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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风流浮屠闯异世-第60章

小说: 风流浮屠闯异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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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座小城中竟藏有如此多的高手,所以我们千万不可强攻,只可智取了,而我军为先锋军队,又想在短时间内攻下此座小城,那么就只有偷袭了,如果今天晚上,三更之际,我们派出一支均由力师巅峰以上武道高手组成的劲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入城墙之内,里应外合,打开城门,这样就可以攻破此城了,然后将军与我三人联手必定可以亲自斩杀了那个齐人高手,以慰藉阵亡一万多战士的在天之灵!”

说道最后一句话时,乌毕台也不免站起身来,拱手作揖,言辞恳切,做出了必杀的决心。

“好,得乌毕台军师一人,胜似十万雄兵啊!城破之际,给我鸡犬不留,让这些齐人为我们死去的一万多将士殉葬!”

完颜羽目光凌厉如刀,坚定不移地望向远方,好像这场战斗还未打响,他就已经看到了胜利的结果。

其实一直以来,在他心中,唯有武道,唯有睥睨天地的实力,他才认为是永恒不变的力量,所以战乱入关以来,在大齐广袤的土地之上,攻城拔寨,一直都是他一人的表演秀,偌大的天地,任意他的驰骋,根本没有人能阻拦的住他的脚步。

所以他傲,是深入骨子里的傲,认为这天地间的英雄都是些土狗野鸡,但如今,这一座小小的东安城却拦住了他的脚步,才让他不得不深深的思考,这打仗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一个人的事情?那些自己压根瞧不起的权谋和计策是不是才是真正的取胜之道?

待到这边完颜羽做出了深夜偷袭的计策,然而那边城楼上手持鸡腿啃咬的高华却早已经是成竹在胸,轻轻地抿一口家乡清纯甘冽的美酒,高华美的咧开嘴有点傻笑了起来。

“大哥,为何无缘无故地发笑啊?”

“是啊,贤弟为何无缘无故地发笑了起来?”

几乎不约而同,柳世风和李一峰同时脱口而出,对高华的傻笑都感到迷惑不解。

“一峰兄,还有世风,你们可知道金元密宗有一种佛门仙术,名叫‘天眼术’?”

高华并没有直接回答柳世风和李一峰的问题,反而是更加诡秘地一笑,话题一转,就问起了元神仙术一类的问题。

“元神道术神神鬼鬼之类的东西,几乎被仙门圣地所垄断,以前听说过很多的传说,但却实际上我并不知道多少的事情!”

柳世风也狠狠地咬了一口鸡腿,然后如实地回答道,这些酒菜是城内的百姓为感谢守城将士的大获全胜而犒劳准备的,所以高华等将士一边吃好喝好休息好,一边同样也为后来的战斗养精蓄锐,积攒着力量。

“恩,天眼术?以前在一本《道籍大全》中看过,话说上古封神一战之后,西域佛教逐渐传入草原与中原,后来佛教因为教义不同,分为大乘佛教与小乘佛教,大乘佛教也就是后来的禅宗,而小乘佛教也就是后来的密宗,大乘佛教禅宗主修功德普度众生,不求一些仙术秘术之内的东西,所以常常见到一些云游传教的僧人,并没有什么神通道术在身,却往往教人向善,普度芸芸众生,是为‘大成’,但却也有名无实,后来在中原被道教所灭,而小乘佛教密宗就不一样了,密宗佛教主修了却自身烦恼忧愁,只要一人脱离苦海即可,是为‘小成’也,他们修炼仙术秘术等堪破天地,洞彻宇宙的大神通,后来密宗佛教甚至把持了金元的国家神器,金元的天可汗的登基甚至都要必须受到密宗活佛的加冕,方可登基大典,而‘天眼术’此类神通,正是密宗的一种洞彻宇宙万物,预知过去未来的大神通,大造化也!传说之中,修炼有成的密宗活佛,甚至长有三眼,每当第三只眼睛洞彻开来之时,天地间的一切无不在那天眼的监视之中!”

此话一出口,顿时吓得柳世风‘咯’的一声,一个反胃把刚才吃进去的鸡腿差点都给吐出来了。

“什么?长有三眼?可以监视天地间的一切?洞彻宇宙万事,预知过去未来?”

饶是这样,柳世风还是从刚才的震惊中没有回过神来,一连串的反问脱口而出,就足以可见他内心里的波澜壮阔了。

“呵呵,是的,一峰兄不愧是我大齐的一流的名士,对于修真的历史知识与秘闻知道的可真多啊!不光光是佛教密宗有此类的大神通,其实在道教之中,也有类似的大神通存在,自古圣人有云,观一落叶而知秋,窥一斑而见全豹,在无极道门的无极天宫中,供奉着一个很大的磨盘,磨盘之上,篆刻着一种叫做《混沌大磨盘》的大神通,此神通与天眼术其名,这‘混沌大磨盘’一旦祭出,时间将骤然倒退,恢复到混沌初开之际,天地间只剩下一座很大的磨盘,此时此刻,芸芸众生,碌碌人群,全都像是那推磨子的奴隶,表现出喜怒哀乐的众生相,这也是监察天地众生的一种大神通也!其实,自古以来,凡是圣人大贤者,隐居家中,端坐榻前,也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神游千里之外,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大势,这也是和那些所谓大神通的‘天眼术’‘混沌大磨盘’异曲同工的地方!”

高华还是一脸的风平浪静,波澜不惊地宣讲着,就宛如那开坛讲经的佛祖,开场宣道的道尊,字字珠玑,隐隐有真言流出,仿佛此时此刻已经化作了那隐隐于世的大道,惹得众将士伸长的脖子如鸭脖一般,连眼皮都不敢眨一下,害怕遗漏了半点只言片语。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真是让为兄振聋发聩啊!贤弟乃真有经天纬地之才,昔闻上古佛祖道尊,圣人大贤者宣讲大道,引得土著野人,飞禽走兽聆听,得道以后,均成正果,如今贤弟上古遗风于身,学贯古今,堪破大道屏障,为兄与贤弟比起来,真乃小才比大才,小巫见大巫,高山仰止,深感惭愧啊!只是不知贤弟为何刚才无缘无故地发笑,难道是真的洞彻了什么天机?也让为兄与众人一听为快啊!”

这一番赞美,简直就把高华吹上了天,饶是高华内心里一直警戒自己要谦卑低调,但给自己戴上了佛祖道祖,圣人大贤的高帽子,高华的心里还是莫名地涌起一阵飘飘然的快感,仿佛真有了苍茫大地,谁主沉浮!天地再大,也尽在自己三寸金舌之中的错觉。

“一峰兄,您真的过奖了,我本乡村野夫,草莽出身,只是逢得了这乱世,发誓要为民为国,建功立业,但道可道,非(提供下载…)常道,岂能让我一人说尽?正所谓大道万千,但本质一般,如果看破了表象求本质,本质却又都是相同的,都是那一生二,二生四等等的演化之道,但唯一的根本还是九九归一,才得圆满,所以,大道再多,都可以逐类旁通,举一反三,如果把大道比作若水,若水三千,我只取一瓢也,也就是这个道理,我虽然根本不知晓那‘天眼术’和‘混沌大磨盘’的皮毛,不能够监察芸芸众生,但换位思考,我却同样能知道那完颜羽此刻的心之所想,所以此战,我们必胜,众将士尽可放全力一战,根本不用考虑那我方与敌军的实力之间的悬殊!”

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高华说了这么多,不是白说,也不是浪费口水,而是有自己目的的,如果自己句句真言,言随法出,那么早就得道高升,成仙成圣了,那还在这红尘乱世混个屁呀,所以高华说这么多的目的,仅仅就是为了稳定军心,让全城的将士自信满满,不用去估计一切我方与敌方之间的悬殊,倾尽全力与金元军决一死战!

“好!好!好!好一个把大道比作若水,若水三千,我只取一瓢也,依贤弟所言,那完颜羽现在心中所想何事?我方军队又应该如何应战?”

现在,李一峰每听高华所说一句话,都宛如春雷在头顶炸响,令他振聋发聩,是的,以前在高华一拳击杀李温之时,在李一峰的内心深处,绝大部分还是高华以武力控制了他,而现在,高华以德服人,宣讲大道宇宙之妙,天地之机,令的众人臣服,是用思想在控制人,这就更加让李一峰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我以前说过,完颜羽出身王室,一生都是顺风顺水,就算是征战沙场,也是他一个人的表演秀,这就更加让他的性格狂傲不羁,而如今,他的先锋部队却被这个小城挡住了脚步,

连续发动两次战斗都攻取不下,想必他刚才回到金元的军中大寨,肯定是气急败坏,恼羞成怒,折了他的性子,但他的先锋军队却又单单为金元大军开路,必须速战速决,所以在谋士建议之下,他肯定不会再强攻我们,而是智取,依我所料,他们的大军肯定会今天晚上偷袭我军城池,就算万一他今晚不偷袭我们,我决定了,我也要一人置身夜袭他们大军之中,将他引出来,将其诱杀,因为就算他们能够拖得起,我们也拖不起了!”

这一番换位思考,就算是没有掌握什么大神通‘天眼术’‘混沌大磨盘’,但却也已经将别人的心里知晓的一清二楚,所以大道万千,其本质相同,可以逐类旁通,举一反三这句话,并不是只是用来听的,应用于实践也是很快地奏效……



烽烟四起,八王争霸天下!
第九十六章 狗血淋头
'更新时间' 2012…02…03 20:00:00 '字数' 2226

“大哥真乃神人也!”

柳世风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激动的心情,举起大拇指来,满腔的崇拜之情就表现了出来,但这纯属兄弟之间单纯的赞美,根本没有拍须遛马之嫌。

“贤弟真乃神人也,贤弟的实力为兄的我也相当相信,只是不管完颜羽的大军今晚会不会前来偷袭,或者贤弟去偷袭完颜羽,怎么才能对付的了完颜羽胸中的那块红绫,那红绫恐怕就是传说中的仙家宝贝,超自然的力量一旦爆发,我们一介武夫恐怕是很难阻挡!”

又是一番绝美的夸赞,高华仿佛一直在云端散步,飘飘然的感觉如吸毒一般挥之不去,但与此同时,一个尖锐的矛盾却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那就是完颜羽手中有一仙家宝贝,这等宝贝,不出则已,一出则肯定要有血光之灾,上次高华因为躲在了臭水沟里,才侥幸保住了自己的小命,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但下回一出手,高华也就很难保证自己有这般的幸运了。

“一峰兄所言极是,但我们是一介武夫,那完颜羽恐怕还不如我们,据我所知,对于仙器级别的仙家宝贝要有十足的操控,必须用元神精血日日祭练,才能使得宝贝与自己的心神连为一体,仿佛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一般,如果光是滴血认主,对于仙器级别以下的宝贝还有用,而对于仙器级别以上的宝贝就不是那么的奏效了,而那完颜羽想必也是一介武夫,我敢保证,他对于元神祭练等神秘的仙术肯定不懂,如果懂的话,今日在战场之上就可以不顾及仙家宝贝的施法距离和施法时间,无休止地将我斩杀了,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事情,而我只要用小小的伎俩,就可以将其宝贝破掉!”

诚然,仙器级别以上的宝贝都已经不再是死物了,他们都是有灵性的天地神物,而祭练此等宝物的方法就是元神出窍,用元神精血日日与它沟通,最终与自己的心神连为一体,仿佛自己的身体的器官一般,是身体的一部分。

“什么伎俩?”

听到这里,围在高华身边的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向前靠近了一步,而李一峰和柳世风更是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

“狗血!相信大家都知道,狗血与桃木都是极其阳刚正气的东西,鬼神见其都要避让,以前在民间,要是谁家有人梦见了鬼怪,或者活见了鬼,都会在身上带上桃木棒,或者用狗血擦拭身体,那么鬼怪就要逃的远远地了,所以在那完颜羽使用红绫攻击我的一瞬间,我便会立即将狗血洒出来,仅凭完颜羽对那仙家宝贝操控的功力,相信肯定会被狗血一下子破掉,有句俗语说得好,叫做狗血淋头,讲的正是这种情况!”

此言一出,周围等人立即才恍然大悟,狗血淋头这个成语用的多好啊!这等办法都能想到,高华的才华不愧能够经天纬地,而且海纳百川,面面俱到啊。

“大哥,我这就去找狗过来,给您杀了放血!”

柳世风一副忠肝义胆的模样,凡事都围在高华鞍前马后,替他安排的周周道道,而高华也是人心换人心,这次战斗一完毕,他就准备将柳世风的道行再次提高,让他成为自己心腹中仅次于陈家栋的高手,他也会将‘暗夜使者’这个专门精于刺杀的团队打造为真正的刺客高手团队。

“不用了,你不知道要找什么样的狗,就算找到了,也不需要将它杀了,只要取一杯子狗血即可,你们给我记住,就算是狗,也是一个生灵,我们不可滥杀无辜,不然冤孽太重,会影响到你我今后的修行的!”

此话一说出口,就只见高华已经站起,来到城楼边上,微微一笑,然后轻轻纵身一跃,那魔神一般的身体就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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