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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开往侏罗纪的浪漫-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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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无聊的呢语,而且,通篇都是记录思念的仿佛咒语般的“遥……遥……遥……遥……遥……遥……遥……遥……”
  现如今,一定,连狗都不如了吧。
  我淡定的笑着,想着遥妈妈说的:“你和一条狗处久了,也会有感情的……”
  想起刚才那一刻,遥如同烫手山芋一般把笔记本扔回被褥的情景。
  终于。忍不住。
  我失声痛哭了起来。
  聚光灯下的舞台
  莴苣姑娘
  “莴苣,莴苣,把你的头发垂下来。”魔女对着高塔上的莴苣姑娘大声喊道。
  过了半天,塔上依然没有任何东西垂下来。
  莴苣姑娘在塔上喊道:“我换新发型了,头发都剪掉了。”
  魔女生气了:“为什么要剪掉头发?!”
  莴苣姑娘回答道:“你有办法让我不失恋吗?”
  15、聚光灯下的舞台
  “原来,你果真是喜欢遥的。”
  紫瑾一边说一边摇头,她对自己的料事如神似乎一点也不高兴,脸上聚集了淡淡的哀愁:“小笨蛋,为什么要否认自己的爱呢?说到底,你还是一个自卑的人。”
  “是啊,我自卑,我异常的自卑。”我依着墙,目光似乎透过墙壁看着遥远的天际,“事实上我是一个十分内向的人,我无法表达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如果我喜欢他,我就会把他一直藏在心里,细细的品味与他的点点滴滴,从来不奢望自己有一天能够真正得到他……”
  “卑微而渺小的愿望。”紫瑾再一次摇头,“千灯,我实在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怀着这种看轻自己的想法,你有什么地方被别人瞧不起?以至于你如此的自卑?”
  “我不美,身材不好,家境一般,性格内向而且男性化,其他方面也差得一塌糊涂……”
  “天啊……你是在说你自己吗……”紫瑾飘到我面前,捧住我的脸,仔细的看着我,“千灯,你在无视自己的魅力吗?你知道这个学校有多少人在为你神魂颠倒,为何你还如此的不自信?”
  我苦笑着说:“都是不明就里的女孩不是吗?她们根本就不明白真相。”
  “也有很多男孩子啊。”紫瑾肯定的说道,“比如砚天,他就是真心喜欢你的,他不只一次向我们求助追求你的方式。被这么多人仰慕着喜欢着,为何你还如此胆小腼腆?”
  是的,我是知道的。有很多人在喜欢我,他们带着一种与众不同的目光在欣赏着与众不同的我。我备受瞩目,我声名在外,但这并不改变我自卑的本质,因为——我爱的人,他不爱我。
  与其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喜欢我,都爱我,我宁愿只要他一个人的爱,与其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幸福都给我,我也只希望他给的幸福。我就是这么一个自私的人——有了他等于拥有了全世界,没有他,世界并不存在。
  “千灯,为自己而活好吗?”紫瑾捧着我的脸,我相信她脸上的泪水是替无泪的我而流,“千灯,我希望你开心是为自己开心,流泪也是为了自己流泪,别人并不能代替你活着,为什么你不爱惜自己?”
  因为我是他抛弃的肋骨,他虽然不要我,但我只能任自己被奴役般寻找我的主人。
  “紫瑾,我真的好喜欢他的,真的好喜欢……”终于点点的泪水变成了涓涓的细流,我哭出了声音。很早很早以前我就是不哭的小孩,我坚强的面容和倔强的性格已经为我自己塑造了太过坚实的城堡。我可以一辈子不哭,但如果有一天我哭了,泪水一定为他而流。
  “这么多年了,我一直默默的喜欢着他,喜欢到自己都无法正视的地步。我一直告诉自己这只是友情,这只是友情,但是我无法控制自己。我很想把已经偏离轨道的心情拉回原有的方向,可是我越强迫自己,就越发现自己无药可救,我越不让自己想他,就越想他……”
  “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对注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痴迷不悟,我从没有一天心甘情愿被感情俘虏,但就是无法控制。于是我绝望的想,那就这样好了,我爱他一生一世,他陪我一生一世,这样我们也能一辈子不分离。可是当我看见他把我诉说心意的日记本如同烫手山芋扔掉的时候,我真感觉心中死掉一般的难受。为什么我如此的喜欢他,喜欢了好久好久,却换来这样一个结局?”
  “千灯,不哭好吗?千灯不哭……”紫瑾流着泪把我搂在她温暖柔软的怀里,“这个世界上有无数个人在期待你对他们露出微笑啊,为什么你会只为一个人哭泣呢?千灯,忘记他好了,忘记他吧……”
  那天紫瑾念咒似的在我耳边说了好多好多的忘记,而我们两个都知道并不能真正的忘记。我就像濒临死亡的鱼一样让自己对着天空发呆,她看着我,眼中流露出越来越心痛的怜惜。
  “千灯,我发现你最近……”小郁不知什么时候凑到面前,大大的眼睛一瞬不瞬的盯着我看,“越来越有魅力了,你变得好酷,又好美,眼神冷漠游离,肌肤晶莹剔透,而且最重要的是,你现在完全不理人家了……”
  倒,这也是我的魅力所在?你到太平间里随便巴拉一个人也是我这副模样的。
  “真的是诶。千灯,你最近好像变化蛮多的。”叶飞也神神秘秘的凑了过来,“千灯啊,你快成了女孩子们的终极梦想了,冷漠,清高,不近人世,孤高自傲,有时候我走在你身边,都有一种做梦的感觉,如果你是我男朋友该有多好啊……”
  我知道叶飞最近正在塑造她的男朋友成为她描述的这个形象,难道她也想改造我?
  “如果你男朋友变成这个样子,就没办法听从你的任性了。”我平静的说道,“叶飞,你应该庆幸自己找到一个把你看成公主的人,他对你的好,我无法给你十分之一。”
  “可是,如果换做是你的话,我宁愿是自己去宠着你的任性……”说着说着叶飞的媚眼又开始乱飞,我心中一阵热又一阵凉,立刻就把自己的视线转到了另一个方向。
  “呵呵,千灯,我跟你开玩笑的啦!你当真了?”叶飞忽然扑过来,揉着我的头发乱笑一气,“你害羞的样子真的太可爱了,让我忍不住想要戏弄一下。”
  就知道这翼龙脑子里绝对不装正常的东西。我很不自然的把她的手臂从我的脖子上取下来,低着头道:“我出去走走,你们看电视吧。”
  “我陪你去啊。”两个人异口同声道。
  “不用了不用了,你们还是好好看电视吧。”我连忙摆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可是出去以后又能干什么呢?我茫然的走在校园林间小路上。从校园的这头走到那头满打满算也不过半个小时而已,然后呢?然后再走回来好了……我为什么要出来……已经忘记了……那就这么走着好了……不想去想,不想再想……什么都不要想好了……
  于是我把手揣在裤兜里,漫无目的的走在不知道通往何方的小路上。我发现大多数时候我都在望着天空,当我望着天空的时候并没有想飞或者别的冲动,我只是望着那一成不变的蓝色天空,感觉它在星瀚间寂寞了那么久,而且,还将继续寂寞下去。
  “喂!你看那个人……”
  不远处有人在窃窃私语,声音无意的飘进了耳朵。
  “好帅啊,我们学校这么有这样的人物呢……”
  “他的表情还有眼神……天,他的目光好忧郁啊,醉死人了……”
  “他是谁啊,我们中有人知道吗?”
  “过去打个招呼不就知道了?洋洋,你过去试试,问他的名字还有班级。”
  “不要,你去啦!人家不好意思啦!你去……”
  “你去你去……还是欣欣去吧……咦?他好像发现我们了,脸变得好红……天,他怎么可以如此单纯和羞涩……”
  “我喜欢他白玉的肤色,更喜欢那白玉上染了胭脂一般的羞涩……”
  “去问啦去问啦。都什么时代了还这么扭扭捏捏的?”
  那几个女孩子终于鼓足勇气走到我面前,红着脸对我说:“对不起打扰了,请告诉我们你的名字好吗?很想跟你交个朋友……”
  我淡淡的看着她们。
  难道这辈子,我注定只是对女生有吸引力吗?
  “我叫千灯。叶千灯。”我这样说道。
  听见我的名字,她们兴奋的唧唧喳喳吵闹起来。这种举止我似乎从未有过——是我异于女生?难道我不算真正的女生?
  “千灯,你喜欢什么运动?你一定很擅长运动吧?”
  “也许吧……”
  女孩子都喜欢运动很好的男生,因为这样的男生会给她们安全感——可是,为什么我没有?为什么我只有与他并驾齐驱的时候才有安全感?
  “打篮球会吗?”
  篮球吗?那是我练的最辛苦的东西,也是他一直都没有放弃的爱好。他总说打篮球时候的我最像男孩子,可是我始终不是男孩子,也从未有一天想成为真正的男孩子。
  “好啊,哪里可以打篮球?”
  我看着她们,淡然的答道。
  几个女孩子连推带攘把我拉到操场上。今天天气很好,阳光也很充足,所以操场上一片热气蒸腾的景象。而不多的几个篮球场早就挤得满满当当,还有若干拿着篮球的男生眼巴巴的望着场地,希望能够得个空插上一脚。
  “姚宋,让个空,千灯要打篮球啦!”几个女孩子中最漂亮的一个把我望场地里一推,颇有点刁蛮公主的意思。
  她的举止让我想起了叶飞。
  如果换做是你,我宁愿是自己去宠着你的任性……我恍惚着想。
  “千灯?”面前的男生皱着眉头看着我,一副深刻怀疑的语气——我细腻莹白的皮肤和纤细修长的腿在他看来没有一点攻击性,“你是谁?以前没有听说过。”
  “别管啦,他要打篮球,让你的一个人下来,我们要看三对三斗牛!”几个女生都在唧唧喳喳吵嚷着。
  是谁说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真理的说。不一会儿,一个瘦弱的男生被宣告遗弃,我被推倒了聚光灯下——不,篮球场中。
  真的要打吗?
  我不十分确定的问自己。
  我学篮球纯粹是为了那个人。
  我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不是为了自己。
  这样的想法刺激了我,几乎让我当场落下泪来。忽然一个篮球当胸袭来,叫姚宋的男生擦着我的身体走过:“真有本事就拿出来吧,别以为站在这里篮球就会自动往球筐里蹦。”他嚣张的挑衅道。
  是啊。没有什么东西,站着就能得到的。
  我握住篮球,感觉有颗小小的心脏在我手心跳动。
  我弓下身子,像猫一样灵活的穿行。篮球在我手中像有生命一样紧紧的粘住——我喜欢这种感觉——我告诉自己这一点。然后我发现自己站在投篮一个很好的角度里,于是我毫不犹豫的举起双手,凭着那熟悉的感觉还有直觉,高高的将球抛起。
  “得分!”场外的女生尖叫起来。更多的运动的没运动的人,目光朝着这边聚集。
  “靠!”叫姚宋的男生粗鲁的往地上吐了一口痰,站在我面前像头凶狠的豹子。“来啊!进攻啊!”他的声音低沉而且充满威胁。
  这就是男生——我心里这样想着——他们粗鲁、暴力、小气、易怒,眼睛里容不得半点沙子。
  我很快将篮球传给了我的队友,向篮下跑去。姚宋一直跟着我不放,看来要采取盯人战术了。我也不理会他,虚晃了一下身体就来到了右边,接过对手紧紧维护住的硕果,再一个奇特的匪夷所思的转身,我又一次起跳投篮。
  又是一阵欢呼的声音。
  姚宋诧异而又愤怒的看着我。
  “我练过瑜珈。”我将篮球在手指间上滴溜溜的转着,相对于他的火药味,我固守着自己的清高冷漠和风淡云清。
  场外再现陶醉的啧啧声。
  “再来!”姚宋发出比刚才更为恐怖的怒吼,双眼冒着火星站在我面前。
  他为什么要生气?我一边组织着进攻一边模糊的想着,男生为什么都喜欢战斗?他们为什么都喜欢成为强者?胜利和征服的感觉真的那么重要吗?会因此而快乐吗?
  “千灯!加油!千灯!加油!”周围的拉拉队已经发出了单对我的口号。随着那加油声,我又一次把篮球准确的投入篮筐里。
  我抬头看着篮筐——倒不是我的球技真的有多好,而是我的柔道、跆拳道、瑜珈功夫都已经如同血液一样融化在动作里,让我的行为常常出乎意料,所以才容易得分。而正是这份灵活,让赛场上的另一个人愤怒的几乎红了眼睛。“你到底有多少本事!都使出来吧!”他怒吼道。
  是因为我侵犯了他的领地吗?他讨厌我了吗?
  那又怎么样——我这样告诉自己——我并不在乎。
  手中篮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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