不缺乏补给,使得两路骑兵在当地向导领路下,一直追杀到瓦剌贵族临时驻扎的营地,当年元朝时期遗留下的一座城池,又因主力被皇帝率领的中军击溃,使得小城里的老弱妇孺全都没有跑掉,被唐瑛和朱勇凭空捡了一个大便宜,这就是情报带来的好运气。
说起此时的朵颜卫,燕歌行一脸鄙夷,讽刺道:“现在的兀哈良部空有嘴巴而已,贵族老爷一个个奴仆成群,牛羊遍地,早已忘记了骑马的滋味,和那瓮牛特部,乌齐叶特部的关系并不好,时常互相抢占水草牧地,彼此冲突,只不过为了防备鞑靼人和大明朝,这才互为犄角,早已不是当年能征善战的蒙古骑兵了,不过是一群不战而降的废物罢了。”
张灏沉思不语,骑在马上琢磨着话中意思,燕歌行所说的部落名称,都是当地人对于朵颜三卫的蒙古称呼,看来这三个部族休养生息多年,已经是人强马壮了,但战斗力却比不上周围的少数民族,或许是因为能和明朝互市,又被数次赏赐金银丝绸,而变得有些不思进取了吧。
不过后来他们好像因为一场大败而退到北方,多年休养之后卷土重来,最终占领了大片土地,把明朝压缩在山海关一带,但后来还是被满万不可敌的女真人击败,臣服后成了所谓的蒙八旗。
难道真要用热武器才能最终消灭他们?张灏有些苦恼,一时想不出什么好计策,这北方苦寒之地实在太大,而游牧民族又是全民皆兵,人人善骑射,绝不是汉族人可以轻易击败的,这就是现实,任你手段通天,在冷兵器时也无法彻底解决北方大患,还会稍有松懈,即会被这些异族反噬。
心中一动,张灏脸上露出一丝微笑,隐约记得热武器成规模后,游牧民族的骑兵对农耕民族再也构不成任何威胁,自热而然的退出历史争霸舞台了。
“燕大叔,你见识过火器营的威力吧?”张灏忽然问道。
点点头,燕歌行笑道:“就是声音大点,吓人罢了,实际上比起强弓劲弩的威力差上很多,要没有骑兵和步卒掩护,形成方阵,很难打败北方铁骑。”
张灏同意的点点头,此时的火器自然威力不大,射程不远,杀伤力更是有限,其实就是跨时代的研制出火枪火药,比之真正的强弩还是威力差些,尤其是准头更是比不了,只不过训练一位熟练的弓手代价太大,弓弩的制造更是昂贵时间长,而训练一名火枪手则容易很多,一个月就能拉上战场,弓手则要好几年不可。
对于武器方面的学问,张灏可比战争谋略方面要强上太多了,毕竟后世的论坛里,都是关于这些方面的知识,他本身就是这方面的爱好者,自然深知一些武器的利弊。
现在没有发明出黑火药,即使发明出来,火枪的改进也得经过上百年的历程,张灏脑中对于本就模糊的细节都忘得差不多了,要不是小时候经常记录下一些东西,这时候就会更加不堪。
对于改进火枪毫无把握,毕竟不是这方面的专才,而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更得是整个社会共同进步的结果不可,不过倒是有一样东西可以对付成群的骑兵,虽然不太好使,但用来坚守最是不错,可谓是草原群狼的天然克星。
张灏压下心头火热,毕竟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研发不可,但很多必备的要素早已安排完毕,就等自己做出最终的决断了。
远处的天津不过是个小城镇,因迁都北京时而被设为卫所,这也是天津卫的由来,反而码头因为海路运输的需要,早已发展成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