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回家-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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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知道……阿远,我没有做对不起你的事,我最近只是……只是……”
“只是什么?”
“只是在拍广告。”
“……”
鱼沫叽里呱啦的解释了一大堆,语序很是混乱,好不容易解释完,却不敢抬头看那人的表情。
许暮远看小姑娘急的都快哭了,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揉了下鱼沫的头发,把她揽进怀里:“傻瓜,逗你的。”
“诶?”鱼沫抬头,果然看见男人似笑非笑的脸,仍是不放心的道:“骗人,你刚才明明很认真,表情好吓人。”
“我装的。”坏孩子,自然还是要惩罚一下的。
“……那你刚才是假生气?”
“真生气。”许暮远故意板起了脸。虽然生气谈不上,但是难免有点灰心失落。
“……”
“以后你要做什么,可以直接跟我说,不会伤害到你自己的事,我都不会反对。”
“对不起,阿远。”
许暮远捏了下鱼沫的脸,笑道:“傻瓜,我没有真的怪你。只是,我不希望我们之间有任何一丝的隐瞒与不信任。如果有,那一定是我做的还不够好。”
鱼沫鼻子一酸,哽咽道:“不,不是的。我以后再也不会瞒着你做任何事了,你别这么说。”
许暮远在鱼沫的眉心轻吻了一下:“乖。”
其实真的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由于俩人都太过在乎对方的想法——一个因为不好意思所以一直隐瞒不说,另一个则是怕对方尴尬一直不问,最后一粒细沙,也变成了硌人的疙瘩。
所以说天下没有永远不破的纸,不论你正在做的这件事你觉得多难以启齿,你都要告诉你的爱人。因为,不论你如何隐瞒,他早晚都会知道。而早些告诉他,好事,他可以同你一起分享;坏事,他可以冷静制止。即使制止不了,危险来了,至少也有人愿意站在你身边,陪你一起抵挡——摘自鱼沫小姑娘的博客
半夜睡得正酣时,鱼沫突然从被窝中坐起。旁边的许暮远被吵醒:“怎么了?”
鱼沫揉了下眼睛,迷迷糊糊道:“公仔还在外面,我去捡回来。”
许暮远听得差点爆青筋——大半夜的,你从我怀里爬起来,就是为了捡那个小白脸送的破娃娃?一把把坐起的人拉回被子:“那个不要了,明天我给你买个新的。现在,睡觉。”说完霸道的把人搂进怀里,抱得很紧。
鱼沫偷偷的笑了——还真是爱吃醋啊,明天是最后一天了,拍完就可以在家好好陪他了。
黑暗的寂静里,温暖的被窝中,误会解开的俩人睡的都很甜,拥抱的姿势那么紧密,仿佛愿意就以这样的姿势一起老去。当时,俩人都以为,这只是个小小的误会,对于他们的爱情根本伤不到分毫。
然而,他们谁都没有想到,这个误会并没有结束,而只是个开始。
弟弟的诡计
“少来!”小于推了鱼沫一把,“现在的小女生们,哪个不是挤破了头的想往娱乐圈钻啊?你看每年的选秀节目只多不少,拿了冠军还不一定红。现在BOSS大人想签你,多好的机会啊!你知道现在娱乐圈最当红的那些个明星,有多少是我们BOSS捧出来的么?还拿乔,傻的你啊。”
鱼沫还是摇头:“我没想拿乔,也不想说自己跟她们不同,只是每个人要的东西不一样。她们要的,是出名,是华丽舞台上,光芒万丈,台下掌声雷动,万千宠爱于一身。而我不是。也许你要说我不识好歹,但我这人从来都没什么大志向,也没啥追求,就想有个家,安安稳稳的生活,就很好了。”
一间房子,两个人,三餐温饱——这就是鱼沫最大的梦想。
没有什么比安定更让她向往的了,也没有什么比许暮远对她更重要。
说完,鱼沫起身跟坐着的人告辞:“晚了,我得回去了……能和你们一起工作,我很开心。谢谢,再见。”
本来还有说有笑的场面一下子冷了下来,大家都被鱼沫那番有点装大人的又有点沧桑感的说辞给整蒙了,一个个尴尬的看着她往外走,也不知该不该挽留下。最后还是莫斯追了出去。
追到外边的时候,鱼沫正拦下一部的士,打算上车。莫斯两步走上前去打发了那司机走,回头见鱼沫正在瞪他,忙说:“我送你吧,这么晚了,小心遇上怪叔叔。”
鱼沫翻了个白眼:“你哄小孩子呢。”然后心里又忍不住腹诽道:怪叔叔?自己眼前不就站着一个。
莫斯表情突然忧郁了起来:“说不定就最后一次见面了,就让我最后一次送你回家吧。”
鱼沫受不了的搓了下手臂:“BOSS大人,你们公司最近是不是在翻拍琼瑶剧啊?成了,别玩苦肉计了,你回去跟他们玩吧,我自个打车回去就行了。”
莫斯笑笑,脸上有点苦涩的意思:“就这么讨厌我?”
鱼沫叹了口气,只得老实说了:“不是我讨厌你,是我男人不待见你。上次你送我回来时让他看见了,吃醋了。”说到这,鱼沫又笑了起来:“我不想让他不开心。”
“醋劲还挺大。”
莫斯的脸上颇有点不屑的意味。
鱼沫却不乐意了——我男人凭什么让你说啊。于是表情冷了下来,淡淡开口:“我还就乐意他醋劲大了,说明他在乎我。再说了,要是看到别的女人送他回家,我也会不开心。”
“好,好,是我错了。”莫斯从善如流的认了个错,继而又开口道:“你就不再考虑下?”
鱼沫心知他说的是唱歌的事,也没跟莫斯绕弯子,直接摇了摇头:“不了,谢谢BOSS你赏识,可是我真不想进娱乐圈。”想了想又安慰道:“你看,现在会唱歌的孩子真不少,你多去学校啊,天桥啊,地下通道啊,酒吧啊转转,一抓一大把呢。”
莫斯没有直面回答,只是问道:“你很喜 欢'炫。书。网'唱歌吧。”
鱼沫一楞,笑了:“是啊,我是喜 欢'炫。书。网'唱歌。可是,我更喜 欢'炫。书。网'阿远。”
这两者完全没有可比性。
也许你要说她没志气,但是在当时,在十六岁的鱼沫眼里,这世间一切的一切加起来,都抵不过一个许暮远。
“他不许你唱歌?”
“不,他没有不许我做任何事。只是,进了娱乐圈,肯定很忙,还各种约束,和他在一起的世间就会减少,我不愿意这样。”
“可是……”
莫斯还想说点什么,但车来了,鱼沫招手让那辆空着的的士停下,冲莫斯摆了摆手,就钻进了车子里。
莫斯就这么站在昏黄的路灯下,看着那辆黄色的的士慢慢开远,唇边渐渐浮出一个阴蛰的笑。
“我会让你答应的。”
***
莫斯其实挺有点半仙的能力的,因为没过多久,鱼沫还真答应和他签约了。
事情是这样的,本来广告拍完后,鱼沫就没怎么和莫斯及AM的人联系过。每天都宅在家里,陪着许暮远。俩人都不太喜 欢'炫。书。网'喧闹的环境,所以很少出去逛街,一般都是在家看看电视,若没时间小姐在线就拉她一起玩玩弱智……不对,是益智小游戏。偶尔去电影院看场电影,小日子过的还挺惬意。
期间莫斯给她打过几次电话,都是些闲聊,并没有提及让她进娱乐圈的事,渐渐的鱼沫便忘了这茬。直到有一天莫斯在电话里说:“其实,你有没有想过,从一开始你和他的关系就不对等。如果有一天,他不要你了……你要何去何从?”鱼沫在电话那边沉默了很久,也想了很久,但依然回答不出。
挂掉电话后,心里突然一阵难受,像沉了块大石一般。手脚凉冰冰的,用被子把自己裹得紧紧的,也还是会觉得冷。
不会的,我们早就约好要一辈子的,他不是会食言的人,不会不要我的。
是的,阿远那么疼我,那么在乎我,怎么会不要我呢?
恩,睡觉,睡觉,明天还要和阿远一起去看电影呢。
然而,还是一夜无眠。
第二天,盯着俩大眼袋下楼来,许暮远把她抱进怀里,吻了吻她的眼睛,问道:“没睡好?”
鱼沫打了个呵欠,点点头。昨天晚上一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总觉得有什么不好的事要发生,想着想着就天明了。
许暮远很大方的说:“那今天就不去了,你回被窝吧,我容许你再跟周公子温存一会儿。”
鱼沫嘴一撇:“不要,陈小胖比周公子吸引力大点。”
许暮远:“……”
于是小俩口吃过饭,就手拖手的出了门。
俩人去的是S城城南的一家小电影院,专门放一些经典的老电影。另由于老板是个港片迷,所以也时常放一些冷门的香港电影。而今天他们要去看的就是由陈奕迅和张柏芝一起主演的一部偏文艺的片子,叫《十二夜》。
那时的陈小胖还很青葱,张柏芝还有点BABYAT,小谢童鞋还在片尾打了回酱油。
直到影片开始播放了,也没第三个人进来。鱼沫感叹道:“太划算了,花俩人的钱就可以包个场!哦也!”说完喜滋滋的笑了,许暮远捏了捏鱼沫的脸,索性把她抱到了膝上。
鱼沫有点别扭:“放我下来啦,这样会挡住你的视线的。”
许暮远一本正经的说道:“不会啊,反正我看的是你,不是电影。”
鱼沫:“……》