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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大唐纨绔公子-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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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敢怠慢,连忙上前应会。他相貌白皙,一副书生模样。他在朝中迁秘书郎,唐太宗每属文,遣仪视稿,私宴未尝不预。若是大家对上官仪不熟悉,也必然对其孙女熟悉,她就是后来在武则天宫中得势的上官婉儿。
    三人行了主宾之礼,长孙况与上官仪畅谈颇欢。长孙凛无聊,便四处散游,东观西看,甚是好奇。
19。情敌
    长孙凛看这歌舞升平的景象,倒也觉得十分有趣。Www!尤其是那娇小柔弱的女伶在台上软语低唱,说不尽的古典韵味。这些到了现在也有,那些号称古代文明遗迹的风景点,那些哗众取宠的祭奠仪式,怎能放过这些吸引顾客的招数。只是做得粗枝大叶,穿着龙袍不像太子。他看得是津津有味,却没有留意到身边有几双仇恨的眼睛紧盯着自己。
    自长孙兄弟进来以后,王仲越便是一脸愤恨地盯着长孙凛。他双手紧抓,手上青筋尽突,费尽全身力气才强压住上前把对方恨揍一顿的*。他乃是长安权贵世家的长房二子,虽不像大哥那样能世袭爵位,但自幼受到高人指点的他武艺高强,十七岁参军以来,如今已任正六品的怀化司阶,连大将军李靖也都称其此子文武双全,不可限量,前程是一片光明。
    参军的第一年回家省亲,他的母亲笑嘻嘻地把他拉到一边,然后告诉他给他找了门亲事,对家是方侯爷的孙女,闺号善婷。在元宵节赏花灯时,他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妻,她美丽的容颜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的贤淑雅静是那么的令人向往。王仲越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美妙,若不是母亲找大师算过这两年家中不宜兴办喜事,他早就与心爱的女子成为结夫妻。(按照史料:唐朝人适婚年龄都特别小,小到诸如新阳公主十岁便嫁人,长孙皇后和长乐都是十三岁嫁人。难以接受,只能乱编。)
    正当王仲越人生如意顺畅之时,老天却像是给他开了个玩笑般。那日他在军中休息,正思着此次回家便可商量婚事操办,心中美滋滋的。家中捎来一封书信,告知已与方家退婚,另寻一户人家结亲。这事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天打雷劈,思念许久的美丽佳人,他已经认定她就是陪伴自己一生的妻子。不加思索,他向长官请了假便急匆匆归家。归家后更是得知了让他怒冲冠的事实,他欲复夺妻之仇而那造孽却是比自家更为权贵之人。得知这厮已昏迷在床,他是既高兴又难过,谁也难以想象他那时的心情。只是母亲已经决定,他此生将与那位美丽的佳人无缘。他便悻悻回到军中,想到那个美丽的女子,黯然神伤。
    这上天真是无眼。数月之后再次回到长安,事情却是大转弯,那淫贼不仅清醒了过来,长孙家还与方家订下亲事。想到自己心爱的美人竟然插到了牛粪上,他是痛哭无泪,心痛不已。
    “二哥,别太冲动,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身边的王季越感觉到自己二哥的愤怒,便出言相劝。二哥的痛苦,身为亲弟弟的他是最清楚不过,可惜是天意弄人,让一个泼赖生生拆散这对天造之合。
    “季越兄,这话也不能这么说,咱们虽然不能打那淫贼,却可在别的地方让那淫贼过不去。”跟王家兄弟一起长大的周士安在一旁开口说道。王家兄弟一脸期待地望着他,他便得意洋洋地说道:“这草包平日来不学无术,以往也不会往这高雅诗会凑热闹,今日前来,想必是为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他曾经在怡情院大肆破坏,只因怜卿姑娘给他吃了顿闭门羹。那怡情院身后乃有当今太子扶契,岂是他耍无赖之地。想必那日吃了大亏,他之后也不敢出现在怡情院。今日来此,怕是听闻怜卿姑娘会出现于此。”
    “那与我们何干?”王家兄弟想不出个所以然。
    “这吟诗会怎能无诗呢?我们只须用怜卿姑娘激他出来作诗,怕是这厮肚中草包,到时想不出丑都难。”周士安得意地说道。
    “若是如此倒是好,可是此贼近几年虽然没有什么表现,但年少却是长安城闻名的神童,据说其五月能言,五岁成诗,乃是天纵之才,若是”,王季越犹豫地说道。
    “哼,如今怕是江郎才尽,俗不可耐。”
    长孙凛看了约一炷香的功夫,开始觉得有些无聊了,他正欲换个地方走走,现有三个倜傥男子向自己走来。
    “没想到长孙府上三郎有此等雅兴,怕是为怜卿姑娘而来吧,”周士安笑着说道。
    长孙凛对这三人是不认识的,只是旁边两人皆怒目瞪视自己,而开腔说话的男子虽然面带微笑,也是假笑,怕是来不善。要是常人怕是假意迎逢或借口离开,可长孙凛却是常居强势之人,他两眼深沉地盯着眼前三人,却是不声不语。
    一个人之所以产生恐惧心理,其中一个原因无非是对方过于神秘无常,摸不清其底细。这三人本是挑事而来,却被长孙凛冷冷的眼神看得是心里毛。当然,若是现代人会一阵鄙视,这x又在装Banana。
    “你这人怎生这般没礼貌呢?”年轻气盛的王季越先是忍不住出言讽刺。
    “说下去。”长孙凛看了王季越一眼,便眼睛盯着刚才向自己搭讪的周士安,没有回应的原因是他已经感觉到这三人不太喜欢自己,因此他也不想和对方做假意的客套,直来直去多好啊。
    “啊哈,我周某人其实只是想说今日这吟诗会,怜卿姑娘除却来此表演她拿手的琵琶演奏,更想从诸位才子的诗中选取一最佳的,配上曲目作为明年元宵选花魁的表演”周士安有些尴尬,但还是继续谈话。
    长孙凛眼睛乜斜地看着对方,样子按照现代的话来说,就是拽不拉讥。听到一半他就知道对方来意,笑话,活了三十多年怎么听不出来对方是在激自己出头。
    “关我啥事。”他甩甩手准备离开。
    “素闻长孙三郎对怜卿姑娘向往已久,难道会错过如此博得美人儿芳心的良机?”
    “你好歹是学识闻名天下的长孙公之子,难道甘做退缩之人?”周士安连番追问。
    “士安,别再劝了,长孙阁老有这一儿子,怕是要丢他的颜面了。”王季越开口嘲笑道,而在一旁的王仲越是无法说话,因为他正努力克制自己的脾气。
    “谁说长孙家会退缩,之所以来这一吟诗会,自然是吟诗来。”走过来的长孙况朗声说道。
    长孙凛有些无奈,这二哥真是经不起别人一激。长孙况的诗歌造诣他是了解的,若是谈古论今,这二哥现在也颇有父亲之风,略有大家的风度。但若论诗歌方面,长孙况恐怕也是半桶水而已。
    正在这几人相持之际,外面则是一阵喧哗。主人家上官仪正陪同一美丽女子进入正堂,只见那女子微亸香鬟,脸滢红莲,眉云翠柳,明眸闪闪,风姿绰绰。那纤纤的脚,袅袅的腰,饱满的乳,含春的面,无不秀色可餐,媚态如春。
    说实在话,长孙凛所见的美女也有许多,能与此女在相貌五官上媲美的怕只有长乐公主,而这一女子更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她的媚。明明是一身罗衫长裙,身上能遮的地方都已遮住,可长孙凛却是听到在场的大老爷们一阵吸气惊叹之声。也难怪上官仪这位刚烈正直,后来因为出言冒犯阿武称帝而遭到迫害的人也会亲自去迎接,男人嘛,大家都知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不用说也知道这位姑娘便是长安城第一青楼的名妓怜卿。古代的名妓是很特别的,按照大多数人的说法,她们就是现在的天后明星。她们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品评人物,答对有度。住处可见品位,其起居为宽静房宇,三四厅堂;其庭院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池;其小室皆帷幕茵塌,左经右史。门前仆马繁多,豪少来游;屋内,进士不绝,崇侈布席说实在的,拿她们跟现在的明星比较,还作践了她们,最起码人家是真真切切的卖艺不卖身。
    那怜卿姑娘自进入正堂以来便微笑着和各位人士应声招呼,极为大方得体。正所谓才子佳人,这倾城佳人身边固然也陪伴着两位才子,似乎也是有名之士。后来长孙凛得知,这两人一个是名画大家展子虔之高徒李卓年,另一个是骆观光。骆观光是谁?你不知道?那咏鹅的骆宾王总该知道了吧。原来这骆宾王年少成名,年前来到长安欲入仕。没想遇上了怡情院的怜卿姑娘,对其是一见倾心。怜卿姑娘的姿色在长安已是闻名许久,自然有许多追求,这李卓年便是其中的佼佼。李卓年除了是展子虔的徒弟,还是高祖李渊的族人,按照辈分他应该称呼李渊为叔爷爷。两位才子虽为情敌,但也表面上却是风度翩翩,谈笑自如。只是常伴于怜卿姑娘左右,怕是暗中较量吧。
    在场的男子注意力放到怜卿姑娘身上的居多,可长孙凛却感觉到有一双眼睛还是一直怒视着自己。原来是刚才凑过来搭讪的那三人其中最为英俊魁梧的男子,长孙凛倒是奇怪了,这人貌似有跟自己有天大的仇恨。他看了看二哥,这长孙况却不争气,看那美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长孙凛摇了摇头,年轻人真是没见过世面。
    这时一个下人打扮的小厮匆匆进入,走到上官仪身边,与他轻声低语几句便离开了。上官仪也不再等待,他走入正中,朗声说道:“今日我上官某人能够再次在此迎接八方宾客,真是三生荣幸。本来这丹青大家阎家兄弟将亲临此地为吟诗会献上其丹青佳作,然当今圣上爱其才,今日宣阎家兄弟入宫,鄙人遗憾之极。然今日此盛会也是人才济济,我上官某人望诸位能够争相献艺,一展我大唐之文风”。
    长孙凛听到这官腔便打起哈欠来,这明明是一个吟诗作对的地方那个,何必要赋予过多的责任。他看到从厅堂西面走过来两个漂亮的女子,不禁感叹,谁说古代人丑了,那些说的人都是不负责任的。其中身着鹅黄色丝质连裙的是一出落得纯净姣美,漂漂亮亮的五官,剪水双瞳,眉目如画,也许是身体的原因使她原本就白皙过人的肌肤益加透明,也因此更惹人怜惜;另一位则是另一种美丽,同样的明眸皓齿,肤质却是略为深色,身材健美,尤其一双长腿相当迷人。
    “长孙哥哥,你也来了?”那两位女子行近长孙兄弟身边,鹅黄衫女子开口说道。
    “恩,雪雁妹妹,这吟诗会怕是年年都少不了你们长安三位才女。”长孙况微笑着说道。
    “今年怕是因为某些无耻之人,善婷姐姐怕是不会出现在此了。”那黑美人用一种很不爽的眼神斜了一眼长孙凛,语气又冲又难听。
    长孙凛苦笑不得,听到善婷二字他便知道对方为何如此不爽,也无法出言反驳,总不能得了便宜又卖乖吧。
    “长孙哥哥,你今日是否会把《忆江南》的其它诗句全都朗诵出来,‘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多美的江南,多美的诗”,这雪雁妹妹是一脸痴然,看来跟长孙况差不多,是个书卷气美人。
    长孙况在三弟眼睛的逼视之下,闪闪烁烁,最后不得不吞吞吐吐地说道:“其实这忆江南乃是三弟所作,我只是想到这吟诗会来看看,所以才诵与先生。”长孙凛满头黑线,他盯着长孙况是为了让他把诗歌的版权归还给乐天兄,现在还不如不说呢。
    “他?!呸,我不信,况表哥,你可别是为了做个好哥哥,而把自己的惊世佳作给白白送人。”这黑美人怎么看长孙凛都极为不爽。常言道木有蠹,虫生之。人若心中一有爱憎,受便十分倾轧。
    长孙况见弟弟左看右看,一脸扮酷。他也知道三弟秉性,便凑过头低语道:“三弟,别怪二哥,二哥不过是想借用一下,到此开开眼界。”
    “可这也不是我写的,我都说了是白乐天写的。”
    “三弟,二哥虽总被娘说成是书呆子,可二哥不傻,这些日子和弟弟相谈甚欢,二哥甚是佩服三弟张口便出佳句,其实二哥心里明白,这白乐天便是三弟凭空造出的化名,弟弟总不能让哥哥再去承认是哥哥厚颜借用了乐天兄的诗句吧?“
    长孙凛不禁翻白眼,这中国人向来说话喜欢引用名言佳句,他也是习惯了,张口就来,这不,惹出麻烦来了。
    “你们嘀咕什么,别是没法掩饰了吧,况表哥,你就不要这般婆婆妈妈,赶紧把整诗都念出来吧。你看雪雁姐姐都在等着呢。”黑美人是等得不耐烦了,看来她的性子比较急。
    “长孙哥哥?”
    长孙况最看不得雪雁妹妹这般楚楚动人地看着自己,他便转嫁到自己弟弟身上,也是“楚楚动人”地望着自己弟弟,仿佛在道:凛弟弟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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